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文集/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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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召丞相延英便殿講議政事,及於循吏,且稱元和中興之盛,言理人者誰居第一?丞相墀言:「臣嘗守土江西,目睹觀察使韋丹有大功德被于八州,歿四十年,稚老歌思,如丹尚存。」丞相敏中、丞相植皆曰:「臣知丹之為理,所至人思,江西之政,熟於聽聞。」乃命首臣紇干眾上丹之功狀,聯大中三年正月二十日詔書,授史臣尚書司勳員外郎杜牧,曰:「汝為丹序而銘之,以美大其事。」
臣某伏念天寶、建中艱難之餘,根於河北,枝蔓於齊、魯、梁、蔡。闢為章句書生以蜀叛,錡為宗室老以吳叛。其他高下其目,跂而欲飛者,往往皆是。憲宗皇帝高聽古議,廣諫益聖,任賢使能,考校法度,號令未出,威先雷霆。十有四年,擒殛兇狠,方行四海,罔不率伏。當是時,凡五徵兵,解而復合,僅八周歲,天下晏然,不告勞苦,實以守土多循良吏,而丹居第一。周召伯治人於陝西,召穆公有武功於宣王時,仲尼採《甘棠》、《江漢》之詩,絃而歌之,列于《風》、《雅》。班固敍漢宣帝中興名臣,言治人者亦首述黃霸、龔遂,次將相下。今下明詔刻丹治效,令得與元和功臣,彰中興得人之盛,懸於無窮,用古道也。
謹案韋氏自漢丞相賢已降,代有達官,寬有大功於後周,封鄖國公。鄖公曾孫幼平,為岐州參軍;生抱貞,為梓州刺史;生政,為漢州雒縣丞,贈右諫議大夫;雒縣生武陽公。公字文明,以明《五經》登科,授校書郎、咸陽尉,以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佐張獻甫於邠寧府。徵為太子舍人,遷起居郎、檢校吏部員外郎、侍御史、河陽行軍司馬。未行,改駕部員外郎。會新羅國以喪來告,且請立君,拜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章服金紫,弔册其嗣。新羅再以喪告,不果行,改容州經略使,築州城環十三里。因悉城管內十三州,教種茶麥,多開屯田,黃賊畏服,詔加大中大夫。貞元末,拜河南少尹,連拜檢校秘書監,兼御史中丞、鄭滑行軍司馬,皆未至。拜右諫議大夫。
憲宗即位,劉闢以蜀叛,議者欲行貞元故事,請釋不誅。公再上疏曰:「今不誅闢,則朝廷可以指臂而使者,惟兩京耳,此外而誰不為叛?」因拜劍南東川節度使、兼御史大夫。時劉闢急攻梓州,公至漢中,表言攻急守堅,不可易帥,高崇文客軍遠鬬,無所資,若與梓州,綴其士心,必能有功。遂召拜晉、慈、隰三州觀察使。
