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第037卷

明倫彙編 交誼典 第三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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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

 第三十七卷目錄

 拜謁部彙考

  禮記曲禮上 曲禮下 內則 玉藻 喪服小記 少儀 雜記上 雜記下 喪大

  記

  儀禮士冠禮 士昏禮 士相見禮

  周禮春官樂師 大祝 夏官司士 秋官司儀

  荀子大略篇

  漢劉熙釋名釋姿容

  宋楊復儀禮圖士相見受摯圖

  明會典禮部儀制司庶人禮

  大政記定揖拜及相見禮

交誼典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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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曲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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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食於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 拜而食。」

大全方氏曰:「凡以稱禮之施而已。」

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

陳注「尊所」,置尊之所也。

「凡遺人弓」者,若主人拜,則客還辟。音闢《辟》:音避拜。

陳注弓尚在客手,故不容答主人之拜,而少逡巡遷延以避之。辟猶開也。謂離其所立之處。

「《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 門外。

陳注「至則拜命,歸則拜送」,皆敬君也。

《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

陳注「出位而揖」,禮以變為敬也。

「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拜。

「蓌則失容節。」「蓌」,猶詐也。蓌,挫也。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則挫損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詐也。言著鎧而拜,形儀不足似詐也。集說長樂陳氏曰:「古者介冑有不可犯之色,介者不拜。蓋介者所以服人,拜者所以服于人,服人者無所服于人,故不拜焉。不拜而《周禮》謂之肅拜,是亦不拜之拜也。兵法曰:『軍容不入國,國容不入軍。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介者不拜,不以國入軍也。鄢陵之戰,郤至不拜;楚使;崤之役,蹇叔之子不拜其』」父,細柳之屯,周亞夫不拜其君,可謂知此矣。新安朱氏曰:「蓌猶言有所枝柱,不利屈伸也。」

《曲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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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士見於國君,君若勞之,則還辟,再拜稽首。君若 迎拜,則還辟,不敢答拜。

謂大夫、士見君,既拜矣,而復見勞也。《聘禮》曰:「君勞使者及介,君皆答拜。」還辟,不敢答拜,嫌與君亢賓主之禮。迎拜,謂君迎而先拜之。自此至「相答拜也」一節,論君臣男女相答拜之法。此謂大夫士出聘他國君之禮。勞,慰也。「還辟」,逡巡也。稽首,頭至地也。初至行聘享私覿禮畢,而主君又別慰勞己在道路之勤,故逡巡而退辟也。《聘禮》無還辟之文者,文不備也。「君若迎拜」,謂聘賓初至大門外,主君迎而拜之。賓是使臣,不敢當禮,則逡巡不敢答主君之拜,故《聘禮》云:「賓入門左,公再拜,賓辟,不答拜」是也。集說藍田呂氏曰:「還辟再拜稽首,以君臣之禮見他國之君也。迎拜則還辟,他國之君,以賓主之禮接己,而己不敢亢也。」馬氏曰:「禮莫盛於再拜,拜莫重於稽首。《儀禮周官》凡賓主君臣之接也,皆以再拜為節。特《鄉飲》則主人三拜,眾賓一拜而已。《士相見,聘禮》至於禮之殺者,亦一拜而已。再拜所以為盛禮也。《周官》:『九拜先稽首』。」《記》曰:「稽首,服之甚。」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懼矣。」此稽首所以為禮之重也。所謂大夫者,聘禮之賓也。所謂士者,聘禮之介也。總而言之,皆謂之客。故《周官司儀》「君勞客,客再拜稽首」是也。然《聘禮》賓之受几、受幣、私覿莫不稽首,其於郊勞與歸饔、餼者亦稽首。則大夫之稽首於國君者,非特拜勞而已,《記》之所言特一端也。《聘禮》卿勞賓於郊,賓再拜,勞者不答拜。及歸饔餼,賓再拜;大夫不答拜。《昏禮》賓奠鴈再拜,主人不答拜。則不敢答拜者,非特辟君之迎拜而已,《記》之所言亦一端也。葉氏曰:「用下敬上,謂之貴貴,故大夫士見於國君,不敢答拜;用上」敬下。謂之尊賢。故下文貴賤雖不敵。賓主相尊。則先拜貴。貴者禮也。尊

「賢者義也。」 江陵項氏曰:「《荀子·大略》篇曰:『平衡曰拜』,謂磬折,頭與腰平如衡也。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顙。」 大夫之臣,拜不稽首。以是推之,則今之折腰揖,即古之拜也;今之低首揖,即古之稽首也。今之拜,伏,其頭至地,乃類古之稽顙耳。然今之拜,自是古之跪、俯、伏三事,殊與古拜不類。今之揖,其形用古之拜,其聲用今之「喏」 ,亦是兩事,皆與古之不類也。古揖,舉手而無聲。

