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五十九卷目錄
兵制部總論三
大學衍義補二〈列屯遣戍之制 察軍之情〉
圖書編〈歷代兵制總論 京營兵制考 議隨里甲以編民兵〉
戎政典第五十九卷
兵制部總論三
编辑大學衍義補二
编辑《列屯遣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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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序》:「《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 玁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將帥,遣戍役,以守衛中國。 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也。」
程頤曰:「毒民而不由其上,則人懷敵愾之心矣。」 又曰:「古者戍役兩期而還,今年春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復留備秋,至過十一月而歸。又明年仲春至春暮遣次戌者,每秋與冬初兩番戍者皆在疆圉,如今之防秋也。」
《熊禾》曰:「北人畏暑耐寒,又秋氣折膠則弓弩可用,故秋冬易為侵暴,每留屯以防」
臣按:程頤前所言者萬世為民用兵之大義,後所言者萬世遣戍、留屯之常制。
秦始皇既并天下,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 十餘萬,驪山、阿房之役各七十餘萬。兵不足用而後 發謫矣。其後里門之左,一切發之。
晁錯曰:「秦時北攻代、貉,築塞河上,南攻揚粵,置戍卒焉。夫代、貉之地,積陰之處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而飲酪,其人密理,鳥獸毳毛,其性能寒。揚、粵之地,少陰多陽,其人疏理,鳥獸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於邊,輸者僨於道。秦民見行,如往棄市,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 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發之,不願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計為之也。故戰勝守固,則有拜爵之賞;攻城屠邑,則得其財鹵;以富家室,則能使其眾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 今秦之發卒也,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復,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行戍至於大澤,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得之之弊也。」 臣按:三代之遣戍役,不得已而遣之,反覆開諭,既憫其私情,復陳之以公義,蓋以仁義而行之也。秦人則不然,以威劫行之而已,則行者豈能得其心而使之效其力哉?錯謂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計為之也。戰勝守固,則有拜爵之賞,攻城屠邑則得其財鹵以富其家室,故能使其眾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則以功利言,不如三代之使民專以道義為說也。雖然,人心不古,好義不如好利,所以勉勵中人以下者,亦不得不然。
秦用商鞅之法,「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 力役,三十倍於古。」
臣按:「更卒」 ,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正卒給中都官者也。
漢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 人皆迭為之,一月一更,為更卒也。貧者欲得雇更錢, 次直者出錢雇之,月二千,是為踐更也。天下人皆直 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 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當自戍三 日,不可往便還,因便往,一歲一更。諸不行者,出錢三 百入官,以給戍者,是謂「過更」也。
臣按:漢時戍邊有「過更」 之法,凡民當戍者不過三日,若不願行則聽其出錢縣官以給戍者。臣愚以為此法今亦可行,內地衛所官軍戍邊者,每歲分兩班赴邊屯戍,行程往來頗為勞苦,且內地人多怯弱不耐寒苦,而其衛所輪差之際不免作弊。請準古《過更法》,每歲該戍邊方衛所官旗軍餘計口出錢貼助應戍「之人。其有壯健之士,願受直代人出戍者,聽官為驗,其身力年齒相當,一體給與,合得糧賞,惟在得人,不必正身。」 此法今亦可行。
高祖十一年,發巴蜀材官衛軍霸上。
景帝後二年,發車騎材官屯鴈門。
宣帝神爵元年,發「三河潁川、沛郡、淮陽汝南材官詣 金陵。」
臣按:此漢初遣軍戍邊,散見於史者。
