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假他人名義偽造契據盜賣土地者應構成竊盜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從一重處斷知情故買者應成立故買贓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