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五百七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五百七十九卷目錄
四川總部彙考一
四川建置沿革考
四川疆域考〈有圖 形勝附〉
四川星野考
四川水利考
四川賦役考
四川風俗考
四川驛遞考
四川兵制考
職方典第五百七十九卷
四川總部彙考一
编辑四川建置沿革考 總志
编辑《禹貢》梁州之域。漢置益州部刺史,察舉巴、蜀、廣漢、犍為、牂牁、越巂等郡,治無常所。東漢益州刺史,治雒。唐貞觀中,於此置劎南道為西川。至貞元歲,增置東川府於梓州,是稱兩川。開元中,置劍南并山南東西道採訪處置使,而劍南治蜀。宋為西川路,後分西川為東西兩路。南渡後,又分益梓利夔四路安撫司,俱以守臣兼領,又置提點刑獄司於嘉定、重慶、潼川三府。元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又置「西蜀四川道廉訪司,俱治成都。」 明置四川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領府九,州六,軍民府四。
皇清戡定全蜀,以「烏撒軍民府」隸貴州,餘因之。
四川疆域考 總志
编辑四川疆域圖
東至湖廣巴東縣界,三千七百里。
西至南蕃牟力結,界一千二百四十里。
南至雲南武定府界二千二百里。
北至陝西寧羌界一千三百一十里,至
京師一萬七百一十里
東西廣四千九百四十里。南北袤三千五百一十里。
===形勝附===
《河圖括地象》:「褒斜為前門,熊耳靈關為後戶。」 《蜀都賦》:「緣以劍閣,阻以石門。」
《元和志》:「西控吐蕃,南撫蠻獠。」
《新志》:「瞿塘、邛崍瑣其東南,岷山、劍閣阻其西北。」
四川星野考
编辑《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 益州為參分。《漢書》:「巴蜀分井、鬼、參。」 又云:「觜、觿、參主益州。」 《晉書天文志》:「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為實沈,於辰在申,分野屬益州。」 又益州入參七度。《隋書》:「益州分參。」 《丹元子步天籟》:「天帝西垣第四星曰巴,五曰蜀。」
《唐書》:「劍南道分井鬼。」 又云:「南自岷山,嶓冢負地之陽。」
《宋史》:益、梓、利、夔四路分井鬼。又曰:「東井、輿鬼,鶉首也。盡巴蜀漢中之地。」
《河圖括地象》:「岷山之下為井絡,帝以會昌,神以建福。」 言蜀之分野也。午山,張庭云:「井絡即鶉首。」 《華陽國志》「仰稟參伐。」 《蜀紀》:帝居房心,決事參伐,是為蜀分。
《天文占候》:「太白主畢觜,鎮星主井,五車、卿星、弧矢星,俱主益州。」
天文:次舍井十度,至鬼柳,為鶉首,於辰在未。
四川水利考 總志
编辑蜀中諸水,咸出岷山。江源在羌地之列鵝村,所謂「半膊嶺」 者,分為二派,一西南流為尖囊大渡河,一正南入溢村,至石紐,過汶川,歷今灌縣境,又有湔水出焉。灌之上流,西北十數里,有水出尤溪口,又數十里有水出白沙口,同會於灌。經灌西南流者,今謂之南江,即禹所導岷江正流。自秦李冰鑿離堆,引江水循灌城東注,北折,於是始以東南正流為南江,經離堆薄灌城而東北注者,為北江。北江出自寶瓶口,穿三泊洞而北注者,為外江。自寶瓶口直東入五斗口,而東北注者,為內江。蓋北江折為二江,并南江而三,其北行入五斗口,一支在南北二江之上,故以「內江」 別之。