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 主人則先拜主人。」

尊賢也。此謂使臣行禮,受勞已竟,次見彼國卿大夫也。惟賢是敬,不計賓主貴賤,雖為大夫而德劣,亦先拜有德之士也。謂「異國則爾,同國則否。」集說藍田呂氏曰:「尊賢之義,貴賤之勢,有不得奪之也。」馬氏曰:「相見貴於相下,相下貴於相先。士相見禮,若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辭不得命,則先見之。然則拜之禮蓋亦若此。故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也。《燕禮》:『賓升自西階,主人先拜至。《聘禮》『賓入大門,主君先拜迎,則先拜之禮,不特大夫、士而已』』」,《記》之所言,亦一端也。

「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者。」大夫見於國君,國 君拜其辱;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國始相見,主 人拜其辱。君於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則答拜之。大夫 於其臣,雖賤,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

《禮》尚往來,喪賓不答拜,不自賓客也。國君見士,不答其拜,士賤也。自外來而拜,拜見也。自內來而拜,拜辱也。非其臣則答拜,不臣人之臣也。大夫答其臣之拜,辟正君也。男女嫌遠,別不相答拜以明之。禮尚往來,己雖賢德,而必皆相答拜。凡拜而不答拜者,惟弔喪與士見己君二條耳。弔賓本來助執喪事,非行賓主之禮,《士喪禮》「有賓則拜之,賓不答拜」是也。君不答士拜。《聘禮》士介四人,君皆答拜者,以其他國之士故也。大夫見於國君,謂見他國君也。故《聘禮》云「公在門左拜」,是拜其辱也。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者,謂平常相答拜,非加敬也。故《聘禮》「賓朝服問卿,卿迎於廟門外再拜」是也。「同國始相見,主人拜其辱」者,前是異國,此明同國,同國,則主人必先拜辱也。若君於己士,以其賤,故不答拜。他國之士,非己尊所加,故答之。然《聘禮》云:「聘使還,士介四人,君旅答拜」者,敬其奉使而還。士相見禮,士見國君,君答拜者,以其初為士,敬之故也。大夫為君,宜辟正君,故不辨己臣貴賤皆答拜也。男女相別,或嫌其不相答,故明雖別必宜答也。集說橫渠張氏曰:「弔喪不答拜,主人拜,伏以哭。弔者難答,故辟之。君與士不答拜,於大夫亦有時而答,尊賢也。」講義曰:「舉弔喪及見國君二條,以明拜之皆答耳。」藍田呂氏曰:「『弔喪者,主人拜賓,賓不答』。《少儀》曰:『適有喪者曰比,童子曰聽事;適公卿之喪曰聽。役於司徒。諸侯使人相弔,辭云:『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則凡』」弔者,非以賓客來,獨主拜賓之辱而已,賓不可申其敬也。馬氏曰:「《士喪禮》:『弔者升自西階,主人進中庭,哭拜稽顙,賓出,主人拜送於門外。三日成服,主人拜眾賓。此弔喪所以無答拜之禮也。士之於君,朝則不坐,燕則不與,大享則旅食而已,此君與士所以無答拜之禮也。君於他邦之人,使介者還其幣,則非其臣答拜之可矣。大夫之臣不稽首於大夫,所以辟君也,則其臣雖賤,必答拜之可知矣。《昏禮》:『主婦一拜,壻答再拜,則男女相答拜可知矣』』。」廬陵胡氏曰:「《左傳》哀十二年,仲尼弔季孫放絰而拜,則喪賓亦拜矣。」長樂劉氏曰:「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者,古之士進以道,不以祿也。道可以固國」康民者,非禮不足以安之。君而無禮,雖萬鍾之祿不顧也。是故以祿致者,不足以為賢,又況其君慢之而不顧者乎?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孟子》曰:「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寇讎。」然則拜其辱,為國以致其忠,非憚其屈己也,矧其下者乎?君於士不答拜者,始升於鄉,去民未遠也。大夫之於士,猶國君之於大夫焉。男女相答拜,人倫之義,以敬為本。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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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

大全嚴陵方氏曰:「尚左」,尊陽道也。「尚右」,尊陰道也。

《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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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於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於尊者,先拜進,面答 之拜則走。

陳注士於大夫,尊卑有間。若大夫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則拜送」者,《禮》,賓出則主人再拜送之,賓不答拜,禮有終止故也。士若見於大夫,則先拜於門外,然後進而見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則走避之。

