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陳書
卷五 本紀第五

宣帝

卷六 
宣帝


  高宗孝宣皇帝諱頊,字紹世,小字師利,始興昭烈王第二子也。梁〔中〕大通二年七月辛酉生,[1]有赤光滿堂室。少寬大,多智略。及長,美容儀,身長八尺三寸,手垂過膝。有勇力,善騎射。高祖平侯景,鎮京口,梁元帝徵高祖子姪入侍,高祖遣高宗赴江陵,累官為直閤將軍、中書侍郎。時有馬軍主李總與高宗有舊,[2]每同遊處,高宗嘗夜被酒,張燈而寐,總適出,尋返,乃見高宗身是大龍,總便驚駭,走避佗室。及江陵陷,高宗遷於關右。永定元年,遙襲封始興郡王,邑二千戶。三年,世祖嗣位,改封安成王。天嘉三年,自周還,授侍中、中書監、中衛將軍,置佐史。尋授使持節、都督揚南徐東揚南豫北江五州諸軍事、揚州刺史,進號驃騎將軍,餘如故。四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六年,遷司空。天康元年,授尚書令,餘並如故。廢帝即位,拜司徒,進號驃騎大將軍,錄尚書,都督中外諸軍事,給班劍三十人。光大二年正月,進位太傅,領司徒,加殊禮,劍履上殿,增邑並前三千戶,餘並如故。十一月甲寅,慈訓太后令廢帝為臨海王,以高宗入纂。

太建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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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建元年春正月甲午,即皇帝位於太極前殿,詔曰:「夫聖人受命,王者中興,並由懿德,方作元後。高祖武皇帝揖拜堯圖,經綸禹跡,配天之業,光辰象而利貞,格地之功,侔川岳而長遠。世祖文皇帝體上聖之姿,當下武之運,築宮示儉,所務唯德,定鼎初基,厥謀斯在。朕以寡薄,才非聖賢,夙荷前規,方傳景祚。雖復親承訓誨,志守藩維,詠季子之高風,思城陽之遠託,自元儲紹國,正位君臨,無道非幾,佇聞刑措。豈圖王室不造,頻謀亂階,天步艱難,將傾寶曆,仰惟嘉命,爰集朕躬。我心貞確,(空)〔堅〕誓蒼昊,[3]而群辟啟請,相諠渭橋,文母尊嚴,懸心長樂,對揚璽紱,非止殷湯之三辭,履涉春冬,何但代王之五讓。今便肅奉天策,欽承介圭。若據滄溟,踰增兢業。思所以雲行雨施,品物咸亨,當與黔黎,普同斯慶。可改光大三年為太建元年。大赦天下。在位文武賜位一階,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異等殊才,並加策序。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復太皇太后尊號曰皇太后。立妃柳氏為皇后,世子叔寶為皇太子,皇子南中郎將、江州刺史康樂侯叔陵為始興王,奉昭烈王祀。乙未,輿駕謁太廟。丁酉,分命大使巡行四方,觀省風俗。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新除中撫大將軍章昭達進號車騎大將軍,新除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淳于量為征北大將軍,鎮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新除鎮西將軍、郢州刺史黃法𣰋進號征西大將軍,新除安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湘州刺史吳明徹進號鎮南將軍,鎮東將軍、揚州刺史、鄱陽王伯山進號中衛將軍,尚書僕射沈欽為尚書左僕射,度支尚書王勱為尚書右僕射,護軍將軍沈恪為鎮南將軍、廣州刺史。[4]辛丑,輿駕親祠南郊。壬寅,以皇子建安侯叔英為宣惠將軍、東揚州刺史,改封豫章王。豐城侯叔堅改封長沙王。癸卯,以明威將軍周弘正為特進。戊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庚午,皇后謁太廟。辛未,皇太子謁太廟。乙亥,輿駕親耕藉田。

  夏五月甲午,齊遣使來聘。丁巳,以吏部尚書、領大著作徐陵為尚書右僕射,太子詹事、駙馬都尉沈君理為吏部尚書。

  秋七月辛卯,皇太子納妃沈氏,王公已下賜帛各有差。丁酉,以平東將軍、吳郡太守晉安王伯恭為中護軍,進號安南將軍。

  九月甲辰,以新除中護軍晉安王伯恭為中領軍。

  冬十月,新除左衛將軍歐陽紇據廣州舉兵反。辛未,遣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章昭達率眾討之。壬午,輿駕親祠太廟。

太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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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春正月乙酉,以征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郢州刺史黃法𣰋為中權大將軍。景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癸未,儀同章昭達擒歐陽紇送都,斬於建康市,廣州平。

  三月景申,皇太后崩。景午,曲赦廣、衡二州。丁未,大赦天下。又詔自討周迪、華皎已來,兵交之所有死亡者,並令收斂,並給棺槥,送還本鄉;瘡痍未瘳者,各給醫藥。

  夏四月乙卯,臨海王伯宗薨。戊寅,皇太后祔葬萬安陵。

  閏月戊申,輿駕謁太廟。己酉,太白晝見。

  五月乙卯,儀同黃法𣰋獻瑞璧一。壬午,齊遣使來弔。

  六月戊子,新羅國遣使獻方物。辛卯,大雨雹。乙巳,分遣大使巡行州郡,省理冤屈。戊申,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章昭達進號車騎大將軍,安南將軍、廣州刺史沈恪進號鎮南將軍。

