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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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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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全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防護服和手套等廢棄一次性防護用品的收集、運輸和處理,避免二次污染,特通告如下:
一、廣大市民不得隨意丟棄口罩、防護服和手套等廢棄一次性防護用品,必須投放至廢棄口罩專用容器內,鼓勵市民消毒(噴灑75%酒精、84消毒水)後投放。
二、城區主次街路由區環衛部門統一設置專用收集容器,城區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廠礦企業、學校、培訓機構負責各自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區環衛部門負責集中收運至區生活垃圾中轉站、並落實專人負責,消殺後作無害化處理。
三、街道負責落實城區各小區設置專用收集容器,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物業公司設置,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區(點)由相關社區(村)負責設置;區環衛部門負責集中收運至區生活垃圾中轉站、並落實專人負責,消殺後作無害化處理。
四、各鄉鎮(街道)負責落實本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轄區街路、村、居住小區設置專用收集容器,落實統一收集到鄉鎮(街道)垃圾中轉站、並明確專人負責,消殺後作無害化處理。
五、全區所有集中隔離點的廢棄一次性防護用品,屬地鄉鎮(街道)落實專人負責,按規範消殺後統一收集並做好登記,區環保部門落實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進行處理。
六、設置的專用收集容器應採用符合安全密閉要求的垃圾桶,醒目標註「廢棄口罩專用」字樣,有條件的要內設塑料袋內襯。
七、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和廢棄物。
八、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廢棄口罩撿拾二次使用,從事廢舊回收的單位(站、點)不得自行收集、處置廢棄口罩牟利,違者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九、監督舉報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黃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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