不半歲,元和二年二月,拜洪州觀察使。洪據章江,上控百越,為一都會。屋居以茅竹為俗,人火之餘,烈日久風,竹戛自焚,小至百家,大至蕩空。霖必江溢,燥必火作,水火夾攻,人無固志,傾搖懈怠,不為旬月生產計。公始至任,計口取俸,除去冗事,取公私錢,教人陶瓦,伐山取材,堆疊億計。人能為屋,取官材瓦,免其半賦,徐責其直,自載酒食,以勉其勞。初若艱勤,日成月就,不二周歲,凡為瓦屋萬四千間,樓四千二百間,縣市營廐,名為棟宇,無不創為。派湖入江,節以斗門,以走暴漲。闢開廣衢,南北七里,蕩渫汚壅,築堤三尺,長十二里。堤成明年,江與堤平。鑿六百陂塘,灌田一萬頃,益勸桑苧,機織廣狹,俗所未習,教勸成之。凡三周年,成就生遂,手為目覩,無不如志。
公之為政,去害興利,機決勢去,如孫、吳乘敵,不可當向。輔以經術,仁撫智誘,慈母之心,赤子之欲,求必得之,故人自盡力,所指必就。子產治鄭,未及三年,國人尚謗。黃霸治潁川,前後八年,始曰愈治。考二古人行事,與公相次第,不知如何。元和五年薨,年五十八。其銘曰:
章武皇帝,披攘經營。凡十四年,五大徵兵。
人不告病,肩於太寧。將相是矣,豈無循良。
考第理行,誰高武陽?武陽所至,為人父母。
於洪之功,洞無前古。洪始有居,水火是苦。
二者夾攻,死無處所。曰天所然,不嗟不訴。
武陽始至,材瓦是聚。公錢不足,以俸為助。
能為居宇,貰貸付與。日載酒餚,如撫稚乳。
不督不程,誘以美語。未二周星,創數萬堵。
幾半重樓,如《詩》翬羽。錮以長堤,繚四千步。
明年水平,人始歌舞。災久事鉅,一日除去。
灌田萬頃,益種桑苧。俗所未有,罔不完具。
寂寥千年,誰守滋土?大中聖人,元和是師。
圖讚功勞,武陽豈遺。乃命史臣,刻序碑辭。
寵假武陽,為人慰思。訓勸守吏,勉於為治。
唐佐四帝十九年宰相牛公諱某,字某。八代祖弘,以德行儒學相隋氏,封奇章郡公,贈文安侯。文安後四世諱鳳及,仕唐為中書門下侍郎、脩國史,於公為高祖。文安後五世集州刺史、贈給事中諱休充,於公為曾祖。集州生太常博士、贈太尉諱紹,太尉生華州鄭縣尉、贈太保諱幼聞,太保生公,孤始七歲。長安南下杜樊鄉東,文安有隋氏賜田數頃,書千卷尚存。公年十五,依以為學,不出一室,數年業就,名聲入都中。故丞相韋公執誼,以聰明氣勢,急於襃拔,如柳宗元、劉禹錫輩,以文學秀少,皆在門下。韋公亟命柳、劉於樊鄉訪公,曰願得一相見。公乘驢至門,韋公曰:「是矣。東京李元禮為後進師,隋奇章公仁德祿位,二者包而有之。」
公登進士上第。元和四年,應賢良直諫制,數強臣不奉法,憂天子熾於武功,詔下第一,授伊闕尉。以直被毀,周歲凡十府奏取不下。伊闕滿歲,郗公士美以昭義軍書記辟,凡三上請,詔除河南尉,拜監察御史。丁母夫人憂,制終復拜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遷禮部員外郎、都官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改考功員外郎、集賢殿學士、庫部郎中、知制誥,賜五品命服。
半歲,遷御史中丞。宿州刺史李直臣以贓數萬敗,穆宗得偏辭於中,稱直臣冤,且言有才,宰相言格不用。公以具獄奏,上曰:「直臣有才可惜。」公曰:「彼不才者,無飽食以足妻子,安足慮。本設法令,所以縛束有才者。祿山、朱泚,是才過人而亂天下。」上因可奏,曰:「善。」賜章服金紫,遷戶部侍郎,掌財賦事。上益親重,欲相之。
