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92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六百九十二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三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二卷目錄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一

  元二

  程鉅夫      張養浩

  自當       巙

  陳祖仁

  明一

  錢唐       茹太素

  曾秉正      葉伯巨

  李仕魯      陳汶輝

  方徵       鄭士利

  蕭岐       周敬心

  馮堅       青文勝

  蕭九萬      吳賜

  尹昌隆

官常典第六百九十二卷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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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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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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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本傳,鉅夫名文海,避武宗廟諱,以字行。其先 自徽州徙郢州京山,後家建昌。叔父飛卿仕宋,通判 建昌。世祖時,以城降,鉅夫入為質子,授宣武將軍、管 軍千戶。他日召見,問賈似道何如人,鉅夫條對甚悉。 帝說,給筆札書之,乃書二十餘幅以進,帝大奇之,因 問今居何官,以千戶對。帝謂近臣曰:「朕觀此人相貌 已應貴顯,聽其言論,誠聰明有識者也,可置之翰林。」 丞相火禮霍孫傳旨至翰林,以其年少,奏為應奉翰 林文字。帝曰:「自今國家政事得失,及朝臣邪正,宜皆 為朕言之。」鉅夫頓首謝曰:「臣本疏遠之臣,蒙陛下知 遇,敢不竭力以報陛下。」尋進翰林修撰,屢遷集賢直 學士,兼祕書少監。至元二十九年,奏陳五事:一曰取 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考功曆,四曰 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采行之。賜地 京師安貞門,以築居室。二十年,加翰林集賢學士,同 領會同館事。二十三年,見帝,首陳「興建國學,乞遣使 江南搜訪遺逸,御史臺、按察司並宜參用南北之人。」 帝嘉納之。二十四年,立尚書省,詔以為參知政事,鉅 夫固辭,又命為御史中丞。臺臣言鉅夫南人,且年少, 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 部臺院,必參用南人。」遂以鉅夫仍為集賢直學士,拜 侍御史,行御史臺事。奉詔求賢於江南。初書詔令皆 用蒙古字,及是,帝特命以漢字書之。帝素聞趙孟藡、 葉、李名,鉅夫臨當行,帝密諭必致此二人。鉅夫又薦 趙孟頫、余恁、萬一鶚、張伯淳、胡夢魁、曾晞顏、孔洙、曾 沖子、凌時中、包鑄等二十餘人,帝皆擢置臺憲及文 學之職。還朝,陳民間利病五事。拜集賢學士,仍還行 臺。二十六年,時相桑哥專政,法令苛急,四方騷動。鉅 夫入朝上疏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擇」相,宰相之 職,莫大於進賢。苟不以進賢為急,而惟以殖貨為心, 非為上為德、為下為民之意也。昔文帝以決獄及錢 糧問丞相周勃,勃不能對。陳平進曰:「陛下問決獄責 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宰相上理陰陽,下遂萬物 之宜,外鎮撫四夷,內親附百姓。」觀其所言,可以知宰 相之職矣。今權姦用事,立「尚書,鉤考錢穀,以剝割生 民為務,所委任者率皆貪饕邀利之人,江南盜賊竊 發,良以此也。臣竊以為宜清尚書之政,損行省之權, 罷言利之官,行恤民之事,於國為便。」桑哥大怒,羈留 京師不遣,奏請殺之,凡六奏,帝皆不許。鉅夫既還行 臺。二十九年,又召鉅夫與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 天祥、楊恭懿、高凝、陳儼、趙居信等十人,赴闕賜對。三 十年,出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興學明教,吏民畏愛 之。大德四年,遷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至官,首治 行省平章家奴之為民害者,上下肅然。八年,召拜翰 林學士,商議中書省事。十年,以亢旱、暴風、星變,鉅夫 應詔陳弭災之策,其目有五:曰敬天,曰尊祖,曰「清心」, 曰持體,曰「更化。」帝皆然之。雲南省臣言:「世祖親平雲 南,民願刻石點蒼山,以紀功德。」詔鉅夫撰其文。十一 年,拜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復留為翰林學士。至 大元年,修《成宗實錄》。二年,召至上都。三年,復拜山南 江北道肅政廉訪使。四年,與李謙、尚文等十六人同 赴闕,賜對便殿,拜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使,留為翰 林學士承旨。皇慶元年,修《武宗實錄》。二年旱,鉅夫應 詔,陳桑林六事,忤時宰意。明日,帝遣近侍賜上尊,勞 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於 是詔鉅夫偕平章政事李孟、參知政事許師敬議行 貢舉法。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熹傳註,文章宜 革唐、宋宿弊。命鉅夫草詔行之。三月,以病乞骸骨歸 田里,不允,命尚醫給藥物,官其子大本郊祀署令,以便侍養。時令近臣撫視,且勞之曰:「卿世祖舊臣,惟忠 惟貞,其勉加!」請幫助識別此字。「粥少留京師,以副朕心。」鉅夫請益堅。 特授光祿大夫,賜上尊,命廷臣以下飲餞於齊化門 外,給驛南還,敕行省及有司常加存問。居五年而卒, 年七十。泰定二年,贈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文 憲。

張養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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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本傳:「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嘗出,遇 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 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 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 學正。游京師,獻書於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為禮部 令史,仍薦入御史臺。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 四顧壁立,歎曰:「此真臺掾也。」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 縣尹。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三 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饑寒所迫, 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 自新之路也。」眾皆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 常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 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仁宗在東宮,召為司經,未至,改文學,拜監察御史。初, 議立尚書省,養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 禍天下。臺臣抑而不聞,乃揚言曰:「昔桑哥用事,臺臣 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聞,臺將安用?」時 武宗將親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風忽大起,人多 凍死。養浩於祀所揚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變。」大 違時相意。時省臣奏用臺臣,養浩歎曰:「尉專捕盜,縱 不稱職,使盜自選,可乎?」遂疏時政萬餘言:一曰賞賜 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輕,四曰臺綱太弱, 五曰土木太盛,六曰號令太浮,七曰倖門太多,八曰 風俗「太靡,九曰異端太橫,十曰取相之術太寬。」言皆 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復搆以罪,罷之, 戒省臺勿復用。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去。尚書省 罷,始召為右司都事。在堂邑時,其縣達魯花赤嘗與 之有隙,時方求選,養浩為白宰相授以美職。遷翰林 直學士,改祕書少監。延祐初,設進士科,遂以禮部侍 郎知貢舉。進士詣謁,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 但思報效,奚勞謝為!」擢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改右 司郎中,拜禮部尚書。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 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鼇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 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 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 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搆,臣以為所翫者小,所繫者大, 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 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 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後以父老 棄官歸養,召為吏部尚書,不拜。丁父憂,未終喪,復以 吏部尚書召,力辭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 經筵說書召,又辭。改淮東廉訪使,進翰林學士,皆不 赴。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 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 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嶽 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復「禱於 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 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 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 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 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五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 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 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到官四 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 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 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順二年,贈攄誠 宣惠功臣、榮祿大夫、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 柱國,追封濱國公,諡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