文帝時,晁錯言於文帝曰:「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發 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 不知敵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 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先為屋室,具田器,予冬夏衣廩食。其亡妻者,官買予之。敵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 以其半予之,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里相救助,赴 敵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此與 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敵者,功相萬也。」以陛 下之時,徙民實邊,使遠方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 子相保,亡係縲之患,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臣按今西北緣邊一帶遼東、宣府、寧夏、甘肅四處無有州縣,而大同、延綏、涼洮等處皆有人民及番族,今亦編其丁壯與軍伍相兼守禦。然其民既已供賦役而又使之備戰陳,有事之時暫用之可也,無事之時一體與軍常操,似非人情所堪。臣請下山西、陝西二布政司,凡極邊去處,如大同、延綏民有願自投軍者」 ,免其戶糧十二石,就以為月糧,官不復支給。其本戶糧原數不及者,以同里人戶糧足其數。其近邊去處在千里而近者,有願投軍者亦如之。免糧之外,別免本戶敷科及凡雜役,俾其供送。凡投軍者,加以「義勇」 之名,俾其自備鞍馬、器械、糗糒,隨軍征調,死不勾丁,有願替者聽。似亦良便。
錯又言曰:「陛下幸募民相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 益省,輸將之費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意,奉 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丁,和輯其心而勿 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募而勸 往矣。臣聞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古之置邊縣以 備敵也,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民所以輕去故鄉而 勸之新邑,使五家為伍而至於十連一邑,生死相卹, 室屋完安,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居則習 於射法,出則教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政定於 外。服習收成,勿令遷徙,幼則同游,長則同事。夜戰聲 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驩愛之 心足以相死。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 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力,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 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陛下絕匈奴不與和親,臣 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之,則終身創矣。欲立威者, 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後未易服也。
臣按:晁錯之策欲募民相徙以實塞下,又欲置邊縣以備敵,然今日諸邊見有列屯坐食之兵不須召募,舊有衛所營堡之制不須置縣,但其所謂「五家為伍」 ,合於古法,今不必以家為伍而以五人為伍,使其自相聯屬,或其戚屬、或其交契,從其所好,官府因而什伍之,方其係籍食糧各仍其舊,惟於操練征調之際則用伍法焉。每伍同一字號,以一人為首。呼兵首則五人必與偕。所聚集之處,如錯所謂。居則習為射法,出則教於應敵。起止相隨而暫離者有禁,器用相共而自私者有罪。中有嫌隙者,許其明白告官而離合之。匿怨而貌從者,同伍知而不告罪。同伍中不許飲博,惟合伍校射方許飲酒。遇有寇至,則因其人之多寡而遣吾卒以應之。彼以十人來,吾以十人應之;彼以百人來,吾以百人應之。吾之所謂「十與百」 ,蓋以伍為卒,十人乃五十人,百人乃五百人也。寇非大至,不以大眾。
武帝時,發天下七科,謫出朔方。
張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
臣按:武帝發天下七科譴,一曰吏有罪,秦始皇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即此科也;二曰亡命,三曰贅婿,四曰賈人,即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擊南越也;五曰故有市籍與夫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是三者皆賈人之類也。武帝此七科,先儒謂其因秦人之舊,蓋兵出於農固有定籍,故於定籍之外立此七科。「吏有罪者席其故官,亡命者去其鄉土,贅婿者托於婦家,賈人以下皆身不在農畝。」 是七者皆非調發所及,故謫之。此雖非先王令典,然亦可以制伏姦人,使皆為國禦寇,而亦寬農實邊之一助也。
明帝永平八年,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 勿笞,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後又詔「詣邊者妻子自隨。」
臣按:此秦、漢以來謫有罪者戍邊之始,蓋置惡人於荒僻之地以禦魑魅,古典也。秦始皇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漢武帝謫吏有罪者出朔方,其來遠矣。但有罪繫獄者人非一等,有農民、有游民與夫工商吏卒不一類焉。彼夫農工商賈平日習勞苦事役作之人用以戍邊,無不可者,若夫名為士流、繫宦籍者率多柔軟脆弱之人,平日呻吟呫嗶,不經勞役,一旦使之被堅執銳,以從事隊伍之間,以禦強敵,用此以儆眾庶,固為可矣,其如誤國計何?況邊塞之地,餽餉為難,內地米一斛至邊,計其費不止三斛也。乃歲苦內地良民,運三十斛米以養一無用之人,無乃非計歟?必欲重困罪人,使彼知警,豈無別策而必用此乎?
