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抗議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領土主权、劫掠和虐待我国漁民的非法行为的再次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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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1961年12月6日) |
关于南越海军非法侵入我国西沙群岛、劫走和劫掠我国渔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于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发表声明。现据我国被南越劫走的渔民返回后报告,南越海军于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侵入我国西沙群岛中的琛航岛,无理撕毁和侮辱我国国旗,将我国渔民劫往南越的监狱。我国渔民在被南越非法拘留期间,南越的特务人员对他们进行了非法“审讯”,施行了野蛮的虐待,包括使用武器威吓,停止供给饮食,在烈日下曝晒,强迫面对南越政权的旗帜“罚站”等等。南越特务人员还向我被劫渔民逼讯我西沙群岛的政治、军事情况,甚至公开煽动他们背叛祖国。
此外,我国渔民在这次被南越海军劫掠中,经济上也受到巨大的损失。南越海军侵入琛航岛后,逐户洗劫,将我国渔民在渔船上的全部资财,掠夺一空。二月二十七日我发表声明后,南越当局理亏心虚,不得不释放我被劫渔民。但是,在释放我渔民的同时,南越海军不仅没有交还我被劫渔民的全部财物和赔偿我被劫渔民的损失,并且继续对我渔民施行侮辱,无耻地胁迫我国渔民在南越当局掩盖自己罪行的“文件”上签字。而且,自从这一事件发生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掠我国渔民的无耻勾当仍然继续发生。三月二十六日南越炮艇一只,在琛航岛对我渔民进行抢劫,并扬言要向岛上开炮,炸毁我渔民的房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再次向南越当局提出严重抗议。
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我国渔民历来就在自己的领土西沙群岛各岛屿从事和平生产,这是中国人民的神圣权利,决不容许任何人加以侵犯。但是,南越海军竟非法侵犯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肆意侮辱我国的国旗和人民,这是对中国的严重挑衅。我们对此决不能容忍,南越当局必须对侮辱我国国旗和虐待我国渔民事进行道歉,必须交还我国渔民被劫掠的一切财物和负责赔偿我被劫渔民所受的全部损失,并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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