  秋八月甲申,詔曰:「懷遠以德,抑惟恆典,去戎即華,民之本志。頃年江介繈負相隨,崎嶇歸化,亭候不絕,宜加卹養,答其誠心。維是荒境自拔,有在都邑及諸州鎮,不問遠近,並蠲課役。若克平舊土,反我侵地,皆許還鄉,一無拘限。州郡縣長明加甄別,良田廢村,隨便安處。若輒有課訂,即以擾民論。」又詔曰:「民惟邦本,著在典謨,治國愛民,抑又通訓。朕聽朝晏罷,日仄劬勞,方流惠澤,覃被億兆。有梁之季,政刑廢缺,條綱弛紊,僭盜薦興,役賦征徭,尤為煩刻。大陳御宇,拯茲餘弊,滅扈戡黎,弗遑創改,年代彌流,將及成俗,如弗解張,物無與厝,夕惕疚懷,有同首疾。思從卑菲,約己濟民,雖府帑末充,君孰與足,便可刪革,去其甚泰,[5]冀永為定準,令簡而易從。自今維作田,值水旱失收,即列在所,言上折除。軍士年登六十,悉許放還。巧手於役死亡及與老疾,不勞訂補。其籍有巧隱,並王公百司輒受民為程蔭,解還本屬,開恩聽首。在職治事之身,須遞相檢示,有失不推,當局任罪。令長代換,具條解舍戶數,付度後人。戶有增進,即加擢賞;若致減散,依事准結。有能墾起荒田,不問頃畝少多,依舊蠲稅。」戊子,太白晝見。

  九月乙丑,以散騎常侍、鎮東將軍、吳興太守杜稜為特進、護軍將軍。

  冬十月乙酉,輿駕親祠太廟。

  十一月辛酉,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癸巳夜,西北有雷聲。

太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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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春正月癸丑,以尚書右僕射、領大著作徐陵為尚書僕射。辛酉,輿駕親祠南郊。辛未,親祠北郊。

  二月辛巳,輿駕親祠明堂。丁酉,親耕藉田。

  三月丁丑,大赦天下。自天康元年太建元年,逋餘軍糧、祿秩、夏調未入者,悉原之。又詔犯逆子弟支屬逃亡異境者,悉聽歸首;見縶繫者,量可散釋;其有居宅,並追還。

  夏四月壬辰,齊遣使來聘。

  五月戊申,太白晝見。辛亥,遼東、新羅、丹丹、天竺、盤盤等國並遣使獻方物。

  六月丁亥,江陰王蕭季卿以罪免。甲辰,封東中郎將長沙王府諮議參軍蕭彝為江陰王。

  秋八月辛丑,皇太子親釋奠於太學,二傅、祭酒以下(可)賚帛各有差。[6]

  九月癸酉,太白晝見。

  冬十月甲申,輿駕親祠太廟。乙酉,周遣使來聘。己亥,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壬辰,車騎大將軍、司空章昭達薨。

太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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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春正月景午,以雲麾將軍、江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湘州刺史,進號平南將軍;東中郎將、吳郡太守長沙王叔堅為宣毅將軍、江州刺史;尚書僕射、領大著作徐陵為尚書左僕射;中書監王勱為尚書右僕射。庚申,以丹陽尹衡陽王伯信為信威將軍、中護軍。庚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乙酉,立皇子叔卿為建安王,授東中郎將、東揚州刺史。

  三月壬子,以散騎常侍孫瑒為安西將軍、荊州刺史。乙丑,扶南、林邑國並遣使來獻方物。

  夏四月戊子,以中權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黃法𣰋為征南大將軍、南豫州刺史。

  五月癸卯,尚書右僕射王勱卒。

  六月辛巳,侍中、鎮右將軍、右光祿大夫杜稜卒。

  秋八月辛未,周遣使來聘。丁丑,景雲見。戊寅,詔曰:「國之大事,受脤興戎。師出以律,稟策於廟,所以乂安九有,克成七德。自頃掃滌群穢,廓清諸夏,乃貔貅之戮力,亦帷幄之運籌。雖左衽已戡,干戈載戢,呼韓來謁,亭鄣無警;但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仁必有勇,無忘武備。磻溪之傳韜訣,穀城之授神符,文叔懸制戎規,孟德頗言兵略。朕既慚暗合,良皆披覽。兼昔經督戎,備嘗行陣,齊以七步,肅之三鼓,得自胸襟,指掌可述。今並條制,凡十三科,宜即班宣,以為永准。」乙未,詔停督湘、江二州逋租,無錫等十五縣流民,並蠲其繇賦。

  (秋)九月庚子朔,[7]日有蝕之。辛亥,大赦天下。又詔曰:「舉善從諫,在上之明規;進賢謁言,為臣之令範。朕以寡德,嗣守寶圖,雖世襲隆平,治非寧一。辨方分職,旰食早衣;傍闕爭臣,下無貢士。何其闕爾,鮮能抗直。豈余獨運,匪薦讜言。置鼓公車,罕論得失;施石象魏,莫陳可否。朱雲摧檻,良所不逢;禽息觸楹,又為難值。至如衣褐以見,檐簦以遊,或耆艾絕倫,或妙年異等,干時而不偶,左右莫之譽,黑貂改弊,[8]黃金且殫,終其滯淹[9],可為太息。又貴為百辟,賤有十品,工拙並騖,勸沮莫分,街謠徒擁,廷議斯闕。寔朕之弗明,而時無獻替。永言至治,何迺爽歟?外可通示文武:凡厥在位,風化乖殊,朝政紕蠹,正色直辭,有犯無隱。兼各舉所知,隨才明試。其蒞政廉穢,在職能否,分別矢言,俟茲黜陟。」景寅,以故太尉徐度、儀同杜稜、儀同程靈洗配食高祖廟庭,故車騎將軍章昭達配食世祖廟庭。[10]