會中書令韓弘男公武謀曰:「大人守大梁二十年,齊、蔡誅後始來朝,今不以財援中外,設有飛一辭者,誰與保白。」公武賷弘書獻公錢千萬,公笑曰:「此何名為?公亟持去。」明年,弘、公武繼卒,主藏奴與吏訟於御史府,上憐弘大臣父子併死,稚孫將家事,走中使至第,盡取財簿自閱視。凡中外主權多納弘貨,獨朱勾細字曰:某年月日,送戶部牛侍郎錢千萬,不納。上大喜,以指歷簿徧視旁側曰:「果然,吾不謬知人。」言訖,殿上皆再拜呼萬歲。尋以本官平章事。明年,正位中書侍郎,加銀青三品,兼集賢殿大學士,監脩國史。
敬宗即位,與武士畋宴無時,徵天下道士言長生事,公亟諫曰:「陛下不讀玄元皇帝《五千言》以清靜養生,彼道士皆庸人,徒誇欺虛荒,豈足師法。」未一歲,請退,不許,連四月日間,以疾辭。乃以鄂岳六州建節,號武昌軍,命公為禮部尚書、平章事,為節度使。公始至,問民疾苦,皆曰:「城土疎惡,歲輸蘘竹為苫具,奸吏旁緣,主為侵取,費與稅等,歲久,前後政欲畫計策,訖無所施。」公即除去冗長,用公私錢陶塼成城,凡五年乃就。
明年,文宗即位,就加吏部尚書。明年,急徵拜兵部尚書、平章事,重拜中書侍郎、弘文館大學士。鄭注怨宋丞相申錫,造言挾漳王為大逆,狀跡牢密,上怒必殺。公曰:「人臣不過宰相,今申錫已宰相,假使如所謀,豈復欲過宰相有他圖乎!臣為中丞,愛申錫忠良,奏為御史,申錫心臣敢以死保之。」上意解,由是宋不死。
大和六年,西戎再遣大臣贄寶玉來朝,禮倍前時,盡罷東嚮守兵,用明臣附。李太尉德裕時殿劍南西川,上言維州降,今若冠生羌三千人,燒十三橋,擣戎腹心,可洗久恥,是韋臯二十年至死恨不能致。事下尚書省,百官聚議,皆如劍南奏。公獨曰:「西戎四面各萬里,來責曰何事失信?養馬蔚茹川,〈在平涼郡西。〉上平涼坂,萬騎綴回中,怒氣直辭,不三日至咸陽橋。西南遠數千里,雖百維州,此時安可用?棄誠信,有利無害,匹夫不忍為,況天子以誠信見責於夷狄,且有大患。」上曰「然」,遂罷維州議。
大和六年,檢校右僕射、平章事、淮南節度使。六年至開成二年,連上章請休官。詔益不許。公曰:「臣惟退罷,可以行誌。」夏五月,以兵付監軍使,拜疏訖,就道。除檢校司空、留守東都。明年,拜左僕射。上恐公不起,詔曰:「朕比有疾,良已,思一面敍。」公不得已,至闕下一拜謝,閉門不出。明年,檢校司空、平章事、襄州節度使,出都門,賜黃彝樽、龍杓,凡六品,名出《周禮》。詔曰:「精金古器,用以比況君子,非無意也。」襄州七年饒假軍人,入賦不一,公至,據地造籍,免貧弱四千萬,均入豪強,皆曰甘心,不出一怨言。
明年,武宗即位,就加司徒。會昌元年秋七月,漢水溢堤入郭,自漢陽王張柬之一百五十歲後,水為最大。李太尉德裕挾維州事,曰修利不至,罷為太子少師。未幾檢校司徒,兼太子少保。明年,以檢校官兼太子太傅、留守東都。劉稹以上黨叛誅死,時李太尉專柄五年,多逐賢士,天下恨怨,以公德全畏之,言於武宗曰:「上黨軋左京,控山東,劉從諫父死擅之,十年後來朝,加宰相,縱去不留之,致稹叛,竭天下力,乃能取。」此皆公與李公宗閔為宰相時事。從諫以大和六年十二月十七日拜闕下,實以其月十九日節度淮南;明年正月,從諫以宰相東遷。河南少尹呂述,公惡其為人,述與李太尉書,言稹破報至,公出聲歎恨。上見述書,復聞前縱從諫去,疊二怒,不一參校。自十月至十二月,公凡三貶至循州員外長史,天下人為公挼手咤駡。公走萬里瘴海上,二年恬泰,若無一事。
