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5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5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5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65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6年4月2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09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12、13 條 ( 19.12.26 ) |
被繼承人生前囑託他人,對於未成年之繼承人應繼遺產,永禁變賣,繼承人於成年後竟行變賣,在現行法上究非無權處分,受託人自無撤銷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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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6年4月2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09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12、13 條 ( 19.12.26 ) |
被繼承人生前囑託他人,對於未成年之繼承人應繼遺產,永禁變賣,繼承人於成年後竟行變賣,在現行法上究非無權處分,受託人自無撤銷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