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659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六百五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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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五十九卷目錄

 堪輿部彙考九

  管氏地理指蒙五鴃AN第四十一 三五釋微第四十二 山水釋微第四

  十三 降勢住形第四十四 離實親偽第四十五 尋龍經序第四十六

藝術典第六百五十九卷

堪輿部彙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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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氏地理指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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鴃AN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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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者,八卦所居 之方,有方者昌焉;物者,八卦所為之物,有物者象焉。 一作麗「方以類則有術,物以群則有事。」天下以方為術 者,皆方之類;以物為事者,皆物之群。類非誠感則不 至,群非理制則不分。陰陽之理,各以正勝,吉凶生矣。

朱子曰:方,謂事情所向,言事物善惡各以類分。八卦所居之方,是吉凶寓於八卦之內。八卦所為之物,是吉凶見於物類之中。此篇論鴃AN方對術者作為之法。說「有方者昌」 ,是得其作為之善者。「有物者象」 ,是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之義。胡雲峰曰:「《易》未有爻位,則未有吉凶之辭也。天地間事物吉凶,各以類而分,善者可」 知其為吉,惡者可知其為凶矣。類之中有吉者,非誠感之則不至;群之中有凶者,非理格之則不分。陰陽之理,自有一定之見,偏者自能致其凶,正者自能召其吉,何容辨耶?

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積氣為天,其成 象者,日月星辰也;積塊為地,其成形者,金木水火土 也。形象之成,神實使之,故變化見矣。」

惟神為能變化,然亦須積之久而後成。

又曰:「剛柔相摩,八卦相盪,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以至 於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剛者,《乾》事也,柔者, 《坤》事也。震坎艮索於《乾》而得男,㢲離兌索於坤而得 女。如摩礪使之漸消,盪滌使之亟去,剛摩柔則柔消 而為晝,柔摩剛則剛去而為夜,震盪艮則為春,離盪 㢲則為夏,兌盪坤則為秋,坎盪乾則為冬。故萬物之」 方生方死。五行之相生相剋。盈虛消長。相代乎前。而 莫知其所自者。必有真宰存焉。特未得其朕爾。

乾坤之道,至易至簡,無不可知,無不可能。一有矯揉,便非自然易簡之理。故可久可大,亦惟易簡之德業為然。至於天下之理,得可以與天地參矣。《莊子》曰:「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非彼無我,非我無所。」 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真宰在人身中一氣耳,本來無形,有何朕兆?臨川吳氏曰:「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八卦。八卦既成,則又各悔卦盪於一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剛柔摩盪而為晝夜寒暑,雖消長往復,自有其機,而為其所以者,皆神也。」

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生死以物言,原生之始,以知死之終,反始之終,以知 生之始,知生死之說,則知變化矣。」精氣為物,言化而 生也;遊魂為變,言變而死也。形本於精氣,搆而為物, 生而有形,原其始也,自穉而至於壯,自壯而至於老, 無時而不化也,此所謂精氣為物也。及其終也,體魄 降於地,魂氣歸於天,如雲之遊,而無所不之,此所謂 「遊魂為變」也。生死以物言,變化以鬼神言,幽明雖殊, 其情狀一也。散一為二,故精在氣之先,合二為一,故 氣與精同體者死。魂氣歸天,體魄降地。魄白也,西方 之成色也。如金之白,不能變也。魂,雲也,如雲之敷,無 所不之也。著於幽陰則魂載於魄,麗於陽明。則違魄 從魂。魂有所歸。則能入神。以魂從神。如智入聖。自然 相通矣。

始終生死,是以循環言,精氣鬼神,是以聚散言。精魄也,耳目之精為魄,氣魂也。口鼻之噓吸為魂,二者合而成物,精虛魄降,則氣散魂游而無不之矣。《雜書》曰:「魂,人之陽神也;魄,人之陰神也。」

或問:「精氣為物,游魂為變。」 朱子曰:「此是兩個合,一個離。精氣合,則魂魄合而凝結為物;離則陽已散而陰無所歸,故為變。」 余謂「『無所歸』三字,於理不順。精氣合而為物,精氣散而為魂,其禳AB即其所歸處。」 又曰:「變是魂魄相離。雖獨說游魂而不言魄,然離魄之意自可見矣。如言『殂,落,升也,殂是魂之游,落即魄之降。古之』」 祭祀,求諸陽所以求其魂,求諸陰所以求其魄。又曰:「魂氣升於天,體魄歸於土,神氣上升,鬼氣下降,不特人也。凡物之枯敗,其香氣騰於上,物則腐於下,推此可見。」 又曰:「死則謂之魂。」

「魄生則謂之精氣。」 然則精氣合則為人,魂魄離則為鬼。

張于曰:「精氣者自無而有,游魂者自有而無。自無而有,神之情也;自有而無,鬼之情也。自無而有,故顯而為物,神之狀也;自有而無,故隱而為變,鬼之狀也。」

「著於幽陰」 ,魄之附於土也。「麗於陽明」 ,魂之應於星也。魂能應於星,即魂之有所歸,而要非魄之附於山川之正氣不能。其能附於山川之正氣,便所謂「如智入聖」 ,與生者相通矣。

嗚呼!聖人觀象作《易》,幾微事物,其道甚大,其旨甚悉。 吉凶亨否之說,偏所以派於日者之術。故「葬者,體魄 藏於地,以配五土,魂氣遊於天,以配五星,此子孫之 心也,骨肉歸復於土,命也,魂氣無所不之」是也。

