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十八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十八卷目錄
順天府部彙考十一
順天府漕運考
順天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十八卷
順天府部彙考十一
编辑順天府漕運考 通州志
编辑通惠河始末
按《元史河渠志》:通惠河,源出自白浮、甕山諸泉也。當金世宗時為閘,節高良、白蓮諸水,以通山東、河北之粟,而水淺舟膠,民苦陸輓,議者請開蘆溝、金口,役眾數年,竟無成功。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都水監郭守敬建言水利六事,其一謂「中都舊漕河東至通州,若引玉泉以通船,可省雇車錢六萬緡。」 又請別引白浮「村神山泉水,西折南轉,經甕山泊,會雙塔榆河、一畝玉泉諸水,自水西門入都城,匯為積水潭,東南出文明門,東至通州高麗莊入白河。總長一百六十四里一百四步,塞清水口一十二處,共萇三百一十步,置壩閘一十處,共二十座,節水通漕,誠為便益。」 從之。經始於至元二十九年春,告成於三十年秋,賜名曰「通惠。」 其壩閘之名曰廣源閘。西城閘二,上閘在和義門外西北一里,下閘在和義水門西三步;海子閘,在都城內;文明閘二,上閘在麗正門東南,下閘在文明門西南一里;魏村閘二,上閘在文明門東南一里,下閘西至上閘一里;籍東閘二,在都城東南;王家莊;郊亭閘二,在都城東南二十五里銀王莊。「通州閘二,上閘在西門外,下閘在南門外;楊尹閘二,在都城東南三十里;朝宗閘二,上閘在萬億庫南百步,下閘去上閘百步。河門閘。」
成宗元貞元年四月,中書省臣請用軍千五百名守護新開河閘,從之。七月,工部「請設提領三員,管護人夫,其西城閘改名會川,海子閘改名澄清,文明閘仍用舊名,魏村閘改名惠和,籍東閘改名平津,通州閘改名通流,河門閘改名廣利,楊尹閘改名普濟。」 十一年,都水監請編荊笆為水口,以泄水勢,計修笆口十一處。
武宗至大四年,省臣言:「運糧河閘,始務速成,皆用木,恐歲久一旦盡朽,致力倍艱。今為永固計,宜用磚石,以次修治。」 從之。
文宗天曆三年,省臣請嚴禁寺觀權勢私決隄堰,澆灌田圃,致河淺妨漕。從之。
明洪武建都金陵,無所事,漕河遂湮塞,僅有白沙諸泉,細流涓涓。永樂遷都於燕,曾議開濬,不果。成化七年詔濬通惠河故道,諭戶工二部詣昌平縣及宛平、大興、通州踏勘舊跡。部臣楊鼎、喬毅逐一查勘,照《元史》與各閘現樹碑文所載事跡回奏。十八年,漕運總兵官平江伯陳銳請濬通惠舊河,以利漕運。部議興工,太監懷恩傳旨云:「工費浩大,暫且停止。」
正德二年,御史楊儀請濬大通橋至通州閘河,以便漕運。上諭戶、工二部,「速議整理,務濟明年漕運。」 隨即動支太倉收貯水兌腳價銀兩,委參將梁協、郎中郝海、員外畢昭興工挑濬,未見成功。
嘉靖元年,督運都御史臧鳳、鎮遠侯顧士隆請濬前元轉運通渠。仍設五閘,造剝船二百五十隻,每隻用軍四名,置口袋一萬條,輪番裝運。上可其奏,諭尚書陸完等轉行參將王佐同巡倉御史秦鉞、管閘主事華湘,從宜處置。又巡按御史向信奏稱,「河勢地形,須相度高下,方可舉行。」 上然之。六年九月,巡按御史吳仲請計處國儲,以永圖治安。上命戶、工二部查議。尚書董瑞等皆云:「通州河道屢經建議,俱未成功。今本官歷陳先代之故事,慮及間道之危機,省費轉輸,皆有所據。但河道形勢難度,財力需用浩大,相應勘實議妥,方可舉行。宜敕戶部選屬官一員,與工部管閘、修倉主事、巡倉御史親詣各閘,踏勘形勢高下,計料所費工力,如各閘樁板船隻,應否增置?河道淺窄處,作何挑濬?上源水勢向背,地理遠近,可以引歸故道,作何修築?大通橋抵倉,亦合另設陸運,作何處置各項合用工料錢糧?所奏修倉餘剩,巡倉贓罰,及所省腳價,果否足用,務從長久可行逐一會處停當。先將勘過河道高下,及所」 計工程、畫圖造冊奏報。上云:「修