外江北經崇寧、彭縣、新繁、漢州界,出金堂峽「內江,東經郫縣、崇寧界,下過府城北,南會府城前江以趨於彭,合彭山、金堂諸水,會於瀘州,合綿、涪諸水并《嘉陵江》經合州會於重慶,合碉、雅諸水,會於嘉定,合松潘之西南入尖囊、大渡河者會於敘州。遠近溉田不可勝計。」 然各府塘堰皆民間自修,官課其成而已。獨李冰所鑿離堆山設立都江堰,在岷江中流,時歲工費巨萬。元至元元年,廉訪僉事吉當普建白,「用石包砌諸堰,為石門,以時啟閉。」 明初,加意水利,州縣與軍衛屯所共役人夫五千,竹木工料,計田均輸修葺,堰得不壞。成化九年,巡撫都御史夏塤以遠人赴役不便,將郫、灌二縣雜派科差均敷得水州縣,專備工料,以供堰務。弘治九年,添設按察使僉事一員,專一提督都江堰各府、州水利。於時灌縣知縣胡光,伐石冶金,即舊址甃砌為防,貫以鐵錠柱三,各長一丈二尺,使當湍勢。石堤中貫鐵處,固以油灰,直長一十五丈,高一丈三尺,闊五尺,首闊一丈二尺。用鐵三萬二千二百餘斤,高廣丈餘,長倍之,桐油五百,麻線二百、木二千五百,各色工役,計二十五萬三千二百有奇。正德間,水利僉事盧翊親詣督理疏濬,直扺鐵板,得秦人所書六字訣曰:「深淘灘,淺作堰。」 大書觀瀾亭上,以昭永鑒。先是,每年起工役有不均之歎。翊乃下令,以糧三石,派夫一名,分八班,凡八年一周,而蜀府每年亦助青竹數萬竿,委官督織竹籠裝石焉。明末丁亂,修葺無人,都江堰衝決數百丈,沙石填淤,非復《秦碑》之所誓矣。
皇清順治十六年,巡撫都御史高民瞻、監軍道《程翔》。
鳳合文武捐銀二千兩,雇募番猓,修築開濬,暫資灌溉。然每歲當春,或遇恆暘,水苦不足,欲重修故堰以障狂瀾,工役之費,動需巨萬。乃上無公帑之儲,下少疏鑿之眾,惟恃蒞茲土者先事督修,少通故道,則溝洫畝澮皆注澤流膏矣。
四川賦役考 總志
编辑川北久歸版籍,於順治十年已經清丈;上下川南,康熙元年清丈;川西、川東,康熙六年清丈。所有各府州衛土司并營兵開墾,止照十年分數目開載。嗣此招墾勸課,歲增歲報,時勢然也。四川布政司所轄全省,康熙十年分止,實徵丁糧額數。
實在民戶共三萬九千六百六戶,男婦共七萬八千六百八十一口。
實熟田地通共一萬四千八百一十頃三十六畝五分三釐二毫二絲九忽四微七塵七纖九沙八渺。
又下地估種一千六百一十六石一斗二升九合。
通共見載稅糧三萬八百二十八石八斗九升四合三勺四抄二撮七粒一粟四沙。
總共見徵丁條屯糧銀三萬八千四百兩三錢二分九釐二毫九絲二忽二微四塵三纖二沙八渺。該本色京斗米菽荳共八千九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一合九勺六抄一撮八粒四粟,又土司見載折徵糧銀三百八十二兩三錢三釐。
又營兵開墾田地八十七頃五十二畝九分六釐一毫六絲一忽八微,載糧五十石四斗一升六合九勺六圭六粒三粟,應徵條糧銀一百七兩八錢二分一毫八絲七忽二微七纖三渺。附《茶法》。
明洪武五年,令四川產茶地方,每十分官取一分。三十年,令成都、重慶、保寧三府及播州宣慰司各置茶倉,歲徵川中課茶貯倉,召商中買,與西番易馬。敕戶部差行人一員,於陝西河州、臨洮,四川碉門等處省諭把隘頭目,不許私茶出境。駙馬都尉歐陽倫坐令家人犯私茶,事覺賜死。至永樂六年,敕戶部,「陝西、四川地方,多有通接生番偏僻小路,嚴諭把隘頭目,查禁緞疋、絹帛、私茶、青紙出境。違者,犯人與把關頭目俱各凌遲,家遷化外,貨物入官。同伴若能自首,免罪給賞。」 於成化七年罷差行人,四川巡茶,并罷播州茶倉,令分巡道往來禁約之。嘉靖四年,巡撫都御史王軌、巡按御史馬紀題奉,以水利僉事「帶管茶法,每年布政司差官赴南京請印,引目五萬道,送與管茶官收貯,分別等地。