道之派於術雖甚繁,而有關於造化者,惟《葬》一術為最大。蓋下得藏於五土,上可以配於五星,孝子慈孫所當盡其心也。

延陵季子適齊,於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孔子曰:「延陵季子,吳之習於禮者也。」 往而觀其葬焉。其坎深不至於泉,其殮以時服。既葬而封,廣輪掩坎,其高可隱也。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而遂行左袒以示陽之變,右還以央A惜?/p>歸。骨肉歸土,陰之降也,魂氣無不之,陽氣升也,陰陽氣也。命者,氣之所鍾也。季子以骨肉歸復於土為命者,此精氣為物之有盡。謂魂氣則無不之者,此游魂為變之無方也。壽夭得於有生之初,可以言命;魂氣散於既死之後,不可以言命也。再言「無不之」 者,愍傷《離訣》之至情,而冀其魂之隨己以歸也。

命,生也。賦於人為性,出於天為命。未有人之先,其原皆出於土。既葬而封,故曰復。復而後有生之之理,故曰命也。《有無往來篇》曰:「挺然而生者,死之先;寂然而死者,生之息。」 理不終息,故息之之道為生之之樞,即歸復於土之義。

《青囊內傳注》曰:「葬埋得吉氣,亡魂負陽而升,而子孫逸樂,富貴蕃衍矣。葬埋得凶氣,亡魂抱陰而墮,而子孫貧賤,殺戮零替矣。然則魂之所之,亦卜於既葬之後歟。」

三五釋微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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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氣未分,五土胚腪於鼇極,五墟既正,列星分野於 龍樓。數有祥而有沴,應有喜而有憂,因夷險之方寸, 得形氣於塋丘。縱命偶三奇,貌全五岳,果配祀於五 沴,花暫榮而暫落。惟五祀配於五祥,則五靈鍾秀於 造命之初,故子孫奕葉,享富貴而延長。

胚,婦孕一月也。鼇極,金精。鼇極如子年作乾山,得蒼天木炁司山,方書可攷。龍樓祖山,有數尖並列者,渾沌之先,惟有一氣,土者氣之體,故土為胚,腪於鼇極之最始。五墟既正之後,始有星野而吉凶生。方寸,穴地也,穴之或夷或險,高下雖曰不同,要不離乎形氣之內。蓋氣非形不寓,形非氣不全,故形氣疊說。命者天也,貌者人也,但人徒恃其天,而於地有未善,終是暫榮暫落而已。惟配祀得五土之祥,其鍾秀不獨得於天與人,其子孫奕葉富貴自不可量。此節見天人之三五不足恃,重在地之三形五氣。

雖然身集三吉,心潛五凶,若和而戾,若廉而贓,若慈 而忍,若容而抗,若遇而併,若何而防?巧者拙之佐,才 者德之亡,德亡心亡,五土不容。是以「三吉沒,五凶彰」, 此古人論心之道,非惟地理之章。若遇之遇一作惠

此節言人心之三五。「身集三吉」 者,得命、得貌、得地也。「心潛五凶」 者,戾、贓、忍、抗,併也。若和者,於理似無舛逆,而其心則違,若廉者,於取似近耿介,而其心則貪,若慈者,於物似具愷惻,而其心不仁。若容者,於人之過似能有容,而其心則拒,若遇者,於境遇似無所爭,而其心則競,凡此者,皆貌是而心非,人何能以防之也。巧者徒為拙之佐。才者徒為德之亡。人心即天心。亡其德即亡其心。因以亡其天。故為五土所不容。古人求地必以積德為本。夫亦欲不失其天焉耳。

若曰「一二六八之葉吉。三四五七之不良。」是則陽明 之用。兼中央之五黃。若曰游魂之變。則五正中於太 陽。一作呂言其數乃四「吉」而「四不藏」,道本《軒》《黃》之道,流 於嬴虢之荒。舊作流

一二之二當作九。五七之五當作「二。」 此《洛書》「三白」 法也。

《年家白星起例》云:「上元甲子起一白,中元四綠卻為頭,下元七赤兌方是,逆尋年分順宮游。」

《月家白星起例》云:「子午卯酉年,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正月起五黃,寅申巳亥年,正月起二黑。」 《日家白星起例》云:「日家白法不難求,二十四炁六。」

宮周「冬至雨水及穀雨,陽順一七四中游。夏式AB暑霜降後九三六星逆行求。」

《時家白星起例》云:「時家白法更精微,須知二至與三時。冬至三元一七四,子酉宮中順佈之,夏至九三六星逆,九星挨巽震排之。」

《陽明》之用,在「營造」 上說。

《游魂卦》變:一生炁,二天醫,三絕體,四游魂,五五鬼,六福德,七絕命,八輔星。如乾一變上爻為兌,二變中爻為震,三變下爻為坤,四變中爻為坎,五變上爻為巽,六變中爻為艮,七變下爻為離,八變中爻為乾,此祖卦也。餘並以本卦上爻變起,仍還變本卦而止。以貪巨武輔為吉,破祿文廉為凶。一變即生炁,二變即天醫,三變即絕體,四變即游魂,五變即五鬼,六變即福德,七變即絕命,八變即輔星。凡第五變即屬廉貞,第五廉貞為火星,故云「太陽。」

「尚乘地險」,以應天險,必辨陰陽,先《氣鍾》而後福鍾,皆 由山水。山水者,陽明之著;陰陽者,黃鍾之始。以相體 用,以相表裏。山來水橫,水來山界。水性應山,山性應 水,是則黃鍾陽明,相融而相理。

地險,山川丘陵也;天險,日月星辰也。日月星辰之過宮,皆在八干四維之正位。天險不可獨恃,必先求形氣所在,而後運以日月星辰之會集,是為福澤所鍾。形氣所在者,山水是也。山水之見於十二支者,謂之陽明,以十二支之山水,配合於八干四維,謂之黃鍾。其實則以陽明為體,黃鍾為用,陽明其運於內者也,黃鍾,其見於外者也。若再分而析之,則山為陽明,水為黃鍾。水不應山,則黃鍾為不和;山不應水,則陽明為不順。是山水又各自為陽明黃鍾,而不容以相離也。所謂「萬水盡從天上去,一條龍向地中行」 者,蓋本諸此。