「濬閘河,委係利漕至計,永樂間已有成算,後乃因循不舉,皆阻於附近。貪利之徒,亦因大臣不肯任事,小臣徒事虛文。見今東南民力困竭,輓漕軍士疲敝,苟有寬省之策,豈可因循不行著戶工二部各委堂上官一員,會同漕運總兵參將并原委錦衣衛指揮王佐及舉奏御史吳仲,親詣彼處地方稽查。先令議處」 事宜,踏勘地形高下,計算所費工力,究竟修否得失利害,明白具奏定奪。大事可成,則勞費不足惜;國計有補,則浮言不必較。若奸豪,恐妨己利,故騰謗阻,許所在官司訪究。戶部侍郎王軌等議奏云:「漕運國家大計,容受之多,車不如船,陰雨之行,陸不如水,此閘河之所以不可廢也。閘壩規模具在,修濬必可通行。前代君臣,尚能興舉舳艫,直抵海子。今之閘壩止于搬剝,而乃屢議屢止者,固有罔利奸徒所阻,亦由地形漸高,沙流淤塞。大通橋至白河僅四十里,地形高下,相去六丈有餘。倘大興工役,開深七尺,再加廣闊,水勢就下,則運艘直達京師,而諸閘可以不設,固永久之利也。但工程更」 大,何敢輕議。為今之計,只應循照舊規,修理河閘。臣等受命日,自大通橋沿河逐閘踏勘形勢。此時冬初水涸,閘門洞開,流波尚且不息。若各閘皆閉,水盈可待。但通流閘坐於通州舊城中,經二水門、南浦、土橋、《廣利》三閘,市井輻輳,居氏鱗集之地。於此搬運漕米,大為不便。看至本城西門白河之濱,「舊有小河通城北一面,中有土壩舊址。至今堰水小壩議須挑濬河身,添築舊壩高闊,多用椿木磚石甃固,平時集水行舟,水大聽其漫流而過,由此徑達普濟閘,可省四閘兩關搬運之難。至閘壩相去窵遠,應添設官吏二員、閘夫十名,分管普濟、通流二閘,看守新壩,以防盜決。」 爰會委戶部坐糧廳「員外范韶等,於分搬各閘並舊壩地方,踏勘丈量,該修濬築壩處計工估費」 ,行據各官呈報會計得「修理閘座,挑濬河身,築砌新壩,合用工料價銀約一萬兩。自新壩起至慶豐閘,計搬運五處,每閘用剝船六十隻,共船三百隻,每隻載米一百五十餘石,日運米約一萬石。」 船隻造於漕運衙門,口袋出於包運。經紀人夫,聽其雇覓篙䉡,隨其本船置造船隻,每隻計該銀三十五兩,三百隻共銀一萬五百兩,造完日,交付搬運。經紀人等,每名管領一隻,看守修理。每船每閘,議定船運撐輓腳銀一兩,閘壩五處共銀五兩。自大通橋馬頭登岸,合用小車驢騾裝運。每船糧二百石,議定腳價銀六兩,每糧「一石,常年原費腳價銀一錢,今止用五分五釐,可省四分五釐,通計二百四十萬石,京倉糧米可共省銀十萬八千兩。」 若使皆由閘運,則恐糧多船少,船運稍遲,反致有誤晴日。路乾,聽車輛一面照舊載運,水陸並進,則運軍完糧之日,可得早回,月餘預兌下年糧米。其陸運騾車,責令徑赴西倉,閘運「小車,止令運至東倉,遠近均便。又大通橋地方窄狹,人煙輳集,恐妨起陸,若於豐慶閘下登岸運糧,又省二閘搬運勞費,亦合聽從立法。又在任人合於戶、工二部添委郎中或員外各一員,兵部推選曾經漕、連練達指揮一員,查照先年事例,用充參將,駐劄通州,專管輕賫銀兩,修理閘河,搬運糧米,給散腳價,仍各會同巡倉御史俱領敕行事,嚴督選委府衛州縣官,雇募人夫,並通州等衛遮洋運軍共一萬名,分工限日,作急修濬,務在堅完。糧運若到,各官分投閘壩,坐守督運,禁革奸弊。閘運通行之日,奏請量加擢用。每閘壩造官廳三間,廠房二十間,兩岸修築馬頭,划平沿河縴路,便於行船。工料腳價,查借修倉餘銀二千兩,巡倉衙門贓罰銀一千兩,漕運衙門改撥通州收糧,扣除腳價銀四千五百餘兩。若不足,另借太倉銀應用,待後省出腳價補完。閘木板料磚石,工部各廠借用。如或不敷,官銀買辦。如此則閘運一事,有利而無害,可為世守之法矣。」 奉旨:修濬通惠河,乃前人遺跡,先「朝成筭,近歷年屢議修復,輒為射利奸豪所阻。今閘壩具存,河渠無礙,原設官吏夫役俱各見在爾部今所議處尤為簡易,合用錢糧不多,且舟車並進,不失車腳之利。其疏濬盤剝造閘造船等項事宜,俱依擬行。然政之修舉必在得人兵部便會戶部推舉曾歷漕務、練達老成都指揮一員,照例充參將,通州駐劄,驗收輕賫錢糧,兼理河務。吏部仍會戶、工二部,推有才力郎中二員,並通州巡倉御史,各寫敕與他。其未盡事情聽該部並各官從宜處置,事體重大者,奏聞定奪,附《吳御史善後條議》。」 嘉靖七年五月,御史
吳仲上言:「臣自受命以來,日夜憂懼,恐孤任使。從本年二月初四日起,沿河往來,親督委官夫匠,將大通橋至通州一帶河道、橋梁、壩閘、堤岸、官廳、廠房俱已修濬,蓋造完備,蓄積水利,分布剝船,交盤糧運,通行無阻。臣等身歷此河,頗知功之難成,竊念時之難遇。即今雖已通行,時久恐將廢阻,謹陳愚得用條事宜,伏乞敕部採擇,一時修濬。宜令管閘主事常沿河往來巡視,一遇堤岸水口衝決,河道淤塞,即令閘夫挑濬補築,仍將閘運扣省腳價銀內量支一千兩,通州寄庫,聽管閘主事將前銀雇覓人夫,置買樁料,乘暇興工,量其衝決淤塞處重加修濬,庶成功不廢,而運道永通矣。」