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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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本傳:「自當,蒙古人也。英宗時,由速古兒赤擢 監察御史,錄囚大興縣,有以冤事繫獄者,其人嘗見 有橐駝死道旁,因舁至其家,醢之,置數甕中。會官橐 駝被盜,捕索甚亟,乃執而勘之,其人自誣服,自當審 其獄辭,疑為冤,即以上御史臺。臺臣以為贓既具,是 特御史畏殺人耳。不聽,改委他御史讞之,竟處死。後」 數日,遼陽行省以獲盜聞,冤始白,人以是服其明。泰 定二年,扈從至上都,糾言參知政事楊庭玉贓罪,不 報,即納印還京師。帝遣使追之,俾復任,即再上章劾 庭玉,竟如其言。又劾奏:「平章政事禿滿迭兒入怯薛 之日,英宗被弒,必預聞其謀,不省。乃賜禿滿迭兒黃 金繫腰,自當。」遂辭職,改工部員外郎,中書省委開混 河,自當往視之,以為水性不常,民力亦瘁,難以成功, 言於朝,河役乃罷。會次三皇后殂,命工部撤行殿車帳,皆新作之。自當未即興工。尚書曰:「此奉特旨,員外 有誤,則罪歸於眾矣。」自當曰:「即有罪,我獨任之。」未幾, 帝果問成否,省臣乃召自當責問之,自當請自入對。 既見,帝奏曰:「皇后行殿車帳尚新,若改作之,恐勞民 費財。且先皇后無惡疾,居之何嫌?必欲捨舊更新,則 大明殿乃自世祖所御,列聖嗣位,豈皆改作乎?」帝大 悅,語省臣曰:「國家用人,當擇如自當者,庶不誤大事。」 特賜上尊、金幣。遷吏部員外郎。帝欲加號,太后曰:「太 皇太后。」命朝堂議之,自當獨曰:「太后稱太皇太后,於 典禮不合。」眾皆曰:「英宗何以加皇太后號?曰太皇太 后,自當曰英宗,孫也,今上,子也。太皇太后之號,孫可 以稱之,子不可以稱之也。」議遂定。遷中書客省使,俄 改同僉宣政院事。文宗即位,除中書左司郎中。有使 持詔自江浙還,言行省臣意若有不服者。帝怒,命遣 使問不敬狀,將悉誅之。自當言於丞相燕帖木兒曰: 「皇帝新即位,雲南、四川且猶未定,乃以使臣一言,殺 行省大臣,恐非盛德事。況江浙豪奢之地,使臣或不 得厭其所需,則造言以陷之耳。」燕帖木兒以言於帝, 事乃止。既而,陞參議中書省事。燕帖木兒議封太保 伯顏王爵,眾論附之,自當獨不言。燕帖木兒問故,自 當曰:「太保位列三公,而復加王封,後再有大功,將何 以處之?且丞相封王,出自上意,今欲加太保王封,丞 相宜請於上,王爵非中書選法也。」遂罷其議。拜治書 侍御史。初,文宗在集慶潛邸,欲創天靈寺,令有司起 民夫。江南行臺監察御史亦乞刺台言曰:「太子為好 事,宜出錢募夫。若欲役民,則朝廷聞之,非便也。」至是, 文宗悉召江南行臺監察御史,俾皆入為監察御史, 而欲黜亦乞刺台。自當諫曰:「當陛下在潛邸時,御史 盡心為陛下言,乃忠臣也。今無罪而黜之,非所以示 天下。」乃除亦乞刺台,僉憲湖南。文宗嘗欲遊西湖,自 當諫曰:「陛下以萬乘之尊,而汎舟自樂,如天下何不 聽?」自當遂稱疾不從行。文宗在舟中,顧謂臺臣曰:「自 當終不滿朕此游耶?」臺臣嘗奏除目,太宗以筆塗一 人姓名,而綴將作院官閭閭之名。自當言:「閭閭為人 詼諧,惟可任教坊司,若以居風紀,則臺綱掃地矣。」文 宗乃止。已而出為陝西行臺侍御史。順帝初,除福建 都轉運鹽使。先是,自當為左司郎中。時泰定帝嘗欲 以河間、江、浙、福建鹽引六萬,賜中書參議撒迪,自當 執不可,僅以福建鹽引二萬賜之。至是,自當復建言 「鹽引宜盡資國用,以紓民力。」時撒迪方為御史大夫, 不以為怨,數遣人省自當母於京師所居。既而丁母 憂,居閒久之,起復為浙西肅政廉訪使。時有以駙馬 為江浙行省丞相者,其宦豎恃公主勢,坐杭州達魯 花赤位,令有司強買民間物,不從輒毆之。有司來白 自當,自當即逮之,械以令眾。自是丞相府無敢為民 害者。尋召為同僉樞密院事,尋復為治書侍御史、同 知經筵事。寧夏人有告買買等謀害太師伯顏者,伯 顏委自當與中書、樞密等官往寧夏鞫問,無其情,乃 以誣罔坐告者罪。伯顏怒,自當前曰:「太師所以令吾 三人勘之者,以國法所在也。必以罪吾三人,則自當 實主其事,宜獨當之。」伯顏乃左遷自當同知徽政院 事。自當歷事四朝官,自從仕郎累轉至通奉大夫。常 衎衎在位,剛介弗回,終始一節,有古遺直之風,然卒 以是忤權貴而不復柄用,君子皆惜焉。