《開明堂篇》云:「陽明黃鍾,二用稍異。少陽少陰,黃鍾始氣;老陽老陰,陽明始著。區別陰陽,參錯天地。」 當與此處互看。

故曰:「山欲出祖,水欲立己。」出祖蓋期於顯祖,豈栖栖 奔逐之倫?承宗必貴於興宗,有翼翼周遮之輔。立己 既強於根本,流慶必延於續嗣。是故山尋住腳,連延 則未絕他情;水愛環城,反背則不鍾內氣。

「山欲出祖」 ,是山欲得祖宗之正而後來歷遠。「水欲立己」 ,是水不欲有附於人而後源頭真。立與行對,立者定而不遷,己與人對,有情於人,則無意於我,便非立己處也,故曰:「反背則不鍾」 ,內氣皆應立己說。

又有「來山遠而去山平」彎中作蕩,發「山奔而住山緩 洿裏堪塋。」

上文言「出祖期於顯祖」 ,此言其來歷雖遠,去山卻平,其捲尾回顧之中,亦有結作,不可謂其不能顯祖而棄之。上文言承宗必貴於興宗,此言其發將雖奔住山,緩而不起,其緩處若能開闢洿會,亦有結作,不可謂其不能興宗而棄之。

拱似抱嬰,手有惰勤之辨;平如仰掌,臂分伸縮之情。

「拱抱」 有力者其手勤,拱抱無力者其手惰,平如仰掌。言其穴地之美,其臂之伸者居外,臂之縮者居內也。

又有穴騎肩項,鉗防杵握之流;案捲拳頭,臂藉弓彎 之絆。是則合勢全形,連身轉腕。崇高特取其寬平,左 右不論其緊慢。彼有勢方行而形未住,巧作虛鉗;身 直去而腳橫伸,詭成端準,大往小來,氣之不從,本背 枝披,葬之不允。

上文言「山尋住腳連延」 ,則未絕他情。然亦有穴騎於肩項者,但肩欲堪負,項要曲會,若杵握之流,不可騎也。至於案捲拳頭,即是穴騎肩項之案,使兩臂無弓彎之絆以衛之,與杵握無異矣。設左右之抱者既全,而前亦既以去山為捲尾之案,是則合勢以為形,即體以為腕,其穴地雖高,卻有寬平之所,左右但欲包藏其緊慢非所計也。蓋內堂之水有捲尾以收之。左右雖慢。自無漏瀉之患。然龍亦有大勢尚行虛為鉗偽為準者。特去者大而來者小。根本既非枝。焉能榮實耶。

或問:「禳Aq之數不過於五。」曰:「非止五也。五數其主,以 三配之。《河圖》之用八也,以四配之;《洛書》之用九也,以 五配之。《太元》之數十也。文王重之,則六十四也,老氏 重之,則八十一也。誰將重之?則百百而不可禦。」曰:「俗 之所謂三凶五吉,則因於吉;三吉五凶,則因於凶。然 山水之形勢,吉凶之態度,變動不常,安可執數而語?」 此亦聲言之「復。」一作習「熟在條理」,而不齟齬。

齒一前一卻曰齟齬,言不相值也。太元疑大衍,管氏之意謂吉凶不一,不可以三五拘之。以三而配五,得八數,《河圖》之用也。以四而配五,得九數,《洛書》之用也。以五而配五,得十數,大衍之數也。文王以八數重之,得六十四。老氏以九數重之,得八十一。誰將以大衍之數重之?則百百而不可禦也。朱子

曰:「《河圖》《洛書》皆聖人所取以為八卦者,而九疇亦并出焉。今以其象觀之,則虛其中者所以為《易》也,實其中者所以為《洪範》也。」 又曰:「太陽數九,少陰數八,少陽數七,太陰數六。初不知其數如何恁地,原來只是十數。太陽居一,除一便九;少陰居二,除二便八;少陽居三,除三便七;太陰居四,除四便六;老陽、少陰,少陽老」 陰,除本身一二三四,便是九八七六之數。

《樗里》不云乎短,雜散逆亂,網不綱,本不榦遠,深真活 順。有堂宇,有門仞。鑱楞偏仄,兀非鳳窠非龍窟。盤伏 踞端容,應星列,輔雲從枯醜卑囚側。源之窮,谷之極, 豐巧秀馴安。幅無纇,玉無痕。

短促而不長也。雜,參錯也。郭氏云:參形雜勢,主客同情,所不葬也。散,分離而不聚也;逆,情不相順也。與逆水之逆不同,亂不理也。凡網得其綱本得其榦者,其來自然長遠,其止必有住將,其左右不分散,其隨者皆順從。《明堂案》:應,自有條理。遠者其來遙也;深者其往邃也。真者,偽之反神之聚。活者生動而曲屈。順者奔赴於一群也。其來既遙,其止既邃,自有若堂宇之藏者。然其真者、活者、順者,不求於門仞之內,未可得也。鑱,銳剌也。楞,如屋上瓦棱也。偏者,不中也。仄者,左右之傾欹也。兀者,高而不安也。五者皆指窩窟之形說。窩窟左右不宜有刺,當心不宜有棱,不宜與脈不對,而欹側突兀,一或犯之,非鳳窠,非龍窟也。盤,曲也。伏,潛匿也。踞獸直前足而坐,端正也。容,受也。郭璞曰:「容如今之小曲屏風,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 五者指應案輔從說,其輔者或龍盤虎伏,或龍盤虎踞,其應者如執圭秉璧,其容者如列屏列翰也。枯水竭而不潤,醜石粗惡而巉岩卑下也。囚,幽暗而不明也。側水倒而不能蓄也。五者指窮源深谷說。泉脈既枯,山形必惡,其地卑下幽囚,邊高而邊削者也。豐,厚也巧,人所不能為也。「秀」 ,其色粹也。「馴」 ,其意善也。「安」 ,寧靜而止息也。五者指穴情處說。凡龍脫卸既淨,剛戾之脈全無,純是一段藹吉和平之氣,若帛之無纇,玉之無瑕也。