君賜車馬,乘以拜賜;衣服,服以拜賜

陳注君賜及門,既拜受矣。明日又乘服詣君所,而拜謝其賜,所謂「再拜敬之至也。」

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

陳注據,按也,覆左手以按於右手之上。致,至也,頭及手俱至地也。

「酒肉之賜。」弗再拜。

凡獻於君,大夫使宰、士親,皆再拜稽首送之。

大夫不親拜,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賜而退,士待諾 而退,又拜,弗答拜。

陳注大夫往君門而拜君昨日所賜,及門即告小臣,小臣入白,大夫即拜,拜竟即退,不待小臣出報,恐君召進之而答拜也。君不答士之拜,故士拜竟,則待小臣傳君之諾報而後退也。「又拜」者,小臣傳諾報而出,士又拜君之諾也。「弗答拜」,謂君終不答士之拜也。

大夫親賜士,士拜受,又拜於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敵 者不在,拜於其室。

陳注其室,大夫之家也。衣服弗服,以拜下於君,賜也。敵,尊卑相等也。其室,獻者之家也。若當時主人在家而拜受,則不復往彼家拜謝。今主人不在,不得拜受,還家必往而拜之也。若朋友,則非祭肉不拜。

親在人,或賜之,則稱父拜之。

大全方氏曰:「不敢私受也。」

《喪服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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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母、長子稽顙。大夫弔之,雖緦必稽顙。

陳注服重者,先稽顙而後拜賓,服輕者,先拜賓而後稽顙。父母尊也,長子正體也,故從重。大夫弔於士,是以尊臨卑,雖緦麻之喪,亦必稽顙而後拜,蓋尊大夫,不敢以輕待之也。

婦人為夫與長子稽顙,其餘則否。

陳注「其餘」,謂父母也。大全長樂陳氏曰:「稽顙,猶稽首也。《禮》非至尊不稽首,則喪非至重不稽顙矣。」

《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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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始見君子者,辭曰:「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不得階。 主適者,曰:「某固願見。」

君子、卿大夫若有異德者,固如故也。將猶奉也。即君子之門而云願以名聞於奉命者,謙遠之也。重則云「固奉命。」傳辭。「出入階上進」者,言賓之辭,不得指斥主人,敵當也。願見,願見於將命者,謙也。此論見君子之法,但此一篇雜明細小威儀,不復局以科段,記者謙退,不敢自專制其儀,而傳聞舊說,故曰「聞」也。辭,客之辭也。某,客名也。再辭曰「固。聞名」,謂名得通達也。「將命」,謂傳辭出入,通主客之言語也。客實願見君子,而云願聞名於傳命者,不敢必斥見君子,但願將命者聞之而已。不云初辭而云「固」者,欲明主人不即見己,己乃再辭也。若初辭則不云固,惟云「某願聞於將命」者耳。階,進也。人升階必上進,主謂主人也。客宜卑退,不得進斥主人也。敵者不謙,故云願見,亦應云願見於將命者,因上已有,故此略之。固,義亦同上。集說長樂劉氏曰:「『古者朋友往來,賓主相覿,同用一禮,於是傳命共為一辭,若士相見載於《儀禮》,用以一天下之禮俗也。此《少儀》所以載於經乎?」曰:「聞』者,謂三代先王既行其辭於舊俗,間或衰墜,而知禮者未盡殞滅,故曰聞焉。」「『願聞名於將命』者,謂至於門外,擯者請事,答以辭,不得階主,述其崇德之意,不敢由階升堂,直」見主人之謂也。金華應氏曰:「古禮廢壞,辭命不審,擯詔不嚴,交際之義,能盡其敬者固鮮,然分勢之隆崇者,又未免亢焉而不接。人臣之見天子,昧死而後言,頓首而後請,其辭曰『陛下』;下僚之見上官,庭趨而後進,升階而屢降,其辭曰『閣下』,亦幾於阻絕而不通矣。夫將命者,人也,人則有可通之情。陛階門閤地也,地則無自通之路,噫安得以《少儀》之辭而語之哉?」嚴陵方氏曰:「聞言所記之事,非由於己見,乃聞之於人爾。君子者,有位有德者之通稱也。辭則《表記》,所謂『無辭不相見』是矣。將命者,蓋將奉主人之命而傳道之者也,亦擯詔之類歟?《論語》言:『將命者出戶』是矣。『願見君子』而曰『願聞名於將命者』」,以其尊而不可以遽見,故先欲聞其名;以其不可指斥而與之亢禮,故止言「將命者」而已。不得階主,蓋言不可指斥,主人升進而與之階也。與之相敵,故不必先聞其名,直曰「願見」而已。此隆殺之辨也。山陰陸氏曰:「主主尊者階階,敵者不得階主,亦詞也。若曰固願見,不得階主而前爾。」邵氏曰:「諸家解釋不得『階主』」,未甚分曉。以愚觀之,階猶階梯之階;主猶觀近臣以其所為主之主。求見君子者,辭曰:「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恐不得將命者導達,為之「階主爾。」夷之因徐辟而求見。《孟子》正此意。

