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95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六百九十五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九十五卷目錄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四

  明四

  黃鞏       鄭善夫

  方豪       林大輅

  秦金       豐熙

  薛蕙       胡侍

  王祿       楊廷訓

  何孟春      王元正

  楊慎       劉天民

  唐冑       潘珍

  鄒守益      薛侃

  葉應驄      黃綰

  藍田       楊淮

  王思       王相

  申良       張澯

  仵瑜       臧應奎

  胡璉       余禎

  李可登      安璽

  殷承敘      俞敬

  李繼       楊最

  劉魁

官常典第六百九十五卷

諫諍部名臣列傳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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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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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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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鞏字伯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 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事,掌諸司奏牘,歷 職方武選郎中。南巡詔下,鞏念帝巡遊本江彬誘惑, 非直請誅彬不可,乃上疏曰:『陛下臨御以來,祖宗之 紀綱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倖,又再壞於邊帥, 蓋蕩然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 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急者陳之,一崇正學。先儒 周敦頤有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 焉。」又曰:「吉凶悔吝生於動。吉一而已,動可不慎乎?」故 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遊無度,流連忘反,動亦 過矣。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 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 聖學惟新,聖政自舉。」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 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後世不然, 不用其言,反斥辱焉。今則又不然,臣僚有言及時政 者,左右往往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 中傷以他事。使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 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因自達。雖有必亂之事, 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開廣言路,勿罪其出 位,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 有所畏而不敢肆矣。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 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歎。如此則誰為天 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 皆為將軍之臣矣。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 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 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四戒遊幸:陛下始時 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於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而 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眾, 郡縣騷然,至使民間夫婦不相保,陛下自「視為何如 主?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 方之民,爭先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今江 淮大饑,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此,陛下又重慼 之,幾何不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待時而發,變生在 內,則欲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陛下斯時悔 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親暱群小,夫豈有毫 髮愛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 恣,乘機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 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詔,罷南 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內帑以賑江、淮,散邊軍 以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 可為也。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 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富貴者,實繁有徒。至 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 之財,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 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 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託以腹心」,付以 京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 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罵,皆欲食彬之肉,陛下 亦何惜一彬,不以謝天下哉?六建儲貳,漢臣有言:「太 子天下本,本一搖則天下震動。」夫有本而搖,天下猶震動,況於無本,其何以安?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 祖宗社稷之託,搖搖無所寄。方「且遠事觀遊,屢犯不 測,收置義子,布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 臣以為陛下殆非計也。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 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於宮中,以繫四海之 望。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藩,實宗社無疆之福也。」員 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歎,因毀己槁,與鞏連 署以進。帝怒甚,江彬又激之,遂下二人詔獄,復跪午 門。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 日,期滿,仍繫獄。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震遂 死。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 脫。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歎曰: 「人生至公卿富貴矣,然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 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世宗立,召為 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 全君子,辨別小人。」明年入賀,卒於京師。行人張岳訟 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天啟初,追諡《忠裕》。

鄭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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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列朝詩集》,「善夫字繼之,閩縣人。弘治乙丑進士,除 戶部主事,理滸墅關。正德初,逆瑾亂政,力告得請,築 少谷草堂於金鼇峰,作遲清亭以見志焉。居六載,起 改禮部祠祭。武皇南狩,與諸曹郎黃鞏等跪闕門泣 諫。杖闕下,尋復乞歸。嘉靖初,用薦起南刑部,改稽勳 郎中。好遊名山,峻陟冥搜,經時忘返。再得請,走浙弔」 孫太初於「道場山中」畢,遊越山水,八月而後返。其赴 召也,便道游武夷,深入九曲,絕糧,抱病放舟南下;扺 家而卒,年三十九。

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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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列朝詩集》:「豪字思道,開化人。正德戊辰進士,知崑 山縣,陞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杖幾死。起湖廣僉事, 進副使。」

林大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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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列朝詩集》,大輅字以乘,莆田人。正德甲戌進士,除 刑部主事,歷工部員外郎。歲己卯,兵部郎黃鞏等諫 南巡,拜杖繫獄,偕同舍郎蔣山卿、何遵論救曰:「罪不 及臣,臣亦恥之。」得旨,杖繫如鞏等。旋詔謫外,行有日 矣。以乘之入獄也,妻黃氏留邸舍,朝夕籲天,為其夫 祈免。緹騎偵得之,以祝詛告。上震怒,併逮入詔獄。以 乘受訊,楚毒備至,不肯承。主者危詞怵黃,黃慷慨對 曰:「妾夫被繫,妾焚香告天,幾幸皇輿不出,忠良獲宥, 則誠有之,庸敢有他?妾以兒女子無知,使吾夫重獲 罪戾。妾惟有一死以謝官家,并謝吾夫。妾方有身分, 不任受刑,請速賜以死,則徼惠於執事多矣。」主者口 噤而罷。居五月得釋,夫婦皆出獄。都人夾道聚觀,為 歎而下泣焉。謫判夷陵州。嘉靖初,起江西僉事,轉副 使、河南按察使、右布政使,拜副都御史巡撫。會水災, 抗疏引咎,切責罷歸。居家二十七年,以養親賦詩自 娛,扼腕時政,酒後輒拊膺慟哭,其忠節如此。

