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36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361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362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36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1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02 頁 | |
據來呈所述如果假扣押之物價格有減少之虞,於將來執行恐生影響者,得因聲請將其物拍賣,由假扣押之法庭提存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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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9年11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02 頁 | |
據來呈所述如果假扣押之物價格有減少之虞,於將來執行恐生影響者,得因聲請將其物拍賣,由假扣押之法庭提存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