罕見曰「聞名」,「亟見」曰「朝夕。」《瞽》曰「聞名。」

罕,希也。希相見。雖於敵者,猶為尊主之辭。如「於

君子也。亟,數也。於君子,則曰「某願朝夕聞名。」於將命者,於敵者,則曰「某願朝夕見於將命者。」瞽,無目也。以無目辭不稱見。疏:前二條明始相見,此經明已相見而疏者。尊者、敵者皆云「願聞名於將命」者,然敵者始來曰「願見」,重來而數飜曰「聞名」者,亦獎之使不疏也。或云始來禮隆,故尊卑宜異;重來禮殺,故宜同也。亟見,謂數相見者。瞽者,其來不問見貴賤則並通云「願聞於將命」者。集說嚴陵方氏曰:「《罕見》,以其相見之罕,疑其情之不通,雖於敵者亦曰聞名而已。」

始入而辭,曰「辭矣」,即席曰「可矣。」排闔說屨於戶內者, 一人而已矣,有尊長在則否。

可,猶止也。謂擯者為賓主之節。「說屨於戶內」者,一人雖眾敵,猶有所尊也。在,在內也。尊長在,則後來之眾皆說屨戶外。此一節明賓主之入,擯者告之辭讓之節,及《說屨》之儀。始入門,主人辭謝於賓,擯者告主人曰辭謝賓矣。謂辭讓賓,令賓先入,至階之時,擯者亦應告主人曰辭讓,賓先登矣。此不言者,始入之文,包入門登階也。至賓主升堂,各就席而立,擯者恐賓主辭讓即席,故告之曰可矣,言止不須辭也。賓主席眾入戶內,雖尊卑相敵,猶推一人為尊。闔,謂門扉。排推門扉。「說屨戶內」者,止尊者一人而已。先有尊長在堂或室,眾人後入,不得說屨戶內也。集說山陰陸氏曰:「始入而辭曰辭矣,即席曰可矣」,宜《承道》瞽亦然,脫亂在此。慶源輔氏曰:「物畜然後有禮,故眾必有所尊也。若說屨於尊長前,非禮。」

問品味,曰:「子亟食於某乎。」問道藝,曰:「子習於某乎?子 善於某乎,不疑在躬。」

此《一經》明賓主相問飲食及道藝之事。集說嚴陵方氏曰:「人之情,品味有偏嗜,道藝有異尚。問品味不可斥之以好惡而昭其癖,故曰『子亟食於某乎』。問道藝不可斥之以能否而暴其短,故曰『子習於某乎,子善於某乎?信然後不疑,有諸己之謂信,則疑固不可以在躬矣』。」

「不度民械,不願於大家」,「不訾重器」,

此一節因明賓主之禮,客至主人之家,不度民械,使已亦有也。「大家,謂富貴廣大之家」,謂大夫之家。士往見,彼富大,不可願效之,非分而願,必有亂心也。客不思玩主人珍物重器,若思玩之,則憎疾已,貧賤生淫亂濫惡也。

介者不拜。婦人吉事,雖有君賜,肅拜。為尸坐,則不手 拜。肅拜,為喪主,則不手拜。

肅拜,拜低頭也。手拜,手至地也。婦人以肅拜為正,凶事乃手拜耳。為尸,為祖姑之尸也。《士虞禮》曰:「男,男尸,女,女尸。」為喪主不拜手者,為夫與長子當稽顙也。其餘亦手拜而已。雖或為唯,或曰喪為主,則不手拜,肅拜也。此論婦人拜儀。婦人吉禮,不手拜,但肅拜。肅拜如今婦人拜也,吉事及君賜悉然。手拜則《周禮》「空首」,鄭注《周禮》「空首拜,頭至手。」此云「手至地」,不同者,此手拜之法,先以手至地,而頭來至手,兩注不同,其實一也。肅拜是婦人之常,而《昏禮》「婦拜扱地」,以其新來為婦,盡禮於舅姑故也。《左傳》「穆嬴頓首於宣子之門」者,有求於宣子,非禮之正也。下云「為喪主則不手拜」,明不為喪主,其餘輕喪凶事則手拜也。《周禮》坐尸,嫌婦人或異,故記者明之。尸坐謂虞祭,若平常吉祭,共以男子一人為尸。《祭統》云「設同几」是也。婦人為尸,或答拜時,但肅拜而不手拜也。集說長樂陳氏曰:「肅拜,俯其手而肅之也,婦人與介者之拜也。手拜者,手至地也。《士昏禮》『婦拜扱地』是也。」嚴陵方氏曰:「肅拜者,低頭屈膝以致其肅爾。莫重於君賜,吉事雖有之,亦止於肅拜而已。為尸亦拜者,以婦人容或答拜故也。」