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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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金字國聲,無錫人。弘治六年進士。授 戶部主事,歷郎中。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 政,分守開封。破趙鐩於陳橋,歷山東左右布政使。承 寇躙後,與趙璜共拊循瘡痍,始起擢右副都御史,巡 撫湖廣。諸王府所據山場湖蕩,皆奏還之官。降盜賀 璋、羅大洪復叛,討平之。郴州桂陽猺龔福全稱王,金」 先後破砦八十餘,斬首二千級,禽福全及其黨劉福 興等。錄功,增俸一級,廕錦衣世百戶。力辭,得請,入為 戶部右侍郎。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論金無人倫鑑, 復改戶部,轉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莊田,金述祖制, 請案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宮仍置皇 莊,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 何剝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間額外侵占者,悉歸其主, 而盡撤管莊之人。帝稱善,即從其議。嘉靖二年擢南 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曰:「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 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 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陛下登極一詔,百度咸 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來多與詔違,百司罔遵,萬民 失仰,此詔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 比內閣擬旨輒中改,至疏請徒答溫語,此任賢不能 如初也。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比來事涉戚 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此聽 納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傳陞、乞陞等官,一 切釐「革。比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此慎名器不能如 初也。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比來輒下 鎮撫。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戶部減 馬房糧芻之半,且令科道官備覈馬數。乃因太監閻 洪等言,遂寢前詔。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 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禪師。比來於禁地設「齋醮,此崇 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來聖躬弗 豫,天顏未復,此嗇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 明者,政由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淆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 權不可一日移於左右,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 運也。股肱有託,耳目有寄,「即主威重於九鼎,國勢安 於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術而已。不則宮府 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 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於下矣。」帝下禮部,尚書 汪俊力勸帝採納。帝雖無嫌,然亦不能盡用,尋就改 兵部。孫交去,召為戶部尚書。帝欲考《興獻帝金》,偕廷 臣伏闕爭,又與何孟春等條張璁建議之非。及上聖 母冊,金及趙璜等復不至。帝頻詰讓。金為人樂易,及 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戶部,尤孜孜為國。永福長公 主乞寶坻、武清地,以金言頗減。撫寧山海莊地賜魏 國公徐達者,達卒,仍歸之官。定國公光祚請之,金執 不可。給事中黃重、御史張珩等先後力爭,金等復以 為言,始報許。內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中官梁諫 請下部採金玉珠石,金皆執奏不聽。奸人逯俊等乞 兩淮鹽引三十萬,帝許之。金力爭不可,積失帝旨。六 年春,以考察自陳,遂命致仕,馳驛給夫廩,如制歸。五 年,薦者不已,乃起南京戶部。疏陳《利民》六事。尋召為 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帝與張孚敬、李時評諸大臣 以金為賢,頗嫌其老。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 部。踰歲,致仕歸。卒,年七十八。贈少保,諡「端敏。」孫柱。

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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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熙字厚學,鄞人,布政使慶孫也。幼有 異稟,嘗大書壁間曰:『立志當以聖人為的。遜第一等 事於人,非夫也』。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 廬三年。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孝宗奇其策,賜第 一人袍帶寵之,授翰林院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以 不附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喪闋,起故官。世宗」 即位,進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議起,熙偕禮官數力 爭。及召張璁、桂萼為學士,方獻夫為侍讀學士。熙昌 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抗疏 請歸,不允。既而尊稱禮定,卜日上恭穆獻皇帝諡冊。 熙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 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臣等聞命驚惶, 罔知攸措。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 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 豈不重累聖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遂下詔 獄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熙得福建鎮海衛。屢更大 赦,惟熙等不原。熙處之恬然,日以讀書為事。閱十有 三年,竟死於戍所。隆慶初,贈官,賜「恤子坊。」

薛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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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詩。舉正 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受杖奪俸,旋 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嘉靖三年,廷臣 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為人後解》 《為人後辨》,及辨璁、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其 辨曰:『陛下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 無疑。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聖聰。夫《經》傳纖 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而騁夸詞,可 謂不知而作者也。其曰:「陛下為獻帝,不可奪之適嗣。」 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 絕父祀,以後大宗否?」戴聖云:「大宗不可絕。《禮》言適子 不為後者,不得先庶子耳。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 大宗。晉范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 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夫 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而《禮》,適子不得為 後,庶子得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繫於 傳,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 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而忍遺其祖也。其曰「為人 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夫 「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固漢儒所傳者,然 於《儀禮》實相表裏,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藉 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 於父母之喪也。以父母之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其 言之悖禮一也。《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 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爾。《傳》 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且為 人後者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 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禮三也。又立後而不為之子, 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是聖 人偽教人以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其言之悖禮四 也。夫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以奉之,今所後 既不得而子,則祖考亦不得而孫矣,豈可以入其廟 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禮五也。由此觀之,名漢臣以 邪說,無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 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陛下 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 王為人後之義與?則尤悖禮之甚者也。然其牽合附 會,眩於名實,苟不辨而絕之,殆將為後世禍矣!夫《禮》, 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 也。是則以」繼統故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故《禮》,「為人 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統與嗣非有二也,其 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 後可以繼統。蓋不為後,則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 所得統而繼之?故為後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 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聖人之制禮也,不亦善 乎!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禮無生而 貴者,雖天子諸侯之子,苟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 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為子受之父,為臣受 之君,故《穀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匪直 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 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禍「亂亡。」今說者謂倫序 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若夫前代之 君,間有弟終而兄繼,姪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 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於已則考也,己於先君 則子也,故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統二父之嫌,若晉 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 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 不自於獻帝,是非予奪,至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 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他所辨七 事,亦率倣此意。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己貰 出之,奪俸三月。會給事中陳洸外轉,疑事由文選郎 夏良勝及蕙,乃上書自辨,希帝風旨,盡排諸異議者。 時亳州知州顏木方坐罪,誣蕙與木同年相關通,疑 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聽,令解任聽勘。蕙 遂南歸。既而事白,吏部數移文促蕙起。蕙見璁、萼等 用事,堅臥不赴。十八年詔選宮僚,擬蕙春坊司直兼 翰林檢討。帝猶以前憾故報罷,而蕙亦卒矣。蕙貌臞 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 「西原先生。」

胡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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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薛蕙傳》:「侍,寧夏人。舉進士,歷官鴻臚少卿。 張璁、桂萼既擢學士,侍劾二人越禮背經,因據所奏 反覆辨論,凡千餘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論救,謫潞州 同知。瀋府宗室勛注以事憾之,奏侍試諸生題譏刺, 且謗大禮,逮至京訊,斥為民。」

