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者1969年逝世,其作品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有關作品若1929年到1977年之間發表,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若1977年或更早創作,但1978至2002年才出版發表,作品在美國仍認爲有版權至少到2047年12月31日。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劉少奇
1898年—1969年
第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首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劉少奇

職務作品

編輯

1923年

編輯

1925年

編輯

1939年

編輯

關於此作者

編輯

 

該作者的全部原創作品在某些國家屬於公有領域。這些國家的版權保護作者逝世後50年的著作權。對這些作品的翻譯可能不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