慶源輔氏曰:「言雖有君賜,肅拜以見」 ,肅拜非簡。

也。自是婦人禮當然。凶事變常,故手拜為尸,坐為喪主,不手拜則又變於喪。

《雜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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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 也拜。

陳注適子妻死,而父母俱存,故其禮如此。然大夫主適婦之喪,故其夫不杖。若父沒母存,母不主喪,則子可以杖,但不稽顙耳。贈謂人以物來贈己,助喪事也。母在,雖不稽首,惟拜謝,此贈物之人,則可以稽顙,故云「稽顙者其贈也拜。」

小斂、大斂啟,皆辯拜。辯音遍

陳注《禮》,當大斂、小斂及啟攢之時,君來弔,則輟事而出拜之。若它賓客至,則不輟事,待事畢,乃即堂下之位而遍拜之,故特舉此三節言之。若士於大夫當事,而大夫至,則亦出拜之也。

《雜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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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喪,以其喪拜;非三年之喪,以吉拜

陳注拜問、拜賜、拜賓,皆拜也。喪拜稽顙而後拜也。吉拜拜而後稽顙也。今按《檀弓》鄭註,以拜而後稽顙為殷之喪拜,稽顙而後拜為周之喪拜。疏云:「殷之喪拜,自斬衰至緦麻,皆拜而後稽顙,以其質故也。」周制則杖期以上,皆先稽顙而後拜,不杖期以下,乃作殷之喪拜。此章疏義與《檀弓疏》互看乃詳。

《喪大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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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拜卿大夫於位」,於士旁三拜。 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大夫、內子、士妻特拜命 婦,汜拜眾賓於堂上。

陳注君,謂遭喪之嗣君也。寄公與國賓入弔卿大夫,則拜之於位,士則旁三拜而已,旁謂不正向之也。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其於卿大夫之內子、士之妻,則亦拜之。但內子與命婦,則人人各拜之。眾賓則士妻也,汜拜之而已,亦旁拜之比也。

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於寢門內。其無男主,則女 主拜男賓於阼階下。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為 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為之拜。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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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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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者北面見於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婦人於丈夫,雖其子猶俠拜。但是婦人於丈夫皆使俠拜,故舉子以見義也。俠古洽反

《士昏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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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拜,扱地。

「扱地」,手至地也。婦人扱地,猶男子稽首。

《士相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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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目錄》云:「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之禮。士相見於五禮,屬賓禮。」經亦有大夫及庶人見君之禮,亦有士見大夫之法,獨以士相見為名者,以其兩士職位不殊,同類昵近,故以「士相見」為目。云「執禽摯之法」,此新升為士大夫之等,同國執禽摯相見及見君之禮,雖非出聘,亦是賓主相見之法,故屬賓禮也。此篇內含卿大夫相見,以其新升為士,或士自相見,或士往見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見士,或見己國君,或士大夫見他國君來朝者。新出仕,從微至著,以士為先後,更有功乃升為大夫已上,故以「士」為總號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與諸侯之孤卿、大夫、士,執摯既同,相見之禮亦無別也。

請見

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曰:「某也 願見,無由達某子以命,命某見。」

「贄所執以至」者,君子見於所尊敬,必執贄以將其厚意也。「士贄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時,別有倫也。雉必用死者,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備腐臭也。「左頭」,頭,陽也。「無由達」,言久無因緣以自達也。某子,今所因緣之姓名也。以命者,稱述主人之意。今文頭為脰。釋曰:自此至「送於門外再拜」,論士與士相見之事。《士贄》用雉者,對大夫已上所執羔鴈不同也。雉交接有時,至於別後,則雌雄不雜,謂春交秋別也。

主人對曰:「某子命某見,吾子有辱。請吾子之就家也, 某將走見。」

《有》,又也。某子命某往見,今吾子又自辱來,序其意也。走,猶往也。釋曰:云「某子命某見」者,某子則是紹介姓名,以某子是中間之人,故賓主共稱之也。此上下皆言請,不言辭,辭而不受,須相見,故言請而已。

