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7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7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7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47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5年4月1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64 頁 | |
私鹽輕微案件,在鹽務緝私機關未予照章處罰,送請法院究辦者,法院應依私鹽輕微案件處罰章程第三條規定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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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5年4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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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鹽輕微案件,在鹽務緝私機關未予照章處罰,送請法院究辦者,法院應依私鹽輕微案件處罰章程第三條規定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