資治通鑑/卷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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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二
編輯起昭陽赤奮若,盡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顯王元年〈癸丑,西元前三六八年〉
編輯1 齊伐魏,取觀津。
2 趙侵齊,〔至〕(取)長城[1]。
3 〔西周威公卒,太子朝立,是爲惠公。弟公子班有寵於威公。威公卒,遂以反。趙、韓來攻周〕[2]。
顯王二年〈甲寅,西元前三六七年〉
編輯1 〔趙、韓分周以爲二,王封西周惠公弟班於鞏,以奉王,是爲東周惠公。周於是始分爲東西。王室微弱,政在西周〕[3]。
顯王三年〈乙卯,西元前三六六年〉
編輯1 魏、韓會于宅陽。
2 秦敗魏師、韓師于洛〔陰〕(陽)[4]。
顯王四年〈丙辰,西元前三六五年〉
編輯1 魏伐宋,〔取儀臺〕[5]。
顯王五年〈丁巳,西元前三六四年〉
編輯1 秦獻公敗三晉之師于石門,斬首六萬。王賜以黼黻之服。
顯王六年〈戊午,西元前三六三年〉
編輯1 〔宋休公薨,子桓公辟兵立〕[6]。
2 〔韓懿侯薨,子昭侯武立〕[7]。
顯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編輯1 魏敗韓師、趙師于澮。擒樂祚。〔魏王悅,郊迎,以賞田百萬祿之。公叔痤反走,再拜辭曰:「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撓而不避者,此呉起餘教也,臣不能爲也。前脈形地之險阻,決利害之備,使三軍之士不迷惑者,巴寧、爨襄之力也。懸賞罰於前,使民昭然信之於後者,君之明法也。見敵之可撃,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王特爲臣之右手不倦賞臣,何也?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王曰:「善。」於是索呉起之後,賜田二十萬。巴寧、爨襄田各十萬。魏王曰:「公叔豈非長者哉!旣爲寡人勝強敵矣,又不遺賢者之後,不掩能士之跡,公叔何可無益乎?」故又與田四十萬〕[8]。
2 秦、魏戰于少梁,魏師敗績;獲魏公孫痤。
3 衞聲公薨,子成侯速立。
4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5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擯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布德修政,欲以強秦。
顯王八年〈庚申,西元前三六一年〉
編輯1 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爲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爲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卽位,鎭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衞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入秦。
公孫鞅者,衞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衞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卽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爲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衞鞅也,旣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衞鞅旣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孝公,説以富國強兵之術。公大悅,與議國事。
2 〔夏,四月,甲寅,魏自安邑徙都大梁〕[9]。
3 〔越大夫寺區弟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
〔越人三世弒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而越國無君,求王子搜不得,從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以王輿。王子搜援緩登車,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獨不可以舍我乎!」王子搜號曰無顓〕[10]。
顯王十年〈壬戌,西元前三五九年〉
編輯1 衞鞅欲變法,秦人不悅。衞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衆。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甘龍曰:「不然。縁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衞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衞鞅爲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爲什伍而相〔牧〕(收)司、連坐[11],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12]。〔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13]。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爲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14]。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旣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15]。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衞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16]。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鄕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衞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爲國者不欺其民,善爲家者不欺其親。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所利不能藥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爲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顯王十一年〈癸亥,西元前三五八年〉
