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行政公署設立南充市的命令
川北行政公署令 民幹字肆號 1950年3月11日 |
原文本為豎排 |
事由一一令知南充設市,并委袁觀為市長,及各科局長由
行署各處局室
令南充分區王專員:
南充縣縣長:
為了加強對南充的領導,特決定南充設市政府,按乙等縣編制,暫歸行署直接領導,連郊區劃十三萬人口,屬市政府管轄,并委袁觀為市長,康尚仁、魏荐男為秘書,高瑞庭為財政科長,鄭書香為建設科副科長,張崇古為教育科長,羅松柏為教育科副科長,郭子玉為稅務局長,康守忠為公安局長,除呈報并分令外,希即知照此令。
主任:胡耀邦
副主任:秦仲方
劉聚奎
公元195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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