  冬十月乙酉,輿駕親祠太廟。戊戌,以鎮南將軍、廣州刺史沈恪為領軍將軍。

  十〔一〕月己亥夜地震。[11]

  閏月辛未,詔曰:「姑熟饒曠,荊河斯擬,博望關畿,天限嚴峻,龍山南指,牛渚北臨,對熊繹之餘城,邇全琮之故壘,良疇美柘,畦畎相望,連宇高甍,阡陌如繡。自梁末兵災,凋殘略盡,比雖務優寬,猶未克復,咫尺封畿,宜須殷阜。且眾將部下,多寄上下,軍民雜俗,極為蠹秏。自今有罷任之徒,許分留部下;其已在江外,亦令迎還,悉住南州津裏安置。有無交貨,不責市估;萊荒墾辟,亦停租稅。臺遣鎮監一人,共刺史、津主分明檢押,給地賦田,各立頓舍。」

  十二月壬寅,甘露降樂遊苑。甲辰,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丁卯,詔曰:「梁氏之季,兵火荐臻,承華焚蕩,頓無遺構。寶命惟新,迄將二紀,頻事戎旅,未遑脩繕。今工役差閑,椽楹有擬,來歲開肇,創築東宮,可權置起部尚書、將作大匠,用主監作。」

太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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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春正月癸酉,以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淳于量為中權大將軍;宣惠將軍、豫章王叔英為南徐州刺史,進號平北將軍;吏部尚書、駙馬都尉沈君理為尚書右僕射,領吏部。辛巳,輿駕親祠南郊。甲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辛丑,輿駕親祠明堂。乙卯,夜有白氣如虹,自北方貫北斗紫宮。

  三月壬午,分命眾軍北伐,以鎮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都督征討諸軍事。景戌,西衡州獻馬生角。己丑,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北討大都督吳明徹統眾十萬,發自白下。

  夏四月癸卯,前巴州刺史魯廣達克齊大峴城。辛亥,吳明徹克秦州水柵。庚申,齊遣兵十萬援歷陽,儀同黃法𣰋破之。辛酉,齊軍救秦州,吳明徹又破之。癸亥,詔北伐眾軍所殺齊兵,並令埋掩。甲子,南譙太守徐槾克石樑城。

  五月己巳,瓦梁城降。癸酉,陽平郡城降。甲戌,徐槾克廬江郡城。景子,黃法𣰋克歷陽城。己卯,北高唐郡城降。辛巳,詔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黃法𣰋徙鎮歷陽,齊改縣為郡者並復之。乙酉,南齊昌太守黃詠克齊昌外城。景戌,廬陵內史任忠軍次東關,克其東西二城,進克蘄城。戊子,又克譙郡城,秦州城降。癸巳,瓜步、胡墅二城降。

  六月庚子,郢州刺史李綜克灄口城。乙巳,任忠克合州外城。庚戌,淮陽、沭陽郡並棄城走。癸丑,景雲見。豫章內史程文季克涇州城。乙卯,宣毅司馬湛陀克新蔡城。癸(卯)〔亥〕,周遣使來聘。[12]黃法𣰋克合州城。吳明徹師次仁州,甲子,克其州城。是月,治明堂。

  秋七月乙丑,鎮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進號征北大將軍。戊辰,齊遣眾二萬援齊昌,西陽太守周炅破之。己巳,吳明徹軍次峽口,克其北岸城,南岸守者棄城走。周炅克巴州城。淮北絳城及穀陽士民,並誅其渠帥,以城降。景戌,吳明徹克壽陽外城。

  八月乙未,山陽城降。壬寅,盱眙城降。戊申,罷南齊昌郡。壬子,戎昭將軍徐敬辯克海安城。青州東海城降。戊午,平固侯陳敬泰等克晉州城。

  九月甲子,陽平城降。[13]壬申,高唐太守沈善度克馬頭城。[14]甲戌,齊安城降。景子,左衛將軍樊毅克廣陵楚子城。癸未,尚書右僕射、領吏部、駙馬都尉沈君理卒。丁亥,前鄱陽內史魯天念克黃城小城,齊軍退保大城。戊子,割南兗州之盱眙郡屬譙州。壬辰晦,夜明。黃城大城降。

  冬十月甲午,郭默城降。戊戌,以中書令王瑒為吏部尚書。己亥,以特進、領國子祭酒周弘正為尚書右僕射。乙巳,吳明徹克壽陽城,斬王琳,傳首京師,梟於朱雀航。丁未,齊兵萬人至潁口,樊毅擊走之。辛亥,齊遣兵援蒼陵,又破之。景辰,詔曰:「梁末得懸瓠,以壽陽為南豫州,今者克復,可還為豫州。以黃城為司州,治下為安昌郡,滻湍為漢陽郡,三城依梁為義陽郡,並屬司州。」以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為豫州刺史,進號車騎大將軍;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黃法𣰋為征西大將軍、合州刺史。戊午,湛陀克齊昌城。

  十一月甲戌,淮陰城降。庚辰,威虜將軍劉桃根克朐山城。[15]辛巳,樊毅克濟陰城。己丑,魯廣達等克北徐州。

  十二月壬辰朔,詔曰:「古者反噬叛逆,盡族誅夷,所以藏其首級,誡之後世。比者所戮止在一身,子胤或存,梟懸自足,不容久歸武庫,長比月支。惻隱之懷,有仁不忍。維熊曇朗、留異、陳寶應、周迪、鄧緒等及今者王琳首,並還親屬,以弘廣宥。」乙未,譙城降。乙巳,立皇子叔明為宜都王,叔獻為河東王。壬午,任忠克霍州城。

