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6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6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6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6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2年2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57 頁 |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偽造文書,係指偽造他人之文書而言,所謂他人,除自己外父母妻子兄弟均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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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2年2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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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偽造文書,係指偽造他人之文書而言,所謂他人,除自己外父母妻子兄弟均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