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38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383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384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38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2月3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19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201 條 ( 19.12.26 ) |
存放款項錢洋折價,應依存款時錢洋市價折算方不至一造獨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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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民法 第 201 條 ( 19.12.26 ) |
存放款項錢洋折價,應依存款時錢洋市價折算方不至一造獨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