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古丈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古丈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古丈县自然资源局、古丈县统计局
2022年3月3日
http://www.guzhang.gov.cn/zwgk/xzfxxgkml/tzgg/202203/t20220303_1869746.html

2018年9月,国务院、省、州统一部署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历时三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全员参与,发改、民政、财政、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统计等部门密切协作,累计投入人员100多人,以空间分辨率优于1米的遥感影像为底图,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有力有序推进三调工作,查清了全县1286.35平方公里内67566个地块的地类、面积、分布和权属;掌握了耕地、湿地等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土地利用状况;完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农村空心房、城镇低效用地等专项调查;建设了“三级一体、横向共享”的三调数据库及应用平台,编制了县一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和专题图等系列成果。为确保成果质量,全县先后开展了多轮次的县级自查、自查成果无误后交市州级监理、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层层严格审核把关。现将全县“三调”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4772.90亩(8984.86公顷)。其中,水田103923.00亩(6928.20公顷),占比77.11%;旱地30849.90亩(2056.66公顷),占比22.89%。另外还有1970.25亩(131.35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091.25亩(72.75公顷),旱地879.00亩(58.60公顷)。

我县耕地整体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757.80亩(250.52公顷),占比2.7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186.50亩(679.10公顷),占比7.5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9002.50亩(3933.50公顷),占比43.7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6497.90亩(3099.86公顷),占比34.5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328.20亩(1021.88公顷),占比11.37%。

(二)园地109549.20亩(7303.28公顷)。其中,果园28680.75亩(1912.05公顷),占比26.18%;茶园41342.40亩(2756.16公顷),占比37.74%;其他园地39526.05亩(2635.07公顷),占比36.08%。

(三)林地1541429.25亩(102761.9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392133.95亩(92808.93公顷),占比90.31%;竹林地964.35亩(64.29公顷),占比0.06%;灌木林地64600.80亩(4306.72公顷),占比4.19%;其他林地83730.15亩(5582.01公顷),占比5.44%。

(四)草地3694.95亩(246.33公顷)。其他草地3694.95亩(246.33公顷),占比100%。

(五)湿地540.75亩(36.05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540.75亩(36.05公顷),占比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3264.50亩(2884.30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7611.15亩(507.41公顷),占比17.59%;村庄用地32797.95亩(2186.53公顷),占比75.81%;采矿用地2504.10亩(166.94公顷),占比5.7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1.30亩(23.42公顷),占比0.81%。

(七)交通运输用地28369.95亩(1891.33公顷)。其中,铁路用地1809.15亩(120.61公顷),占比6.38%;公路用地11925.45亩(795.03公顷),占比42.04%;农村道路14633.10亩(975.54公顷),占比51.58%;港口码头用地0.60亩(0.04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65亩(0.11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110.55亩(3007.3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0499.50亩(2033.30公顷),占比67.61%;水库水面5528.85亩(368.59公顷),占比12.26%;坑塘水面1572.15亩(104.81公顷),占比3.49%;沟渠7300.35亩(486.69公顷),占比16.18%;水工建筑用地209.70亩(13.98公顷),占比0.4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把耕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二是遵守《土地管理法》中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制度。三是推行“田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护机制,实行网格化巡管,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耕地行为。四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三调成果的应用。三调数据是国家确定的法定数据,是当前和今后十年最权威、最真实、最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应将其作为全县1286.35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地类认定的依据。我们将切实加强数据成果共享,为推进园区调整、智慧农业、河湖长制、天然林和公益林规划等提供统一的三调成果底板,推动形成标准一致、底数一致的“一张图”数据。同时,我们也将做好公益和商业化的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推动三调成果的广泛应用。

(三)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做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建设用地总量上限已确定的情况下,坚持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相结合的原则,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土地利用新路子。二是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保护屏障,防止城镇无序扩张蔓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以“开天窗”的形式予以保留,避免过多建设占用耕地。三是处理好新增与挖潜的关系,既“严控增量”避免多占耕地,也要“盘活存量”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四是加强开发园区管理,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三高四新”战略,采用空间规划和集约用地双措施来双引领、双约束、双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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