按《元史》本傳:「巙穻r子山,康里氏。父不忽木,自有傳。 祖燕真,事世祖,從征有功。巙穸挨黦~國學,博通群 書。其正心修身之要,得諸許衡及父兄家傳。長襲宿 衛,風神凝遠,制行峻潔,望而知其為貴介公子。其遇 事英發,掀髯論辨,法家拂士不能過之。始授承直郎、 集賢待制,遷兵部郎中,轉祕書監丞。奉命往覈泉舶, 芥視」珠犀,不少留目。改同僉太常禮儀院事,拜監察 御史,陞河東廉訪副使,未上,遷祕書太監,陞侍儀使, 尋擢中書右司郎中,遷集賢直學士,轉江南行臺治 書侍御史,拜禮部尚書,監群玉內司,巙穸縝漜v下。 國制大樂諸坊咸隸本部,遇公讌,眾伎畢陳,巙芚 之泊如,僚佐以下皆肅然。遷領會同館事,尚書「監群 玉內司如故。尋兼經筵官。復除江南行臺治書侍御 史,未行,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制學士,仍兼經筵官。 陞侍書學士、同知經筵事。復陞奎章閣學士院大學 士、知經筵事。除浙西廉訪使,復留為大學士、知經筵 事。尋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知經筵事, 提調宣文閣、崇文監。先是,文宗」勵精圖治,巙芧薔H 聖賢格言,講誦帝側,裨益良多。順帝即位之後,剪除 權奸,思更治化。巙籵芵g筵日勸帝務學。帝輒就之 習授,欲寵以師禮,巙秅O辭不可。凡《四書》、六經所載 治道,為帝紬繹而言,必使辭達,感動帝衷,敷暢旨意 而後已。若柳宗元《梓人傳》張商英《七臣論》,尤喜誦說。 嘗於經筵力陳商英所言七臣之狀,左右錯愕,有嫉 之之色。然素知其賢,不復肆慍。帝暇日欲觀古名畫, 巙竻Y取郭忠恕、《比干圖》以進,因言商王受,不聽忠臣之諫,遂亡其國。帝一日覽宋徽宗畫,稱善,巙芘i 言:「徽宗多能,惟一事不能。」帝問:「何謂一事?」對曰:「獨不 能為君爾,身辱國破,皆由不能為君所致。人君貴能 為君,它非所」尚也。或遇天變民災,必憂見於色,乘間 則進言於帝曰:「天心仁愛人君,故以變示儆,譬如慈 父於子愛,則教之戒之;子能起敬起孝,則父怒必釋, 人君側身修行,則天意必回。」帝察其真誠,虛己以聽, 特賜只孫燕服九襲,及玉帶楮弊,以旌其言。巙芧 謂人曰:「天下事在宰相當言,宰相不得言則臺諫言 之,臺諫不敢言則經筵言之。備位經筵,得言人所不 敢言於天子之前,志願足矣。故於時政得失,有當匡 救者,未嘗緘默。」大臣議罷先朝所置奎章閣、學士院 及藝文監諸屬官,巙芘i曰:「民有千金之產,猶設家 塾延館客,豈有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一學房乃不能 容耶?」帝聞而深然之,即日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 監為崇文監,存設如初,就命巙芵。釭v又請置檢討 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帝皆俞允。時科舉既輟,巙 從容為帝言:「古昔取人材以濟世用,必有科舉,何可 廢也?」帝采其論,尋復舊制。一日,進讀司馬光《資治通 鑑》,因言:「國家當及斯時修遼、金、宋三史,歲久恐致闕 逸,後置局纂修,實由巙芚o其」端。又請行鄉飲酒於 國學,使民知遜悌。及請褒贈唐劉蕡、宋邵雍,以旌道 德正直。帝從其請,為之下詔。巙穸H重望,居高位,而 雅愛儒士,甚於饑渴,以故四方士大夫,翕然宗之,萃 於其門。達官有怙勢者,言曰:「儒有何好,君酷愛之。」巙 巙曰:「世祖以儒足以政治。」命裕宗學於贊善王恂。今 祕書所藏裕宗倣書,當時御筆於學生之下,親署御 名「習書謹呈」,其敬慎若此。世祖嘗暮召我先人坐寢 榻下,陳說《四書》及古史治亂,至丙夜不寐。世祖喜曰: 「朕所以令卿從許仲平學,正欲卿以嘉言入告朕耳。 卿益加懋敬,以副朕志。今汝言不愛儒,寧不念聖祖、 神宗篤好之意乎?且儒者之道,從之則君仁臣忠,父 慈子孝,人倫咸得,國家咸治,違之則人倫咸失,家國 咸亂。汝欲亂而家,吾弗能禦,汝慎勿以斯言亂我國 也。儒者或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然腹中貯儲有 過人者,何可易視也?」達官色慚。既而出拜江浙行省 平章政事。明年,復為翰林學士承旨,召還。時中書平 章闕員,近臣欲有所薦用,以言覘帝意。帝曰:「平章已 有其人,今行半途矣。」近臣知帝意在巙矷A,不復薦人。 至京七日,感熱疾卒,實至正五年五月辛卯也,年五 十一,家貧,幾無以為斂。帝聞,為震悼,賜賻銀五錠。其 所負官中營運錢,臺臣奏以罰布為之代償。巙芚 真行、草書,識者謂得晉人筆意。單牘片紙,人爭寶之, 不翅金玉。諡文忠。

