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9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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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9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7月3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948 頁 | |
江蘇省毒品查緝所所屬各員,關於查緝毒品,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款,自可認為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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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3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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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毒品查緝所所屬各員,關於查緝毒品,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款,自可認為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