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1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確定判決違背懲治貪污條例第七條之規定,未就盜賣公有財物之被告所得之財物同時諭知追繳者,不得補行判決,原被害機關請求追繳之公文,亦不能認為執行名義逕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