明帝以後,又歲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出戍,聽從妻子自占邊縣以為常。凡徙者,皆給弓弩衣糧。於是 北方有變,則置度遼營;南蠻或叛,則置上林兵;羌犯 三輔,則置長安、雍二尉;鮮卑寇居庸,則置漁陽營。
臣按:漢人守邊多是募兵,其所置兵營皆是邊境有變而後增之也。今日邊城之守、士卒之屯,皆是聖祖開國之初舊制,然歲久弊生,不無消乏,軍伍或不能如往時之盛,欲行漢人召募之法,然承平日久,民戀鄉土,必欲行國初簽補之例,然版籍已定,民或起怨。臣於「制國用下嘗建因荒收兵」 之策,此策似亦可行,倘不棄《芻蕘》之言。斟酌行之、是亦足兵之一助也。
東漢自光武罷都試而外兵不練,雖疆場之閒,廣屯 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終籍京師之兵以出。蓋 自建武迄漢衰,「匈奴之寇、鮮卑之寇,歲歲有之,或遣 將出擊,或移兵留屯,連年暴露,而禁旅無復鎮衛之 職矣。」
臣按:漢人疆場之閒既已廣屯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又籍京師之兵,夫內地有寇,可出京師兵以平之,若夫邊圉之寇必須用其邊兵,何則?蓋邊「兵生長邊陲,慣於戰鬥,知敵人之情狀、識道路之迂直,且復屢經戰陳,目熟心定,若夫京畿之兵驕奢脆懦,目所未嘗見、身所未嘗經,況受命而總兵者皆天子之」 勳貴報效,而從征者皆是權貴富豪子弟,欲希功以得官耳,非實有材勇,欲敵所愾以建功業也。一至邊城,己既不能戰,反役使邊兵之善鬥者,為之給薪水、供草料,及至敵退而論功,方且虛張功次,奪邊兵之俘獲,攘其首級以為己功,是「以邊城聞京軍之來,無不解體者。為今之計,緣邊一帶分定疆界,專責邊將守禦,不得已而出。京軍止用以為邊城之聲援。如大同則於應州或渾源州立一大營,宣府則於懷來或保安立一大營,其他遼東、甘肅諸處皆然。敵少入寇,則各邊自為守戰,敵大入寇方許奏請京軍。如敵寇大同,京軍則於應州駐劄,敵寇宣府,京軍則於懷來駐劄。」 《兵法》先聲後實,每調一千,則稱五千,用以為邊城之聲援。非其力果不能支,而京軍不得貪功冒進。如此則各邊將卒畏京軍之擾害,且奪其功,無不奮志效死矣。
唐方鎮節度使之兵,其原皆起於邊將之屯防者。唐 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 曰道。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制,其軍、城、鎮、守捉 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已而更曰大都 督。至太宗時,行軍征討曰大總管,在其本道曰大都 督。自永徽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 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 節度使。自此而後,接乎開元。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 鎮,皆置節度使。
臣按:唐初「大總管」 ,其後「節度使」 ,即今總兵官之職名。