太建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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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春正月壬戌朔,詔曰:「王者以四海為家,萬姓為子,一物乖方,夕惕猶厲,六合未混,旰食彌憂。朕嗣纂鴻基,思弘經略,上符景宿,下協人謀,命將興師,大拯淪溺。灰琯未周,凱捷相繼,拓地數千,連城將百。蠢彼餘黎,毒茲異境,江淮年少,猶有剽掠,鄉閭無賴,摘出陰私,將帥軍人,罔顧刑典,今使苛法蠲除,仁聲載路。且肇元告慶,邊服來荒,始睹皇風,宜覃曲澤,可赦江右淮北南司、定、霍、光、建、朔、合、豫、北徐、仁、北兗、青、冀,南譙、南兗十五州,郢州之齊安、西陽,江州之齊昌、新蔡、高唐,南豫州之歷陽、臨江郡土民,[16]罪無輕重,悉皆原宥。將帥職司,軍人犯法,自依常科。」以翊前將軍新安王伯固為中領軍,進號安前將軍;安前將軍、中領軍晉安王伯恭為安南將軍、南豫州刺史。壬午,輿駕親祠太廟。甲申,廣陵金城降。周遣使來聘。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二月壬辰朔,日有蝕之。辛亥,輿駕親耕藉田。景辰,以中權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征西大將軍、郢州刺史。

  三月癸亥,詔曰:「去歲南川頗言失稔,所督田租於今未即。豫章等六郡太建五年田租,可申半至秋。豫章又逋太建四年檢首田稅,亦申至秋。南康一郡,嶺下應接,民間尤弊,太建四年田租未入者,可特原除。庶脩墾無廢,歲取方實。」

  夏四月庚子,彗星見。辛丑,詔曰:「戢情懷善,有國之令圖,拯弊救危,聖範之通訓。近命師薄伐,義在濟民,青、齊舊隸,膠、光部落,久患凶戎,爭歸有道,棄彼農桑,忘其衣食。而大軍未接,中途止憩,朐山、黃郭,車營布滿,扶老攜幼,蓬流草跋,既喪其本業,咸事遊手,饑饉疾疫,不免流離。可遣大使精加慰撫,仍出陽平倉穀,拯其懸磬,並充糧種。勸課士女,隨近耕種。石鱉等屯,適意脩墾。」

  六月壬辰,尚書右僕射、領國子祭酒周弘正卒。乙巳,以中衛將軍、揚州刺史鄱陽王伯山為征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中護軍衡陽王伯信為宣毅將軍、揚州刺史。

  冬十一月乙亥,詔北討行軍之所,並給復十年。

  十二月癸巳,平南將軍、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進號鎮南將軍。戊戌,以吏部尚書王瑒為尚書右僕射,度支尚書孔奐為吏部尚書。景午,安右將軍、左光祿大夫王通加特進。

太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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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春正月辛未,輿駕親祠南郊。乙亥,左衛將軍樊毅克潼州城。辛巳,輿駕親祠北郊。

  二月戊申,樊毅克下邳、高柵等六城。

  三月辛未,詔豫、二兗、譙、徐、合、霍、南司、定九州及南豫、江、郢所部在江北諸郡置雲旗義士,往大軍及諸鎮備防。戊寅,以新除征西大將軍、合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黃法𣰋為豫州刺史。改梁東徐州為安州,武州為沅州。移譙州鎮於新昌郡,以秦郡屬之。盱眙、神農二郡還隸南兗州。

  夏四月景戌,有星孛於大角。庚寅,監豫州陳桃根於所部得青牛,獻之,詔遣還民。甲午,輿駕親祠太廟。乙未,陳桃根又表上織成羅又錦被各二百首,[17]詔於雲龍門外焚之。壬子,郢州獻瑞鍾六。

  五月乙卯,割譙州之秦郡還隸南兗州。分北譙縣置北譙郡,領陽平所屬北譙、西譙二縣。合州之南梁郡,隸入譙州。

  六月景戌,為北討將士死王事者克日舉哀。壬辰,以尚書右僕射王瑒為尚書僕射。己酉,改作雲龍、神獸門。[18]

  秋八月壬寅,移西陽郡治保城。癸卯,周遣使來聘。

  閏九月壬辰,都督吳明徹大破齊軍於呂梁。是月,甘露頻降樂遊苑。丁未,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詔於苑龍舟山立甘露亭。

  冬十月戊午,以征北將軍、南徐州刺史鄱陽王伯山為征南將軍、江州刺史;安前將軍、中領軍新安王伯固為南徐州刺史,進號鎮北將軍;信威將軍、江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雲麾將軍、中領軍。[19]己巳,立皇子叔齊為新蔡王,叔文為晉熙王。

  十一月庚戌,以征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郢州刺史淳于量為中軍大將軍。

  十二月景辰,以新除雲麾將軍、郢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東中郎將、東揚州刺史建安王叔卿為雲麾將軍、郢州刺史,宣惠將軍宜都王叔明為東揚州刺史。壬戌,以尚書僕射王瑒為尚書左僕射,太子詹事、揚州大中正陸繕為尚書右僕射,國子祭酒徐陵為領軍將軍。甲子,南康郡獻瑞鍾。

太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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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春正月庚辰,西南有紫雲見。

  二月壬申,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進位司空。丁丑,詔江東道太建五年以前租稅夏調逋在民間者,皆原之。

  夏四月甲寅,詔曰:「元戎凱旋,群師振旅,旌功策賞,宜有饗宴。今月十七日,可幸樂遊苑,設絲竹之樂,大會文武。」己未,輿駕親祠太廟。

  〔五月〕庚寅,[20]尚書左僕射王瑒卒。

  六月癸丑,以雲麾將軍、廣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合州刺史,進號平北將軍。甲寅,以尚書右僕射陸繕為尚書左僕射,新除晉陵太守王克為尚書右僕射。