編輯1 秦敗韓師于西山。
顯王十二年〈甲子,西元前三五七年〉
編輯1 魏、〔趙〕(韓)會于鄗[17]。
2 〔是歳,齊桓公薨,子威王因齊立〕[18]。
顯王十三年〈乙丑,西元前三五六年〉
編輯1 〔齊威王召卽墨大夫,語之曰:「自子之居卽墨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卽墨,田野辟,人民給,官無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之曰:「自子守阿,譽言日至。吾使人視阿,田野不辟,人民貧餒。昔日趙攻鄄,子不救;衞取薛陵,子不知。是子厚幣事吾左右以求譽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於是群臣聳懼,莫敢飾詐,務盡其情,齊國大治,強於天下〕[19]。
2 趙、燕會于阿。
3 趙、齊、宋會于平陸。
4 〔魯、衞、宋、韓君朝魏〕[20]。
顯王十四年〈丙寅,西元前三五五年〉
編輯1 齊威王、魏惠王會田于郊。惠王曰:「齊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豈以齊大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爲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盻子者,使守髙唐,則趙人不敢東漁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此四臣者,將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慚色。
2 秦孝公、魏惠王會于杜平。
顯王十五年〈丁卯,西元前三五四年〉
編輯1 秦敗魏師于元里,斬首七千級,取少梁。
2 魏惠王伐趙,圍邯鄲。楚王使景舍救趙。
顯王十六年〈戊辰,西元前三五三年〉
編輯1 齊威王使田忌救趙。
初,孫臏與龐涓倶學兵法。龐涓仕魏爲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齊使者至魏,孫臏以刑徒陰見,説齊使者。齊使者竊載與之齊。田忌善而客待之,進於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爲師。於是威王謀救趙,以孫臏爲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乃以田忌爲將而孫子爲師,居輜車中,坐爲計謀。
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爲解耳。今梁、趙相攻,輕兵鋭卒必竭於外,老弱疲於內。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衝其方虛,彼必釋趙以自救。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弊於魏也。」田忌從之。〔冬〕,十月[21],邯鄲降魏。魏師還,〔棄其輜重,兼趣舍而至〕[22]。與齊戰于桂陵,魏師大敗。
2 韓伐東周,取陵觀、廩丘。
3 楚昭奚恤爲相。江乙言於楚王曰:「人有愛其狗者,狗嘗溺井,其鄰人見,欲入言之,狗當門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惡臣之見,亦猶是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揚人之惡者,王曰:『此小人也,』遠之。然則且有子弒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楚宣王嘗問群臣曰:「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群臣莫對。江乙對曰:「虎求百獸而食之,得狐。狐曰:『子無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長百獸,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爲不信,吾爲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虎以爲然,故遂與之行。獸見之皆走。虎不知獸畏己而走也,以爲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而專屬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實畏王之甲兵也,猶百獸之畏虎也。」〕[23]。
4 〔宋景善、衞公孫倉會齊師〕(諸侯),圍魏襄陵[24]。
顯王十七年〈己巳,西元前三五二年〉
編輯1 〔魏以韓師敗諸侯於襄陵。齊使楚 景舍來求和。魏惠王會齊、宋之圍〕[25]。
2 秦大良造〔衞鞅〕伐魏,〔圍安邑,降之〕[26]。
3 〔魯共公薨,子康公毛立〕[27]。
顯王十八年〈庚午,西元前三五一年〉
編輯1 秦衞鞅圍魏固陽,降之。
2 魏人歸趙邯鄲,與趙盟漳水上。
3 韓昭侯以申不害爲相。
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爲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爲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眞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爲嚬,笑有爲笑。今胯豈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顯王十九年〈辛未,西元前三五〇年〉
編輯1 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咸陽,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爲禁。並諸小鄕聚集爲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井田,開阡陌,平斗、〔甬〕(桶)、權、衡、丈、尺[28]。
2 秦、魏〔會〕(遇)于彤[29]。
3 趙成侯薨,公子諜與太子〔語〕爭。立諜敗,奔韓。〔太子立,是爲肅侯〕[30]。
4 〔宋剔城廢其君而自立〕[31]。
顯王二十一年〈癸酉,西元前三四八年〉
編輯1 〔秦初爲賦〕[32]。
2 〔齊威王來朝。是時周室微弱,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天下以此益賢威王〕[33]。
顯王二十二年〈甲戌,西元前三四七年〉