賓對曰:「某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

命,謂「請吾子之就家。」

主人對曰:「某不敢為儀,固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 見。」

「不敢為儀」,言不敢外貌為威儀,忠誠欲往也,固如故也。

賓對曰:「某不敢為儀。」固以請。

言如固請,終賜見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將走見。聞吾子稱《贄》,敢 辭贄。」

「不得命」者,不得見許之命也。走,猶出也。稱,舉也。辭其贄,為其大崇也。凡賓主相見,唯此新升為士,有贄又初不相識,故有贄為重,對重相見,則無贄為輕。是以始相見辭之為大崇故也。

賓對曰:「某不以贄,不敢見。」

「見於所尊敬而無贄嫌」,太簡。

主人對曰:「某不足以習禮,敢固辭。」

言「不足《習禮》」者,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己。賓以崇禮來見主人,今主人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己,故變文,言不足以習禮也。

賓對曰:「某也不依於贄,不敢見固以請。」

言依於贄謙自卑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出迎於門外再拜。賓答再拜。主人揖,入門右,賓奉贄入門左,主人 再拜受,賓再拜送贄出。

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贄於庭」,既拜受送則出矣。釋曰:凡門出則以西為右,以東為左;入則以東為右,以西為左,依賓西主東之位也。知「受贄於庭」者,以其入門左右,不言揖讓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賓拜送贄訖,出則去,還家無意得待主人留己也。

主人請見,賓反見,退。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請見」者,為賓崇禮來相接以矜莊,歡心未交也。賓反見,則燕矣。

復見

主人復見之,以其《贄》,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見,請還贄 於將命者。」

「復見之」者,禮尚往來也。「以其贄」,謂曏時所執來者也。曏,曩也。將猶傳也。傳命者,謂擯相也。自此至「賓退送再拜」,論主人還於賓之事。在國之臣,自執贄相見,雖禽贄皆還之,臣見於君則不還。出接賓曰擯,入詔禮曰「相」,一也。故《聘禮》與《冠義》皆云:「每一門止一相」,是謂擯介為相也。

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

讓其來答己也。上言「主人」者,據前為主人而言。此云「主人」者,謂前賓今在己家而說也。

賓對曰:「某也非敢求見,請還贄於將命者。」

言「不敢求見」,嫌褻主人,不敢當也。《鄉》者,主人見己,今即來見主人,賓主頻見,是褻也。嫌褻主人,不敢更相見也,故直云「還贄」而已。

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固辭。」賓對曰:「某不敢以 聞,固以請於將命者。」

言不敢以聞,又益不敢當。上云「非敢求見」,此云「不敢以聞」,耳聞疏於目見,故云「又益不敢當」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從?」

許受之也。異日則出迎,同日則否。釋曰:下云「賓奉贄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與前相見同日。知異日出迎者,《鄉飲酒禮》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猶迎之,況同僚乎?是知異日出迎也。

賓奉贄入,主人再拜受,賓再拜送贄出,主人送於門 外,再拜。

士見大夫

士見於大夫,終辭其贄。於其入也,一拜其辱也。賓退 送,再拜。

終辭其贄,以將不親答也。凡不答而受其贄,惟君於臣耳。大夫於士不出迎。入,一拜,正禮也。送,再拜,尊賓。事未至謂之將,如上士相見,賓來見士後將親答,就士家,則辭而受其贄。此將不親答,終不受也。經直云「終辭其贄」,不言一辭再辭,略而不言也。