王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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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薛蕙傳》:「祿,新城人,舉於鄉,為福建平和知 縣。嘉靖九年,疏請建獻帝廟於安陸,封崇仁王以主 其祀。不當。考獻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 而岐嶷者,當養之宮中,備儲貳選。疏奏,即棄官歸。命 按臣逮治,亦斥為民。」

楊廷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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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薛蕙傳》:「廷訓,樂清人。與張璁同郡,同舉進 士,而持論不合。初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 私藩邸舊臣。語最切直,除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 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 下詔獄拷訊。子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後起官 至漳南僉事。一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何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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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孟春,字子元,郴州人。祖俊,雲南按察 司僉事。父說,刑部郎中。孟春第弘治六年進士,授兵 部主事。言官龐泮等下獄疏救之。詔修萬歲山毓秀 亭、乾清宮西室,役軍九千人,計費百餘萬,抗疏極諫。 清寧宮災,陳八事,疏萬餘言。進員外郎、郎中,出理陝 西馬政,條目畢張,還上《釐弊五事》,并劾撫臣不職。正」 德初,請釐正《孔廟祀典》,不果行。出為河南參政,廉公 有威。擢太僕少卿,進為卿。駕幸宣府,馳疏諫。尋以右 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彌勒州十八寨。蠻酋阿勿、阿寺 等為亂,焚掠寧州、通海。孟春討斬阿勿,生擒阿寺,諸 寨悉平。錄功,增俸一等,官其子一人。世宗即位,遷南 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拜吏部右侍郎。嘉靖元年秋, 以災異修省,力陳號令失恆、恩澤濫施之弊。尋陳《救 災預備策》,多議行。三年五月進左侍郎。七月,尚書喬 宇罷,代署部事。先是,大禮議起,孟春在雲南聞之,上 疏言:「『臣閱邸報,見進士屈儒奏中請尊聖父為皇叔 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得旨下部, 知猶未奉俞命也。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統, 推尊本生,得失之跡,具載史冊。漢宣帝不敢加號於 史皇孫,光武不敢加號於南頓君,晉元帝不敢加號 於恭王,抑情守禮。宋司馬光所謂當時歸美,後世頌 聖者也。哀、安、桓、靈乃追尊其父祖,犯義侵禮,司馬光 所謂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者也。《儀禮·喪服》:「為人後者, 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人後者, 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不二斬也。重大宗者,降 其小宗也。」夫父母天下莫隆焉,至繼大宗,則殺其服 而移於所後之親,蓋名之不可以二也。為人後者,為 之子不敢復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敬之 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今者廷臣詳議,事猶 未決,豈非皇叔考之稱有未當者乎?抑臣愚亦不能無疑。《禮》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無世叔考、世叔妣 之說。今欲稱興獻王為皇叔考,古典何據?宋英宗時, 有請加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謬。然則皇叔 考之稱,其可加於興獻王乎?既不稱皇叔考,必且稱 皇叔父,於義亦未安也。《經》書稱伯父、叔父,皆生時之 稱,及其既沒,未有稱伯叔父者。然則皇叔父之稱,其 可復加先朝已諡之親王乎?臣伏睹前詔,陛下稱先 皇帝為皇兄,誠於獻王稱皇叔,如宋王珪、司馬光所 云,亦已愜矣,而議者或不然。何也?天下者,太祖之天 下也。自太祖傳至孝宗,孝宗傳先皇帝特簡陛下授 之大業。獻「王。雖陛下天性至親,然而所以光臨九重, 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南面者,皆先皇帝之德,孝 宗之所詒也。臣故願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為法。若 非古之名,不正之號,非臣所願於陛下也。」不報。及桂 萼進繼統之說,御史馬明衡建言獲譴。孟春復抗疏 辨之,而帝入桂萼、張璁等言。十二日召見群臣,左順 門,示以手敕,言章聖皇太后命去「本生」字。群臣駭愕。 而璁、萼方盛氣,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且斥為朋黨。 朱希周率諸曹上章爭之,孟春憤更甚。十三日偕九 卿秦金等二十人上言:「伊尹謂:『有言逆於心,必求諸 道。有言孫於志,必求諸非道』。邇者《大禮》之議,邪正不 同。若諸臣匡拂,累千萬言,此所謂逆於心之言也,陛 下亦嘗求諸道否乎?一二小人,敢託將順之說,招徠 罷閒,不學無恥之徒,熒惑聖聽,此所謂《孫於志》之言 也,陛下亦嘗求諸非道否乎?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 之難入也?」其所上十三條,託言將順而誤陛下者,不 一而足。至如第六條,言陛下止當稱皇考恭穆獻皇 帝、聖母章聖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改稱皇伯。考孝 宗皇帝、皇伯母慈壽皇太后第十二條,言新頒詔令, 決宜重改,此其說尤為斁倫亂常。跡其大逆,罪不容 誅。此臣等有死不敢聽聞者也。而第十三條又倡為 朋黨之說,臣等實竊懼焉。宋歐陽修云:小人欲讒害 忠良,必指為朋黨;欲動搖大臣,必誣以專權。誠望聖 「明察之,而知彼說之欺妄也。」疏入,留中。其時詹事、翰 林、給事、御史及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 並留中不下,群情益洶洶。十有五日,朝罷,帝齋居文 華殿。金獻民徐文華倡言曰:「諸疏留中,必改孝宗為 伯考,則太廟無考,正統有間矣。」《孟春》曰,憲宗朝,尚書 姚夔率百官伏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 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 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 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曰:「萬世瞻仰,在此一舉。今 日有不力爭者,共擊之。」孟春、獻民、文華復相號召,於 是九卿則尚書秦金、趙鑑、趙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 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 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文華及張縉、蘇民、金 瓚,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葛襘,寺丞袁宗儒,凡二十 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 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行慶,編修許成名、劉 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勳、陸釴、王相、應良、 王思,檢討金皋、林時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給事 中則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與、謝蕡、毛玉、曹懷、 張嵩、王瑄、張請幫助識別此字。鄭一鵬、黃重、李錫、趙漢、陳時明、鄭自 璧、裴紹宗、韓楷、黃臣、胡訥,凡二十一人。御史則王時、 柯與、余翱、葉奇、鄭本公、楊樞、劉潁、祁杲、杜民表、楊瑞、 張英、劉謙亨、許中、陳克宅、譚纘、劉翀、張錄、郭希愈、蕭 一中、張恂、倪宗嶽、王璜、沈教、鍾卿密、胡瓊、張濂、何鰲、 張曰韜、藍田、張鵬、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諸司郎官,吏 部則郎中余寬、党承志、劉天民,員外郎馬理、徐一鳴、 劉勳,主事應大猷、李舜臣、馬冕、彭澤、張鶤,司務洪伊, 凡十有二人。戶部則郎中黃待顯、唐昇、賈繼之、楊易、 楊淮、胡宗明、栗登、党以平、何巖、馬朝卿,員外郎申良、 鄭漳、顧可久、婁志德,主事徐嵩、張庠、高奎、安璽、王尚 志、朱藻、黃一進、陳儒、陳騰鸞、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 休、李錄、周詔、戴亢、繆宗周、丘其仁、祖琚、張希尹,司務 金中夫,檢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禮部則郎中余才、 汪必東、張𦒎、張懷,員外郎翁磐、李文中、張澯,主事張 鏜,豐坊仵瑜、丁汝夔、臧應奎,凡十有二人。兵部則郎 中陶滋、賀縉、姚汝皋、劉淑相、萬潮,員外郎劉漳、楊儀、 王德明,主事汪溱、黃嘉賓、李春芳、盧襄、華鑰、鄭曉、劉 一正、郭持平、余禎、陳賞,司務李可登、劉從學,凡二十 人。刑部則郎中相世芳、張峨、詹潮、胡璉、范祿、陳力、張 大輪、葉應驄、白轍、許路,員外郎戴欽、張儉、劉士奇,主 事祁敕、趙廷松、熊宇、何鰲、楊濂、劉仕、蕭樟、顧鐸、王國 光、汪嘉會、殷承敘、陸銓、錢鐸、方一蘭,凡二十有七人。 工部則郎中趙儒、葉寬、張子衷、汪登、劉璣、江珊,員外 郎金廷瑞、范鏓、龐淳,主事伍餘福、張鳳來、張羽、車純、 蔣珙、鄭騮,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屬,則寺正毋德純、蔣 同仁,寺副王暐、劉道,評事陳大綱、鍾雲瑞、王光濟、張 徽、王天民、鄭重、杜鸞,凡十有二人。俱跪伏左順門,必