「一專委任,宜令管閘主事駐劄通州,專令督理河道。通州添設管河同知或判官一員,專管修理大通橋起至鮮魚閘止河道,其合用錢糧,將每年扣省腳價銀內支用。凡應行事宜及委用官員,俱聽管閘主事處分。每年三月,另差郎中或員外一員駐劄通州,會同巡倉御史催趲天津糧運,驗筭輕賫銀兩。如此,則」 責任專一,而效可責成矣。
一「復舊額官夫。大通閘河原設官四員吏四名、閘夫六百七十四名。後因糧運不行止存官一員、吏一員看守閘座。今幸修復閘運乞照舊額量添閘官一員、量增閘夫一百名與見在閘夫一百八十名分布各閘不許雜差占役專力啟閉則閘運易舉而夫役不擾矣。」
「一、開閘座以防水患。」 看得通流閘在通州城中,市井環繞積水丈餘,又西水關久浸水中,俱非常便。必須將慶豐上閘、「平津中閘拆運。通州西水關外,創造石閘一座,將前石壩南移二十餘丈,改造石閘一座,平時閉版積水一遇水發,即啟版泄水,深為兩便。」
「一處置剝船,以便糧運。原議漕運衙門打造剝船三百隻,今已分布各閘,令經紀一百二十名領運。將經紀名下腳價銀內每年扣出三千兩,在官抵作船價,計三年半共扣完一萬五百兩。其船逓年修艌,經紀自備。若損壞不堪撐駕,仍將前扣船價發漕運衙門再造,照前領給扣除,庶不誤事。又,每閘該船六十隻,每隻載米一百五十石,每日可運米萬餘石。自五月起至九月中止,一百五十日中,縱有陰雨阻滯,然每年京糧不過二百四十萬石,亦可盡入閘運不難矣。」 吳御史又曰:「是役也,興工於嘉靖戊子二月,告成於本年五月,不四月而糧運通行,上下快之,蓋所費纔七千兩,運糧二百萬石,所省腳價十」 二萬兩。初年止運軍糧,後并民糧亦運。要之水能行舟,舟能負重,所謂多多益善,斷乎無不可者。其有不可,乃治河者之罪,非河之罪也。但地形高下,不無衝激之患,歐陽元所謂「勢可建瓴,一蟻穴之漏,則橫潰莫制。」 誠如是也。隨時修濬防守之功,尚有賴於後之臣工焉。
漕渠
外漕河即潞河也。流經州城,東至天津,接御河,以南通江淮舳艫,由此而達。《元史》所謂通州運糧河,全賴白榆、渾三河之水,名曰潞河。足裡漕河,即通惠河是也。河之地方雖半屬大興,然河運事務,盡隸通州戶、工二部,分司總理。其委用管閘管壩,俱通州官吏經紀。水腳之役,又通人居多。我
皇清康熙三十五年,奉
旨、「裡河各閘、照依運糧船隻數目、添設、裝二十石」小
船貿易便民打魚,《牛舌頭》,船亦著行走。
壩閘
石壩在州城北關外。嘉靖七年建。正兌京糧從此壩搬入通惠河。萬曆三十三年題定係通州判官管轄「軍糧經紀水腳船戶,及白糧經紀水腳船戶」 六項人役,催督漕白二糧,自石壩起運至普濟等閘,抵大通橋入京。我
《皇清》仍舊。
土壩在州城東,防禦外河。改兌通糧,從此起車。明萬曆二十二年,郎中于仕廉查舊跡,建新閘,通隍濟漕,蓄水運船,省車輓之費,每萬石約二十兩。三十三年,題定係州同知管轄軍糧。車戶、船戶二項人役,督催漕糧,至新舊城外起車,逕入西倉,中南二倉交納。我
《皇清》仍舊。
滾水壩明郎中于仕廉在新閘西開月城洩水,久塞。崇禎十年,又於天橋西向南開堤瓮口,覆以長橋,建龍王祠,今毀。
減水閘在北門外裡河葫蘆頭。
皇清康熙三十六年,建。新閘又名「南浦」 ,在舊城南門外,明萬曆三十二年建,閘夫十八名。
通流閘,在城中牛市,船運不行,惟時蓄洩,以助內河之勢。閘官一員。管南普、通流、普濟三閘,閘夫十九名。
普濟閘,在通流閘西十二里。此閘以西于家墳,東屬通州,西屬京縣。閘夫十八名。
平津下閘,在普濟閘西八里。閘夫十四名。平津上閘,在下閘西三里。閘夫十六名。
慶豐閘,在平津上閘西十二里。閘夫十七名。至大通橋三里。閘官一員。管慶豐及平津上、下二閘。
大通橋在京城東南角一里。以上橋閘皆元時故道。
船隻
石、土二壩外河官剝船舊例外河額設調剝船,按程途遠近給發船腳價。石壩船戶二十名,調剝船四十隻;土壩船戶十五名,調剝船三十隻。
運河額設紅剝船六百隻,通漷止九十四隻,內「月」 字號四十七隻,「盈」 字號四十七隻。每船一隻給地十頃,免納錢糧取租為行運之費。
土壩裡河漕船,漕船仍舊二十五隻,車戶五十名。康熙二十五年題汰,止存二十五名。凡載糧或船或車進倉交卸,每石均給銀二分九釐。石壩五閘漕船,按明舊用經紀三百三十名,領船三百三十隻,每壩六十六名,今止共用漕船一百二十五隻。石壩裡河剝船二十七隻,內白糧船五隻;普濟閘船二十六隻,內白糧船五隻。《平津》下閘船二十二隻,內白糧船五隻。《平津》上閘船二十六隻,內白糧船五隻。「《慶豐》閘」 船二十四隻,內白糧船五隻。
《運磚》船,舊時每閘十隻,共船五十隻;今無設淺。〈沿河設淺鋪,以時挑穵。〉
葦子淺在舊城東門外
趙公廟淺在草廠
《荊林淺 》,《南營淺》。