曰:「執方而理義未喪,何期五鬼而爾汝相讎。譎強謗 真,豈達遠來之理?貪迷信偽,遂求奴廝之投。況吉則 三吉以何止,凶豈五凶之不同。拘乎數者,雖因剽竊 之誤,審其說者,則為紕繆之尤。」

紕繆,舛戾也。方術惟理義是執,五鬼不達,一拂其意,遂爾汝相仇矣。於是起而謗之。抑知其理淵深,豈庸術所可測識者。

若曰:地險于山,土石斯兼。土以石載,石以土函。載斯 不陷,則不愆而不頹;函斯不露,則不醜而不鑱。古人 以石為山骨者,必有理脈,以通天運,以達天暹。故曰: 「惟石巖巖。」其辯有三:似石非石,似土非土,割肪截玉。 一本有五色備足四字「日不可烈。而雨不可淹。此又竁折之所 堪。彼有頑不通。氣堅不可鑿。葬之如擲潭。崎嶇突兀 立屍《植符》。」棱棱颬颬。開口貌「葬之如塞」堋此石山之葬, 衢所不談。

運,天造也。暹,日光升也。肪,脂也。竁,穿壙也。折,葬時所用之物,以木為之,其形如床,無足,直者三,橫者五。窆事畢,加之壙上,以承抗席者。堋,壅水灌溉也。衢,眾也。地之險者,莫過於山,而要非石不能成其險,亦猶人之非骨無以立也。石之有理有紋,而天運可通,天暹可達者,以天日之精氣皆積於土,故草木間有生於石縫之中,曾見割肪截玉之石,五彩煥發,日熯之不裂,雨潤之不泥,未可多得。其頑不通氣,堅不可鑿,崎嶇突兀,棱棱颬颬者,必有水出其中,何異以棺而壅之水也。

「霜風剝裂而屑鐵飛灰,草木黃落而塗朱散坌。春融 融而脈不膏,雨淋淋而氣不蘊。」此童山之葬,衢之不 允。

山無草木曰「童」 ,是山無皮毛,風可吹,土成塵,雨得穿脈浸漬者。

發將無蹤,過將無引,三形失勢,孤遺獨起,以何依,五 氣施。一作絕「生」四水一時而流盡。此獨山之葬,衢之所 短,

五氣始生,由於四水環集,四水環集,由於形勢交纏。今失勢無形,四水一時流盡,五氣安得施生乎?

洪傷界水,段藕而絲不留;崩破枯山,鋤瓜而藤盡捲。 金不隔於坑路,火即截於竈坧。截然人行之徑,墾自 積年之畚。此斷山之葬,衢之不穩。

畚,盛土器,以草索為之。坑,塹,溝也。金礦銅阬之屬。段藕鋤瓜二者喪之於水;坑路竈坧,人行畚鍤四者喪之於人。

來未辨於東西,橫腰伸腳,去各趣於南北,臂脈虛鉗, 蜈蚣習習之丹趾,高棟牙牙之畫簷,此《過山》之葬,衢 之所嫌。

習習,重複也。趾,足指也。譬蜈蚣東西,為龍則南北。

所伸之腳皆丹趾也。譬高棟南北為龍,則東西所落之臂皆畫簷也,與「乾流過脈」 有異。乾流過脈在身底下伏,過此則在背後橫過,然亦有峽左右結地而大勢迴旋者,不得視為過脈而棄之。

「《山》之不吉」,其說固然。五數拘執,似亦未然。安得真儒 大儒,迪以理義,開釋心志,吉凶山水,斯其信然。

《舊註》曰:「鼇屋,發將祖山也。龍樓行龍發將之本。」

山水釋微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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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闊」粗《蠢暴》。形不住,氣不到。

凸,突兀也。闊,廣大也。「粗」 ,不細也。蠢,動擾貌。暴,猛急也。求形之住,當觀其氣之到與不到,必坦夷含蓄者,而後可以有容,若太闊大,難於收拾,必秀嫩者而後可親,若蠢動剛急,皆非形之住,氣之到也。

《雄尊高特顯》。「峻而平,隘而展。」

雄者,氣概之軒昂。尊者,星體之尊重。高者不危,特者不群。顯者,顯著而光明。五者皆見諸高處,故曰「雖峻而平。」 高處之穴,自是不寬,而又見其不隘者,當想見其優容不迫之義。

衝鎗直傾脫。更崩脣,更夾脅。

水左右貴乎環遶,當面貴乎停蓄。若面前直流到堂曰「衝」 ,斜過曰「鎗」 ,不曲曰「直」 ,一步低一步曰「傾」 ,徑去而無關曰「脫。」 凡此者,由水不能截於外,故其脣崩;亦由兩水俱直奔到前,故其脅夾也。