得俞旨乃起。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帝聞之,命
考證
司禮中官諭退,不從。獻民曰:「輔臣尤宜力爭。」希周乃

詣內閣告毛紀,紀及石珤亦赴左順門跪伏。帝復遣 中官諭退,猶不起。自辰迄午,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 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翱、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 毋德純八人並繫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 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盡錄諸臣姓名。時有不在 列者,其親故以不預義舉為嫌,多為代書。日至申命, 五品以下馬理等百三十四人盡繫詔獄,四品以上 及司務洪伊等六十五人俱待罪。已,并伊等繫獄。居 二日,錦衣以諸囚請命,杖於廷,人三十,而切責孟春 等停俸四月,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 元正俱謫戍。自是縉紳喪氣,璁、萼勢大張。其日始下 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 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 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 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 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 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 以瀆天聰,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 孰為忠鯁,孰為逢迎,則臣等雖死亦幸。」帝復責孟春 等抗命,令自列為首者以聞。孟春等復言:「臣與尚書 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俞琳,侍郎王承裕、鄭岳、劉玉、 陳雍,都御史王時中、張潤,通政張瓚、陳霑,參議」陳經、 葛襘,少卿張縉、徐文華,寺丞袁宗儒、毛伯溫等均效 涓埃之助。心惟一理,口實一詞,竟不自知其同陷於 狂愚,而實無容於倡率也。帝怒曰:「孟春結眾逞忿,豈 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通政職 司封納,何不謹嚴,使人得窺伺。自今各修職業,毋得 煩言。」孟春累被嚴譴,守之不變。給事中陳洸,先以奉 使回籍,居二年始復命,在道聞擢湖廣僉事,大怒,仍 以舊官上疏言:「張璁等危言論禮,而當道者目為逢 君,曲肆排阻,且結內朋黨。必欲陛下為人後虧父子 之恩,短壽安太后之喪。尚書喬宇、文選郎夏良勝,用 舍任意,排擠賢豪。京缺則專於己,外補則推於人。前 給事中于桂、閻閎、史道,御史曹嘉素稱剛直,則擯之 外服;陛下特用席書,則交章阻抑,謂不由吏部,其專 擅可見。乞削宇良勝官,召還桂等,作敢言之氣。」章下 吏部。孟春言洸已外補,猶冒舊銜,假名建言,紊亂國 典,宜究問。帝不從,特召還桂等,洸亦復故官,而謫良 勝於外。旋出孟春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 侍郎一人。時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 員也。孟春屢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及《明倫大典》 成,削其籍。久之,卒於家。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諡文簡。 孟春師李東陽,學問該博,立朝以直節顯,士論重之。

王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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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何孟春傳》:「元正字舜卿,盩厔人。正德六年, 與楊慎同舉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武宗幸宣、大,元 正述《五子之歌》以諷。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隆慶 初,贈修撰。」