編輯1 趙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
顯王二十三年〈乙亥,西元前三四六年〉
編輯1 齊殺其大夫牟〔辛〕[34]。
2 魯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3 衞更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顯王二十五年〈丁丑,西元前三四四年〉
編輯1 諸侯會于京師。〔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侯,以朝王〕[35]。
顯王二十六年〈戊寅,西元前三四三年〉
編輯1 王致伯于秦,諸侯皆賀秦。
2 〔越無顓薨,子無彊立〕[36]。
顯王二十八年〈庚辰,西元前三四一年〉
編輯1 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晩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晩承魏之弊,則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陰許韓使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田盻將之,孫子爲師,以救韓,直走魏都。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魏人大發兵,以太子申爲將,以御齊師。孫子謂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爲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乃使齊軍入魏地爲十萬竈,明日爲五萬竈,又明日爲二萬竈。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歩軍,與其輕鋭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樹下!」於是令齊師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曰〕(日)[37]:「暮見火舉而倶發。」龐涓果夜到斫木下,見白書,以火燭之。讀未畢,萬弩倶發,魏師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齊因乘勝大破魏師,虜太子申。
2 成侯鄒忌惡田忌,使人操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爲將三戰三勝,〔聲威天下〕[38]。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執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臨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
顯王二十九年〈辛巳,西元前三四〇年〉
編輯1 衞鞅言於秦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並秦,秦卽並魏。何者?魏居嶺阨之西[39],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然後秦據河山之固,東鄕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公從之,使衞鞅將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禦之。
軍旣相距,衞鞅遺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倶爲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爲然,乃相與會。盟已,飲。而衞鞅伏甲士,襲虜公子卬,因攻魏師,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40]。歎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衞鞅商於十五邑,號曰商君。
2 齊、趙〔會博望〕[41],伐魏。
3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顯王三十一年〈癸未,西元前三三八年〉
編輯1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復內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撃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爲相十年,人多怨之。趙良見商君,商君問曰:「子觀我治秦,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僕請終燒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諾。」趙良曰:「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穆公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其爲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見也,因嬖人景監以爲主;其從政也,凌轢公族,殘傷百姓。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爲驂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數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商君弗從。居五月而難作。
顯王三十二年〈甲申,西元前三三七年〉
編輯1 韓申不害卒。
顯王三十三年〈乙酉,西元前三三六年〉
編輯1 宋太丘社亡。
2 鄒人孟軻見魏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師子思,嘗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下樂爲詐也。此爲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爲知仁義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對梁王直以仁義而不及利者,所與言之人異故也。
顯王三十四年〈丙戌,西元前三三五年〉
編輯1 秦伐韓,拔宜陽。
2 〔齊王封田嬰於彭城〕[42]。〔田嬰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田嬰。田嬰由是得專齊之權〕[43]。