  秋八月丁卯,以車騎大將軍、司空吳明徹為南兗州刺史。

  九月戊戌,以皇子叔彪為淮南王。

  冬十一月乙酉,以平南將軍、湘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平西將軍、郢州刺史。[21]丁酉,分江州晉熙、高唐、新蔡三郡為晉州。辛丑,以冠軍將軍廬陵王伯仁為中領軍。

  十二月丁卯,以新除太子詹事徐陵為右光祿大夫。

太建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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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祠北郊。壬寅,以湘州刺史、新除中衛將軍始興王叔陵為揚州刺史;雲麾將軍建安王叔卿為湘州刺史,進號平南將軍。

  二月壬(午)〔子〕,[22]輿駕親耕藉田。

  夏五月景子,詔曰:「朕昧旦求衣,日旰方食,思弘億兆,用臻俾乂,而牧守蒞民,廉平未洽,年常租賦,多致逋餘,即此務農,宜弘寬省。可起太建已來訖八年流移叛戶所帶租調,七年八年叛義丁、五年訖八年叛軍丁、六年七年逋租田米粟夏調綿絹絲布麥等,[23]五年訖七年逋貲絹,皆悉原之。」

  秋七月乙亥,以輕車將軍、丹陽尹江夏王伯義為合州刺史。己卯,百濟國遣使獻方物。庚辰,大雨,震萬安陵華表。己丑,震慧日寺剎及瓦官寺重門,一女子於門下震死。

  冬十月戊午,司空吳明徹破周將梁士彥眾數萬於呂梁。

  十二月戊申,東宮成,皇太子移於新宮。

太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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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春正月己巳朔,以中領軍廬陵王伯仁為平北將軍、南徐州刺史,翊左將軍、[24]右光祿大夫、領太子詹事徐陵為領軍將軍。

  二月甲子,北討眾軍敗績於呂梁,司空吳明徹及將卒已下,並為周軍所獲。

  三月辛未,震武庫。景子,分命眾軍以備周: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明威將軍孫瑒都督荊、郢水陸諸軍事,進號鎮西將軍;左衛將軍樊毅為大都督,督朱沛、清口上至荊山緣淮眾軍,進號平北將軍;武毅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等眾軍,進號寧遠將軍。乙酉,大赦天下。丁酉,以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護軍將軍淳于量為南兗州刺史,進號車騎將軍。

  夏四月庚戌,詔曰:「懋賞之言,明於訓誥,挾纊之美,著在撫巡。近歲薄伐,廓清淮、泗,摧鋒致果,文武畢力,櫛風沐雨,寒暑亟離,念功在茲,無忘終食。宜班榮賞,用酬厥勞。應在軍者可並賜爵二級,並加賚卹,付選即便量處。」又詔曰:「惟堯葛衣鹿裘,則天為大,伯禹弊衣菲食,夫子曰『無間然』,故儉德之恭,約失者鮮。朕君臨宇宙,十變年籥,旰日勿休,乙夜忘寢,跂予思治,若濟巨川,念茲在茲,懍同馭朽。非貪四海之富,非念黃屋之尊,導仁壽以寘群生,寧勞役以奉諸己。但承梁季,亂離斯瘼,宮室禾黍,有名亡處,雖輪奐未睹,頗事經營,去泰去甚,猶為勞費。加以戎車屢出,千金日損,府帑未充,民疲征賦。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興言靜念,夕惕懷抱,垂訓立法,良所多慚。斲雕為朴,庶幾可慕,雉頭之服既焚,弋綈之衣方襲,損撤之制,前自朕躬,草偃風行,冀以變俗。應御府堂署所營造禮樂儀服軍器之外,其餘悉皆停息;掖庭常供、王侯妃主諸有俸卹,並各量減。」丁巳,以新除鎮右將軍新安王伯固為護軍將軍。戊午,樊毅遣軍度淮北對清口築城。庚申,大雨雹。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甲申,太白晝見。

  六月丁卯,大雨,震大皇寺剎、莊嚴寺露盤、重陽閣東樓、千秋門內槐樹、鴻臚府門。

  秋七月戊戌,新羅國遣使獻方物。乙巳,以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袁憲為吏部尚書。

  八月乙丑朔,改秦郡為義州。戊寅,隕霜,殺稻菽。

  九月壬寅,以平北將軍樊毅為中領軍。乙巳,立方明壇於婁湖。戊申,以中衛將軍、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兼王官伯臨盟。甲寅,輿駕幸婁湖臨誓。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也。壬戌,以宣惠將軍江夏王伯義為東揚州刺史。

  冬十月戊寅,罷義州及琅邪、彭城二郡。立建興,領建安、同夏、烏山、江乘、臨沂、湖熟等六縣,屬揚州。戊子,以尚書左僕射陸繕為尚書僕射。

  十一月辛丑,以鎮西將軍孫瑒為郢州刺史。

  十二月乙亥,合州廬江蠻田伯興出寇樅陽,刺史魯廣達討平之。

太建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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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龍見於南兗州永寧樓側池中。