芽茶每引三錢,葉茶每引二錢,聽商赴管茶官處報中,給以引目,照買照賣,立限截角回繳。」 禁革湖茶不許越界進貢,番彝不許夾帶私茶。其該賞茶斤,行布政司查給。茶課與稅,初皆本色,一以易馬,一以賞番,至是俱折收銀兩,備買茶賞番及買馬之用。嘉靖二十年,巡撫劉大謨議《茶法》六條甚善。僉事崔廷槐議:「歲引五萬,因全黎地方發賣茶引太少,致令各商私販,反多虧損官稅,利入私家。又各商報中茶引,多在巫山、建始二縣地方收買,至嘉定稱驗。嘉定與黎、雅逼近,各商夾帶私茶到彼,易於展轉,越入通番,姦弊蝟興。除廣餘茶有礙律例外,今依題准五萬引數,聽商報中收買,委官於巫山縣以上夔州府扼吭之處,稱盤撥運至嘉定州地方,黑水尾委官再稱雅州,又復盤驗,方分撥天全、黎州地方,照時發賣。如議舉行。」 隆慶三年,巡撫嚴清題疏:「本省每年戶部關引五萬道,半填芽茶,半填葉茶,以二萬六千道為腹引。每引芽茶三錢,葉茶二錢;二萬四千道為邊引。內一萬九千八百道給黎、雅各商,每引芽茶三錢八分,葉茶二錢五分,二百道給本地思、經、羅、純產茶處所土民。每引芽茶七錢六分,葉茶五錢。松潘四千道,稅與腹引同,共稅銀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三兩。」 然邊引報中者多,恆苦不「足,腹引常置於無用之地,蓋向來腹多邊少者,無非謹中外之防也。然腹地有茶,而漢人或可無茶,邊地無茶,番人或不可無茶,故邊引易行而腹引常滯。先此議茶法者曰:『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給,以存羈縻節制之意是矣。乃邊引愈少,私販愈多,祇為姦人作利囤耳』。」 又曰:「四川茶法不縮,即陜西馬政有妨。此尤未深考。夫番地最廣,近者彌月,遠者彌年。陝西止是洮、岷與松潘接境,於黎、雅邈不相及。今不增松潘而增黎、雅之引,於陝西馬政何妨?自隆慶三年始,將原引五萬減去一萬二千道,於黎、雅邊引加一萬道,每引量加一錢,而稅銀已充其舊額,而邊腹相安矣。」 監察御史王廷瞻會題:「每年茶引三萬八千道」 ,內將三萬道作黎雅邊引。除二百道產茶地方報中每引照舊芽茶七錢六分,葉茶五錢。給思經、羅純二萬九千八百
道給商,每引芽茶四錢八分,葉茶三錢五分,比舊俱增一錢;四千道給松邊四千道,腹引照舊芽茶三錢,葉茶二錢,通計一萬四千二百六十七兩。萬曆三年,巡撫曾省吾題准將驛傳、鹽法、茶水利合為一道,又於黎、雅邊引內,除四百九道給思羅茶戶納稅,商人止二萬九千三百九十一道矣。明末獻賊蹂躙之後,園荒商小,引目皆廢,茶法無紀矣。
按:「前洪武中,命秦蜀歲收巴茶,聽西番商人以馬易之,大抵茶四十斤易馬一匹」 ,故曹國公以茶五十餘萬斤易馬一萬三千五百十八匹,中國頗獲其利。其後私茶出境,馬價遂高,乃差行人禁約。永樂至成化,歲以為常。厥後,或令布政司委官,或令按察司分巡官,雖沿革不同,而以巡視禁茶則一也。近年以來,法弛人玩,朝廷雖禁之,而權要私主之,致令商旅滿關隘,茶船遍江河。每茶百斤,私稅白銀二錢或金五分,一年所得,不下五六萬兩。以是而歸之官,不愈於填私藏哉?或曰:「此路不開,恐陝西之馬益貴。」 殊不知陝西、四川茶路各異。今四川名雖禁茶,實未禁也,而陝西之馬未聞甚貴,若以為終非舊制,則舊制之所以禁茶者,正恐私茶多而馬貴也。今四川既不易馬,何故而禁茶哉?或又謂「恐惹邊釁,不過天、全、黎州爭路,稅茶每每相殺耳。」 今若通茶官徵其稅,則當禁彼勿得重徵,何釁之有?自宋、元至成化,皆資是以裕國用,彼古之人,獨無所見哉?