陳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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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本傳:「祖仁,字子山,汴人也。其父安國,仕為常 州晉陵尹。祖仁性嗜學,早從師南方,有文名。至正元 年,科舉復行,祖仁以《春秋》中河南鄉貢。明年,會試在 前列。及對策大廷,遂魁多士,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 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歷太廟署令、太常博 士,遷翰林待制。出僉山東肅政廉訪司事,擢監察御」 史,復出為山北肅政廉訪司副使,召拜翰林直學士, 陞侍講學士,除參議中書省事。二十年五月,帝欲修 上都宮闕,工役大興。祖仁上疏,其略曰:「自古人君不 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 以光復祖宗之業。苟或上不奉於天道,下不順於民 心,緩急失宜,舉措未當,雖以此道持盈守成,猶或致 亂,而況欲撥亂世反之正乎?夫上都宮闕,創自先帝, 修於累朝,自經兵火,焚燬殆盡,所不忍言,此陛下所 為日夜痛心,所宜亟圖興復者也。然今四海未靖,瘡 痍未瘳,倉庫告虛,財用將竭,乃欲驅疲民以供大役, 廢其耕耨而荒其田畝,何異扼其吭而奪之食,以速 其斃乎!陛下追惟祖宗宮闕,念茲在茲,然不思今日 所當興復,乃有大於此者。假令上都宮闕未復,固無 妨於陛下之寢處。使因是而違天道,失人心,或致大 業之隳廢。則夫天下者亦祖宗之天下,生民者亦祖 宗之生民,陛下亦安忍而輕棄之乎?願陛下以生養 民力為本,以恢復天下為務,信賞必罰,以驅策英雄, 親正人,遠邪佞,以圖謀治道。夫如是,則承平之觀,不 日咸復,詎止上都宮闕而已乎?」疏奏,帝嘉納之。二十 三年十二月,拜治書侍御史。時宦者資正使朴不花 與宣政使橐驩,內恃皇太子,外結丞相搠思監,驕恣 不法。監察御史傅公讓上章暴其過,忤皇太子意,左 遷吐蕃宣慰司經歷。它御史連章論諫,皆外除。祖仁 上疏皇太子言:「御史糾劾橐驩不花姦邪等事,此非 御史之私言,乃天下之公論。臺臣審問尤悉,故以上 啟。今殿下未賜詳察,輒加沮抑,擯斥御史,詰責臺臣, 使姦臣蠹政之情,不得達於君父,則亦過矣。夫天下 者,祖宗之天下;臺諫者,祖宗之所建立。以二豎之微, 而於天下之重、臺諫之言,一切不恤,獨不念祖宗乎? 且殿下職分,止於監國撫軍,問安視膳而已,此外予奪賞罰之權,自在君父。今方毓德春宮,而使諫臣結 舌,凶人肆志,豈惟君父徒擁虛器,而天下蒼生亦將 奚望?」疏上,皇太子怒,令御史大夫《老的沙》諭祖仁,以 謂:「臺臣所言雖是,但橐驩等俱無是事。御史糾言不 實,已與美除。昔裕宗為皇太子,兼中書令、樞密使,凡 軍國重事合奏聞者,乃許上聞,非獨我今日如是也。」 祖仁乃復上疏言:「『御史所劾,得於田野之間,殿下所 詢,不出宮牆之外。所以全此二人者,止緣不見其姦。 昔唐德宗云:『人言盧杞姦邪,朕殊不覺』。使德宗早覺, 杞安得相』。是杞之姦邪,當時知之,獨德宗不知爾。今 此二人亦皆姦邪,舉朝知之,在野知之,天下知之,獨 殿下未知耳。且裕宗既領軍國重事,理宜先閱其綱。 若至臺諫封章,自是御前開拆。假使必皆經由東宮, 君父或有差失。諫臣有言,太子將使之聞奏乎,不使 之聞奏乎?使之聞奏則傷其父心,不使聞奏則陷父 於惡,殿下將安所處?」如知此說,「則今日糾劾之章不 宜阻矣,御史不宜斥矣。斥其人而美其除,不知御史 所言,為天下國家乎?為一身官爵乎?斥者去,來者言, 言者無窮,而美除有限,殿下又安所處?」祖仁疏既再 上,即辭職,而御史下至吏卒,皆辭閑。於是皇太子以 其事聞,朴不花、橐驩乃皆辭退。而天子令《老的沙》諭 旨祖仁等。祖仁復上書天子曰:「祖宗以天下傳之陛 下,今乃壞亂,不可救藥,雖曰天運使然,亦陛下刑賞 不明之所致也。且區區二豎,猶不能除,況於大者!願 陛下俯從臺諫之言,擯斥此二人,不令其以辭退為 名,成其姦計。使海內皆知陛下信賞必罰,自二人始, 則將士孰不效力,天下可全,而有以還祖宗。若猶優 柔不斷,則臣寧有餓死於家,誓不與之同朝,牽聯及 禍,以待後世正人同罪。」書奏,天子大怒。而是時侍御 史李國鳳亦上疏言此二人必當斥。於是臺臣自老 的沙以下皆左遷,而祖仁出為甘肅行省參知政事。 時天極寒,衣單甚,以弱女託於其友朱毅,即日就道。 明年七月,孛羅帖木兒入中書為丞相,除祖仁山北 道肅政廉訪使,召拜國子祭酒,遷樞密副使。累上疏 言軍政利害,不報。辭職。除翰林學士,遂拜中書參知 政事。是時,天下亂已甚,而祖仁性剛直,遇事與時宰 論議數不合,乃超授其階榮祿大夫,而仍還翰林為 學士。尋遷太常禮儀院使。二十七年,大明兵已取山 東,而朝廷方疑擴廓帖木兒有不臣之心,專立撫軍 院,總兵馬以備之。祖仁乃與翰林學士承旨王時、待 制黃冔、編修黃肅伏闕上書言:「近者南軍侵陷全齊, 不踰月而逼畿甸。朝廷雖命丞相也速出師,軍馬數 少,勢力孤危,而中原諸軍,左牽右掣,調度失宜。京城 四面,茫無屏蔽,宗社安危,正在今日。臣愚等以為馭 天下之勢,當論其輕重強弱、遠近先後,不宜膠於一 偏,狃於故轍。前日南軍僻在一方,而擴廓帖木兒近 在肘腋,勢將竊持國柄,故宜先於致討,則南軍遠而 輕,而擴廓帖木兒近而重也。今擴廓帖木兒勢已窮 蹙,而南軍突至,勢將不利於宗社,故宜先於救難,則 擴廓帖木兒弱而輕,南軍近而重也。陛下寬仁涵育, 皇太子賢明英斷,當此之時,宜審其輕重強弱,改弦 更張。而撫軍諸官亦宜以公天下為心,審時制宜,令 擴廓帖木兒黨與離散,豈能復振?若止分撥一軍逼 襲,必就擒獲。其餘彼中見調一應軍馬,令其倍道東 行,勤王赴難,與也速等聲勢相援。仍遣重臣分道宣 諭催督,庶幾得宜。如復膠於前說,動以言者為擴廓 帖木兒游說,而鉗天下之口。不幸猝有意外之變,朝 廷亦不得聞,而天下之事去矣。」書上,不報。十二月,祖 仁又上書皇太子,言:「近日降詔,削河南軍馬之權,雖 所當然。然此項軍馬,終為南軍之所忌。設使其有悖 逆之心,朝廷以忠臣待之,其心愧沮,將何所施。今未 有所見,遽以此名加之,彼若甘心以就此名,其害有 不可言者。朝廷苟善用之,豈無所助?然人皆知之,而 不敢言者,誠恐誣以受財,游說罪名,無所昭雪也。況 聞擴廓帖木兒屢上書疏明其心曲」,是其心未絕於 朝廷,以待朝廷之開悟。當今為朝廷計者,不過戰、守、 遷三事。以言乎戰,則資其掎角之勢;以言乎守,「則望 其勤王之師;以言乎遷,則假其藩衛之力。極力勉勵 使行,猶恐遲晚,豈可使數萬之師棄置於一方!當此 危急之秋,宗社存亡,僅在旦夕。不幸一日有唐元宗 倉卒之出,則是以祖宗百年之宗社,朝廷委而棄之。 此時雖欲碎首殺身,何濟於事?故今不復避忌,惟以 宗社存亡為重。奉疏以聞。」疏上,亦不報。二十八年秋, 大明兵進壓近郊,有旨命祖仁及同僉太常禮儀院 事王遜志等,載太廟神主,從皇太子北行。祖仁等乃 奏曰:「天子有大事,出則載主以行,從皇太子,非禮也。」 帝然之,還守太廟以竢命。俄而天子北奔,祖仁守神 主不果從。八月二日,京城破,將出健德門,為亂軍所 害,時年五十五。祖仁一目眇,貌寢,身短瘠,而語音清 亮,議論偉然,負氣剛正,似不可犯者。其學博而精,自 天文、地理、律曆、兵乘、術數、百家之說,皆通其要。為文簡質,而詩清麗,世多稱傳之。