楊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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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列朝詩集》,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文忠公廷和之 子也。七歲作《擬古戰場文》,有曰:「青樓斷紅粉之魂,白 日照青苔之骨。」時人傳誦,以為淵雲再出。正德辛未, 舉會試第二,廷試第一,授翰林修撰。武廟閱天文書, 星名注:張又作「汪。」張下問欽天監及史館,皆莫知。用 修曰:「法張,柳星也。」歷引《周禮》《史》《漢書》,以復湖廣土官, 水盡源通塔平長官司入貢。同官疑為三地名,用修 曰:「此六字地名也。」取《大明官制》証之。嘉靖癸未,修《武 廟實錄》,總裁二閣老,盡取稿草屬刊定焉。甲申七月, 兩上議大禮疏,率群臣撼奉天門,大哭,廷杖者再,斃 而復甦。謫戍雲南永昌衛,投荒三十餘年,卒於戍,年 七十有二。用修在滇,世廟意不能忘,每問楊慎云何, 閣臣以老病對,乃稍解。用修聞之,益自放。嘗醉胡粉 傅面,作雙丫髻,插花,諸伎擁之,游行城市。諸夷酋以 精白綾作裓遺,諸伎服之。酒閒乞書,醉墨淋漓,諸酋 輒購歸,裝潢成卷。嘗語人曰:「老顛欲裂風景,聊以耗 壯心,遣餘年耳。」著述最富,詩文集之外,凡百餘種,皆 盛行於世。

劉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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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列朝詩集》,天民字希尹,濟南人。正德甲戌進士,除 戶部主事。諫南巡,廷笞三十。改吏部稽勳,泣諫大禮, 又笞三十。歷文選郎中,調壽州知州。臺諫論救,不報。 凡京官外謫,出都門,以眼紗自蔽。希尹過部門,選人 數千擁其馬,不得行,擲眼紗於地曰:「吾無媿於衙門, 使汝輩得見吾面目耳。」累遷至河南副使。

唐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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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 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 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諡立祠。進員外郎, 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猺蠻悉遣子入學。擢金騰副使,土酋莽信虐計擒之。木邦、孟養搆兵冑,遣使 宣」諭,木邦遂獻地。屢遷廣西左布政使。官軍討古田 賊,久無功,胄遣使撫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 入學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移山東,遷 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進左侍郎。帝以安 南久不貢,將致討,郭勛復贊之。詔遣錦衣官問狀。中 外嚴兵待發。冑上疏諫曰:「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 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若欲討之,則有不可者七, 請一一陳之。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 不征,著在《祖訓》,一也;太宗既滅黎,李犛求陳氏後不 得,始郡縣之,後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 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二也;外夷分爭,中國之 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 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紛爭正不當問,奈何殃 赤子以威小醜,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三也。若 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 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 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平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 以數十萬計,竭二十餘年之財力,僅得數十郡縣之 虛名而止,況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 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鑒四也。外邦入貢,乃彼之 利。一則奉正朔以威其鄰,一則通貿易以足其國,故 今雖兵爭,尚絫絫奉表牋,具方物,款關求入,守臣以 姓名不符卻之,是彼欲貢不得,非抗不貢也。以此責 之,詞不順,五也。興師則需餉。今四川有採木之役,貴 州有凱口之師,而兩廣積儲數十萬,率耗於田州。岑 猛之役,又大工頻興,所在軍儲,悉輸將作,興師數十 萬,何以給之,六也。然臣所憂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 明皇南詔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遼之役始。今 北寇日強,據我河套,邊卒屢「叛,毀我藩籬。北顧憂方 殷,更啟南征之議。脫有不測,誰任其咎?七也。錦衣武 人,闇於大體,倘稍枉是非之實,致彼不服,反足損威。 即令按問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進退無據,何以 為謀?且今嚴兵待發之詔初下,而征求騷擾之害已 形,是憂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請停遣勘官,罷一 切征調,天下幸甚。」章下兵部,部臣亦以為忠謀。得旨, 待勘官還更議。明年四月,帝決計征討。侍郎潘珍、兩 廣總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繼諫,皆不納。後遣毛 伯溫往,卒撫降之。郭勛為祖英請配享,冑疏爭。帝欲 祀獻皇帝明堂,配上帝,冑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詔獄 拷掠,削籍歸。遇赦,復冠帶,卒。隆慶初,贈右都御史。胄 耿介孝友,好學多著述,立朝有執持,為嶺南人士之 冠。

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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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唐冑傳》:「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進 士。正德中,歷官山東僉事,分巡兗州。劉七等猝至,有 備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縣治而城之。遷福建 副使,湖廣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 遼東,累遷兵部左侍郎。」其諫討安南曰:「陳暠、莫登庸 皆弒逆之賊,黎寧與其父譓不請封,入貢亦二十年。 揆以大義,皆所當討,何獨徇寧請為左右?且其地不 足置郡縣,叛服無與中國。今北敵日蕃,聯帳萬里,烽 警屢聞,顧釋門庭,防遠事瘴蠻,非計之得。宜遣大臣 有文武才者聲言進討,檄數登庸罪,赦其脅從。且令 黎寧合𠞰賊父子,不擒則降,何必勞師。」帝責珍撓成 命,褫職歸。尋以恩詔復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誼,中外 十餘薦,皆報寢。卒,贈右都御史。

