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教师〔2018〕21号
2018年12月21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获奖项目的决定

教师〔2018〕21号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已经过异议处理,共计1355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经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申报的《走向世界的中国数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改革的上海经验》、重庆市巴蜀小学校申报的《基于学科育人功能的课程综合化实施与评价》、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许占山等申报的《助推县域三农转型升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马晓明等申报的《深职院——华为培养信息通信技术技能人才“课证共生共长”模式研制与实践》、四川大学谢和平等申报的《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的一流本科教育川大实践》、华中师范大学杨宗凯等申报的《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探索实践》等6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附属小学申报的《成志教育:小学立德树人的校本实践》、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向明等申报的《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苏南模式创新与实践》、复旦大学许宁生等申报的《入耳入脑入心 同向同行同频:以思政课为核心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150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申报的《面向未来的学校教育组织生态和空间结构变革的实践研究》、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王彤等申报的《“产教融合、同步升级、层级递进”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东北师范大学吕立杰等申报的《“本硕一体·全科·融通”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等1199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本次获奖项目,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广大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再创佳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应用好获奖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教育部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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