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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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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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寧波府志》:「唐字唯明,長身玉立,才氣卓越,博通經 史,與人交不苟合。太祖定鼎金陵,唐以布衣謁見,敷 陳王道。洪武元年十二月,遂授刑部尚書。召講《堯舜 典》及《大禹謨》,陛立而對,或糾唐草野之人,不知君臣 禮。唐正色曰:『以古聖王之言陳於上,不跪不為倨』。宮 中嘗揭武后圖,唐諫忤旨,待罪午門外。至日昃始賜」 飯,命撤其圖。上嘗詔孔子釋奠,止行於曲阜,京師與 天下不必通祀。唐上疏諫曰:「孔子乃百王之師,先儒 謂仲尼為萬世素王,天下祀孔子如祝聖壽,報本之 禮,不可廢也。」遂止。一日,上覽《孟子》,至「土芥寇讎」之說, 大拂意,謂非臣子所宜言,欲去其配享,詔敢諫者罪 以不敬,且命金吾射之。唐抗疏入諫,輿櫬自隨,袒胸 當箭,曰:「臣得為孟軻,死有餘榮。」上見其誠懇,命太醫 院療其箭瘡,孟子配享,得不廢三年耳。聵乞歸,後謫 壽州卒。唐為人秉心如丹,敢諫諍,冒矢石,不懼閑衛 正學,有功孔、孟,後世仰賴焉。

茹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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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 旨,授監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七年, 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內外百司,聽御史按 察司檢舉,而御史臺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體 察核。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覈,天下錢糧,請增置 若干員,各分為科,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 合,致稽延。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帝皆從之。不數月, 降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 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 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觸。帝怒,召太素面詰,杖之 於朝。次夕,復於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嘅 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於事 情,文詞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 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摘太素疏 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十年遷浙 江右參政,尋賜還鄉侍親。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 居一月,遷都察院僉都御史,俄降翰林院檢討。十八 年擢戶部尚書。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 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盃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 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帝為 惻然。未幾,謫御史,復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 鐐足治事,後竟坐法死。

曾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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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 九年,以天變詔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 『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可喜,惟以祗懼天譴為 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 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 民之思治亦切矣。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開創 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大統既 立,邦勢已固,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 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 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於永久為難耳。於此之時,當 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 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極論《大 易》、「陰陽」、《春秋》「中外」之旨,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未幾, 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陝西參政。未行,會初置通政使, 即以秉正為通政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未幾, 忤旨罷免。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 不知所終。