鄒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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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守益,字謙之,安福人。父賢,字恢才,弘 治九年進士。授南京大理評事,數有條奏,時頗稱之。 歷官福建僉事,擒殺武平賊渠黃友勝,并誅其黨。以 疾歸,居家孝友,喪祭一循禮制。守益舉正德六年,會 試第一,出王守仁門,以廷對第三,授翰林院編修。踰 年告歸,乃謁守仁,講學於贛州。宸濠反,與守仁軍事。」 世宗即位,始赴官。嘉靖三年二月,帝欲去興獻帝本 生之稱。守益疏諫曰:「陛下推恩本生,尊為帝后,私親 非不隆矣。復加稱皇考,去其始封之號,則視正統無 別。太祖《孝慈錄》曰:『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三年,為所 後祖父母承重,為本生父母降期。即喪服之隆殺,廟 制、祭法,皆可類推。望遵祖訓,毋為異論所惑』。」疏入,忤 旨,被責。踰月,復上疏曰:「陛下欲隆本生之恩,屢下群 臣會議。群臣據禮正言,致蒙詰讓。道路相傳,有『孝長 子』之稱。昔曾元以父寢疾,憚於《易》簀,蓋愛之至也,而 曾子責之曰『姑息』。魯公受天子禮樂以祀周公,蓋尊 之至也,而孔子傷之曰:『周公其衰矣』!臣願陛下勿以 姑息事獻帝,而使後世有其衰之歎。且群臣援經證 古,欲陛下專意正統,此皆為陛下忠謀,乃不察而督 過之,謂忤且慢。」臣歷觀前史,如冷褒、段猶之徒,當時 所謂忠愛,後世所斥以為邪媚也;師丹、司馬光之徒, 當時所謂欺慢,後世所仰以為正直也。後之視今,猶 今之視古。望陛下不吝改過,察群臣之忠愛,信而用之,召「復其去國者,無使姦人動搖國是,離間宮闈。昔 先帝南巡,群臣交章諫阻,先帝赫然震怒,豈不謂欺 慢可罪哉?陛下在藩邸聞之,必以是為盡忠於先帝。 今入繼大統,獨不容群臣盡忠於陛下乎?」帝大怒,下 詔獄考掠,謫廣德州判官。廢淫祠,建復初書院,與學 者講授其間。稍遷南京禮部郎中。州人立生祠以祀 聞。守仁卒,為位哭服心喪,日與呂柟、湛若水、錢德洪、 王畿、薛侃輩論學。考滿入都,即引疾歸。久之,以薦起 南京吏部郎中,召為司經局洗馬。守益以太子幼,未 能出閣,乃與霍韜上《聖功圖》,自神堯茅茨土階至帝 西苑耕稼蠶桑,凡為圖十三。帝以為謗訕,幾得罪,賴 韜受帝知,事乃解。明年春,遷太常少卿兼侍讀學士, 出掌南京翰林院。夏言欲遠之也,御史毛愷請留侍 東宮,被謫。尋改南京祭酒。九廟災,守益陳上下交修 之道,言殷中宗、高宗反妖為祥,享國長久。帝大怒,落 職歸。守益天姿純粹,守仁嘗曰:「有若無,實若虛,犯而 不校,謙之近之矣。」里居,日事講學,四方從遊者踵至, 學者稱東「廓先生。」家居二十餘年,卒。隆慶初,贈南京 禮部右侍郎,諡文莊。先是,守仁主山東試,堂邑穆孔 暉第一。後官侍講學士。卒贈禮部右侍郎,諡文簡。孔 暉端雅好學,初不肯宗守仁說,久乃篤信之,自名王 氏學,浸淫入於釋氏。而守益於戒懼慎獨,蓋兢兢焉。 子善,歷官太常卿。

薛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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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侃字尚謙,揭陽人。性至孝,舉正德十 二年進士,即以侍養歸師王守仁於贛州,歸語兄助 教俊。俊大喜,率群子姪宗鎧等往學焉。自是王氏學 盛行於嶺南。世宗立,侃授行人。母訃隕絕,五日始食 粥。嘉靖七年,起故官。聞守仁卒,偕歐陽德輩為位,朝 夕哭。時方議文廟祀典,侃請祀陸九淵、陳獻章,九淵」 得報允。已,進司正。十年秋,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 一人。京師司香,有事居守,或代行祭饗。列聖相承,莫 之或改。至正德初,逆瑾懷貳,始令就封。乞稽舊典,擇 親藩賢者居京師,慎選正人輔導,以待他日皇嗣之 生,此宗社大計。」帝方祈嗣,諱言之,震怒,立下獄廷鞫 究。交通主使者南海彭澤為吏部郎,無行。因議禮附 張孚敬,遂與為腹心。後京察黜,孚敬奏留之,復引為 諭德,至太常卿。侃以疏草示澤,澤與侃及少詹事夏 言同年生。而言是時數忤孚敬,澤默計儲副,事觸帝 諱,必興大獄,誣言同謀,可禍也。紿侃稿示孚敬,因報 侃曰:「張公甚稱善,此國大事,當從中贊之,與為期,趣 之上。」孚敬乃先錄侃稿以進,謂出於言。請勿先發,以 待疏至。帝許之。侃猶豫,澤頻趣之,乃上,拷掠備至,侃 獨自承,累日獄不具。澤挑使引言,侃瞋目曰:「疏我自 具,趣我上者爾也。張少傅許助之,言何預?」給事中孫 應奎、曹汴揖孚敬避。孚敬怒。應奎等疏聞,詔並下,言、 應奎、汴詔獄。命郭勛、翟鑾及司禮中官會。廷臣再鞫, 具得其實。帝乃釋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 忮罔,令致仕。侃為民澤,戍大同。澤在朝專為邪媚,及 敗,天下快之。侃至潞河,遇聖壽節,焚香叩祝甚謹。或 報參政項喬曰:「小舟中有民服而祝聖者。」喬曰:「必薛 《中離》也。」跡之,果然。《中離》者,侃自號也。歸家益力學,從 游者百餘人。隆慶初,復官,贈御史。