顯王三十五年〈丁亥,西元前三三四年〉
編輯1 〔田嬰相齊〕。齊王、魏王會于徐州以相王。〔楚王聞之,怒田嬰〕[44]。
2 韓昭侯作髙門,屈宜臼曰:「君必不出此門。何也?不時。吾所謂時者,非時日也。夫人固有利、不利時。往者君嘗利矣,不作髙門。前年秦拔宜陽,今年旱,君不以此時恤民之急而顧益奢,此所謂時詘舉贏者也。故曰不時。」
3 越王無疆伐齊。齊王使人説之以伐齊不如伐楚之利,越王遂伐楚。楚人大敗之,乘勝盡取呉故地,東至于浙江。越以此散,諸公族爭立,或爲王,或爲君,濱於海上,朝服於楚。
顯王三十六年〈戊子,西元前三三三年〉
編輯1 楚王伐齊,〔敗齊師〕,圍徐州,〔使人逐田嬰。田嬰使張丑説楚王,楚王乃止〕[45]。
2 韓髙門成,昭侯薨,子宣惠王立。
初,洛陽人蘇秦説秦王以兼天下之術,秦王不用其言。蘇秦乃去,説燕文公曰:「燕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趙之爲蔽其南也。且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爲一,則燕國必無患矣。」文公從之,資蘇秦車馬,以説趙肅侯曰:「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強於趙,秦之所害亦莫如趙。然而秦不敢舉兵伐趙者,畏韓、魏之議其後也。秦之攻韓、魏也,無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蠶食之,傅國都而止。韓、魏不能支秦,必入臣於秦。秦無韓、魏之規則禍中於趙矣。臣以天下〔之〕地圖案之[46],諸侯之地五倍於秦,料度諸侯之卒十倍於秦。六國爲一,並力西鄕而攻秦,秦必破矣。夫衡人者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秦,秦成則其身富榮,國被秦患而不與其憂,是以衡人日夜務以秦權恐愒諸侯,以求割地。故願大王熟計之也!竊爲大王計,莫如一韓、魏、齊、楚、燕、趙爲從親以畔秦,令天下之將相會於洹水上,通質結盟,約曰:『秦攻一國,五國各出鋭師,或橈秦,或救之。有不如約者,五國共伐之!』諸侯從親以擯秦,秦甲必不敢出於函谷以害山東矣。」肅侯大悅,厚待蘇秦,尊寵賜賚之,以約於諸侯。會秦使犀首伐魏,大敗其師四萬餘人,禽將龍賈,取雕陰,且欲東兵。蘇秦恐秦兵至趙而敗從約,念莫可使用於秦者,乃激怒張儀,入之於秦。
張儀者,魏人,與蘇秦倶事鬼谷先生,學縱橫之術,蘇秦自以爲不及也。儀游諸侯無所遇,困於楚,蘇秦故召而辱之。儀怒,念諸侯獨秦能苦趙,遂入秦。蘇秦陰遣其舍人齎金幣資儀,儀得見秦王。秦王説之,以爲客卿。舍人辭去,曰:「蘇君憂秦伐趙敗從約,以爲非君莫能得秦柄,故激怒君,使臣陰奉給君資,盡蘇君之計謀也。」張儀曰:「嗟乎!此在吾術中而不悟,吾不及蘇君明矣。爲吾謝蘇君,蘇君之時,儀何敢言!」
於是蘇秦説韓宣惠王曰:「韓地方九百餘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利劍皆從韓出。韓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跖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復求割地。與則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受後禍。且大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以有盡之地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結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鄙諺曰:『寧爲鷄口,無爲牛後。』夫以大王之賢,挾強韓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爲大王羞之。」韓王從其言。
蘇秦説魏王曰:「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雖小,然而田舍、廬廡之數,曾無所芻牧。人民之衆,車馬之多,日夜行不絶,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衆。臣竊量大王之國不下楚。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撃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乃聽於群臣之説,而欲臣事秦。〔願大王熟察之〕[47]。故敝邑趙王使臣效愚計,奉明約,以大王之詔詔之。」魏王聽之。
蘇秦説齊王曰:「齊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卽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絶淸河,渉渤海也。臨菑之中七萬戸,臣竊度之,不下戸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鬥鷄、走狗、六博、闒鞠。臨菑之塗,車轂撃,人肩摩,連衽成帷,揮汗成雨。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爲與秦接境壤也。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而輕爲之臣也。今秦之攻齊則不然。倍韓、魏之地,過衞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秦雖欲深入則狼顧,恐韓、魏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夫不深料秦之無奈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寶,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齊王許之。乃西南説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強則秦弱,秦強則楚弱,其勢不兩立。故爲大王計,莫如從親以孤秦。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
於是蘇秦爲從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3 齊王知成侯賣田忌,乃召而復之。
4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5 衞成侯薨,子平侯立。
顯王三十七年〈己丑,西元前三三二年〉
編輯1 秦惠王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以敗從約。趙肅侯讓蘇秦,蘇秦恐,請使燕,必報齊。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趙人決河水以灌齊、魏之師,齊、魏之師乃去。
2 魏以陰晉爲和於秦,實華陰。
