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1號)

龍灣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1號)
制定機關:龍灣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25日
龍灣區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個一律」規定的通告(第2號)
來自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請湖北返龍灣或到龍灣人員,佩戴口罩主動前往屬地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登記(包括接觸過的人),登記後居家隔離14天(包括接觸過的人,也需居家隔離14天),如出現發熱、咳嗽、胸悶、氣促、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應佩戴口罩立即到龍灣區第一人民醫院就診。

  如有發現湖北返龍灣或到龍灣人員未前往屬地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到登記的,請立即撥打屬地街道辦事處電話進行舉報,舉報查實對舉報人員給予200元獎勵。

  現公布我區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舉報電話如下:

  熱線電話:0577-12345

  永中街道辦事處:0577-56855123、0577-85801112

  蒲州街道辦事處:0577-86509870、0577-86509666

  狀元街道辦事處:0577-86800638

  瑤溪街道辦事處:0577-86613695

  海濱街道辦事處:0577-55875772、18057756076

  永興街道辦事處:0577-86928031

龍灣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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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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