葉應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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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應驄,字肅卿,鄞人。正德十二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偕同官諫南巡,杖三十。嘉靖初,歷郎中, 伏闕爭大禮,再下獄,廷杖。給事中潮陽陳洸,素無賴, 家居與知縣宋元翰不相能,令其子柱訐元翰謫戍。 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名《辨冤錄》。洸由是不 齒於清議。尚書喬宇出之為湖廣僉事。洸初嘗言獻」 帝不可稱皇,而是時張璁、桂萼輩以議禮驟顯。洸乃 上疏言「璁等議是,宜急去本生之稱。」因詆宇及文選 郎夏良勝,而稱引其黨前給事中于桂、閻閎、史道、前 御史曹嘉。帝即還洸等職,謫良勝於外。洸遂劾大學 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鑑,侍郎吳一鵬、朱希周、汪偉, 郎中余才、劉天民,員外郎薛蕙,給事中鄭一鵬悉邪 黨,而薦廖紀等十五人。俄又劾吏部尚書楊旦等。帝 益大喜,立罷旦,擢紀代之。璁、萼輩遂引以擊異己。給 事中趙漢、御史朱衣等交章劾洸,而御史張曰韜、戴 金、藍田又特疏論之。田并劾席書,旦封上元翰《辨冤 錄》。都御史王時中請罷洸聽勘。洸奏:「群奸恨臣抗議 大禮,將令撫按殺臣。請遣一錦衣往。」洸意錦衣可利 誘也。得旨遣應驄及錦衣千戶李經。應驄與焚香誓 天。會御史熊蘭、涂相等雜治,具上洸罪狀至百七十 二條,除赦前及曖昧者勿論,當論者十三條,罪惡極 宜斬,妻離異,子柱絞。洸懼亡,詣闕申訴。帝持應驄奏 不下。尚書趙鑑、副都御史張潤、給事中解一貫、御史 鄭本公等連章執奏。帝不得已,始命覆覈。郎中黃綰 力持應驄議,書,萼為居間,不能得。要璁共奏,謂洸議 禮臣,為法官所中。帝入其言,命免罪為民。大理卿湯 沐及鑑、一貫更爭之,不聽。未幾,《大禮》書成,并原洸妻子。應驄尋遷吉安知府,母喪歸。六年,璁、萼益用事,而 萼方掌刑部。廷臣馬錄等以劾郭勛下獄。洸謂乘此 故案,可反也,上書訐應驄等。萼因訟洸冤,遂逮洸、應 驄、元翰綰,而令按察使張祐等還籍候命。詞連四百 人,九卿及錦衣衛廷訊。應驄對曰:「某所持者,王章耳。 必欲直洸,惟諸公命。」刑部尚書胡世寧等心知洸罪 重,而懲前大獄,不敢執。會是日黃霧四塞,獄弗竟,次 日又大風拔木。有詔修省勿用刑,乃當。應驄按事不 實律為民,元翰、綰及田等貶斥有差。洸受冠帶,霍韜 再疏為洸訟,不能得。洸益憾應驄。逾數年,更令人奏 應驄勘獄時,酷殺無辜二十六人,下巡按李美覆勘。 美言「死者皆有狀,非故殺。」刑部尚書許讚白應驄無 罪。帝特責應驄戍遼東。是獄也,始終八載,凡攻洸與 治洸獄者,無不得罪,逮捕至百數十人。天下惡萼輩 姦橫,益羞言「議禮臣矣。」應驄赴戍所,道經蘇州。知府 治具候之,立解維去,致餽不受。十六年赦歸。明堂大 享禮成,復冠帶。應驄敦行誼,好著書。數更患難,氣不 挫。

黃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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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葉應驄傳》:「綰,息人,進士,為刑部主事。諫南 巡,被杖。歷郎中,出為紹興知府,以寬大為治。被徵時, 士民哭震野,爭致贐,綰止取二錢。至京,下詔獄,瘐死。 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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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葉應驄傳》:「田進士,即墨人,爭大禮被杖。張 璁掌都察院,考察其屬,落職歸。」

楊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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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淮字東川,無錫人。正德十二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始監京倉,革胥徒積弊殆盡。 繼監淮、通二倉,罷中官茶果之供,除囤基及額外席 草費。最後監內庫,奄人例有供餽,淮悉絕之。公勤廉 慎,為尚書孫交秦金所重,伏闕受杖。月餘卒,囊無一 物,家人賣屋以殮。金與淮同里,為經紀,歸其喪,後贈」 太常少卿。

王思 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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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思字宜學,太保直曾孫也。正德六年 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九年春,乾清宮災,思應詔上 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係君身而已。私恩 不偏於近習,柄政不移於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 行其志,六卿得專其職。今者不然,內閣執奏方堅,而 或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 所由廢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讒移,刑 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 之外,日奏事左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今每月御朝, 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奏,不踰一二事。其養德之功,求 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 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 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伏願陛下悉遵舊典,凡 遇宴閒,少賜召問,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 以享天心,保天命。」其年九月,帝狎虎而傷,閱月不視 朝。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當為 天下萬世自重。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 臣聞之且駭且懼。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朝宁不 勤政,太廟不親享,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揆 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而荒其志,好勇而輕其身。由 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 令出於多門,紀綱積弛,國是不立。士氣摧折,人心危 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憂,凜若朝夕。今勇不 可好,陛下己薄有所懲矣。至於荒志廢業,惟酒為甚。 《書》曰:『酣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陛下 露處外宮,日湎於酒,廝養雜侍,禁衛不嚴。即不幸變 起倉卒,何以備之?此臣所大憂也。」疏入,待命數日,留 中不下,忽傳旨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思 年少氣銳,每眾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斂為質訥。 及被謫,怡然就道。夜過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坐浩 歌。家人後至,聞歌聲,乃檥舟以濟。都御史王守仁講 學贛州,思從之游。及守仁討宸濠,檄思贊軍議。世宗 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思疏辭,且言:「陛下欲作 敢言之氣,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覽章奏,召見大臣, 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不 然,縱加恩於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 日遷俸者皆不得辭。尋充經筵日講官。嘉靖三年與 同官屢爭大禮,不報。時張璁、桂萼、方獻夫為學士,思 羞與同列,疏乞罷歸,不許。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順 門哭諫。帝大怒,繫之詔獄,杖三十。踰旬,再杖之。思與 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 瓊,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 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 創,先後卒。隆慶初,各廕一子,贈官有差。思贈右諭德。 思志行邁流俗,與李中、鄒守益善,高陵呂柟亟稱之,

嘗曰:「聞過而喜似季路,欲寡未能似伯玉。」則改齋其
考證
人也。改齋者,思別號也相,字懋卿,鄞人。正德十六年

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豪邁尚志節,事親篤孝。家貧 屢空晏如。仕僅四年而卒。

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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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良字延賢,高平人。登鄉薦,授招遠知 縣。山東盜起,良豫為戰守具。盜至,追擊至黃縣,俘斬 數百人。已復至,再破走之。歷知諸城。良鄉權貴人往 來要索,良悉拒之,進安吉知州。錦衣葉瓊倚錢寧勢, 奪民田,良讞還之民。瓊因嗾奸人誣奏良,事竟得白。 稍遷常州同知,招遠民懷其政,圖像祠之。入為戶部」 員外郎,以諫死,贈太僕少卿。