3 齊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復歸之。
顯王三十九年〈辛卯,西元前三三〇年〉
編輯1 秦伐魏,圍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
顯王四十年〈壬辰,西元前三二九年〉
編輯1 秦伐魏,渡河,取汾陰、皮氏,拔焦。
2 楚威王薨,子懷王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陘山〕[48]。
3 宋公剔成之弟偃襲攻剔成。剔成奔齊,偃自立爲君。
顯王四十一年〈癸巳,西元前三二八年〉
編輯1 秦公子華、張儀帥師圍魏蒲陽,取之。張儀言於秦王,請以蒲陽復與魏,而使公子繇質於魏。儀因説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張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甲午,西元前三二七年〉
編輯1 秦縣義渠,以其君爲臣。
2 秦歸焦、曲沃於魏。
顯王四十三年〈乙未,西元前三二六年〉
編輯1 趙肅侯薨,子武靈王〔雍〕立[49]。置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先問先君貴臣肥義,加其秩。
顯王四十四年〈丙申,西元前三二五年〉
編輯1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2 衞平侯薨,子嗣君立。衞有胥靡亡之魏,因爲魏王之后治病。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50]。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顯王四十五年〈丁酉,西元前三二四年〉
編輯1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2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蘇秦恐,乃説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易王許之。乃偽得罪於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爲客卿。蘇秦説齊王髙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爲燕。
顯王四十六年〈戊戌,西元前三二三年〉
編輯1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嚙桑。
2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3 〔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51]。
顯王四十七年〈己亥,西元前三二二年〉
編輯1 秦張儀自嚙桑還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復陰厚張儀益甚。
2 〔夏,四月〕[52],齊王封田嬰於薛,號曰靖郭君。靖郭君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靖郭君。由是得專政齊之權。
靖郭君欲城薛,客謂靖郭君曰:「君不聞海大魚乎?網不能止,鉤不能牽,蕩而失水,則螻蟻制焉。今夫齊,亦君之水也。君長有齊,奚以薛爲!苟爲失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庸足恃乎?」乃不果城。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53],其賤妾之子曰文。文通儻饒智略,説靖郭君以散財養士。靖郭君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爭譽其美,皆請靖郭君以文爲嗣。靖郭君卒,文嗣爲薛公,號曰孟嘗君。孟嘗君招致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皆捨業厚遇之,存救其親戚。食客常數千人,各自以爲孟嘗君親己。由是孟嘗君之名重天下。
- 臣光曰:君子之養士,以爲民也。《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今孟嘗君之養士也,不恤智愚,不擇臧否,盜其君之祿,以立私黨,張虛譽,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奸人之雄也,烏足尚哉!《書》曰:「受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此之謂也。
顯王四十八年〈庚子,西元前三二一年〉
編輯1 王崩,子愼靚王定立。
2 燕易王薨,子噲立。
3 孟嘗君聘於楚,楚王遺之象床。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謂孟嘗君門人公孫戌曰:「象床之直千金,苟傷之毫髮,則賣妻子不足償也。足下能使僕無行者,有先人之寶劍,願獻之。」公孫戌許諾,入見孟嘗君曰:「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以君能振達貧窮,存亡繼絶,故莫不悅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床,則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哉!」孟嘗君曰:「善。」遂不受。公孫戌趨去,未至中閨,孟嘗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髙,志之揚也?」公孫戌以實對。孟嘗君乃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
- 臣光曰:孟嘗君可謂能用諫矣。苟其言之善也,雖懷詐諼之心,猶將用之,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乎!《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孟嘗君有焉。
4 韓宣惠王欲兩用公仲、公叔爲政,問於繆留。對曰:「不可。晉用六卿而國分,齊簡公用陳成子及闞止而見殺,魏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今君兩用之,其多力者內樹黨,其寡力者藉外權。群臣有內樹黨以驕主,有外爲交以削地,君之國危矣!」
校刊記
編輯- ↑ 〔至〕(取)長城 據《史記·六國年表》、《趙世家》改。
- ↑ 西周威公卒 此段據《史記·周本紀》、《趙世家》及《韓非子·內儲説下》增。
- ↑ 趙、韓分周以爲二 此段據《史記·周本紀》正義引郭縁生《述征記》、《史記·趙世家》正義引《括地志》及《太平御覽》巻八十五引《帝王世紀》增。