皇清循舊制,嚴飭關禁,招園戶,恤商民。產茶州縣二
十九處行茶小引約有萬餘。將來茶政殷繁,實基於此。但園戶之荒墾相循,商引之盈縮不一,課稅歲無定制。止照康熙十年分數目,通省見徵茶課銀三百二十一兩二錢二分四釐二毫九絲四忽七微五塵;見徵茶稅銀三千七百九十七兩四錢七分二釐
附鹽法
「一、鹽課之設,明初以來,額銀二萬七千餘兩。後增至七萬一千有零。額數存而實徵無幾,以致嘉靖年間具題減免,議於小票、引票二項稅銀湊充。復於萬曆十三年前院赫題允,實徵井課銀三萬六千六百有零。後因有各州縣井塌丁逃難完請豁,未蒙具題,以致屢年鹽課拖欠,終無完局。為今之計,或照《審編》法,三年一次。選委廉能府佐官一員,於產鹽州縣單騎清查,要見舊井出鹽者計有若干倒塌若干逃故若干,新開產鹽若干,逐一清查造冊申報,以憑裒益施行。庶罷民少甦賠苦而姦民亦不得隱匿矣。」 一、川省產鹽地方與淮鹽大不相侔,商人報中引票,止共徵稅銀六兩三錢。議於合屬井課湊解「秦省充餉。四場產鹽處所,每月額中三百二十道,計一年該三千八百四十道,約該稅銀二萬四千一百九十二兩。奈何法久弊生,鹽快與私販表裏為姦,乘機夾帶,越境貨賣,無日無之。以致引票空懸額數,而商人報中者稀。自今以後,嚴行各產鹽州縣,痛加釐革,每季捕獲私鹽多者,官行獎勵,仍」 從優敘。捕獲私鹽少者,或奪俸,或另議,庶人心儆惕而姦宄潛蹤矣。
一、徵收鹽課,葢在有司不肯立法稽覈,痛革快頭吏書包侵之弊,調停竈戶拖欠之端,以致國課有損,年復一年,不得完納。況今奉有新題事例:「自後該管產鹽州縣額課定要完及八分以外,三年考滿,方准給由。如完不足者,不准給由,仍聽參治,則功令明而人思自效矣。」
一產鹽州縣通行貨賣,稅則固一,然而雲陽、大寧發賣之所,尤致淆亂。雖經本道填給小票,任其商販或照鹽千斤或五百斤不等,私行無忌,非法之平也。本道職專鹽法,豈容任從多?照合申飭自今以後,俱要聽本道《則例》,每張止填照鹽一百斤,不許多填漏稅,違者拿究。則法令嚴而小票庶可通行矣。
一、各商貨賣鹽斤,俱有定例,每二萬三千斤為一引,無容增減,申飭不啻嚴矣。近訪四場商人,知法者固多,而玩法者不少;或借一引而照四、五引之鹽。推原其故,因各稱盤衙門沿襲陋規,有「官七吏三」 之謠;不肯盡法稱掣,任憑姦商串同衙役,打築大包,夾帶公行故耳。若能照引票鹽斤稱掣,何患私鹽之少?乾賠「之課無抵也。自今以後嚴督盤驗衙門痛革陋規細加稱驗如違定行參處庶上下交儆而國課得疏通矣。」 一川中民貧鮮貲所稱為鹽商者多係山陝之民聽其有本自來耳勢難強也。近二十年來引票稀少欠課二十餘萬前胡以無虧而今胡以
「頓減哉?」 如本道所縷指,禁私販,禁大包,禁陋規,嚴秤驗,亦既詳哉言之矣。而猶有病根之極重者,蓋自稅監榷稅以來,每引票一道增五兩一錢五分,則二十年來,通得增銀四十餘萬矣。夫正稅六兩三錢,而監稅又五兩一錢五分,商民出本既倍,則取息亦倍,安得不大包夾帶哉?既大包夾帶,則一引可當二三引矣,又安有餘銀以足三千八百四十引之數哉?且此項稅銀,又不係布政司正解之數,曾奉前朱按院行查,竟莫悉其故。倘蒙兩院明告於上,捐此無名之徵,而鹽法不清、國課不裕者,未之有也。
皇清清理鹺政,當蜀民欲盡之餘。民力無多,煎燒不
「易,如福興、華池、冨義、永通四廠,夔屬雲、萬、太寧,順屬南西、蓬州,重屬彭忠等井,間有假物力倩人工為之者,或井老山童,泉深坍塌,輸課賠累,勢不能給,遂多棄去斥鹵,別圖生計者。況今戶少人稀,行鹽有限,貿易近無專商,多係農民乘間逐末,或朝販鹽斤,暮操耒耜。是以井眼開塞,竈戶去留,商民消長,引票盈縮」 ,每歲課稅尚無定額。至於「水路小引,每票載鹽五十包,陸路小引,每票載鹽四包。」 而從前大引暫停不用。以大引所載,與井竈所出,商力所辦,實相懸絕。然定制垂久,待興亦有漸矣。
康熙十年分止,通省見徵鹽課銀四千三十七兩六錢八分一釐。鹽稅銀六千四百七十五兩七錢六分五釐。
附錢法
明初,錢鈔兼行,金銀之物,貴賤有差。蜀人止用茴銀、米布貿易貨物,而錢鈔絕不行。巡按御史屠鏞言於巡撫都御史張瓚,請遣義民持銀數千兩,易錢於江南等處,散民間行之。錢盡而令亦罷焉。萬曆五年奉旨疏通錢法,布政司遵依戶部咨送《萬曆通寶錢式》,開局鼓鑄。行令各府州縣衛所,將貯庫存留,缺官空役、驛傳、商稅銀,各照地方繁簡衝僻,約用錢若干,解銀若干,赴司轉發錢局鑄造。每錢十文,扣白銀一分,公私並用,一體通行。如濱江郡邑或以為便,亦一兩而上銀錢,聽其自便。而山僻間以此累民者有之。崇禎末年,用鵝眼錢,每百值價三四分不等,錢法之敝,至此極矣。