張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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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祖善昭,四川 僉事,謫臨江通判。先是,練子寧親黨戍臨江者八十 餘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 在,朕固當用之。仁宗亦謂方孝孺等忠臣。夫既忠之 矣,何擯附外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宥哉』!疏雖不 行,中外皆壯之。澯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忤」 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廣昌,訟洪罪,洪坐削籍。澯自廣 昌遷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尚書王瓊與都御史彭 澤有隙,以澤遣使土魯番,許金幣,贖哈密城印為澤 罪。嗾番人在館者暴澤過惡,誘澯為署牒,且曰:「澤所 為,南宋覆轍也。事成,當顯擢。」澯力拒曰:「王公誤矣。澤 與《土魯番檄》具在,豈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嘗致書 元昊,寧獨澤也?」不肯署。尋進員外郎。性剛不能容人, 過,御史毛鳳者,招之飲酒,語不合,起搏之,其任氣如 此。受杖死,追贈太僕少卿。

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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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瑜字忠父,蒲圻人。父紳,工部主事。瑜 少有志操,內行純摰。正德十二年釋褐,即謝病去。起 補禮部主事,復引疾歸。世宗踐阼,起故官。疏陳勤聖 學、篤親親、開言路、敬大臣、選諍臣、去浮屠、拯困窮、重 守令、修武備、儲人才十事已,竟死杖下。後贈光祿少 卿。」

臧應奎 胡璉 余禎 李可登 安璽 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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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敘 余敬 李繼

按《明外史》本傳:「應奎,字賢徵,長興人。正德十二年進 士。授南京車駕主事。進貢,中官索舟踰額,力裁損之。 中官遣卒譁於部,叱左右執之遁去。父所生母卒,法 不得承,重執私喪三年,入為禮部主事,未幾,杖死。應 奎受業湛若水之門,見義必為,以聖賢自期。嘗過文 廟,慨然謂其友曰:『吾輩歿,亦當俎豆其間』。其立志如」 此。郎中胡璉,字重器,新喻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刑部, 嘗諫武宗南巡受杖。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 九年進士,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弘治末鄉薦, 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志。惟戶 部主事安璽、刑部主事殷承敘無考。穆宗嗣位,贈璉 太常少卿,應奎、承敘、璽、禎光祿少卿,可登寺丞。初,諸 人既死,廷臣莫敢上聞。後府經歷俞敬奏言:「學士豐 熙等皆以冒觸宸嚴,繫獄拷訊。諸臣跡雖狂悖,心實 忠誠。今聞給事裴紹宗、編修王相、主事余禎等俱已 死,熙等在獄者亦垂亡矣,其呻吟衽席創重不能起 者,又不知凡幾。竊惟獻皇帝神主已奉迎入廟,正宜 四過宥罪,章大孝於天下,望霽雷霆之威,施雨露之 澤,已死者恤其後,垂亡者宥其身,使人臣無復以言 為諱,宗社之幸也。」越數日,通政司經歷李繼亦上言: 「陛下追崇尊號,乃人子至情,誠不容已。群臣一時冒 觸天威,重得罪譴,死者遂十餘人,大臣紛紛去位,小 臣苟默自容。今日《大同》告變,曾無一人進一疏、畫一 策者,則小大之臣志不奮而氣不揚,亦可見矣。乞錄 卹已死,赦還謫戍,追復去國諸臣,而在位者委任寬 假之,使各陳邊計,臣愚不勝惓惓。」帝皆不省。

楊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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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進士。 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憫其民貧,不俟奏報輒返。尚 書李鐩劾之,有詔復往。最乃與巡按御史牛天麟極 陳歲災民困狀,請緩其征。從之。歷郎中,治水淮揚。值 世宗即位,上言:『寶應汜光湖西南高,東北下,運舟行 湖中三十餘里,而東北隄岸不踰三尺,雨霪風厲,輒 衝決,阻壞運舟,鹽城、興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 往年白圭修築高郵康濟湖,專敕大臣加修內河,培 舊堤為外障,可百年無患,是為上策。其次於緣河樹 杙數重,稍障風波,而增舊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數年。 若但窒隙補闕,苟冀無事,一遇霪潦,蕩為巨浸,是為 無策』。」部議用其中策焉。出為寧波知府。請罷浙東貢 幣。詔悉以銀充,民以為便。累遷貴州按察使,入為太 僕卿。世宗好神仙,凡指斥道士者,顧存仁、高金、王納 言之屬,皆得罪。會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煉白金器百 餘,因郭勛以進,云「以盛飲食物供齋醮,即神仙可致 也。」帝立召與語,大悅。朝用言:「帝深居無與外人接,則 黃金可成,不死藥可得。」帝益喜,諭廷臣:「令太子監國朕少假一二年,親政如初。」舉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諫 曰:「陛下春秋万壯,乃聖諭及此。不過得一方士,欲服 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棲澡鍊者所為,豈有高居黃 屋紫闥,袞衣玉食,而能白日翀舉者?臣雖至愚,不敢 奉詔。」帝大怒,立下詔獄,重杖之,杖未畢而死。最既死, 監國議亦罷。明年,勛以罪瘐死。朝用詐偽覺,亦伏誅。 隆慶元年,最贈右副都御史,諡《忠節》。

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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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 業王守仁之門。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 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入為工 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二十一年秋,帝用 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 希帝意,務宏侈,程工峻急。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 家人粥棺以待。遂上章曰:「頃泰亨殿、大高元殿諸工, 尚未告竣。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 億萬。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 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 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時御史楊 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 誦不輟。繫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 已先至,繫其弟以行。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 同繫。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逼之愈甚,至不許家 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又三年,與 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卹如制。爵、怡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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