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曹靖華譯《蘇聯作家七人集》序 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作者:魯迅
1936年
本作品收錄於《且介亭雜文末編
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版的《工作與學習叢刊》之二《原野》一書。系作者逝世前二日所作(未完稿),是他最後的一篇文章。


  寫完題目,就有些躊躕,怕空話多於本文,就是俗語之所謂「雷聲大,雨點小」。做了《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以後,好像還可以寫一點閒文,但已經沒有力氣,只得停止了。第二天一覺醒來,日報已到,拉過來一看,不覺自己摩一下頭頂,驚歎道:「二十五週年的雙十節!原來中華民國,已過了一世紀的四分之一了,豈不快哉!」但這「快」是迅速的意思。後來亂翻增刊,偶看見新作家的憎惡老人的文章,便如兜頂澆半瓢冷水。自己心裡想:老人這東西,恐怕也真為青年所不耐的。例如我罷,性情即日見乖張,二十五年而已,卻偏喜歡說一世紀的四分之一,以形容其多,真不知忙著什麼;而且這摩一下頭頂的手勢,也實在可以說是太落伍了。

  這手勢,每當驚喜或感動的時候,我也已經用了一世紀的四分之一,猶言「辮子究竟剪去了」,原是勝利的表示。這種心情,和現在的青年也是不能相通的。假使都會上有一個拖著辮子的人,三十左右的壯年和二十上下的青年,看見了恐怕只以為珍奇,或者竟覺得有趣,但我卻仍然要憎恨,憤怒,因為自己是曾經因此吃苦的人,以剪辮為一大公案的緣故。我的愛護中華民國,焦唇敝舌,恐其衰微,大半正為了使我們得有剪辮的自由,假使當初為了保存古跡,留辮不剪,我大約是決不會這樣愛它的。張勳來也好,段祺瑞來也好,我真自愧遠不及有些士君子的大度。

  當我還是孩子時,那時的老人指教我說:剃頭擔上的旗竿,三百年前是掛頭的。滿人入關,下令拖辮,剃頭人沿路拉人剃髮,誰敢抗拒,便砍下頭來掛在旗竿上,再去拉別的人。那時的剃髮,先用水擦,再用刀刮,確是氣悶的,但掛頭故事卻並不引起我的驚懼,因為即使我不高興剃髮,剃頭人不但不來砍下我的腦袋,還從旗竿斗裡摸出糖來,說剃完就可以吃,已經換了懷柔方略了。見慣者不怪,對辮子也不覺其醜,何況花樣繁多,以姿態論,則辮子有松打,有緊打,辮線有三股,有散線,周圍有看發(即今之「劉海」),看發有長短,長看發又可打成兩條細辮子,環於頂搭之周圍,顧影自憐,為美男子;以作用論,則打架時可拔,犯奸時可剪,做戲的可掛於鐵竿,為父的可鞭其子女,變把戲的將頭搖動,能飛舞如龍蛇,昨在路上,看見巡捕拿人,一手一個,以一捕二,倘在辛亥革命前,則一把辮子,至少十多個,為治民計,也極方便的。不幸的是所謂「海禁大開」,士人漸讀洋書,因知比較,縱使不被洋人稱為「豬尾」,而既不全剃,又不全留,剃掉一圈,留下一撮,打成尖辮,如慈菇芽,也未免自己覺得毫無道理,大可不必了。

  我想,這是縱使生於民國的青年,一定也都知道的。清光緒中,曾有康有為者變過法,不成,作為反動,是義和團起事,而八國聯軍遂入京,這年代很容易記,是恰在一千九百年,十九世紀的結末。於是滿清官民,又要維新了,維新有老譜,照例是派官出洋去考察,和派學生出洋去留學。我便是那時被兩江總督派赴日本的人們之中的一個,自然,排滿的學說和辮子的罪狀和文字獄的大略,是早經知道了一些的,而最初在實際上感到不便的,卻是那辮子。

  凡留學生一到日本,急於尋求的大抵是新知識。除學習日文,準備進專門的學校之外,就赴會館,跑書店,往集會,聽講演。我第一次所經歷的是在一個忘了名目的會場上,看見一位頭包白紗布,用無錫腔講演排滿的英勇的青年,不覺肅然起敬。但聽下去,到得他說「我在這裡罵老太婆,老太婆一定也在那裡罵吳稚暉」,聽講者一陣大笑的時候,就感到沒趣,覺得留學生好像也不外乎嬉皮笑臉。「老太婆」者,指清朝的西太后。吳稚暉在東京開會罵西太后,是眼前的事實無疑,但要說這時西太后也正在北京開會罵吳稚暉,我可不相信。講演固然不妨夾著笑罵,但無聊的打諢,是非徒無益,而且有害的。不過吳先生這時卻正在和公使蔡鈞大戰,名馳學界,白紗布下面,就藏著名譽的傷痕。不久,就被遞解回國,路經皇城外的河邊時,他跳了下去,但立刻又被撈起,押送回去了。這就是後來太炎先生和他筆戰時,文中之所謂「不投大壑而投陽溝,面目上露」。其實是日本的御溝並不狹小,但當警官護送之際,卻即使並未「面目上露」,也一定要被撈起的。這筆戰愈來愈凶,終至夾著毒詈,今年吳先生譏刺太炎先生受國民政府優遇時,還提起這件事,這是三十餘年前的舊賬,至今不忘,可見怨毒之深了。但先生手定的《章氏叢書》內,卻都不收錄這些攻戰的文章。先生力排清虜,而服膺於幾個清儒,殆將希蹤古賢,故不欲以此等文字自穢其著述——但由我看來,其實是吃虧,上當的,此種醇風,正使物能遁形,貽患千古。

  剪掉辮子,也是當時一大事。太炎先生去發時,作《解辮發》,有雲— —「……共和二千七百四十一年,秋七月,餘年三十三矣。是時滿洲政府不道,戕虐朝士,橫挑強鄰,戮使略賈,四維交攻。憤東胡之無狀,漢族之不得職,隕涕涔涔曰,餘年已立,而猶被戎狄之服,不違咫尺,弗能剪除,余之罪也。將薦紳束髮,以復近古,日既不給,衣又不可得。於是曰,昔祁班孫,釋隱玄,皆以明氏遺老,斷髮以歿。《春秋谷梁傳》曰:『吳祝髮』《漢書》《嚴助傳》曰:『越劗發』,(晉灼曰:『劗,張揖以為古剪字也』)余故吳越間民,去之亦猶行古之道也。……」

  文見於木刻初版和排印再版的《訄書》中,後經更定,改名《檢論》時,也被刪掉了。我的剪辮,卻並非因為我是越人,越在古昔,「斷髮文身」,今特效之,以見先民儀矩,也毫不含有革命性,歸根結蒂,只為了不便:一不便於脫帽,二不便於體操,三盤在囟門上,令人很氣悶。在事實上,無辮之徒,回國以後,默然留長,化為不二之臣者也多得很。而黃克強在東京作師範學生時,就始終沒有斷髮,也未嘗大叫革命,所略顯其楚人的反抗的蠻性者,惟因日本學監,誡學生不可赤膊,他卻偏光著上身,手挾洋磁臉盆,從浴室經過大院子,搖搖擺擺的走入自修室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