「皇清底定全蜀,一切經費」,多從他省協濟。若欲鼓鑄
開局置爐,購銅倩工,錢本費用,未易措給。且土著殘黎,初服先疇,奚暇居市肆以權子母。通都大邑,商賈經營,多係秦楚、越、豫之人。行商挾重,貲遊千里,囊負千文,料亦難勝。目前自難舉行,俟之生聚蕃息可也。
四川風俗考
编辑《漢志》:「民食魚稻,無凶年憂。」
《華陽國志》:「益州之俗,文多於質,故其民柔弱,土地沃美,人士俊乂。」
《隋志》:「人多工巧,綾錦雕鏤之妙,侔於上國。」 《通典》:「蜀巴之人,少愁苦而輕易蕩佚。戰國,秦資其財力,國以豐贍。厥後治者建立學校,自是蜀士學者比齊魯焉。」
四川驛遞考 總志
编辑自成都府錦官驛、新都軍站、廣漢驛,北由潼川州之古店軍站、五城驛、建寧軍站、皇華驛、秋林軍站、雲谿驛,保寧府境富村軍站、柳邊驛、龍山軍站、錦屏水馬驛、槐樹軍站、施店軍站、柏林軍站、柏林遞運所、龍潭軍站、問津水馬驛、沙河軍站、神宣軍站、神宣遞運所,抵陜西寧羌州境,為北路。
自廣漢驛西北,由成都府境金山驛、西北驛、武平驛、小溪驛、溪子驛、水進驛、小河驛、三舍驛,抵松潘衛,為北路。
由成都府境廣安驛,邛州境白鶴驛,雅州境百丈驛、雅安驛、新店驛、箐口驛,黎州境沉黎驛,越嶲衛境河南驛、鎮西驛、利濟驛、龍泉驛、瀘沽驛,建昌衛境溪龍驛、瀘川驛、阿用驛、祿馬驛,會川衛境巴松驛、大龍驛、會川驛、腰驛、黎溪驛,抵雲南武定府北界,為西南路。
由府屬之龍泉驛、陽安驛、南津驛、珠江驛、《安仁》。
驛。敘州府屬之龍橋驛。重慶府境。峰高驛。東皋驛。來鳳驛。白布驛。朝天驛。渡江。
由百節驛、百渡驛、東溪驛、安穩驛,播州境,松坎驛、桐梓驛、播川驛、永安驛、湘川驛、仁水驛、湄潭驛、鼇溪驛、岑黃驛、白泥驛抵湖廣偏橋界,自湘川驛西南昌田驛、沙溪驛、黃平驛,抵貴州之興隆衛界,為東南路。
由成都府境永康驛、太平驛、寒水驛、安遠驛、護林驛抵茂州。
自茂州折而西北,由長寧驛、來遠驛、歸化驛、鎮平驛、古松驛,亦抵松潘衛,為西路。
「自錦官驛遞運所水路由成都府屬廣都驛、木馬驛、龍爪驛。」 眉州境「武陽驛、眉川驛、石佛驛、青神驛、峰門驛。嘉定州境平羌驛、凌雲驛。嘉定州遞運所三聖驛、沈犀驛、下壩驛。敘州府境月波驛、宣化驛、真溪驛、牛口驛、汶川驛。敘州府遞運所李壯驛、龍騰驛。」 瀘州境「江安驛、董壩驛、納溪驛。」 瀘州遞運所瀘川驛,黃艤驛,神山驛,牛腦驛,史壩驛。「重慶府境漢東驛,石門驛,石羊驛,僰溪驛,銅罐驛,魚洞驛、朝天驛。」 「重慶遞運所木洞驛,龍溪驛,藺市驛,涪陵驛,東青驛,花陵驛,雲根驛」 ,「忠州遞運所漕溪驛。」 「夔州府境瀼途驛,集賢驛」 ,萬縣遞運所巴陽驛,五峰驛,南沱驛、永寧驛。夔州遞運所高唐驛,「抵湖廣巴東界為東路」 ,自陝「西漢中南界水路由九井驛、朝天驛、問津驛、龍灘驛、虎跳驛、蒼溪盤龍驛,順慶府境龍溪驛、平灘驛、嘉陵驛,重慶府境太平驛、合陽驛、土沱驛,至重慶府入大江,為北水路。」
自敘州府水路,由馬湖府境羅東溪、泥溪驛,入東川軍民府。自瀘州境納溪驛、納溪遞運所,渠壩水驛、大洲水驛、峽口水驛,入永寧宣撫司,為「南水路。」
由永寧永安驛、永建遞運所,普市驛、摩泥驛、赤水驛、阿永驛、烏撒府境層臺驛、周泥驛、瓦旬驛、黑張驛、普德歸驛,抵貴州北界,為陸路水陸驛遞。
皇清開復全川後,四川督撫司道因時度勢酌量衝
僻於順治十六年、康熙二年、六年三次設陸站五十一,水站三十四。
四川兵制考 總志
编辑「總督四川軍務部院」 軍門一員,駐劄重慶。康熙七年,奉裁今設,兼制川湖,駐劄荊州府。
「督標中軍」 管中營副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撫標左右營中軍遊守等官,舊設,奉裁。
提督四川總兵官左都督一員,駐劄成都府。提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川北鎮總兵官一員
鎮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重夔鎮總兵官一員
鎮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遵義鎮總兵官一員