急反分枯。一作枝割源之沴流之背。

「《水隨山走》,山急水亦急。山反水亦反,山分水亦分。」 枯者為其無源,割者為其掃腳。

「橫長彎鎖遶」,皆溪澗,皆池沼。

「橫」 者,與穴有十字之義。長者,源頭遠來。彎者,衛於左右。鎖者,鎖斷山之去路。遶者,如帶之遶於前也。皆指活流而言之。

《平寬朝澤》,抱山之限。氣之造

平者,水停而不流。寬者,汪洋無際之狀。朝者,屈曲遠來而到堂。澤者,眾水所鍾聚。抱者,擁抱於襟懷也,與上文「彎」 義有別,要皆為山之限氣之造也。

曰:「是《則句讀》之五字,豈五數以盡吉凶之道?」曰:「儒者 之術,亦當如是而稽攷。」

此言「五吉五凶」 ,因句讀以成文,非謂五數以盡吉凶之道也。

或問朝水、行水之辨。曰:「朝如潮漲,博觀海眼之臨;行 似衡平,橫展虹襟之蘊。來虞衝突之鏢傷,去忌鎗斜 之岐引。」

「博」 ,廣大也。「鏢手」 ,鏢鎗也。「岐引」 ,分流也。朝是當面推來,「行」 是面前橫過。其朝之來,貴乎寬衍,庶無衝突之患;其行之去,貴乎內顧,庶無鎗斜之病。

或問「相土」之法。曰:「風霜剝裂似灰蘇,水潦淋漓而沙 汰,天和忤運,地淫作瘵,澤不容於膏脈,氣不鍾於蔭 薈。」烏外切草多也惟五色之元墟,茂千億之丹桂。

風霜所剝之土,似灰之蘇散而不成;水潦所淋之土,似沙之既汰而不合。穴內有一於此,非天之和,乃地之淫矣。郭璞曰:土欲潤而堅,細而不澤,即不容膏脈之義。蔭薈草深而多也。凡真穴未動之土,其性遒緊,草不甚深,葉必細而蒙茸,《葬經》謂之「鬱草」 是也。求之於耕鑿之所,了不可得。

或問隔案之水與隔砂之峰。曰:「水抱案而案則真,水 隔山而山不從,連身失顧。」一作連山必因於氣脈。隔沙徒貪 於觀望。逐一證之。雖未至於相悖。再三思之。亦不幾 於無用。亦有鉗蔽明堂。應朝元壙。雖經隔沙。自相和 倡。

隔案之水,案外暗朝之水,隔砂之峰,砂外旁朝之峰,有案則自有水抱於案外,不特案真,而水亦非無用也。隔砂之峰,恐不我顧,雖尖圓可觀,毋貪峰而失我真穴之近應,倘其與本主不甚相悖,可以朝迎,亦未可謂其無用。外有鉗蔽,明堂穴上不見朝應,而朝應適當於《元壙》者,即明朝不如暗拱,尤所難得,雖隔沙而自相和倡也。《古訣》有云:「隔水喚山山不應,隔山喚水水來朝。案外貴人斜側見,狀元出在過房家。」 亦可以為隔沙和倡之一證。

或問「枉住與詭結?」曰:「有勢無形。」曰:「《枉住》;有形無勢曰 《詭結》。枉住則前散,詭結則後絕。」

「枉住非正龍,故前散;詭結為水口,用者多,故後絕。」 虢氏曰:「有山而無水,有形而無勢,內停而外馳,前趣而後背。」 嬴氏曰:「町畽乾流而岡骨不住,枝葉來山而氣脈分布,內平而外不圓,後來而前不顧。」 曹叔曰:「絕頂騎龍而鉗瀏直懸,當頭宗龍而鼻吹雙穿,半腰攀龍而八字披瀉,沒腳承龍而失勢單寒。」 觀此則知真龍正穴,自有其一定之應。凡無水無應者,皆「枉住」 ,皆「詭結」 也。

或問「客土不仁。」曰:「陟巘著心,福有可期之數;司冥奪 魄,災興不計之門。執方見鄙之所始,伺辭投合之相 因,未必成形之改度,當悲傷脈之夷冥。」一作尖真簣可進 而氣難橐,元一憊而壽非椿。贓賊沈,機巧謬,固賢於精衛。然移山塞海,其愚不可以毫分。故曰:「葬之自然, 五福之阡,葬之入偽,六極之隧。」是以竅混沌而聾天 聰,砭胚腪而創天疾。修其凶而益凶,造其吉而豈吉。

凡司事於外者曰司冥,日入於地也。又昏蔽也。《淮南子》曰:「天氣曰魂,地氣曰魄。」 地為客土所蔽,地中之氣不得與天氣上親,謂之奪地之魄。蓋來山之動靜,著於我心,福有一定之數。若培以客土,地魄既為所奪,災禍之來,不可以數計矣。方術必欲合山水之自然,不肯徇人造作,此見鄙之始也。圓術不過伺人之意向,務為投合而已。當知形雖可成,其在天之度,斷不能改。至於掘鑿傷脈,犯《明夷》之象,更為可懼。譬鳥之精衛然,銜石填海,無以異此。故葬而不假人力者,因其自然之妙。葬而培之鑿之者,所謂竅混沌,砭胚腪,徒損於先天何益耶?

或問大地小地之間。曰:「大地無形,融結氣概;小地無 勢,精神聚會。此則險夷之不同,不論高低之寬隘。高 山寬水,如鳳翥龍蟠;低山隘應,如蛇蚹魚隊。或層層 疊疊,象樓閣以連城;或隱隱微微,蜒江漢於一帶。貴 賤但分於清濁,聚散以商其成敗。延促固觀於長短, 巧拙不論於小大。」

「大地不必在大山險處,即夷處亦有大地;小地不定在平原夷處,即險處亦有小地。」 大地非謂其明堂之寬,亦有大地明堂隘者;小地非謂其明堂之隘,亦有小地明堂寬者。總之,大地在氣概處見,小地在精神處見。鳳翥龍蟠,摹寫其氣概;蛇蚹魚隊摹寫其精神。樓閣連城,喻險而隘;江、漢一帶,示夷而寬。至於清者「貴,濁者賤」 ,「聚者成,散者敗,延者長,促者短」 ,無二致也。

或問「左右偏枯。」曰:「左形全而右勢就,左勢就而右形 全,是則剛柔相得,牝牡相成之道,未為一勝而一偏。 惟左抱而右反,右住而左奔,左舉而右掣,左撫而右 刓,左停而右陷,左勝而右翻,左連而右斷,右寬而左 痕,左顧而右背,右去而左蹲,左防而右脫,右澤而左 乾。故曰:『左勢就而左形全,右偏休卜;右形全而右勢』」 就,左控難安。