葉伯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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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伯巨,字居升,寧海人。以國子生授平 遙訓導。洪武九年,上書曰:『臣伏讀聖諭,因邇者五星 紊度,日月相刑,詔臣民直言得失。海內聞之,懽呼雷 動,皆曰此禹湯罪己之道也。凡有識知,莫不欲竭智 盡忠,況臣愚蒙,久承養育以至今日者乎?臣竊惟漢、 晉、唐、宋之世,凡有災異,必由刑政失宜,賢愚倒置,遂 至紀綱不振。或制於權臣,或移於宦寺,或陵遲於女 主,或潰敗於戎翟。上下偷安,苟延歲月。天變於上而 不知戒,人怨於下而不知恤,天下已壞而莫之救也。 今天厭元德,特命陛下以神聖之資,掃除亂略,薄海 內外,罔不臣服。方宵衣旰食,以圖至治,漢、晉、唐、宋之 失,舉皆無有。然而日月星辰失序者』」,得毋陛下鑑觀 前世,矯枉其弊,又有太過者與?臣觀當今之事,太過 者三:曰分封太侈也,曰用刑太繁也,曰求治太速也。 何以明之?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五星者,卿士庶 人象也。《詩》曰:「彼月而食,則維其常。」陰盛陽微,斯為不 善矣。是故日刑於月,猶之可也。日月相刑,是月敢抗 日,臣敢抗君也。陛下之有天下,掃除群雄如刈草芥, 包絡豪傑如使臂指,將相大臣將數十萬眾,戰必勝、 攻必取者,朝廷遣一介召之,則拱手聽命,無敢後時況有敢抗者乎?惟是都城過百雉,國之害,先王之制, 上下等差,必有定分,良以強榦弱枝,遏亂原而崇治 本爾。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土地,蓋懲宋元孤立、 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 邑數十,城郭宮室,廣狹大小,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 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 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如漢之七國、晉之諸王,否 則恃險爭衡,否則擁眾入朝,甚則緣間而起,防之無 及。此皇天眷顧之甚,或者譴告以相刑之象歟?議者 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犬牙相制, 其誰敢抗者?」臣竊以為不然。何不摭漢、晉之事觀之 乎?孝景皇帝,漢高皇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 同祖父兄弟之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搆兵西向。晉 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迭相攻伐,以危 王室,遂成劉、石雲擾之患。由此言之,分封踰制,禍患 立生,援古証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昔 賈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 孫。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 國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亦以待 封諸王之子孫。此制一定,然後諸王有賢且才者入 為輔相,其「餘世世藩屏,與國同休,割一時之恩,倡子 孫之利,消天變而安社稷,莫先於此。」臣又觀歷代開 國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 祚長短,悉由於此,《方冊》具在,可得而鑑也。蓋古者之 斷死刑也,天子必為撤樂減膳,誠以天生斯民,立之 司牧而教養之,固欲其並生,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 率教者入於其中,則不得已而授之以刑。惟其仁愛 之篤,浹於民肌,淪於民髓,民思其德,愈久而不忘,故 其子孫享國遠者至六、七百年,近者亦三、四百年。議 者曰:「宋、元中葉之後,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 主上痛懲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 懼而莫測其端。」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 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民之司命,可 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 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 衷,遂使治獄之吏,惟務趨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 者多罪,或至以贓罪多寡為殿最,欲求治獄之平,豈 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矣,又刪定舊 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 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召,未見寬 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 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必有王三宥, 然後制刑之政,而後有囹圄空虛之效。此非可以淺 淺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版為榮, 以罷職不敘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 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 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 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所學 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 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 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 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日月相踵, 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 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 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 其所短而寘之罪乎?苟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 才,爭自奮於廉,智取其短而棄其長,為善之人皆曰: 「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 身乎?」莫不苟且旦夕以求自免,良以此也。漢嘗徙大 族於山陵矣,未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 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 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且夫強敵在前,則揚精 鼓銳,奮三軍之氣,攻之必克,擒之必獲可也。今賊人 突竄山谷,如狐如鼠,無窟可追,以計求之,庶可獲得。 顧勞重兵以討,彼方驚駭潰散,入於深林大壑不可 蹤跡之地,與之較奔走,則彼就熟路而輕行,與之較 死生,則彼負必死之氣,三軍之眾,孰肯舍死而爭鋒 哉?捕之數年,既無其方,而乃歸咎於新附戶籍之細 民,而遷徙之數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雞犬不得 寧息。況新附之眾,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許之復業附 籍矣,而又加遷徙,是法不信於民也。夫戶口盛而後 田野闢,田野闢而後賦稅增,方責守令,年增戶口,正 為是也。近者,已納稅糧之家,雖承旨分釋還家,而其 心猶不自安。已起戶口,雖蒙憐恤,而猶見在。開封祗 候,訛言驚動,不知所出。太原諸郡,則又外界邊境,民 心如此,甚非安邊之計也。晉郭璞有言曰:『陰陽錯繆, 皆煩刑所致』。此臣所為太過者也。臣願自今朝廷宜 錄大體,赦小過,明詔天下,修舉《八議》之法,嚴禁深刻 之吏,斷獄平允者超遷之,殘酷裒斂者罷黜之。鳳陽 屯田之制,見在居屯者聽其耕種起科,已起戶口見 留開封者悉放復業。如此則足以隆好生之德,樹國祚長久之福,而兆民自安,天變自消矣。」昔者周自文、 武至於成、康,而教化大行;漢自高帝至於文、景而始 稱富庶。文、武、高帝之才,非不欲使教化行,富庶備也。 蓋天下之治亂,氣化之轉移,人心之趨向,非一朝一 夕故也。今國家紀元,九年於茲,偃兵息民,天下大定, 紀綱大正,法令修明,可謂治矣。而陛下切切於民俗 澆漓,人不知懼,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故或朝信 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甫 令而尋改,已赦而復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甚不稱 陛下求治之心。臣愚謂天下之趨於治,猶堅冰之及 於泮也。冰之將泮,非太陽所能驟致,陽氣發生,土脈 微動,然後得以融釋。聖人之治天下,亦猶是也。刑以 威之,禮以導之,漸民以仁,摩民以義,而後其化熙熙。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此非空言也。求治之 道,莫先於正風俗;正風俗之道,莫先於守令知所務; 使守令知所務,莫先於風憲知所重;使風憲知所重, 莫先於朝廷知所尚。則必以簿書期會、獄訟錢穀之 不報為可恕,而俗流失、世敗壞為不可不問,而後正 風俗之道得矣。古郡守縣令為民師帥,以正率下,以 「善導民,使化成俗美。征賦期會,獄訟簿書,固其末也。 今之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訟為務,至於農桑學校,王 政之本,乃視為虛文而置之,將何以教養斯民哉?以 農桑言之,方春州縣下一白帖,督里甲回申文狀而 已,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也;以學 校言之,廩膳諸生,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 方師生缺員甚多,縱使具員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 實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於社學,屢行取勘師生姓 名,所習課業。乃今廂鎮城郭,或但置立門牌,遠村僻 處,則又徒存其名。守令不過具文案,備照刷而已。上 官分部案臨,亦但循習故常,檄取遵依,未嘗巡行廉 訪也。興廢之實,上下視為虛文,小民不知孝悌忠信 為何物,鬥爭之俗成,奸詐之風熾,而禮義廉恥掃地 矣。風紀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導德化、訪察善惡者也。 顧其始但知以去一贓吏、決一獄訟為治,而不知勸 民成俗,使民遷善遠罪,為治之大者。此守令風憲未 審輕重之失也。《王制》論鄉秀士升於司徒曰「選士」,司 徒論其秀士而升於太學,曰「俊士。」《大樂正》又論造士 之秀,升之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定然後官 之,任官然後爵之,其考之詳如此,故成周得人為盛。 今使天下諸生考於禮部,升於太學,歷練眾職,任之 以事,非不可以洗歷代舉選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 於太學者,或未數月遽選入官,間或委以「民社,臣恐 其人未諳時務,未熟朝廷禮法,不能宣導德化,上乖 國政,而下困黎民也。顏回、子奇之屬,舉世不可驟得。 以賈誼之材,識文帝猶疑其年少不用。顧開國以來, 選舉秀才,不為不多,所任名位,不為不重。自今數之, 在者有幾,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昔年所舉 之人,豈不可深痛惜乎!」凡此皆臣所為求治太速之 過也。昔者宋有天下,蓋三百餘年,其始以禮義教其 民,當其盛時,閭閻里巷皆有忠厚之風,至於恥言人 之過失。洎乎末年,扞城之將,力屈計窮,往往視死如 歸,忠臣義士,不可勝數,雖婦人女子,羞被污辱,此皆 教化之效也。元之有國,其本固不立矣。犯禮義之分, 壞廉恥之「防,自古未有。不數十年棄城降敵者,亦不 可勝數。雖老儒碩臣,甘心屈辱,大軍北征以來,為之 死事者何人乎?其遺風流俗,至今未革,深可怪也。臣 謂莫若敦禮義,尚廉恥,守令則責其以農桑學校為 急,風憲則責其先教化,審法律,以平獄緩刑為急。如 此則德澤下流,求治之道庶幾得矣。」郡邑諸生「升於 太學者,須令在學肄業,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經,兼 習一藝,然後入選,且令宿衛辦事,以觀公卿大夫之 能,而後任之以政,則其學識兼懋,庶無敗事,且可以 塞覬覦富貴、僥倖爵祿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 於上,百官效能於下,陰陽調而風雨時,諸福吉祥莫 不畢至,尚何天變之不消也哉!臣干犯天威,罪在不 赦。」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 既至,丞相乘帝喜,乃敢奏,命繫刑部獄,瘐死獄中。先 是,伯巨將上書,語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 二事易見而患遲,其一事難見而患速。縱無明詔,吾 猶將言之,況求言乎?」其意蓋謂分封也。然是時諸王 止建藩號,未曾裂土而封,不盡如伯巨所言迨洪武 末年,燕王奉命屢出塞,勢始強。後因削奪稱兵,遂有 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云。福王時,追贈伯巨御史, 諡《忠愍》。

