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4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3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4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74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7年6月14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85 頁 | |
免除常備兵役之獨子,係指其無同父兄弟者而,不得因與同母異父之兄弟同居,而認為非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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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7年6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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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常備兵役之獨子,係指其無同父兄弟者而,不得因與同母異父之兄弟同居,而認為非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