左為剛,右為柔,左屬牡,右屬牝,即楊公之所謂「雌雄」 也。掣,曳也;刓,削也。翻,反也。控,其手空也。一邊缺者,總謂之雌雄不顧,然有一邊缺者,一邊有水遶之,以當其一邊之缺,亦結大地。但其鄰水一邊必有小砂內顧,特無其大者耳。

倒棟懸簷,不知其絕頂。崩脣溜泮,不知其脫元。帶劍 斜傾,去,不知其漏腋。雲奔雷吼,來不知其激湍。漱齒 泣淚,不知其悲嗌。田塘開墾,不知其乏源。心不任於 目,而任於耳,術不擇於方,而擇於圓。罪莫大於夷天 倪,賊莫大於投機先。豈知雲勢翩翻,散漫總收於咽 結;珠形斷續,元因發露於絲連。倪音崖天然也

「棟,如後山之依,無其棟則絕頂傾陡,如簷泮散破也。面前崩破無攔,則元為之脫。凡帶劍者皆在左右腋下,其兩水之斜出者似之,雲奔雷吼其聲洪,漱齒泣淚其聲細,田塘開墾其水易乾。」 任於目者有形勢之可觀,任於耳者惟言詞之傾聽。術之方者難合,術之圓者易投。天然之形勝而夷之,伺主人之意向而迎之,其罪莫大,其賊莫甚焉。豈知勢雖散漫,而有咽結之收,咽結而形無不成;形雖似斷,而有絲連之續,絲連而勢無不至。

此篇釋山水之微,總結之以「罪莫大於《夷天倪》」 一語。蓋天然之山水五鬼,不能合於法者,由於主人之無福,或造化有待於人,未可知也。而彊為之掘鑿,喪其天真,不但有害於人,並失造化生成之意,故其罪為莫大。

《莊子》曰:「何謂和之以天倪,是不是,然不然。」 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辨;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辨。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

降勢住形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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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山》為勢」,結的成形,勢如根本,形如蕊。一作趺《英英》華 則實固,根遠則幹榮。形曰「住」者,蓋來遠而住近;勢曰 「降」者,蓋從高而降平。勢止形就,形結勢薄。勢欲其伸, 形欲其縮。勢如將軍戒道,有旌旗輜重之隨;形如刺 史臨藩,見倉宇城郛之郭。郛即郭也

的實也。輜載衣物車前後皆閉,所謂庫車也。的在來山之下,而穴以此為的實,勢則如根,形則如蕊,須放倒看,其理甚近。英之華者,見其實之固,根之遠者,見其幹之榮。住曰近穴,在平易處者多,降曰平結,在險隆處者少也。勢非伸無以見外之備,形非縮無以顯內之凝,勢似將軍戒道,蓋謂其威形如刺史臨藩,有類乎「肅旌旗」 「輜重」 ,見其後來之層疊;倉宇「城郛」 ,見其侍衛之森羅。

遠以觀勢,雖略而真;近以認形,雖約而博。降之真則 一氣斂集而不分;住之博則四應咸庇於一萼。降則 後降而來,住則前住而回。山來水來,氣鍾一魁;山回水回,元魁之才。形承勢降,惟慮其縱;勢隨形住,惟慮 其去。降則氣聚,聚則眾所輔;住則氣停,停則眾所憑。

魁,首也。才,用也。言勢不過其大者,遠者似略也,而必求其真;言形不過其小者,近者似約也,而理為最博。勢之真者,其降無一之或岐;形之博者,其住無一之不附。勢欲其來,形欲其回。山來水來,其大者遠者也;山回水回,其小者近者也。一言氣之魁,其氣鍾而纔降;再言元之才,氣至於元墟之魁,而山水皆效用矣。形雖承勢之降,又恐其勢之過肆;勢雖隨形之住,又慮其形之或遷。惟降則無不住矣,惟住則無不止矣。

是則原其起伏,察其關節,審其逆順,防其逾越,「若住 則降,若降則住,其降如赴,其住如遇,如主遇賓,如親 遇故如鸞遇鳳而必鳴,如虎遇牛而必顧」,酌其容受, 依其環護,看其精神,目其氣度,「尋《仰掌》之掌心,尋獻 掌之窠洿。」

有起必有伏,以見其來之真。起不能伏,伏不能起者,非勢也。有關必有節,以見其落之自其結處脫關峽之氣者,非形也。有逆必有順,以見其自然之理。蓋順龍之結穴必逆,逆龍之結穴必順也。逾宮越分,恐犯陰陽。惟愛真純,最嫌駁雜。《經》曰:「占山之法,以勢為難,而形次之,方又次之。故宮分序,在勢與形之下;觀勢」 與形之妙在「其住如遇」 之一語,求其穴之形,在乎仰掌獻掌之內。蓋諸如所遇之類,非仰掌獻掌,個中皆不可以言其遇也。

故曰:「旋天機,妙天目,助天工,修天祿,安天造,假天福。」

假,音格,至也。天機不轉,山水有《遁》之形;天目不神,形穴有《遁》之跡。天工不贊,無以見人之代天;天祿不修,飭躬有愧天之德。惟安於天造之自然,無意於邀福,而天福無不至矣。

「古人以發將為祖,以降勢為宗,以住形為己身,以應 案《明堂》為子孫。」斯言之至確。

「上而祖宗,下而子孫」 ,總以己身為重。

離實親偽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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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設棺槨以代「警鳶」之彈,後世象形勢以術尋龍 之決。

《舊註》曰:「上古父母之喪,束帛茅棄之野,烏鳶啄之,於是孝子遂作彈以警之。」

方術執之,猶未離於五形二氣;圓術誕之,乃神於《九 星三吉》。吉何吉而區區?星何星而屑屑?妄人自衒其 聰明,叨心絕恥。涼嗣然其元妙,提耳不回。虢力驅 之而不遠,嬴公釋之而不開。