德宗時,陸贄上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欲勝 其敵,必先練其兵。練兵之中,所用復異,用之於救急 則權以紓難,用之於暫敵則緩以應機。故事有便宜 而不拘常制,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進退死生,惟將 所命,此所謂攻討之兵也。用之於屯戍則事資可久, 勢異從權,非物理所愜不寧,非人情所欲不固。夫人」 情者,利焉則勸,習焉則安,保親戚則樂生,顧家業則 忘死,故可以理術馭,不可以法制驅,此所謂鎮守之 兵也。夫欲備封疆,禦邊裔,非一朝一夕之事,固當選 鎮守之兵以置焉。古之善選置者,必量其性習,辨其 土宜,察其技能,知其欲惡,用其力而不違其性,齊其 俗而不易其宜,引其善而不責其所「不能,禁其非而 不處其所不欲,而又類其部伍,安其室家,然後能使 之樂其居,定其志,奮其氣勢,結其恩情。撫之以惠則 感而不驕,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靡督課而人自為 用,弛禁防而眾自不㩦。故出則足兵,居則足食,守則 固,戰則強。其術無他,便於人情而已矣。今者散徵士 卒,分戍邊陲,更代往」來,以為守備,是則不量性習,不 辨土宜,邀其所不能,強其所不欲,求廣其數而不考 其用,將致其力而不察其情,斯可以為羽衛之儀,而 無益於備禦之實也。何者?窮邊之地,千里蕭條,寒風 裂膚,驚沙慘目,與豺狼為鄰伍,以戰鬥為嬉遊,晝則 荷戈而耕,夜則倚烽而覘,日有剽害之慮,永無休暇 之娛。地惡人勤,於斯為甚。自非生於其域,習於其風, 幼而睹焉,長而安焉,不見樂土而不遷焉,則罕能寧 其居而狎其敵也。關東之地,百物阜繁,從軍之徒,尢 被優養,慣於溫飽,狎於歡康,比諸邊隅,若異天壤。聞 絕塞荒陬之苦,則辛酸動容;聆強蕃勁鹵之名,則懾 駭奪氣。而乃使之去親戚,捨園廬,甘其所辛酸,抗其 所懾駭,將冀為用,不亦疏乎!矧又有休代之期,無統 帥之馭,資奉若驕子,姑息如倩人,進不邀之以成功,
退不加之以嚴憲。其來也咸負德色,其止也莫有固心。屈指計歸,張頤待飼。僥倖者猶慮還期之賒緩,恆念戎醜之充斥。王師挫傷,則將乘其亂離,布路東潰, 情志且爾,得之奚為?平居則殫耗資儲以奉浮穴之 眾;臨難則拔棄城鎮以搖遠近之心其弊豈惟無益 哉!固亦將有所撓也。復有抵犯刑禁謫徙軍城意欲 增戶實邊,兼令展效自贖既是無良之類,且加懷土 之情思亂幸災,又甚戎卒適足煩於防衛,諒無望於 功庸。雖前代時或行之固非良善之可遵者也。
臣按:陸贄此奏曲盡古今屯戍防邊之利害,所謂「屯戍之兵,事資可久,勢異從權,非物理所愜不寧,非人情所欲不固」 ,蓋處置天下之事合於人情、宜於土俗,然後可以經久而不廢,事莫不然,不但屯戍一事也,其閒所論人情苦樂之實、邊塞窮苦之狀,與夫分番更戍之無益、緣事謫戍之非宜,皆洞燭事情,切中時弊人主宜寫一通於座右,朝夕目焉,則「邊塞之苦,如在目前,事機之宜,如指諸掌。」 於是揆之人情,驗之時事,因其利而見於施行,究其害而痛加禁革,則邊防無事而中國乂安矣。