  二月癸亥,輿駕親耕藉田。

  三月丁未,詔淮北義人率戶口歸國者,建其本屬舊名,置立郡縣,即隸近州,賦給田宅,喚訂一無所預。

  〔夏〕五月乙巳,[25]詔曰:「昔軒轅命於風后、力牧,放勛咨爾稷、契、朱武,[26]冕旒垂拱,化致隆平。爰逮漢列五曹,周分六職,設官理務,各有攸司,亦幾期刑措,卜世彌永,並賴群才,用康庶績。朕日昃劬勞,思弘治要,而機事尚擁,政道未凝,夕惕於懷,罔知攸濟。方欲仗茲舟楫,委成股肱,徵名責實,取寧多士。自今應尚書曹、府、寺、內省監、司文案,悉付局參議分判。其軍國興造、徵發、選序、三獄等事,前須詳斷,然後啟聞。凡諸辯決,務令清乂,約法守制,較若畫一,不得前後舛互,自相矛楯,致有枉滯。紆意舞文,糾聽所知,靡有攸赦。」甲寅,詔曰:「舊律以枉法受財為坐雖重,直法容賄其制甚輕,豈不長彼貪殘,生其舞弄?事涉貨財,寧不尤切?今可改不枉法受財者,科同正盜。」

  六月庚辰,以鎮前將軍豫章王叔英為鎮南將軍、江州刺史。景戌,以征南將軍、江州刺史鄱陽王伯山為中權將軍、護軍將軍。

  秋七月辛卯,初用大貨六銖錢。

  八月甲子,青州義主朱顯宗等率所領七百戶入附。丁卯,輿駕幸大壯觀閱武。戊寅,輿駕還宮。

  冬十月甲戌,以安前將軍、祠部尚書晉安王伯恭為軍師將軍,尚書僕射陸繕為尚書左僕射。

  十一月辛卯,詔曰:「畫冠弗犯,革此澆風,孥戮是蹈,化於薄俗。朕肅膺寶命,迄將一紀,思經邦濟治,憂國愛民,日仄劬勞,夜分輟寢,而還淳反朴,其道靡階,雍熙盛美,莫雲能致。遂乃鞫訊之牒,盈於聽覽,舂釱之人,煩於牢犴。周成刑措,漢文斷獄,杼軸空勞,邈焉既遠。加以蕞爾醜徒,軼我彭、汴,淮、汝氓庶,企踵王略,治兵誓旅,義存拯救。飛芻挽粟,征賦頗煩,暑雨祁寒,寧忘咨怨。兼宿度乖舛,次舍違方,若曰之誡,責歸元首,愧心斯積,馭朽非懼。即建子令月,微陽初動,應此嘉辰,宜播寬澤,可大赦天下。」甲午,周遣柱國梁士彥率眾至肥口。戊戌,周軍進圍壽陽。辛丑,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淳于量為上流水軍都督;中領軍樊毅都督北討諸軍事,加安北將軍;散騎常侍、左衛將軍任忠都督北討前軍事,加平北將軍;前豐州刺史皋文奏率步騎三千趣陽平郡。癸卯,任忠率步騎七千趣秦郡。景午,新除仁威將軍、右衛將軍魯廣達率眾入淮。是日,樊毅領水軍二萬自東關入焦湖,武毅將軍蕭摩訶率步騎趣歷陽。戊申,豫州陷。辛亥,霍州又陷。癸丑,以新除中衛大將軍、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大都督,總督水步眾軍。

  十二月乙丑,南北兗、晉三州,及盱眙、山陽、陽平、馬頭、秦、歷陽、沛、北譙、南梁等九(州)〔郡〕,[27]並自拔還京師。譙、北徐州又陷。自是淮南之地盡沒於周矣。己巳,詔曰:「昔堯、舜在上,茅屋土階,湯、禹為君,藜杖韋帶。至如甲帳珠絡,華榱璧璫,未能雍熙,徒聞侈欲。朕企仰前聖,思求訟平,正道多違,澆風靡乂。至今貴里豪家,金鋪玉舄,貧居陋巷,彘食牛衣,稱物平施,何其遼遠。爟烽未息,役賦兼勞,文吏姦貪,妄動科格。重以旗亭關市,稅斂繁多,不廣都內之錢,非供水衡之費,逼遏商賈,營謀私蓄。靖懷眾弊,宜事改張。弗弘王道,安拯民蠹?今可宣勒主衣、尚方諸堂署等,自非軍國資須,不得繕造眾物。後宮僚列,若有游長,掖庭啟奏,即皆量遣。大予祕戲,非會禮經,樂府倡優,不合雅正,並可刪改。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別觀離宮,郊閒野外,非恆饗宴,勿復脩治。並勒內外文武車馬宅舍,皆循儉約,勿尚奢華。違我嚴規,抑有刑憲。所由具為條格,標榜宣示,令喻朕心焉。」癸酉,遣平北將軍沈恪、電威將軍裴子烈鎮南徐州,開遠將軍徐道奴鎮柵口,前信州刺史楊寶安鎮白下。戊寅,以中領軍樊毅為鎮西將軍、都督荊郢巴武四州水陸諸軍事。

太建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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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春正月戊戌,以散騎常侍、左衛將軍任忠為平南將軍、南豫州刺史,督緣江軍防事。

  三月壬辰,以平北將軍廬陵王伯仁為翊左將軍、中領軍。

  夏四月癸亥,尚書左僕射陸繕卒。乙丑,以宣毅將軍河東王叔獻為南徐州刺史。己卯,大雩。壬午,雨。

  五月癸巳,以軍師將軍、尚書右僕射晉安王伯恭為尚書僕射。

  六月壬戌,大風壞皋門中闥。

  秋八月己未,周使持節、上柱國、鄖州總管滎陽郡公司馬消難以鄖、隨、溫、應、土、順、沔、(儇)〔澴〕、[28]岳等九州,魯山、甑山、沌陽、應城、平靖、武陽、上明、溳水等八鎮內附[29]。詔以消難為使持節、侍中、大都督、總督安隨等九州八鎮諸軍事、車騎將軍、司空,封隨郡公,給鼓吹、女樂各一部。庚申,詔鎮西將軍樊毅進督沔、漢諸軍事。遣平南將軍、南豫州刺史任忠率眾趣歷陽;通直散騎常侍、超武將軍陳慧紀為前軍都督,趣南兗州。戊辰,以新除司空司馬消難為大都督水陸諸軍事。庚午,通直散騎常侍淳于陵克臨江郡。癸酉,智武將軍魯廣達克郭默城。甲戌,大雨霖。景子,淳于陵克祐州城。

