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6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6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6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6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2年2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5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偽造文書,係指偽造他人之文書而言,所謂他人,除自己外父母妻子兄弟均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