虢有《驅五鬼論》,嬴有《釋圜歌》。

《掬脊占巨貪》之門。請幫助識別此字。胖翻輔弼之釵。天蓬鎮五形之 壟,天英鍾三傑之魁。望隔涉之閑峰,指為氣應。見拋 蹤之詭結,道是龍來,長槽直溜兮不知其憊。步拜切嬴困也 《元》雲:「奔雷吼兮,不知其傷臆;鉗頭開爪兮,不知其分 屍。腕裏分流兮,不知其溜腋。露絕不知其氣凌,沈絕 不知其氣𡧯。形之四散,不知其五凶;勢之四背,不知 其六極。兔脣兔耳,不知其爭主;馬蹄馬鬣,不知其無 的。」

此一節總言圓術之誕,「掬脊起不能伏。」請幫助識別此字。胖,臃腫板直也。天蓬,子也。天英,午也。古人立向,單取干維,以支為老陰老陽,在所不取,而《圓術》用之,舉子午以概其餘也。傑,特立也。三傑,貪巨武也。隔涉之峰,非吾一氣,拋縱之結,失勢孤遺。元,下元也。臆,胸臆也。水前脫則傷下元,水衝心則傷胸臆。鉗頭腕裏,皆言其切近者。太露則氣上凌,太沉則氣卑寂。凌者其氣升,寂者其氣降,皆非生氣之所。形散者無勢,勢散者無形。兔脣直裂,兔耳直長,無牝牡交媾之情;馬蹄陡立,馬鬣橫披,非星辰凝結之地,皆不可穴也。

蒙主聽之而耳聳,愚婦聞之而心悅。《諱衝》曰朝,不道 明堂之破碎;嫌橫為過,寧知海眼之寬博。雖由目之 不習,亦在心之所作。有鬼神以奪君魂,妬君福,乘君 信兮移君志,翳君目。高絕歡心於觀望,低絕怡情於 藏畜。是以世世修德,莫如周果,應食龜之洛。

上文言「盲術之離實」 ,此言蒙主之親偽。術者之盲於目,由於主者之喪其心,故求地者莫如修德,觀於周之食洛,其累積大可見矣。

尋龍經序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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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龍必有經。或作逕《有經》必有序,乘其宗,原其祖,據其 盪,審其氣。一作主在《險》以「明堂」為限,「在《易》」以《岡脈》為主。 一作以水城得所次之以朝應几案,又次之以左右門戶。一作 輔門夾室以企以蹲,以仰以俯,陟其咽關,知其結聚;巡其 肘臂,知其外禦。一作抬舉禦無他之。一作聚無他儲言氣不他結也「聚」「無 他」與。一作舉無他與言氣不分別也

序者,所以別內外也。盪者,窩會之所。子孫貴乎祖宗之嫡派,故尋龍須問祖尋宗。據其盪者,得外氣之凝,但恐內氣不至,亦是無用,故又須審其內氣。此「氣」 字根脈甚細。蔡氏曰:「蓋有脈無氣者,有矣未。」

「有無脈而有氣者,故葬脈不如葬氣。」 脈有形,氣無形,非細心體會,其不陷於脫氣者寡矣。險山谷也。山谷屬陰,有明堂則陽氣聚,易平原也。平原屬陽,有岡脈則陰氣斂,陽以陰為德,陰以陽為德也。朝應几案,非無自而生,左右門戶,非無故而設,此《尋龍之經》也。「企者,舉踵而望之。蹲者,踞也。企以望其遠,蹲以覘其微,仰以觀其星之形,俯以察其穴之理。」 四者皆看地之法,特咽關為第一緊要。何等咽關,結何等穴法,故必先陟其咽關,次巡其肘臂。若咽關與穴法不相一,其肘臂不必尋,此尋龍之序也。

因首尾以辨肢、足、爪、鬣,因「臂腕以辨腰臍、腋、乳,因淺 深」以辨腹腸,因「藏露」以辨胸腑,「『『因高下』以辨顙角,因 低昂』以辨脣輔,因盛脫」以辨耳目,因「盤伏」以辨踝股, 「因左右」以辨端側,「『因污突』以辨容拒。」

因者,因此以辨彼。龍首當鎮,龍尾當避,因首尾以推之,則肢為首、足為尾,爪為尾,鬣為首也。然肢足爪鬣,又當有異於首尾,蓋有「坐龍腕、鎮龍腳、避龍爪、坐龍鬣」 之辨。臂腕所以衛腰臍腋乳者,臂腕在外,腰臍腋乳在內,然非臂腕,無以別其內外也。蓋有避龍腰、坐龍臍、避龍肋、坐龍乳之異。腹為五臟之總,腸為水穀二道之分。腑者以其受盛也。胸露而腑藏龍顙可坐龍角當避,顙在高而平,角居下而危也。脣者,一級低一級。輔者,其止處復昂,亦有止處之昂,自左右至者。坐龍耳,避龍目,耳盛而目脫也。踝盤於外,股伏於內,端居左右之中,側當左右之不正,污則有容,突乃見拒也。

凡相山之行止,必以水為去取,水有內外,山有行佇, 見其精神,見其氣宇,《門當丁》。或作平《下固是》「傾而不傾」, 路入之元,雖然去而曷去。肩項分流,裝臂可併,脅腋 分流,拋蹤欲舉。或作難禦源頭分派,黃泉之脈「歸宗」;水口 開岐,蒼造之原。《別譜》。音補籍錄也是以「元土」,鑑於高章。天文 清流轉於洪造。「悠揚鍾慶之源。盤礡孕和之府。決一 元之理者。人心巧契於天心。即五臟以觀之便道。」豈 或作滲同於磧道。

