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有寢衣解
作者:陸費逵
民國七年
1918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二,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二子,不解寢衣為何物,謂為錯簡。當在齊必有明衣布之下,而訓之曰:「齋主於敬,不可解衣而寢,又不可着明衣而寢。故別有寢衣,其半蓋以覆足。」

余少時讀而疑之,屢以問人。此寢衣長於身有半,不知如何着法。終不得正確之解釋,而余疑終未去也。後游日本,宿日光山中。旅館之被竟有兩袖,狀如衣而長大如被。失聲呼曰:此其寢衣耶。然不敢遽下斷語也。歸國後研究寢衣訓詁,亦無所得。忽思及試檢「被」字,視其訓詁如何。則皇皇大書曰:被,寢衣也。心中大慰。二十年之疑竇,至此渙然冰釋矣。必有寢衣者,謂孔子夜眠,無論冬夏,無間寒暑,必有被以覆體。不袒裼而臥也,長以身有半,則用以覆足而免掀翻受冷也。依此解釋,意義極明。此條在此處,與褻裘狐貉,亦得以類相從,而不必疑其為錯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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