《花板石淺 》。《盧林淺》。
里二:泗淺 、王家淺。
《馬房淺 》,「《公雞》店淺。」
凡十淺,內「葦子淺」 、趙公廟淺屬工部,花板石、盧林里、二泗、王家等淺屬寶坻縣,餘四淺屬通州。通州舊用淺夫一百二名,每名每月領工食銀一兩,工部分司支領。康熙二十年裁汰,歸併通惠河衙門,隨時募夫挑濬。
《榆林上淺》在長林營。
《榆林中淺》在馬頭店。
《榆林下淺》在兩家店。
凡三淺,係漷邑舊用淺夫五十名,每名每月領工食銀一兩四錢,共銀七十兩,在漷邑地畝錢糧內支領。康熙二十年裁汰,歸併「通惠河」 衙門倉廠。
按舊制,金於通州置三倉。
豐備 、通積 、太倉。
元於通州置十三倉
有年 富有 廣儲。
盈生 ,及秭 迺積。
「富儲 」 及衍 。富衍。
歲樂 ,《慶豐 》《延豐》
足食
明建四倉
大運西倉在舊城西門外新城之中,俗呼「太倉」 ,明永樂七年建。
皇清因之,有「監督。」
大運中倉在舊城南門內迤西,明永樂時建。
皇清設「中南倉監督。」
大運南倉在新城南門內迤西,明天順時建,後歸併中倉,又名「邊倉。」
《皇清》照舊歸併。
大運東倉在舊城南門內迤東。明永樂年建。隆慶三年,歸併中倉,久廢。
又建《號房》「曬廠。」
大通橋號房舊一百間,今仍舊。
石壩號房舊五十間,今存四十間。
《土壩》號房舊三十間,今存數間。
「舊城南門口號房」 舊五間,今無存。
「新城南門口號房」 舊十間,今無存。
曬米廠據《舊志》云:在新城外西南角向北門二座,周圍牆垣計址五頃六十畝,今無存。東、西黑窯廠二,土坯廠三,皆燒造磚瓦以備修。
倉後因土性粗惡,久廢。
糧額
按《漕儲則例》,明成化八年題准,額定漕糧四百萬石,每歲額例改折三十四萬四千三百四十七石七斗八合。除額派納天津、薊州、密雲、昌平等倉糧改兌正兌粟米外,京、通倉漕糧共三百二十二萬六千五百六十八石九斗九升二合。通州舊《志》云:「漕運糧儲,每年四百萬石,正兌京倉七分,通州三分。除京倉不計」 外,通倉收糧一百四十五萬六千六百二十石,內粳米一百一十七萬八千三十六石,粟米二十七萬八千五百八十四石,改兌京倉四分,通倉六分。此明嘉靖二十七年數。
通糧廳《志》云:「歲運米四百萬石,內北糧七十五萬五千六百石;南糧三百二十四萬四千四百石,內兌運三百三十萬石,改兌七十萬石。除例折外,每年實運正耗糧五百一十八萬九千七百石。其撥運米四十五萬四千八十三石三斗,內天津改兌粟米六萬石,薊州兌運粟米五萬石,密雲兌運粟米十五萬四千」 八百一十石八斗。昌平兌運粳米一十二萬五千石,粟米六萬四千二百七十二石五斗,俱在兌改正數之內。此明萬曆三十三年數。
皇清照依萬曆三十三年兌運數目。「但各省額糧」、改
折蠲荒者多,又或因賑濟等事截留抵通實數,每歲增減不一,大約計三百萬石。
白糧米,明時每年舊額共二十萬七千三百四十四石七升二合。
「《皇清》仍舊。」又新升丈增升白糧、計一百七十五石零
「輕賫」 、輕賫銀明舊額約共四十五萬九百五十一兩七錢五分四釐,解入通濟庫兌支。內浙江、江西、湖廣等處,每石餘米三斗六升,折銀一錢八分,謂之「三六輕賫」 ;江南等府,每石餘米二斗六升,折銀一錢三分,謂之「二六輕賫」 ;山東、河南二省,每石餘米二斗六升,折銀八分,謂之「一六輕賫。」 嘉靖七年,通惠河成,議減腳價,除一六數少不減外,其二六、三六減徵米二升,謂之扣留河工,收貯淮庫。故將二六、三六改為「二四三四」 輕賫。漕司分為二運,差官標船解貯通積庫。其山東、河南輕賫原不過淮。臨清兵備道呈撫按差官陸路解庫外,各省蓆易銀一萬三千三百七十七兩九錢三分一釐。至我
《皇清輕賫》等銀,每年隨糧徵解,增減不一,大約三十
餘萬兩,支給土石二壩、五閘、大通橋、京通等倉催腳甲斗、各省船戶䉡羡等銀。有餘解部設官。
按「明初,總督倉場,設太監一員。正德間,添置二三員」 ,嘉靖間,裁革。又「正統間,設監督倉糧太監一員。」 景泰、正德間,漸添至十七八員。嘉靖十四年盡革。
總督糧儲明宣德間、設通政使一員。正統初、令南京戶部侍郎一員提督。正統以後、令本部侍郎、或尚書提督、至
皇清仍設「總督倉場」侍郎,滿漢各一員。
提督修倉。明初、設工部侍郎一員,後以主事一員專管。嘉靖四十三年裁革
坐糧廳。明成化十一年,戶部初委員外一員,專管通倉,坐撥糧斛,禁革奸弊。嘉靖十年,奉敕會同巡倉御史督理儲運,兼管通惠河務,給散輕齎羡餘,查解扣省銀兩。三十八年,比照邊郎例,三年一更。
皇清差滿漢官各一員、不拘何衙門。三年一更
監督主事,明設四員,各管一倉,後裁。東倉、南倉俱併中倉,而公署仍居南廳。設中倉主事一員,西倉主事一員。