今天子即位,移衡州、汝州長史,遷太子少保、少師,凡四年復位。大中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薨于東都城南別墅,年六十九。天子恫傷,不朝兩日,册贈太尉,天下善人,執手相弔哭。
公忠厚仁恕,莊重敬慎,未嘗以此八者自勉,而終身益篤。為宰相,急於銓品,凡名清官,不忍持一資以假非其人。以道德謨於天子,每指古義為據,有言機利克迫,必鈲〈音華。〉㓢〈力各切。〉使之攉破。三大邦去苛碎條約,除大患,其輕巧吏欲賊公愛惡,希嚮所為,渾然終不能見,故所至必大治。衣冠單窮,出俸錢嫁其子女,月與食,歲與衣,資送其死喪,凡數百家。李太尉志必殺公,後南謫過汝州,公厚供具,哀其窮,為解說海上與中州少異,以勉安之,不出一言及於前事。鎮武昌時,軍容使仇士良為監軍使,公律以禮敬。暑甚,大合軍宴,拱手至暮,一不搖扇。益自儉克,平居非公事不出內屏,周三歲,語言舉止,率有常度。仇軍容開成末首議立武宗,權力震天下,每言至公,必合手加顙曰:「清德可服人,但過恡官財,與人無一毫恩分耳。不肯引譽,不敢怨毀,淡居其中。」
公始自河南薦鄉貢士,為郎官考吏部科目選,三開幕府,中丞宰相外,凡取六十餘人,上至將相,次布臺閣,皆當時名士。每暇日讌語寮吏,必言古人脩身行事,旁誘曲指,微警教之,不以己所長人所不及裁量高下,以生重輕。後進歸之,承望聲光,得一言許可,必自矜重。
夫人辛氏,以公封張掖郡,贈僕射祕之長女,士林稱為「婦師」,凡三十年,前公八年歿。五男六女。長曰蔚,監察御史;次曰藂,浙南府協律郎,皆以文行登進士第,不藉公勢;次曰奉倩,河南府洛陽尉;弟二人,皆稚齒。長女嫁戶部郎中上黨苗愔,次女嫁河中節度副使、檢校郎中范陽張洙,次女嫁河南府士曹、集賢校理常山張希復,次女嫁前進士鄧叔,次女未笄,一人始數歲。以某年月日,葬少陵南某鄉某里。銘曰:
道既訛衰,必有以扶。厥公之生,以隆其洿。幽以燭明,暵以雨濡。以教其徒,以佐天子。滅絕霸駮,如有樞柅。摽揭峙倚,巍乎二紀。臣宗德老,鉅傑魁礨。孰為忌畏?潛去南海。不校不辯。旋復顯大,百行渾圓。隣於及年,以歸其全。
周平王次子烈封汝墳侯,秦以汝墳為汝南郡,侯之孫因家焉,遂姓周氏。自烈十八世至西漢周仁,繼烈封侯。其後逃西晉亂,南去黃岡。靈起仕梁為桂州刺史,生炅,在陳為車騎將軍。炅生法明,年十二,一命為巴州刺史,陳滅臣隋,為趙之真定令。隋亂歸黃岡,起兵取蘄、安、沔、黃,武德中,籍四州地請命,授總管蘄、安十六州軍事、光祿大夫,封國於道。太宗命虞世南銘書墓碑。相國為六代孫,曾祖惲,汝州梁縣令;祖沛,左拾遺;皇考頲,右驍衛兵曹參軍,贈禮部侍郎。
公少孤,奉養母夫人以孝聞。舉進士登第,始試祕書正字、湖南團練巡官。母夫人亡,哭泣無時,里人過公廬,曰:「無驚周孝子。」後自留守府監察真拜御史、集賢殿學士。李公宗閔以宰相鎮漢中,辟公為殿中侍御史、行軍司馬。
後一年,復以殿中書職徵歸。時大和末,注、訓用事。夏六月,始逐丞相宗閔,立朋黨語,鉤挂名人,凡白日逐朝士三十三輩,天下悼懾以目。受意附兇者,屢以公為言,注、訓曰:「如去周殿中,恐人益驚。」竟不敢議。注、訓取公為起居舍人。文宗復二史故事,公濡筆立石螭下,丞相退,必召語旁側,窺帝每數十顧。遷考功員外郎,帝曰:「周某不可不見,宜兼前官。」數月,以考功掌言。謝日,帝曰:「就試翰林。」公辭讓堅懇,帝正色以手三麾之,遂兼學士。遷職方郎中、中書舍人,政事細大,必被顧問,公終身不言,事故不傳。