  九月癸未,周臨江太守劉顯光率眾內附。是夜,天東南有聲,如風水相擊,三夜乃止。景戌,改安陸郡為南司州。丁亥,周將王延貴率眾援歷陽,任忠擊破之,生擒延貴等。己酉,周廣陵義主曹藥率眾入附。[30]

  冬十月癸丑,大雨雹震。

  十一月己丑,詔曰:「朕君臨四海,日旰劬勞,思弘至治,未臻斯道。而兵車驟出,軍費尤煩,芻漕控引,不能徵賦。夏中亢旱傷農,畿內為甚,民(天)〔失〕所資,[31]歲取無託。此則政刑未理,陰陽舛度,黎元阻饑,君孰與足?靖言興念,余責在躬,宜布惠澤,溥沾氓庶。其丹陽、吳興、晉陵、建興、義興、東海、信義、陳留、江陵等十郡,[32]並(謝)〔諸〕署即年田稅、祿秩,[33]並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來歲秋登。」

  十二月庚辰,宣毅將軍、南徐州刺史河東王叔獻薨。

太建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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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年春正月壬午,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左光祿大夫;中權將軍、護軍將軍鄱陽王伯山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鎮右將軍、國子祭酒新安王伯固為揚州刺史;軍師將軍、尚書僕射晉安王伯恭為尚書左僕射;〔安〕右將軍、丹陽尹徐陵為中書監,領太子詹事;[34]吏部尚書袁憲為尚書右僕射。庚寅,以輕車將軍、衛尉卿宜都王叔明為南徐州刺史。

  二月甲寅,詔賜司馬消難所部周大將軍田廣等封爵各有差。乙亥,輿駕親耕藉田。

  夏四月乙巳,分衡州始興郡為東衡州,衡州為西衡州。

  五月景辰,以前鎮西將軍樊毅為中護軍。

  六月辛卯,以新除中護軍樊毅為護軍將軍。

  秋九月癸亥,夜,大風至自西北,發屋拔樹,大雷震雹。

  冬十月癸未,以散騎常侍、丹陽尹毛喜為吏部尚書,護軍將軍樊毅為鎮西將軍、荊州刺史。改鄱陽郡為吳州。壬寅,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辛巳,彗星見。己亥,以翊右將軍、衛尉卿沈恪為護軍將軍。

太建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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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年春正月己酉,高宗弗豫。甲寅,崩於宣福殿,時年五十三。遺詔曰:「朕爰自遘疾,曾未浹旬,醫藥不瘳,便屬大漸,終始定分,夫復奚言。但君臨寰宇,十有四載,誠則雖休勿休,日慎一日,知宗廟之負重,識王業之艱難。而邊鄙多虞,生民未乂,方欲蕩清四海,包吞八荒,有志莫從,遺恨幽壤。皇太子叔寶繼體正嫡,年業韶茂,纂統洪基,社稷有主。群公卿士、文武內外,俱罄心力,同竭股肱,送往事居,盡忠誠之節,當官奉職,引翼亮之功。務在協和,無違朕意。凡厥終制,事從省約。金銀之飾,不須入壙,明器之具,皆令用瓦。唯使儉而合禮,勿得奢而乖度。以日易月,既有通規,公除之制,悉依舊准。在位百司,三日一臨,四方州鎮,五等諸侯,各守所職,並停奔赴。」