- ↑ 秦敗魏師、韓師于洛〔陰〕(陽) 據《史記·六國年表》改。案:「洛陰」,今陝西省大茘縣東南。胡三省以成周之洛陽釋之,實大誤。時周之洛陽在魏、韓境內,此時秦師尚未能至此地。。
- ↑ 〔取儀臺〕 據《史記·六國年表》、《趙世家》補。
- ↑ 〔宋休公薨,子桓公辟兵立〕 舊文本繫於安王三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並據《史記·宋世家》索隱引《紀年》改辟」爲「桓」,並補「辟兵」二字。
- ↑ 〔韓懿侯薨,子昭侯武立〕 舊文本繫於顯王十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並據《史記·韓世家》索隱引《紀年》補「武」字。
- ↑ 魏王悅句 以下據《戰國策·魏策一》第八章補。
- ↑ 夏四月句 此段據《史記·魏世家》集解引《紀年》、《漢書·髙帝紀》注臣瓚引《紀年》增。《漢書·髙帝紀》注臣瓚引《紀年》以遷都大梁在魏惠王六年,今從《史記·魏世家》集解引《紀年》定於魏惠王九年,卽周顯王八年。
- ↑ 越大夫寺區弟思弒其君莽安句 此段據《史記·越世家》索隱引《紀年》、《莊子·讓王篇》、《呂氏春秋·貴生篇》增,依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越君年世之考訂繫於此年。
- ↑ 〔牧〕(收)司 據《史記·商君列傳》改。
- ↑ 〔匿〕(不告)奸者 據《史記·商君列傳》改。
- ↑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據《史記·商君列傳》補。
- ↑ 〔以家次〕 據《史記·商君列傳》改。
- ↑ 〔以明不欺〕 據《史記·商君列傳》補。
- ↑ 〔將法太子〕 據《史記·商君列傳》補。
- ↑ 魏〔趙〕(韓)會于鄗 章校「十二行本『韓』作『趙』;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史記·魏世家》、《六國年表》同,據改。楊寬註:「鄗爲趙之城邑,不得爲魏、韓君相會之地。
- ↑ 〔是歳齊桓公薨子威王因齊立〕 舊文本繫於安王二十三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並刪「是歳」、「亦」三字。
- ↑ 〔齊威王召卽墨大夫〕句 舊文本繫於安王六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魯衞宋韓君朝魏〕 據《史記·魏世家》補,以應下年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
- ↑ 〔冬〕十月 據《通鑑》通例補。
- ↑ 〔棄其輜重,兼趣舍而至〕 據《孫臏兵法·擒龐涓》補。
- ↑ 〔楚宣王嘗問群臣曰〕句 據《戰國策·楚策一》第三章補。
- ↑ 〔宋景善衞公孫倉會齊師〕(諸侯) 本繫於周顯王十七年,據《水經·淮水注》改並移入此年。
- ↑ 〔魏以韓師敗諸侯於襄陵〕句 據《水經·淮水注》引《紀年》補。
- ↑ 秦大良造〔衞鞅〕伐魏〔圍安邑降之〕 據胡注及《史記·秦本紀》補。
- ↑ 〔魯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舊文繫於顯王十四年,今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平斗〔甬〕(桶)權衡丈尺 據胡注改。
- ↑ 秦魏〔會〕(遇)于彤 據《史記·六國年表》及《魏世家》改。
- ↑ 公子諜與太子〔語〕爭立立諜敗奔韓〔太子立是爲肅侯〕 據《史記·趙世家》索隱引《世本》補。
- ↑ 〔宋剔城廢其君而自立〕 舊文爲「宋辟公薨,子剔成立」,本繫於安王六年,今移入此年,並據《史記·宋世家》索隱王劭引《紀年》改。
- ↑ 〔秦初爲賦〕 舊作「秦商鞅更爲賦稅法,行之」,據《史記·秦世家》改。案:據今人考証,此賦蓋指初徴戸賦,司馬光誤以爲更賦稅法。
- ↑ 〔齊威王來朝〕句 此段本繫於上巻周烈王六年,今移入此年。。
- ↑ 牟〔辛〕 據《史記·田世家》補。
- ↑ 〔秦孝公〕句 以下本繫於周顯王二十六年,據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考訂移入此年,並刪「于逢潭」三字。
- ↑ 〔越無顓薨子無彊立〕 此段據《史記·越世家》索隱引《紀年》補,依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証》越君年世之考訂繫於此年。
- ↑ 期〔曰〕(日) 據《史記·孫子列傳》改。
- ↑ 〔聲威天下〕 據《史記·田世家》及《戰國策·齊策一》補。
- ↑ 魏居嶺阨之西 下本有正文「都安邑」三字,案魏遷都大梁乃周顯王八年事,今刪之。
- ↑ 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 下本有正文「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九字,案魏遷都大梁乃周顯王八年事,此刪之。
- ↑ 〔會博望〕 據《史記·田世家》集解徐廣引《六國年表》補。
- ↑ 〔齊王封田嬰於彭城〕 據《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引《紀年》補。
- ↑ 〔田嬰言於齊王曰〕句 此段本繫於周顯王四十八年,今移入此年,並改「靖郭君」爲「田嬰」。
- ↑ 〔田嬰相齊〕……〔楚王聞之怒田嬰〕 據《史記·孟嘗君列傳》補。
- ↑ 〔敗齊師〕……〔使人逐田嬰田嬰使張丑説楚王楚王乃止〕 據《史記·孟嘗君列傳》補。
- ↑ 臣以天下〔之〕地圖案之 據《史記·蘇秦列傳》補「之」字。
- ↑ 〔願大王熟察之〕 章校「乙十一行本『秦』下有『願大王熟察之』六字;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史記·蘇秦列傳》有此六字,據補。
- ↑ 〔魏聞楚喪伐楚取陘山〕 據《史記·趙世家》補。
- ↑ 子武靈王〔雍〕立 據《史記·趙世家》索隱補。
- ↑ 〔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 章校「十二行本『之』下有『使人』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戰國策·行策》第十四章有此二字,據補。
- ↑ 〔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舊文本繫於愼靚王四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夏四月〕 據《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引《紀年》補。
- ↑ 靖郭君有子四十〔餘〕人 章校「十二行本『十』下有『餘』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史記·孟嘗君列傳》有此字,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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