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4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4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4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4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1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42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第二條銷燬罪之客體,係以銀幣、銅幣或中央造幣廠廠條為限,其單純銷燬鎳幣、鋁幣之行為,既無處罰明文,依刑法第一條自不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