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5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5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2年8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1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學校教職員因病請假而未去職者,其在假期中死亡,自係學校教職員養老金及恤金條例第八條所稱之在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