皇清仍舊差滿漢官各二員、不拘何衙門、一年一更
初差辦事進士協助收糧,久革。
修倉舊差工部主事一員,三年一更,專管修理各倉。後隸督理河道衙門
穵運分司舊差戶部主事一員,專管「造船濬河及東西河運務。西河運糧至昌平等處,東河運糧至密雲等處」 ,兼收稅銀六千三百三十九兩零
皇清裁革,以稅務歸併「通永道」,而無東西兩河運務。
張家灣舊差戶部主事一員催運,久已裁革,提督通惠河道。「明嘉靖初,因濬河告成,差都水司郎中督理河道。後裁抽分廠御史,又裁修倉主事,並以兩職事務隸之。」
皇清差滿漢官各一員、不拘何部督理。兼收永平密
雲等關及潘桃等口木稅。康熙二十六年、將天
津鈔關經管《紅剝》船六百隻。改歸《通惠河》就近管理
催糧科員。明崇禎九年設,久裁。
帶管各倉衛經歷。明宣德間設六員。嘉靖間裁三員。今俱革。
倉副使舊有二十二員,今俱革
「通濟庫」 ,大使一員。
閘官二員。通流閘、慶豐閘。
《外河管河主簿》三員康熙三十一年新設,係香河、武清、寶坻三縣主簿銜。
通州左衛、右衛運糧千總二員康熙十二年裁。
順天府風俗考 府志
编辑本府
《漢史記》云:「燕在渤碣之間,南通齊、趙,東北近邊,地踔遠,人民稀大,與趙代俗相類。」
《隋志》云:「自古言豪傑者,皆出幽、并,前代以來,多文雅之士。」
《地志》云:「土厚水甘,人多技藝。」
唐韓愈云:「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士。」
杜牧云:「幽并之地,其人沉鷙多材力,重許可。」 宋范鎮云:「風俗樸茂,蹈禮義而服聲名。」
蘇軾云:「幽、并之地,自古號多豪傑,名於圖史者往往而是。」
《燕論》云:「勁勇而沉靜。」
《輿地記》云:「人性寬舒。」
正月元旦,民皆盛服焚香,禮天地,拜祖考,尊長、婣友投刺互拜,曰「拜年。」 比戶竿標燈樓,揭以松柏枝,夜燃之,曰「天燈。」 八日至十七日,商賈於市集花燈百貨,與古今異物,以相貿易,曰「燈市。」 舊在東華門外,今散置正陽門外琉璃廠,而靈佑宮為盛。元宵前後,金吾禁弛。
《二月時至花朝》,小青綴樹,花信始傳,騷人韻士,倡和以詩。
三月三日,風和景麗,載酒郊遊,有古修禊遺風焉。清明日,男女出掃墓,擔尊榼,挂紙錢,拜者酹者哭墓,除草添土者以紙錢置墓頂。既而趨芳樹,擇園圃,飲食而歸。二十八日,「東嶽誕辰」 ,民間盛結香會。
四月一日至八日為「浴佛會」 ,民間散鹽豆結緣。十日至十八日,慶「碧霞元君誕。」
五月五日,家懸五雷符,插門以艾。午具角黍漬蒲酒,闔家飲食之。以雄黃塗耳鼻,取避蟲毒之義也。十一日,都城隍神誕。居民香火之盛,不減東嶽。十三日,供叩關帝。
六月六日,民間衣服悉曝之。是日,海淀蓮盛釆,而市於城者絡繹。
七月七日之午,婦女曝水,日中水膜生,投以繡針則浮,視水底針影,巧則喜,拙則嘆矣。十五日,諸寺建盂蘭會,夜乃水陸放燈以度鬼祭掃如清明時,曰「秋祭」 也。
八月十五日祭月。祭用果餅,剖瓜如蓮花,設月光紙,向月而拜。焚紙徹供,散家人必遍。
九月九日,麵餅綴棗,曰「花糕。」 聚類攜尊,登高適興,其有女者必迎歸。
十月一日,裁五色紙作男女衣,曰「寒衣。」 修具祀其先,持紙錢焚之,曰「送寒衣。」 新喪,白紙為之,或有祀於墓者。是月天始寒,里中父老多捐資濟貧。轉相勸募,就寺廟施粥、施湯、施綿衣。
十一月冬至日,俗畫梅一枝為瓣八十。有一日染一瓣,瓣盡九盡,則春深矣。
十二月八日,納冰窖,中封如阜。是日,循臘祭遺風,以豆果雜米為粥供朝食,曰臘八粥。二十四日,祀竈,與古禮祀於夏者不同。三十日,懸先亡像祀之。長幼聚拜畢,詣諸尊長家,曰「辭歲。」 立桃符,撤祀先之餘,闔家飲食之,曰「守歲。」
婚禮,古禮有六: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朱文公家禮》止用納釆、納徵、親迎,以從簡要。丘濬謂:「問名附於納采,納吉、請期附於納徵,六禮之目自在焉。」 鄉紳士民悉準行之。納釆曰「行小茶,納徵曰行大茶。」 納徵日,夫家為新婦冠髻,幣用色繒,以及釵釧羊酒果實之屬,貧富隨宜,咸以受財為恥。間有競尚侈靡,類多出於市井。而敦禮之家,惟崇雅黜浮焉。娶前一日,女家送妝。娶之日鼓吹親迎,行合巹禮。次日廟見,女家設
筵於壻家,以示中饋之始。新婦隨夫拜舅姑,敘次,闔門長幼,各以禮相見。宴親戚曰:「做三朝九朝,雙九對月。」 乃擇日歸寧。