鎮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永寧鎮總兵官一員康熙七年,改設副將。鎮標左營管中軍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建昌鎮總兵官一員
鎮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水師鎮總兵官一員康熙七年,改設副將。鎮標中軍管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今裁。
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松潘」 協鎮副將一員。
協標都司僉書一員
成都城守副將一員
左營都司僉書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都司僉書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重慶城守」 副將一員。
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康熙七年,奉裁。松潘城守守備一員。
潼綿營守備一員。隸「成都城守營」
通巴營守備一員
順慶營守備一員。隸川北鎮。今裁。
昌寧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黔彭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巫山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達州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太平營都司僉書一員
合州營守備一員,今裁。以上隸「重夔鎮。」
仁懷營守備一員。隸遵義鎮。
建武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敘馬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馬邊營守備一員
大壩營守備一員
龍場壩守備一員。以上隸「永寧鎮。」
冕山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會川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寧越營守備一員
越嶲營守備一員
會鹽營守備一員
黎雅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峨邊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化林營守備一員。以上隸「建昌鎮。」
龍安營參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威茂營參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小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漳臘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疊溪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
平番營守備一員
石泉營守備一員。以上隸「松潘協。」
建昌衛守備一員
守禦禮州所千總一員
守禦打沖河中前所千總一員
守禦德昌所千總一員
守禦左所千總一員
守禦右所千總一員
守禦前所千總一員
會川衛守備一員
守禦迷易所千總一員
守禦左所千總一員
守禦右所千總一員
鹽井衛守備一員
守禦中左所千總一員
守禦左所千總一員
寧番衛守備一員
守禦冕山所千總一員
守禦中所千總一員
越嶲衛守備一員
守禦鎮西所千總一員
守禦左所千總一員
松潘衛守備一員
黎州大渡河守禦千總一員
瀘州衛守備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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