  二月辛卯,上謚孝宣皇帝,廟號高宗。癸巳,葬顯寧陵。

  高宗在田之日,有大度幹略,及乎登庸,寔允天人之望。梁室喪亂,淮南地並入齊,高宗太建初,志復舊境,乃運神略,授律出師,至於戰勝攻取,獻捷相繼,遂獲反侵地,功實懋焉。及周滅齊,乘勝略地,還達江際矣。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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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臣曰:高宗器度弘厚,亦有人君之量焉。世祖知冢嗣仁弱,弗可傳於寶位,高宗地居姬旦,世祖情存太伯,及乎弗悆,大事咸委焉。至於纂業,萬機平理,命將出師,克淮南之地,開拓土宇,靜謐封疆。享國十餘年,志大意逸,呂梁覆(車)〔軍〕,[35]大喪師徒矣。江左削弱,抑此之由。嗚呼!蓋德不逮文,智不及武,雖得失自我,無禦敵之略焉。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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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中〕大通二年七月辛酉生 據《南史·陳宣帝紀》補。按宣帝死於太建十四年正月甲寅,年五十三,以此上推,適為梁中大通二年。
  2. 時有馬軍主李總與高宗有舊 殿本考證雲《南史》無「馬」字。
  3. (空)〔堅〕誓蒼昊 據各本改。
  4. 護軍將軍沈恪為鎮南將軍廣州刺史 按沈恪於太建二年六月始由安南將軍、廣州刺史進號鎮南將軍,此「鎮南將軍」疑當作「安南將軍」。
  5. 去其甚泰 「甚泰」各本作「泰甚」。
  6. 二傅祭酒以下(可)賚帛各有差 據《元龜》二六〇刪。按此非詔文,不當有「可」字。
  7. (秋)九月庚子朔 按上已書「秋八月」,此不當更著「秋」字,今刪。
  8. 黑貂改弊 「改」《元龜》二一三作「故」。
  9. 終其滯淹 「其」各本作「身」。按《元龜》二一三作「其」。
  10. 故車騎將軍章昭達配食世祖廟庭 按章昭達於太建三年十二月壬辰以車騎大將軍卒於位,「將軍」上應有一「大」字。
  11. 十〔一〕月己亥夜地震 據《南史·陳宣帝紀》補。按上文書「冬十月」,則此不應復書「十月」,且是年十一月己亥朔,明脫一「一」字。殿本考證謂南史作「十一月」而不書朔,以上文「戊戌」證之,亦恐有訛。今按:疑南史脫一「朔」字,而此「己亥夜」之「夜」字則當作「朔」也。
  12. 癸(卯)〔亥〕周遣使來聘 按上有乙卯,下不當有癸卯。周遣使來聘與黃法𣰋克合州城同在一日,通鑑書「癸亥,黃法𣰋克合州」,是知「癸卯」為「癸亥」之訛,今從改。
  13. 九月甲子陽平城降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按是年四月已書陽平郡城降,此又雲陽平城降,是有兩陽平矣。攷隋志,江都郡安宜縣,梁置陽平郡,又魏志楚州所領有陽平郡,領陽平、濮陽兩縣,或前所書者安宜之陽平,後所書者鍾離之陽平乎?東魏楚州治鍾離城。」
  14. 高唐太守沈善度克馬頭城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雲「沈善度」通鑑作「沈善慶」。
  15. 威虜將軍劉桃根克朐山城 「劉桃根」通鑑作「劉桃枝」。胡三省注云:「此劉桃枝自是陳將,非齊之劉桃枝。」按本書前後皆作「劉桃根」,疑通鑑訛。
  16. 南豫州之歷陽臨江郡土民 按汲本「土」字下有小注,雲一作「士」。《元龜》二〇八亦作「士」。
  17. 陳桃根又表上織成羅又錦被各二百首 「織成羅」下之「又」字北監本、殿本作「文」,「錦被」下有「裘」字,無「百首」二字。南監本、汲本有「百首」二字,餘同北監本。《南史·陳宣帝紀》「又」作「紋」。通鑑作「文」。按張元濟〈校勘記〉云:「此文不誤。意謂織成羅與錦被兩物各二百端。端或作耑,『首』為『耑』字之誤。」
  18. 改作雲龍神獸門 「神獸門」即「神虎門」,避唐諱改。
  19. 信威將軍江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雲麾將軍中領軍 按太建四年,以東中郎將、吳郡太守、長沙王叔堅為宣毅將軍、江州刺史,本傳同,其後不載進改軍號事,此作「信威將軍」,疑有誤。又本年十二月丙辰,以新除雲麾將軍、郢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本傳亦云於太建七年進號雲麾將軍、郢州刺史。此「中領軍」疑有訛。
  20. 〔五月〕庚寅 據《南史·陳宣帝紀》補。按是年四月己酉朔,無庚寅;五月戊寅朔,十三日為庚寅。
  21. 以平南將軍湘州刺史長沙王叔堅為平西將軍郢州刺史 按叔堅於是年六月為合州刺史,進號平北將軍。本傳亦言其為平西將軍、郢州刺史前曾為平北將軍、合州刺史。此「平南將軍」、「湘州刺史」當為「平北將軍」、「合州刺史」之誤。其時為湘州刺史者,始興王叔陵也。
  22. 二月壬(午)〔子〕據《南史·陳宣帝紀》改。按是年二月甲辰朔,無壬午。
  23. 六年七年逋租田米粟夏調綿絹絲布麥等 「麥」《元龜》四八九作「帛」。按作「帛」是。
  24. 翊左將軍 按本傳,陵於太建八年加翊右將軍,其後無改,與此異。
  25. 〔夏〕五月乙巳 按上書「三月丁未」,依例此應書「夏五月」,明脫一「夏」字,各本並脫,今補。
  26. 放勛咨爾稷契朱武 「朱武」即「朱虎」,避唐諱改。
  27. 及盱眙山陽陽平馬頭秦歷陽沛北譙南梁等九(州)〔郡〕錢大昕《廿二史考異》雲「州」當作「郡」。按上所舉皆郡名,今據改。
  28. (儇)〔澴〕據通鑑胡注及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改。按錢大昕雲「儇」當作「澴」,澴州即隋吉陽郡。
  29. 魯山甑山沌陽應城平靖武陽上明溳水等八鎮內附 「溳水」原訛「涓水」,各本並訛。按魯山等八鎮並在今湖北省境。隋書地理志:「安貴、西魏置溳水郡,開皇初郡廢。」安貴故治在今湖北隨縣西北。溳水鎮當即其地。「涓水」《元龜》二一五正作「溳水」,今改正。
  30. 周廣陵義主曹藥率眾入附 殿本考證雲南史「主」上有「軍」字。
  31. 民(天)〔失〕所資 據各本改。
  32. 其丹陽吳興晉陵建興義興東海信義陳留江陵等十郡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今數之,止九郡。」
  33. 並(謝)〔諸〕署即年田稅祿秩 據《元龜》四八九改。
  34. 〔安〕右將軍丹陽尹徐陵為中書監領太子詹事 按陵本傳,陵於太建十年,重為領軍將軍,尋遷安右將軍、丹陽尹。此脫「安」字,今補。
  35. 呂梁覆(車)〔軍〕據各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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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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