贄又言:「理戎之要,最在均齊。故軍法無貴賤之差,軍 實無多少之異,是將所以同其志而盡其力也。如或 誘其志意,勉其藝能,則當閱其才,程其勇,挍其勞逸, 度其安危,明申練覈優劣之科,以為衣食等級之制。 使能者企及,否者息心,雖有厚薄之殊,而無觖望之 釁。蓋所謂日省月試,餼廩稱事,如權量之無情於物, 萬人莫不安其分而服其平也。」今者窮邊之地,長鎮 之兵,皆百戰傷痍之餘,終年勤苦之劇,角其所能則 練習,度其所處則孤危,考其服役則勞,察其臨敵則 勇。然衣糧所給,惟止當身,例為妻子所分,常有凍餒 之色。而關東戍卒,歲月踐更,不居危城,不習戎備,怯 於應敵,懈於服勞。然衣糧所頒,厚踰「數等,繼以茶藥 之饋,益以蔬醬之資,豐約相形,隔絕斯甚。又有素非 禁旅,本是邊軍,將校詭為媚詞,因情遙隸《神策》不離 舊所,惟改虛名,其於廩賜之饒,遂有三倍之益。此則 儔類所以忿恨,忠良所以憂嗟,疲人所以流亡,經制 所以褊匱。」夫事業未異而給養有殊,人情不能甘也。 況乎矯佞行而廩賜厚,績藝劣而衣食優,苟未忘懷, 孰能不慍?不為戎首,則已可嘉,而欲使其協力同心, 以攘寇難,雖有韓、白、孫、吳之將臣,知其必不能焉。養 之若斯,可謂「怨生於不均」矣。
臣按:陸贄之言雖是當時之弊,然今「世兵在外則苦、在內則樂,在外則勞、在內則逸,朝廷所以廩賜之者,在外則薄、在內則厚,無以異於唐之季也。明主鑒贄斯言,痛革其弊,使之內外均齊,憫其苦而知其勞,時加優恤,比諸內地樂而逸者有加而無不及,如此,則士卒感恩思報,人心歸而氣勢壯、軍威振矣。」
宋制,凡上軍遣戍,皆本司整比。軍頭司引對便殿,給 以裝錢,代還亦入見,犒以飲食,採拔精銳以補之,或 退其疲老者。凡大祀有賞給,每歲寒食、端午、冬至各 有特支。戍邊每季又加給銀鞋。環慶緣邊艱於爨給 者,又有薪水錢。其役兵勞苦者,或季給錢,或川、廣代 還者,別給裝錢。川、廣之補卒,或給時服錢屨。凡出外 卒有口糧。
臣按:宋朝之所以優待邊戍之軍者如此,其至,其出戍代還皆得引見,而所以賞給之者比諸內地之軍為加優,蓋宋太祖、太宗起自兵閒,深知軍中利病而知邊戍之兵尢為勞苦,故優待之也。如此。或者謂宋時賞給諸軍如此,國力焉得不屈?臣竊以為,國家禍亂多起於盜賊,所以遏絕之者將卒也。國家誠省嬖倖之賞賜,異端之崇奉,以為軍國之用,綽乎有餘裕矣。
宋制:「蕃兵者,塞下內屬諸部落團結以為藩籬之兵 也。西北邊羌戎種落不相統一,保塞者謂之熟戶,餘 謂之生戶。其大首領為都軍主,有帳以上為軍主,其 次為副軍主。又有以功次補者,其官職給俸有差。」
臣按:凡今天下邊防皆有外裔種類部落,馭之得其道,皆得其用,或以為捍蔽、或以為爪牙、或以為嚮道、或以為閒諜,顧用之何如耳。揚雄所謂「御得其道,狙詐皆作使」 ,但不可偏徇專任而已。
《察軍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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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邶風擊鼓》之首章曰:「擊鼓其鏜,踊躍用兵。土國城 漕,我獨南行。」
朱子曰:「《春秋》隱公四年,宋、衛、陳、蔡伐鄭,正州吁自立之時。衛人從軍者自言其所為,因言衛國之民或役土功於國,或築城於漕,而我獨南行,有鋒鏑死亡之憂,危苦尢甚也。」
臣按:本朝學士朱善曰:「役土功於國者此民也,築城於漕者亦此民也,南行而平陳與宋者又此民也。先王之於民也,不得已而用之,則必先其所急後其所緩,未聞眾役並興、罷民之力以逞己之志若斯之甚者也」 ,是亦可謂忍矣,其卒至於敗亡也。
宜哉吁!《國風》之詩皆出於閭巷之言。先王命官采《民詩》以觀民風,民之言見於《詩》,為治者誠能因民之言而察民之心,所欲與聚,所惡勿施,王天下之大本在此矣。況征伐大事,又烏可咈民之情而必從己之志哉!