李仕魯 陳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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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仕魯,字宗孔,濮人。少穎敏篤學,足不 窺戶外者三年。聞鄱陽朱公遷得宋朱熹之傳,往從 之遊,盡受其學。太祖故知仕魯名。洪武中,詔求能為 朱氏學者,有司舉仕魯入見,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 相見晚也』?除黃州同知。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

矣』。期年,治行聞。十四年,命為大理寺卿。帝自踐阼後
考證
頗好釋氏教,詔徵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於蔣山。應

對稱旨,輒賜金襴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吳 印華克勤之屬,驟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 其徒橫甚,群臣莫敢言,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 繼爭之。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縉紳緇流雜居 同事,可相濟也。今者勳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而緇 流憸夫乃益以讒間,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 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距,寧有幾哉!伏 望陛下於股肱心膂,悉取德行文章之彥,則太平可 立致矣。」帝不聽。而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 官,竟報可。於是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 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 亦然。度僧尼道士至踰數萬。仕魯疏言:「陛下方創業, 凡意指所向,即示子孫萬世法程。奈何捨聖學而崇 異端乎?」亦不聽。仕魯爭之力,章數十上。其為人剛介 有氣節,本由儒術起,方欲推明朱氏之學,以闢佛自 任,見僧徒貴橫如此言,又不用。遽請於帝前曰:「陛下 深溺其教,無惑乎臣言之不入也。還陛下笏,乞賜骸 骨歸田里。」遂置笏於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 階下。汶輝,字耿光,詔安人。薦授禮科給事中,累官大 理少卿。數言得失,最後忤旨,投金水橋下死。仕魯與 汶輝死數歲,帝始悔悟,有詔清理釋、道二教。然《僧錄》 及《道錄》諸司所設官,訖明世竟不復革矣。

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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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徵字可久,莆田人。洪武五年,舉鄉試, 選入武英殿,授刑科給事中,兼齊王府錄事。嘗侍遊 後苑,與聯詩句。一日晚朝,帝問徵,知有母在。次日賜 白金,馳驛歸省。還改監察御史,出為懷慶知府。徵志 節甚偉,遇事敢直言。居郡時,因星變求言,疏言風憲 官以激濁揚清為職,今不聞旌廉拔能,專務羅織人 罪,多徵贓罰,此大患也。朝廷賞罰明信,乃能勸懲。去 年各行省以用空印罪其官吏,而河南參政安然、山 東參政朱芾俱有空印,反遷布政使,何以示勸懲?」帝 以羅織及多徵贓罰者何人,令具實以聞。徵指河南 僉事彭京以對,貶沁陽驛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

鄭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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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士利,字好義,海寧人。兄士元,剛直有 才學,由進士授懷慶府同知。時方役民運鹽給軍,士 元令軍自運鹽,權貴人撓之不為動。擢湖廣按察使 僉事。荊襄卒乘亂掠婦女,吏不敢問,士元立召將領 還所掠。安陸有冤獄,御史臺已讞上,士元奏白其冤, 御史大夫銜之。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覺,凡主印」 者論死,佐貳以下搒一百,戍遠方。臺吏因陷士元繫 獄。帝方盛怒,以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諫。士利嘆曰: 「上不知,以為空印大罪。誠得人言之,上聖明,寧有不 悟?」會星變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讀詔,有假公言私 者罪。士利曰:「吾所欲言,為天子殺,無罪耳。吾兄非主 印者,固當出。需吾兄杖出,乃言言吾」死不恨。士元免 死出。士利乃為書數千言,言數事,而於空印事最詳, 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 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兩縫印,非一印一紙比也,縱得 之無益,況不可得乎?錢穀之數,府必合省,省必合部, 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去部,遠者六七千里,近亦 三四千里,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 印而後書。此權宜之務,所從來久,何足深罪?且國家 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 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 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 得之甚難。位至郡守,皆數十年所成就。通達廉明之 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復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 之罪,而壞足用之材乎?臣竊為陛下惜之。」書成欲上, 數矣,未決,閉門逆旅,泣數日,兄子問曰:「叔何所苦?」士 利曰:「吾有書欲上,觸天子怒,必受禍。然殺我生數百 人,我何所恨?」遂持書詣丞相府。士利貌不揚,見丞相 禮頗倨。丞相問何書,士利曰:「吾將為天子言之,丞相 何問也?」丞相因御史入奏,帝覽書大怒,下丞相、御史, 雜問誰教若為此,士利笑曰:「顧吾書可用否耳。吾業 為國家言事,自分必死,誰為我謀?」辭不屈,與士元皆 輸作江浦,而竟殺空印者。

蕭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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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岐字尚仁,泰和人。五歲而孤,事祖父 母以孝聞,有司屢舉不赴。洪武十七年,詔徵賢良,強 起之,上《十便書》萬餘言。時太祖刑罰過中,詰告之風 稍熾。岐所言禁止實封以杜誣罔,依律科以信詔令, 語皆指切,人所難言者。召見,授潭王府長史。力辭忤 旨,謫雲南楚雄訓導。岐即日行,帝遣騎追還,留京師。」 歲餘,改授陝西平涼,再歲致仕。二十七年,復召考定 《書傳》,書成,賜鈔幣,給驛歸。岐嘗輯《五經要義》,又取《刑 統》《八韻賦》,引律令為之解,合為一集,學者稱為「正固 先生。」子忠。

