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海南省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批复
国函〔1992〕92号
1992年7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粮食购销管理

体制改革问题的批复


国函〔1992〕9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扩大我省粮食指导价格浮动幅度权的请示》(琼府〔1992〕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粮食价格仍继续实行购销同价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在适当时机放开粮食价格,实行议购议销。

  二、你省粮食购销国家指导价格的浮动幅度权,可由目前的上下浮动5%扩大到上下浮动10%。

  三、你省应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国营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同时,省里要建立必要的粮食储备,掌握粮食的批发权,建立健全粮食市场,搞活粮食流通,做好粮食市场的供应工作。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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