武宗即位,以疾辭,出為工部侍郎、華州刺史,入禁軍二十四內司居華下者,籍役等百姓,不敢妄出一辭。李太尉德裕伺公纖失,四年不得,知愈治不可蓋抑,遷公江西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公既得八州,施展教令,申明約束,發以虔守陳弇贓,坐弇以法死,吏手膠拳,窮鄉遠井,如公在旁。縛出洞寇劉大朴,大朴徒數百人,劚撥根脉,無有遺失。彭蠡東口,戍五百人,上下千里,無一賊跡。遷禮部尚書、鄭‧滑節度使。老將某項領不如教約,公鞭背降為下卒,聲北入魏,皆曰:「周尚書文儒,能治百姓,仁愛兵士,而復敢爾,是豈可犯。」九歲,入拜兵部侍郎、度支兼戶部吏曹事,積邊糧穀九十萬石。
今天子即位,二年五月,以本官平章事。後一月,正位中書侍郎、監修國史,就加刑部尚書。因河湟事議不合旨,以檢校刑部尚書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明日,入謝,面加檢校右僕射。
公自舉進士第,非其人不交言,旁睨後進,鐫心鏤志。及為將相,近取遠挽,悉置于位。李太尉德裕會昌中以恩撰元和朝實錄四十篇,溢美其父吉甫為相事,公上言曰:「人君唯不改史,人臣可改乎?《元和實錄》皆當時名士目書事實,今不信,而信德裕後三十年自名父功,眾所不知者而書之。此若垂後,誰信史?」竟廢新本。
并帥王宰剷所部財貨,承事貴倖,自請來朝,聲言我取平章事鎮大梁。公上言曰:「宰破太原,取汴州,不知天下治所凡幾得知太原、汴之大者,可飽宰欲?乞宰還鎮,自補其殘。」後二日,還宰詔下。駙馬都尉韋讓求為京兆尹,公言曰:「尹坐堂上,階下拜二赤縣令,屬官將百人,悉可笞辱。非有德者,京兆不可為,豈止取吏事。」讓議竟寢。自此非道求進者鼠遁自屏。
及鎮東蜀一歲,欲歸閑洛師,微得風恙。公曰:「我今去是以疾去,疾愈去非晚。」大中五年,歲在辛未,二月十七日,薨于位,享年五十九。訃至,廢朝三日,册贈司徒,命諫議大夫盧懿弔䘏其家。
公信於朋友,公於為官。事嫠姊,出告返面,家事不敢自專。同曾祖兄弟入門,呵笞奴婢,衣服飲食無二等。免相位西去,送公還者,雖武將散秩,嘆息咨嗟,曰:「周相公無私,我惜其去,豈有私乎!」夫人義興蔣氏,先公某年終。生二男一女。長曰寬饒,崇文校書;次曰咸喜,京兆參軍,皆孝謹有文學。女嫁起居舍人薛蒙。大中六年,歲次壬申,二月十二日,歸葬先塋河南府河陽縣穀陽鄉立行里。銘曰︰
姬之支封,國自為姓。以周為氏,入唐不盛。烈後幾世,厥生賢孫。當唐中興,為唐相臣。文思天子,跨古為治。提起王道,以公為倚。迒〈音剛。〉蹊隙竅,去者鳥駛。誰塞誰棘,勞公碎指。三屏大邦,駿壯武事。哺撫稚老,父母赤子。曰將曰相,公其愧幾。指古為比,公其無愧。以公遺〈去聲。〉唐,而後公死。不錫壽考,誰其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