嘗為臣

若嘗為臣者,則《禮》辭其贄,曰「某也辭不得命,不敢固 辭。」

《禮》辭,一辭其贄而許也,將不答,而聽其以贄入,有臣道也。

賓入奠贄,再拜,主人答「壹拜。」

奠贄,尊卑異,不親授也。古文「壹」為一。

賓出,使擯者還其贄於門外,曰:「某也使某還贄。」

「還其贄」者,辟正君也。辟音避

賓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

「《辭君》還其贄也。」今文無矣。

擯者對曰:「某也命某,某非敢為儀也,敢以請。」

《還贄》者請使受之某也,蓋主人之名。

賓對曰:「某也夫子之賤私,不足以踐禮,敢固辭。」

「《家臣》稱私。」踐,行也。言某臣也。不足以行賓客禮,賓客所不答者,不受贄。

擯者對曰:「某也使某不敢為儀也。」固以請。

言「使某,尊君也」,或言「命某傳言」耳。

賓對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從。」再拜受。

受其《贄》而去之。以其嘗為臣為輕,既不受其贄,又相見無饗燕之禮,故《鄭》云「而去之以絕之也。」

大夫相見

下大夫相見,以鴈,飾之以布,維之以索,如執雉。

鴈取知時,飛翔有行列也。「飾之以布」,謂裁縫衣其身也。維,謂繫聯其足。釋曰:言「下大夫」者,國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據三卿,則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與五大夫轉相副貳,則三卿宜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馬》事省,闕一大夫。」鴈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隨陽南北,義取大夫能從君政教而施之。飛翔有行列者,義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敘也。上士執雉,左頭奉之,此云如「執雉」,明執鴈者亦左頭奉之也。案《曲禮》云「飾羔鴈者以繢。」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畫之。此諸侯卿大

夫執贄,雖與天子之臣同,飾《羔鴈》者,直用布為飾,無繢。彼不言士,則天子之士與諸侯之士同亦無飾,士賤,故無別也。

《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面,左頭如 麛,執之。

上大夫,卿也。羔,取其從帥,群而不黨也。面,前也。繫聯四足,交出背上,於胸前,結之也。「如麛,執之」者,秋獻麛,有成禮,如之。或曰:麛,孤之贄也。其禮,蓋謂左執前足,右執後足。今文頭為脰。釋曰:「卿也」者,即三卿也。凡羔羊群皆有引帥,若卿之從君之命者也。羊羔群而不黨,義取三卿亦皆正直,雖群居不阿黨也。案《大宗伯》及《大行人》與《聘禮》皆云「孤執皮帛」,謂天子之孤與諸侯之孤執皮帛。今此執麛者,謂新升為孤,見己君法。至餘事則皆皮帛也,

如士相見之禮。

大夫雖贄異,其儀猶如士。釋曰:此下大夫及卿,其贄雖有羔鴈之異,其相見之儀則皆如士也。或兩大夫,或兩卿相見,皆如上文「某也願見無由達」已下,至主人拜送於門外也。

相見而言

凡言非對也,妥而後傳言。

凡言,謂己為君言事也。妥,安坐也。傳言猶出言也。若君問可對,則對,不待安坐也。古文妥為「綏。」

與君言,言使臣。與大人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弟 子。與幼者言,言孝弟於父兄。與眾言,言忠信慈祥。與 居官者言,言忠信。

《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大人,卿大夫也。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祥,善也。「居官」,謂士以下。此總說尊卑言語之別。君以使臣為主,臣以事君為正,無妨更言餘事。已下皆隨事為主可也。老者,謂七十致仕之人。大夫致仕為父師,士致仕為少師,教鄉閭子弟。雷次宗云:「學生事師,雖無服,有父兄之恩,故稱弟子也。」幼即弟子之類。眾非朝廷之臣,但是鄉閭長幼共聚之處。居官者,在朝之士也。

相見而視

「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毋改。」眾皆若是。

始視面,謂觀其顏色可傳言未也。「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也;「卒視面」,察其納己言否也。「毋改」,謂傳言見答應之間,當正容體以待之,毋自變動為嫌,解惰不虛心也。眾,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皆若是,其視之儀無異也。古文「毋」作「無」,今文「眾」為終。

侍坐於君子

凡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問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 居則請退可也。

君子,謂卿大夫及國中賢者也。志倦則欠,體倦則伸。問日晏,近於久也。具猶辦也。改居謂自變動也。古文伸作信,早作蚤。釋曰:「此陳侍坐於君子」之法。

夜侍坐,問「夜膳葷,請退可也。」

問夜,問其時數也。膳葷,謂食之葷辛物,蔥薤之屬,食之以止臥。古文葷作薰。釋曰:「問其時數」,謂若鐘鼓漏刻之數也。

先生異爵者見

若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辭不得命,則曰:「某無以 見。」辭不得命,將走見,先見之。

先生致仕者也。異爵,謂卿大夫也。辭,辭其自降而來。走猶出也。先見之者,出先拜也。《曲禮》曰:「主人敬賓,則先拜賓。」釋曰:云「異爵,謂卿大夫也」者,此《士相見》本文,故以卿大夫為異爵也。

稱「寡君」 、不稱「寡君。」

非以君命使,則不稱「寡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

謂擯,贊者辭也。不稱寡君,不言寡君之某,言姓名而已。大夫卿士其使則皆曰「寡君之某。」《玉藻》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以其非聘問之禮也。《聘禮》云:「若有言,則以束帛如享禮」是也。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為公事使者也。但士無特聘問,或作介,往他國亦有稱謂,而云寡君之士某也。

