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自由平等博愛
常聽人說,某派宗敎,頗含有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這等觀察,適與我的觀察相反。
先說宗敎與自由。
宗敎是以信仰的形式示命人類行爲的社會運動。宗敎的信仰,就是神的絕對的體認,故宗敎必信仰神。既信仰神,那麽心靈上必受神定的天經地義的束縛,斷無思想自由存在的餘地。蓋人類不容異己的意念,實從根性而發生;至於所重視的事物,其不容異己的意念更甚。所以篤信的敎士,無論他屬何宗派,惡異喜同的感情,幾乎都是一樣。歐洲宗敎改革的發端,實因反抗羅馬公敎的壓制而起,但其黨同伐異的情形,新宗與舊宗相差無幾。後來門戶紛爭的結果,只有分立,沒有全勝;於是弱小宗派,乃揭崇信自由的旗幟以求自存。這樣看來,真正的思想自由,在宗敎影響之下,斷乎不能存在。必到人人都從真實的知識,揭破宗敎的迷蔽,看宗敎爲無足輕重的時候,纔有思想自由之可言。我們的非宗敎運動,就是要申明這個道理,使人們知道宗敎實足爲思想自由的障蔽;要想依自己心靈的活動求得真知而確信,非先從脫離宗敎的範圍作起不可。那麽我們非宗敎者,實在是爲擁護人人的思想自由,不是爲干涉他人的思想自由。
次說宗敎與平等。
宗敎的本質,就是不平等關係的表現。原來宗敎的成立,多是由於消極的條件:(一)强力的缺陷。原人的生活,處處受自然力的支配,而不能支配自然;故常感自然力的偉大,而覺自己的力量的缺乏。起先看見雷霆、地震、火山、洪水、暴風、天變、地異、日蝕、月蝕、猛獸、毒蛇等自然界的變態而發生恐怖;後來對于自然界的常態,亦生敬畏。這時有能對於這些變象有幾分先知豫見者,或自稱能有幾分先知預見者,或能對於這些變象有幾分抵抗力者,又或在這變異時境中能泰然自若而有幾分應付變異的成功者,便對於一般民衆成爲有不平等關係的優者强者,而得一般劣者弱者的敬仰。這是原始宗敎起源之一。(二)身體的缺陷。人體的健康,常生變動,有時忽罹疾病,原人不知罹病的原由,輒歸於神的降灾。這時有能對於病苦之將至爲豫告者,或於救濟病苦有幾分的成功者,便對於一般人民成爲不平等關係的優者强者,而得一般劣者弱者的敬畏。古者巫醫並稱,爲今宗敎與醫尚有密切的關係,便是明證。這是原始宗敎起源之二。(三)生命的缺陷。人生的修短無常,病痛之極,乃至於死。原人對死,亦生恐怖,而常憂懼。故有能豫告其死者,或對於死與一種慰安者,——如死後生活的保障亦是一種對於死的安慰——便對於一般人民成爲不平等關係的優者强者,而得一般劣者弱者所敬畏。故宗敎必談死後,必說來者。這是原始宗敎起源之三。(四)品性的缺陷。罪惡的自覺,自原人時代亦既存在;惟關於簡單明了的事爲然,特別是關於性的關係,尤爲原人所重視。此時有能功之爲罪惡的改悛者,有稱爲有能赦免罪惡的全權者,便對於一般人民成爲優者强者,而爲一般劣者弱者所敬畏。宗敎家至今猶重獨身生活,即原於此;而懺悔一端,猶爲今之宗敎所注重,亦以此故。這是原始宗敎起源之四。(五)運命的缺陷。人之處世,禍福無端。原人於此,往往疑有主宰,操人運命而能與禍福者。此時有能豫告禍至者,或能爲禱告以免禍祈福者,均成爲優者,而爲一般人所敬畏。故宗敎不能離於禍福觀,而祈禱至今猶爲宗敎上的一種儀式,亦以此故。這是原始宗敎起源之五。就是祖先崇拜的起源,雖由於「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積極的條件,但其生前,實爲家庭的長上,而於敎養及其他生活上爲優者。由此類推,偉人崇拜,英雄崇拜,國君崇拜,都現出優劣不平等的關係。這樣看來,宗敎本質全係不平等關係的表現,而欲依此以實現平等的理想,恐怕很難了!
再次說宗敎與博愛。
宗敎的敎義,多有以神爲介而闡導博愛的精神的。但我很懷疑,沒有自由平等作基礎的博愛,其能達到博愛的目的麽?即如基督敎義中所含的無抵抗主義:如「人批我左頰,我更以右頰承之。」「人奪我外衣,我更以內衣與之。」「貧賤的人有福了。」「富者之入天國,難於駱駝之度針孔。」等語,其結果是不是容許資産階級在現世享盡他們僭越的掠奪的幸福,而以空幻奇妙的天國慰安無産階級在現世所受的剝削與苦痛?是不是暗示無産階級以安分守己的命示,使之不必與資産階級爭抗?是不是以此欺騙無産階級而正足爲資産階級所利用?資産階級是不是聽到這等福音便拋棄他們現世的幸福而預備入天國?這是大大的疑問。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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