《喪禮》殮稱有無。殮畢,五服之人各服其服,葬不踰時。營葬之費,竭力盡心,盛設齋堂,以候會葬者。歷三日具祭墓前,曰「暖墓。」 葬事畢,孝子踵弔者之門拜謝。其五服之制,悉遵《家禮》。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大祥之後,終月而禫。雖至愚劣,不敢越玩。惟飯僧焚修,動費百千,貧家亦不以錙銖自惜。
《祭禮》:士大夫廟祀,率如《文公家禮》。民間不敢立祠堂,禮多簡樸。清明祭於墓,七月中旬祭於墓,十月一日祭於家,或祭於墓。「冬至、歲暮、忌日俱祭於家。」
按《帝城景物略》:「春場,東直門外五里為春場,場內春亭,萬曆癸巳府尹謝杰建也。故事,先春一日,大京兆迎春,旗幟前導,次田家樂,次勾芒神亭,次春牛臺,次縣正佐、耆老、學師儒。府上下衙皆騎,丞尹輿官皆衣朱簪花。迎春,自場入於府。」 是日塑小春牛芒神,以京兆生舁入朝,進皇上春,進中宮春,進皇子春。畢,百官朝服賀。立春候,府縣官吏具公服禮勾芒,各以綵仗鞭牛者三,勸耕也,退各以綵仗贈貽所知。按造牛芒法,日短至辰日,取土水木於歲德之方,木以桑柘身尾高下之度,以歲八節四季日,十有二時,踏用府門之扇,左右以歲陰陽。牛口張合尾左右繳芒立,左右亦以歲陰陽,以歲干支納音之五行,三者,色為頭、身腹色。日三者,色為角,耳尾為膝,脛為蹄。色以日支孟仲季,為籠之索,柳鞭之結子之麻苧絲,牛鼻中木曰拘脊子,桑柘為之。以正月中宮色為其色也。芒神服色,以日支受剋者為之剋,所剋者其繫色也。歲孟仲季,其老壯少也。立春旦前後五日中者,是農忙也,過前農早忙,過後農晚閒也。而神並乎牛,前後乎牛,分之以時之。卯後八曰燠,亥後四曰寒。為罨耳之提且戴,以日納音為髻,平梳之,頂耳前後為鞋,褲行纏之,懸著有無也。《田家樂》者,二荊籠上著紙泥,鬼判頭也。又五六長竿,竿頭縛脬如瓜狀,見僧則捶使避匿,不令見牛芒也。又牛臺上花繡衣帽,扮四直功曹立,而兒童瓦石擊之者,樂工四人也。攷漢《郊祀志》,「迎春祭青帝、勾芒青車,旗服,歌《青陽》,舞雲翹,立青幡」 ,百官衣皆青,郡國縣官下至令史服青幘。今者朱衣。唐制,立春日,郎官、御史長貳以上,賜春羅幡勝,宰臣、親王、近臣賜金銀幡勝,入賀帶歸私第。民間剪綵為春幡,簪首,今惟元旦日,小民以鬃穿烏金紙,畫綵為鬧蛾簪之。
元旦正月元旦,五鼓時,不臥而嚏,嚏則急起,或不及披衣,曰臥嚏者病也。不臥而語言,或戶外呼,則不應,曰呼者鬼也。夙興盥漱,啖黍糕,曰「年年糕。」家長少畢拜,婣友投箋互拜,曰拜年也。燒香東嶽廟,賽放爆竹,紙且寸。東之琉璃廠店,西之白塔寺,賣琉璃瓶盛朱魚轉側,其影小大,俄忽別有銜而噓吸者大聲。小聲唪唪,曰「倒掖氣。」旦至三日,男女於白塔寺繞塔。旦至晦日,家家竿標樓閣,松柏枝蔭之。夜燈之,曰「天燈。」是月也,女婦閒手五丸,且擲且拾且承,曰「抓子兒丸。」用象木銀礫為之,競以輕捷。八日至十八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貴賤相遝,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婦女著白綾衫,隊而宵行,謂無腰腿諸疾,曰「走橋。」至城各門,手暗觸釘,謂男子祥,曰「摸釘兒。」擊太平鼓,無昏曉,跳百索,無稚壯戴面具耍,大頭和尚聚觀,無男女。有以詩隱物幌於寺觀壁者,曰「商燈。」立想而漫射之,無靈蠢。十一日至十六日,鄉村人縛秫鞂作棚,周懸雜燈,地廣二畝,門逕曲黠,藏三四里。入者誤不得逕,即久迷不出,曰黃河九曲燈也。十三日,家以小琖一百八枚,夜燈之,遍散井竈門戶砧石,曰散燈也。其聚如螢,散如星,冨者燈四夕,貧者燈一夕止。又甚貧者無燈,小兒共以繩繫一兒,腰牽焉,相距尋丈,迭於不意中,拳之以去,曰打鬼,不得為繫者。兒所執,執者鬨然,共捉代繫,曰「替鬼更繫。」更擊更執更代,終日擊不為代,則佻巧矣。又繩以為城,二兒蒙帕以摸,一兒執敲城中,輒敲一聲,而輒易其地以誤之。為摸者得,則蒙執敲兒曰「摸蝦兒。」望前後夜,婦女束草,人紙粉面,首帕衫裙,號稱姑娘。兩童女掖之,祀以馬糞,打鼓歌《馬糞薌歌》,三祝神,則躍躍拜,不已者休,倒不起,乃咎也。男子衝而仆。十九日集白雲觀,曰「耍燕九」,彈射走馬焉。廿五日大啖餅餌,曰「填倉。」二月二日、二月二日曰龍抬頭煎,《元旦祭餘
