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輟朝例詔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72

官至丞郎,皆朕所委,不幸云亡者,宜其為之廢朝。況朝會班列,本在諸司三品之上,比限近勅,或乖通理,時因敬休殞喪,載深傷惻。自今丞郎,宜準諸司三品官罷朝一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