執幣執玉

凡執幣者不趨,容彌蹙以為儀。

「不趨」,主慎也,以進而益恭為威儀耳。今文無容。釋曰:案《小行人》合六幣,玉、馬、皮、圭、璧、帛皆稱幣。下文別云「執玉」,則此幣謂皮馬享幣及禽贄皆是。凡趨有二種:有疾趨,「行而張足曰趨」是也;有徐趨,則下文「舒武舉前曳踵」是也。今云不趨者,不為疾趨,故云主慎也。既不云疾趨,又不為下文徐趨,但疾徐之間為之,故以進而益恭為威儀也。

執玉者則唯舒武,舉前曳踵。

「唯《舒》」者,重玉器。尢,慎也。武,跡也。舉前曳踵,備。請幫助識別此字。跲也。此篇直見在國以禽贄相見之禮,無執玉朝聘鄰國之事,而云「執玉」者,因執贄相見,故兼言

朝聘執玉之禮也。案《玉藻》云:「執龜玉不趨。」 不趨者,不為疾趨。又《曲禮》云:「凡執主器」 ,執輕如不克,故為重。玉器。尢,慎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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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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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師凡環拜,以鐘鼓為節。

環,謂旋也。拜,直拜也。訂義鄭鍔曰:「環乃回環之義。群臣環外而拜天子,拜者眾,惡其不齊,故奏鐘鼓為節,使聞鼓而拜,聞鐘而止。」黃氏曰:「漢何武舉方正,召見槃辟雅拜,有司劾其虛偽。」服虔曰:「槃辟雅拜,行禮之容拜也。」師古曰:「槃辟猶盤旋也。此儀至漢猶在。」

大祝辯九請幫助識別此字。一曰請幫助識別此字。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請幫助識別此字。六曰凶請幫助識別此字。七曰奇請幫助識別此字。八曰褒請幫助識別此字。九曰肅請幫助識別此字。以享右祭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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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首,拜頭至地也。頓首拜,頭叩地也。空首,拜頭至手,所謂「拜手」也。「吉拜拜而后稽顙」,謂請幫助識別此字。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與頓首相近,故謂之吉拜云。「凶拜,稽顙而后拜」,謂三年服者。奇讀為奇偶之奇,謂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讀曰倚。倚拜,謂持節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鄭大夫云:「動讀為董,董以兩手相擊也。奇拜,謂一拜也。褒讀為報,報拜,再拜是也。」鄭司農云:「褒拜,今時持節拜是」也。肅拜但俯下手,今時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為事故敢肅使者。」元謂振動戰栗、變動之拜。《書》曰:「王動色變」,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與尸享獻也,謂朝獻饋獻也。右讀為侑。侑,勸尸食而拜。此《九拜》中,四種是正拜,五者逐事生名,還依四種正拜而為之也。訂義「稽」之為言久也,拜頭至地,其留甚久,此拜之最重者也。「頓」之為言暫也,頭雖叩地,頓而便起,不久留焉,此稍重者也。《空首》,頭略至手,其中空闊,其禮輕矣。

《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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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士》「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

「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禮也。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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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儀》「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 同姓。」

「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無親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異姓昏姻也,時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舉之。訂義鄭鍔曰:「《土揖》者,猶今人俯而致恭,其手至地也。《時揖》者,不高不下,適乎正中,如天道之運平分而為四時也。天揖者,天位乎上,舉手揖之,舉而上也。」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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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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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顙。」大夫之臣拜不 稽首,非尊家臣也,所以辟君也。

《漢劉熙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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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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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危也。兩膝隱地,體危倪也。跽,忌也。見所敬忌,不敢 自安也。拜於丈夫為跌,跌然屈折,下就地也。於婦人 為扶,自曲扶而上下也。

《宋楊復儀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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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相見受摯圖

士相見受摯圖

《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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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儀制司庶人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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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民庶以齒為先後。《致仕官》序爵,爵同序齒,至處親 族,則不論爵。洪武五年,凡鄉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 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揖拜之禮,幼者先施坐 次之列,長者居上。如佃戶見佃主,不論序齒,並行以 少事長之禮。若親屬,不拘主佃,止行親屬禮。十二年 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於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於 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 於無官者之下。如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 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 見。敢有凌侮者,論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 姪甥婿見尊長,生徒見師範,奴婢見家長,久別行四 拜禮,尋常近別行揖禮。其餘親戚長」幼照依等第,久 別行兩拜禮。尋常近別行揖禮平交同

《大政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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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揖拜及相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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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十二月戊戌,詔定「官民揖拜禮。」五年三月辛亥,命禮部重定官民相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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