餅燻床炕,曰燻蟲兒,謂引龍蟲不出也。燕少蜈蚣而蝎,其為毒倍焉。少蚊而蠅,其為擾倍焉。蚤虱之屬,臭虫又倍焉。所苦尤在編戶,雖預燻之,實未之有除也。小兒以木二寸,製如棗核,置地而棒之,一擊令起,隨一擊令遠,以近為負,曰打板板。古所稱擊壤者耶。其謠云:「楊柳兒活抽陀螺,楊柳兒青放空鐘,楊柳兒死踢毽子,楊柳發芽兒,打板兒。」 空鐘者,刳木中空,旁口盪以瀝青,卓地如仰鐘,而柄其上之平。別一繩繞其柄,別一竹尺有孔,度其繩而抵格空鐘,繩勒右卻,竹勒左卻,一勒空鐘轟而疾轉,大者聲鐘,小亦蛣蜣發聲,一鐘聲歇時乃已。製徑寸至八九寸,其放之一人至三人。陀螺者,木製如小空鐘,中實而無柄,繞以鞭之繩,而無竹尺卓於地,急掣其鞭,一掣陀螺,則轉無聲也。視其緩而鞭之轉,轉無復住轉之疾,正如卓立地上,頂光旋旋影不動也。
清明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轎馬,後掛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有歌者哭笑無端,哀往而樂回也。是日簪柳,遊高梁橋,曰「踏青」 ,多四方客未歸者。祭掃日,感念出遊。廿八日,東嶽仁聖帝誕,傾城趨齊化門,鼓樂旗幢為祝,觀者夾路。是月小兒以錢泥夾穿而乾之,剔錢泥片,片錢狀字幕備具,曰「泥錢。」 畫為方城兒,置一泥錢城中,曰「卯兒。」 拈一泥錢遠擲之,曰「撇。」 出城則負,中則勝。不中而指扠相及亦勝。指不及而猶城中,則撇者為卯,其勝負也。以泥錢別有挑用葦綳用指者,與撇略同。有撇用泥丸者,與錢略同,而其畫城廓遠。四月一日。四月一日至十八日,傾城趨馬駒橋,幡樂之盛,一如嶽廟碧霞元君誕也。立夏日啟冰,賜文武大臣。編氓得賣,買手二銅盞疊之,其聲磕磕,曰「冰盞」 ,冰著濕乃消。畏陰雨,天以綿衣蓋護,燠乃不消。八日。捨豆兒曰「結緣」 ,十八日亦捨。先是拈豆念佛,一豆佛號一聲,有念豆至石者。至日熟豆,人遍捨之,其人亦一念佛啖一豆也。凡婦不見答於夫姑婉若者,婢妾擯於主及姥者,則自咎曰:「身前世不捨豆兒,不結得人緣也。」 是日耍戒壇,游香山玉泉茶酒棚、妓棚,周山灣澗曲,聞初說戒者,先令僧了願如是,今不說戒,百年而年,則一了願。是月榆初錢,麵和糖蒸食之,曰榆錢糕。
五日。五月一日至五日,家家妍飾,小閨女簪花,曰「女兒節。」 五日之午前,群入天壇,曰避毐也。過午出走馬壇之牆,下無江城,繫絲投角黍,俗而亦為角黍。無競渡,俗亦競游耍。南則耍金魚池,西耍高梁橋,東則松林,北滿井為地,不同飲醵嬉遊也。同太醫院官旗物鼓吹赴南海子捉蝦蟆,取蟾酥也。其法針棗葉,刺蟾之眉間,漿射葉上,以蔽人目,不令傷也。漬酒以菖蒲插門,以艾塗耳,鼻以雄黃,曰「避蟲毒。」 家各懸五雷符,簪佩各小紙符簪,或五毒、五瑞花草。項各綵繫垂金錫,若錢者,若鎖者,曰「端午索。」 十三日進刀馬於關帝廟,刀以鐵,其重以八十觔紙馬,高二丈,鞍韉繡文,轡銜金色旗鼓,頭踏導之。
「六月六日」 ,六月六日曬鑾駕,民間亦曬其衣物。老儒破書,貧女敝縕,反覆勤日光。晡乃收。三伏日洗象,錦衣衛官以旗鼓迎象出順城門浴響閘,象次第入於河也,則蒼山之頹也。額耳昂回,鼻舒糾,吸噓出水面,矯矯有蛟龍之勢。象奴挽索據脊,時時出沒其髻,觀者兩岸各萬眾,面首如鱗,次《貝編》焉。然浴之不能須臾,象奴輒調御令起,云「浴久則相雌雄,相雌雄則狂。」
七夕。七月七日之午,丟巧針,婦女曝盎水日中,頃之,水膜生面,繡針投之則浮,則看水底針影。有成雲物花頭鳥獸影者,有成鞋及剪刀水茄影者,謂乞得巧。其影麤如槌,細如絲,直如軸蠟,此拙徵矣。婦或歎,女有泣者。十五日,諸寺建盂蘭盆會,夜於水次放燈,曰「放河燈」 ,最勝水關,次泡子河也。上墳如清明時,或製小袋以往,祭甫訖,輒於墓次掏促織,滿袋則喜秫竿,肩之以歸。是月始𩰚促織,壯夫士人亦為之。𩰚有場,場有主者其養之。又有師𩰚盆筩罐無家不貯焉。立秋日,相戒不飲生水,曰「呷秋頭水」 ,生暑疿子。中秋日,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餅必圓分,瓜必牙錯,瓣刻之如蓮華。紙肆市月光紙,繢滿月像,《趺坐蓮華》者。月光遍照菩薩也。華下月輪。桂殿有兔杵而人立。搗藥臼中紙,小者三寸大者丈緻。工者金碧繽紛。家設月光位於月所出。
方向月供而拜,則焚月光紙,徹所供。散家之人,必遍月餅月果。戚屬餽相報,餅有徑二尺者。女歸寧,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團圓節」 也。