===周敬心===按《明外史》本傳:「敬心,山東人,太學生。洪武二十五年, 訪求曉曆數者,爵封侯,祿千五百石。敬心上疏極諫, 且及時事數條,曰:『臣聞國祚長短,在德厚薄,不在曆 數。三代尚矣,三代而下,最久莫如漢、唐、宋,最短莫如 秦、隋、五代。其久也,以有道久也;其短也,以無道短也。 陛下膺天眷命,救亂誅暴,然神武威斷則有餘,寬大 忠厚則不足。陛下若效兩漢之寬大,唐宋之忠厚,講 三代所以有道之長,則帝王之祚,可傳萬世,何必問 諸孤方小道之人耶?臣又聞陛下連年遠征,北出沙 漠,為恥不得傳國璽耳』。」臣聞楚平王時,琢卞和之玉, 至秦始名為璽。歷代遞嬗,以訖後唐,治亂興廢,皆不 在璽。石敬塘亂潞王攜以自焚,則秦璽固以毀矣。敬 塘入洛,更以玉製。晉亡入遼,遼亡遺於桑乾河。元世 祖時,扎刺爾者漁而得之。今元人所挾,石氏璽耳。昔 者三代不知有璽,仁為之璽,故曰:「聖人大寶曰位,何 以守位曰仁。」陛下奈何忽三代之大璽,而求漢、唐、宋 之小璽也?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教化溥而民不 悅,法度嚴而民不從。昔汲黯言於武帝曰:「陛下內多 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方今國則願 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 願廣,人民則願眾。於是多取軍卒,廣籍資財,征伐不 休,營造無極,如之何其可治也?臣聞秦、隋、元魏好殺 不已,迨其後世,至於滅絕。漢時誤殺孝婦一人,東海 枯旱「三歲」,人事天應,不可不謹也。臣見洪武四年錄 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 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 中豈無忠臣烈士、善人君子,於茲見陛下之薄德而 任刑矣。水旱連年,夫豈無故?臣又聞明王賞不僭而 刑不濫。刑既濫矣,賞復無節。天下老人非「功非德人, 賜鈔五錠。出征軍官,位高祿厚,平寇禦侮,固其職事。 而厚斂窮民,濫行賞賜,此亦明主所宜禁也。」書奏,報 聞。

馮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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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堅不知何許人,洪武中為南豐典史, 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王者綜理萬幾, 固當宵衣旰食,然陛下春秋高,未見日而朝百官,日 晏猶未罷,非順時調護之道也。臣願清心省事,不與 細務,以為民社之福。二曰擇老成。諸王年方壯盛,其 左右輔導不可不慎。臣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 使得正色直言,以時匡救。三曰攘要荒。先王立綱陳 紀,懾服遠人,然後中國奠安,得施政教。今天下一家, 四海一人,而邊鄙無備,可乎?臣願務農講武,屯戍邊 圉,以備不虞。四曰勵有司方面諸臣,所以表率守令。 臣願得廉正有守之士,旌別所屬賢不肖,具實以聞, 而黜陟之,則人皆勇於自治。五曰褒祀典。生而功業 顯當時,逝而聲華著後世。載在祀典,所以崇德報功。 臣願敕有司采歷代忠烈事蹟加封諡,俾末俗有所 興勸。六曰省宦寺。寺人之設,備使令,給灑掃而已。晨 夕密邇,其言易入,遂養成禍患而不自知。臣願裁去 冗員,實可杜異日威福凌替之漸。七曰易邊將。將者, 國之爪牙,第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致放縱淫佚,不 可駕馭。臣請凡將帥置諸閫外,時遷歲調,不使久居 其任,不惟保全勳臣,實可防將驕卒惰,內輕外重之 漸。八曰訪吏治。先王以知人安民為急,知人所以安 民也。今有司廉幹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能 自立者鮮矣。為善於下而上不加察,非激勸之善術 也。臣願廣布耳目,訪廉斥貪,以明黜陟。九曰增關防。 立法防奸,有國所務。陛下置勘合,凡有徵發,必驗之 使同,然後得行,可謂得革弊之本矣。近聞諸司惟以 帖委胥吏,俾督所部,少不如意,輒加箠楚,其害乃及 於民。臣願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既訖, 繳報。如此則所司必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至 屢曠也。書奏,帝覽而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又謂 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將則未然。邊將數易,則兵力 勇怯,敵情出沒,山川形勝,無以備知。倘得趙充國、班 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僉都御史。 在院頗持大體。其明年卒於任。

青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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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文勝,字質夫,夔州人。仕為龍陽典史。 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撲死者相踵。 文勝慨然詣闕,上疏,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歎曰:『何 面目歸見父老』?復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於鼓 下。太祖憐其為民殺身,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 定為額,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 畝。萬曆十四年,詔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蕭九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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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昌郡乘》:九萬,南昌人,歲貢。洪武末為諸暨縣丞, 博學能詞翰,嘗書「容忍思慮」四字,疏其義,揭門屏間。 百姓以訟至者,必諄諄以是誨之。後遷知華亭縣,未 上疏民弊五事,忤旨被逮。臨刑嚙指血錄詩報母,有 「微臣斬首丹心在,尚有英魂返故鄉」之句

吳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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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池州府志》:「賜由進士歷官監察御史,河南按察司 僉事。剛方忠鯁,遇事敢言,竟以抗疏卒獄。」

尹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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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昌隆,字彥謙,泰和人。洪武中進士及 第,授修撰,改監察御史。建文初即位,視朝頗晏,昌隆 諫曰:『太祖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 百官,百官戒懼,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 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乃即於晏 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群臣宿衛,疲於候伺,曠職廢 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制曰: 「昌隆所言,切中朕過。禮部可遍行天下,使朕有過,人 得而知之。」元年,京師地震。昌隆疏言:「奸人專政,陰盛 陽微,謫見於天。」執政大怒,斥為福寧知縣。未幾,中使 誣昌隆詛咒下獄,事白,得釋。燕兵南下,昌隆上書言: 「今事勢日去,然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不若罷 兵息戰,許其入朝。彼既欲伸大義於天下,不應便相 違戾,設有蹉跌,便須舉位讓之,猶不失作藩王。若沈 吟不斷,禍至無日,進退失據,雖欲求為丹徒布衣,不 可得矣。」不報。燕王入京師,命捕齊、黃黨,并及昌隆,驅 出就戮。昌隆當陛大呼曰:「臣曾上章,勸以位讓,陛下 奏牘可覆按也。」帝乃命緩昌隆刑,閱其奏,流涕曰:「火 燒頭。若早從此言,則南北生靈受禍。不若是酷,朕亦 無此勞苦也。」詔特貸昌隆死,且諭之曰:「朕長子在北 京,爾往事之,盡誠輔導,朕不忘爾。」昌隆頓首謝,乃授 北平按察司知事。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授左春坊 中允,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後改禮部主事。尚書呂 震用「事,群臣無比。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刮眉尾,則 必有密謀深計。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昌隆以事白, 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昌隆退白東 宮,取令旨行之。震大怒,奏「昌隆假託宮僚,陰欲樹結, 潛蓄無君心。」初,帝欲立高煦為太子,金忠力爭。帝以 問昌隆,昌隆以忠言為是。帝不能奪而心銜之,乃逮 昌隆下獄。尋遇赦,復官。父憂,起復謁震,震溫言接之, 入理前奏,繫昌隆錦衣衛獄,且籍其家。帝方巡幸,凡 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後數 年,谷王謀反,事發,辭連昌隆。以王曾奏昌隆為長史, 坐以共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昌隆知 不免,乃無言。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後震病且死,號 呼尹相,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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