此一節承上文而言,穴法既有所得,尤必觀其水之符合,以為去取。蓋水不特有外之橫截者便以為真,內必有其停蓄者方以為的門,「當丁」 下是外水橫攔,內堂水直下,不可以其內直而棄之,「路入之元」 是外雖無水橫攔,而內堂水曲折而出,不可以其無外而棄之,蓋無內者有其外攔,無外者有其內折也。若肩項分流,得左右開㬹,其流尚可歸併。若脅腋分流,其龍身方在奮發,勢難驟止,源頭之水,分無不合,謂之「歸宗」 ,水口與外水相會,曰「開岐。」 《別譜》云者,謂非其同源也。要知下土受上天照臨,則凡在下之水,無不上原於天,非悠揚盤礡,無以見在下之情,非八干四維,無以決在上之理。元者,始氣也,始氣在干維。臟者藏也。水穀二道。在大小腸。水道從陽。穀道從陰也。

《舊註》曰:「行水以砂磧滲流,自古之法式也。」 緣五鬼輩不知聚氣之法,或決陽溝,則裂破明堂,或以炭滲則火氣太重。故《嬴虢有》云:「一氣侵凌,五行滅絕。」 正此謂也。

舊《註》謬。便道,內水口也。磧道,外水口也。誤以「外口」 作「內口。」

故曰:「神明宅於心,含於目。俯仰由於正,見於獨矧。經 緯常憲,各有攸屬。」在野象物。言四方二十八宿分野之物「在墟」象 「岳」,「在心」象「事」,「在朝」象爵,順天而行。或作旋躔度靡錯。

此一節根上文而言山川變化不測,自非其心有定見,目無由以識之,然其理出於至當而不可易,亦非人人所共知者。經,二十八宿也;緯,日月五星也。在野在墟,各有其象,在心則為事之向往,在朝則為爵之尊卑,隨所遇則隨所屬。蓋天無度,以二十八宿為度;地亦無度,以天之度為度而已矣。

八卦九章,數呈《河洛》,虛中建中天文。或作地《寥廓》,變八 卦,作九宮。皆五行之大統,反一心而歸宿。惟公生明, 惟明斯矚。音燭照也利欲翳心,五鬼倚伏。噫!有心而後有 人,有地而後有天?道由近而致邈,理會約而式A捸C?《孟 子》曰:「其心正則眸子瞭焉;其心不正則眸子眊焉。」眊目 少精也斯言之至確。

《河圖》象數,「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者,上下之對待也。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者,反覆之對待也。於是交互變化,即數立象,兼三才而成卦。以爻盡於三為法。以一二三四五,陽之用事也,故奇多而耦少。六七八九十,陰之用事也,故耦多而奇少。」 「乾卦畫起於天一,中於天三,成於天五五」 三一成乾☰坤。卦畫起於地六,中於地八成於地十十八六成坤☷,此乾坤卦為象之始,其初乘也。蓋一三五,陽之本數;四、二,陽之合數;六、八十,陰之本數;七九,陰之合數。謂乘其本數,除其合數也。其六子之卦,則以天地乘數除畫之。

二法,以中為乾坤之體,猶太極之中為本體也。故天三為陽之本體,以地二為初爻,地四為三爻,而成《坎》四三二☲,故地八為陰之本數,以天七為初爻,以天九為三爻,而成《離》九八七☲。天一太陽也,故為《震》之初爻;地六太陰也,故為《巽》之初爻。天五少陽,故為《艮》之三爻;地十少陰,故為《兌》之三爻。於是震巽艮《兌》有朕兆矣,此其中乘也。再以天一為數之始,地十為數之終,陽無首,陰無足禳Aq者也。然後以地二為首,而畫於震之中,天三畫於巽之中,地四畫於艮之中,天五畫於兌之中,地六畫於震之三,天七畫於巽之三,地八畫於艮之初,天九畫於兌之初,此上下反覆,一闔一闢之道。於是六二一而《震☳》,七三六而《巽☴》,五四八而艮☶,十五九而兌☱,此三乘三除之道也。《洛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數終於九。」 故一九三七,奇數相對,居乎四正,而為乾坤坎離之卦;二四六八,偶數相對,位乎四隅,而為震艮兌巽之卦。聖人法陽法陰,納干配支,因象會意,以入於用。是故皇極建中,背一面九而治,南面向「明,左日右月,去陰趨陽,法乎四奇。」 於是導風雷以動盪,列山澤以生成,所以闢闔陰陽,法乎四耦也。故其入用之卦,以乾坤老亢居無用之地;坎離交極,居中正之位;《艮》《巽》不雜,致代用之權;《震》《兌》始交,稟生成之機。此一九三七以為體,而二四六八以為用也。

胡氏曰:「五行質具于地,氣行于天。以質言,則曰水火木金土,取天地生成之序;以氣言,則曰木火土金水,取春夏秋冬運行之象也。」

《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數,統四耦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故《河圖》五行為數之體,《洛書》五行為數之用。《河圖》老五行也;《洛書》五行,《洪範》是也。不知《洪範》本於《洛書》,詆為「滅蠻」 ,誤矣。

八卦由《河圖》而生,九章由《洛書》而見,則《河圖》者虛其中,則《洛書》者總其實,天文雖寥廓不可測,而虛中建中之法天,亦不能出於範圍之外也。八卦本乾在南,當戴九,金之成數九章則變為六數;坤在北,當履一,水之生數九章則變為二數;離在東,當左三,木之生數九章則變為九數;坎在西,當右七,火之成數九章「則變為一數。巽西南,當二火之生數九章,則變為四數。震東北,當八,木之成數九章,則變為三數。兌東南,當四金之生數九章,則變為七數,艮西北,當六,水之成數九章,則變為八數。《洪範》五行之理統焉,不可不知也。」 管氏恐人為利所翳,遺本逐末,特又從人心說起。言未有人先有心,未有天先有地,是人生於天,而心生於地,地必先求龍穴真正而後得。論以八卦九章之法,若非地而漫以經緯之說加之,是道失其近,而理未會於約也,故引孟氏之言以深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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