九日,九月九日,載酒具茶罏食榼,曰登高。香山諸山,高山也。法藏寺,高塔也。顯靈宮、報國寺,高閣也。釋不登,賃園亭,闖坊曲為娛耳。麵餅,種棗栗,其面星星然,曰花糕。糕肆標紙綵旗,曰花糕旗。父母家必迎女來,食花糕,或不得迎母,則詬,女則怨,詫,小妹則泣,皆望其姊之來也,故俗亦曰「女兒節。」
十月一日、十月一日,紙肆裁紙五色,作男女衣,長尺有咫,曰「寒衣。」 有疏印緘識其姓氏輩行,如寄書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門曰「送寒衣。」 新喪白紙為之,曰「新鬼」 ,不敢衣綵也。送白衣者哭,女聲十九,男聲十一。是月羊始市,兒取羊後脛之、膝之輪骨曰「貝石。」 置一而一擲之,置者不動,擲之不過,置者乃擲。置者若動擲之而過勝負,以生其骨輪四面兩端凹曰真,凸曰詭;勾曰騷輪,曰背立、曰《頂骨》,律其頂岐亦曰真,平亦曰詭。蓋真勝詭負,而騷背間頂平再勝,頂岐三勝也。其勝負也,以貝石。
冬至,十一月冬至日,百官賀冬畢,吉服三日,具紅牋互拜朱衣交於衢,一如元旦。民間不爾,惟婦製舄上。其舅姑日,冬至畫素梅一枝,為瓣八十。有一日,染一瓣,瓣盡而九九出,則春深矣。曰《九九消寒圖》。有直作圈九叢,叢九圈者,刻而市之,附以《九九之歌》,述其寒燠之候。歌曰:「一九二九,相喚不出手。三九二十七,籬頭吹觱篥。四九三十六,夜眠如露宿。」 「五九四十五,家家堆鹽虎。」 「六九五十四,口中呬暖氣。」 「七九六十三,行人把衣單。」 「八九七十二,貓狗尋陰地。」 「九九八十一,窮漢受罪畢。纔要伸腳睡,蚊蟲蠅蚤出。」
除夕,十二月一日至歲除夜,小民為疾苦者,奉香一尺,宵行衢中,誦元君號,自述香願,其聲烏鳥,惻惻曰「號佛。」 行。過井,過寺廟,則跪且拜而誦香,盡尺乃歸。八日先期鑿冰方尺,至日納冰窖中鑑深二丈,冰以入,則固之,封如阜,內冰中涓。為政,凡蘋婆果入春而市者附藏焉。附乎冰者,啟之如初,摘於樹,離乎水則化如泥。其窖在安定門及崇文門外。是日家效菴寺,豆果雜米為粥,供而朝食,曰「臘八粥。」 廿四日,以糖劑餅、黍糕、棗、栗、胡桃、炒豆祀竈君,以糟草秣竈君馬,謂竈君翌日朝天去。白家間一歲事,祝曰:「好多說,不好少說。」 《記》稱竈,老婦之祭,今男子祭,禁不令婦女見之。祀餘糖果,禁幼女不令得啖,曰「啖竈餘」 則食肥膩,時口圈黑也。廿五日五更,焚香楮接玉皇,曰「玉皇下查人間也。」 竟日無婦嫗詈聲。三十日五更,又焚香楮送迎送玉皇上界矣,迎新竈君下界矣。插芝麻鞂於門簷窗臺,曰藏鬼鞂中,不令出也。門窗貼紅紙葫蘆,曰「收瘟鬼。」 夜以松柏枝雜柴燎院中,曰「燒松盆」 ,熰歲也。懸先亡影像,祀以獅仙斗,糖麻花饊枝,染五色葦架竹罩,陳之家長幼畢拜已,各自拜曰「辭歲。」 已叢坐食飲曰「守歲。」 是月,小兒及賤閒人以二石毬置前,先一人踢一令遠,一人隨踢其一,再踼而及之,而中之為勝。一踢即著焉,即過焉,與再踼不及者同為負也;再踼而過焉,則讓先一人隨踼之。其法初為趾踵苦寒設,今遂用賭如博然。有司申禁之不止也。
《雜記》:凡歲時不雨,家貼龍王神馬於門,磁瓶插柳枝掛門之旁,小兒塑泥龍,張紙旗,擊鼓金焚香,各龍王廟,群歌曰:「青龍頭,白龍尾。」〈聲作「以。」 〉小兒求雨天歡喜。麥子麥子焦黃起動起動龍王大下小下初一下到十八。〈聲作巴〉《摩訶薩》。初雨,小兒群喜而歌曰:「風來了,雨來了,禾場背了穀來了。」雨久以白紙作婦人首,剪紅綠紙衣之,以苕箒苗縛小帚,令攜之竿縣簷際,曰「掃晴娘。」日月蝕寺觀,擊鐘鼓,家擊盆盎,銅鏡救日月,聲嘈嘈,屯屯滿城中。蝕之刻,不飲不食,曰生噎食病。幼兒見新月,曰月芽兒,即拜篤篤祝,乃歌曰:「月月月,拜三拜,休教兒生疥。」小兒遺溺者,夜向參星叩首曰:「參兒辰兒。可憐溺床人。」兒見流火則啐之,曰賊星。夜不以小兒女衣置星月下,曰「女怕花星照,兒怕賊星照。」亦不置洗濯餘水,為夜遊神飲馬也,曰不當。賈初聞雷則抖衣曰「蚤虱不生。」見霓曰杠,戒莫指,謂生指頂瘡,曰惡指也。初雪戒不入口,曰毒,再雪則以炮茶。積雪以塑於庭燕。舊有《風鳶戲》〈俗曰毫兒〉今已禁風,則剖秫鞂二寸紙,糊以方紙,剪數瓣,紙各紅綠,中孔以細竹橫安秫竿上,迎風張而疾趨,則轉如輪,紅綠渾渾如暈,曰「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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