《王風君子于役》首章曰:「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雞棲于塒,日之夕矣,牛羊下來。君子于役,如之何勿 思!」
《朱子》曰:「大夫久役於外,其室家思而賦之,曰:『君子行役,不知其反還之期,且今亦何所至哉?雞則棲于塒矣,日則夕矣,牛羊則下來矣。是則畜產出入尚有旦暮之節,而行役君子乃無休息之時,使我如何而不思也哉』?」
臣按:《射枋得》曰:「雨雪霏霏,遣戍役而預言歸期也,卉木萋萋,勞還率而詳言歸期也。《四牡》之使寧幾何時,勞之曰:『我心悲傷』,吉甫在鎬不過千里,勞之曰:『我行永久』,吾觀先王之心,唯恐一人之勞苦,唯恐一人之怨咨,何也?不如是非所以體群臣也。本于推已及物之恕,發而為序情閔勞之仁,豈有無期度者哉?」 今君子于役至于不知其期,仁恕之意泯然矣。由是推之,暫時之役,近地之行,猶不可以無期。矧以中土之人,而為邊鄙之戍,沙漠沍寒之塞,炎蒸瘴癘之鄉,一籍邊關,永無可歸之期,則人之愁怨無聊也可知矣。居人上者恆念及此,其去也有常時,而歸也有定限,知其苦而閔其情,加以恩而厚其賞,則彼雖艱苦萬狀,亦所甘心矣。唐末之禍,起于龐勛桂林之戍,不更後世,人主尚鑒之哉!
《小雅·采薇》首章曰:「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 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啟居,玁狁之故。其 卒章曰:「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行 道遲遲,載渴載饑。我心傷悲,莫知我哀。」
朱子曰:「『此遣戍役之詩。以其出戍之時,采薇以食,而念歸期之遠也,故為其自言,而以《采薇》起興。曰『《采薇》采薇』,則薇亦作止矣;曰歸、曰歸』,則歲亦莫止矣。然凡此所以使我舍其室家而不暇啟居者,非上之人故為是以苦我也。直以玁狁侵陵之故,有所不得已而然耳。蓋敘其勤苦悲傷之情,而又風以義也。」 程子曰:「毒民不由其上。則人懷敵愾之心矣。」
又曰:「卒章又設為役人預自道其歸時之事,以見其勤勞之甚也。」 程子曰:「此皆極道其勞苦憂傷之情也。上能察其情,則雖勞而不怨,雖憂而能勵矣。」 范氏曰:「予于《采薇》見先王以人道使人,後世則牛羊而已。」
臣按:《采薇》之詩,真氏已載其全篇,於格物致知之要下察民情條。其言,謂「此戍者之情鬱結於中不能以自愬者,先王乃先其未發歌詠以勞之,如其身之疾疚焉者。」 而臣於此不復詳載,惟摘取其首、末二章而備詳程、朱之言,程氏所謂「毒民不由其上則人懷敵愾之心,上察民情則雖勞而不怨、雖憂而能勵」 ,斯二言也,真得斯民之情。在上者誠知軍旅為毒民之具,凡有興舉,皆為乎民,非不得已而不為。及其役之也,又能深察其情,知其勞苦之狀,卹其饑寒之苦,憐其室家之離曠,念其生業之廢墜,有所用心則為上所知,有所效力則不為人所掩。如此,則彼雖勞也而忘其為勞,雖憂也而忘其為憂;而一于「敵」 「君王之愾」 ,而功無不成矣。
《詩序》:《苕之華》,大夫閔時也。幽王之時,戎狄交侵,師旅 並起,因之以饑饉。君子閔周室之將亡,傷己逢之,故 作是詩也。其首章曰:《苕之華》,芸其黃矣。心之憂矣,維 其傷矣。
朱子曰:「詩人自以身逢周室之衰,如苕附物而生,雖榮不久,故以為比,而自言其心之憂傷也。」
《何草不黃》,下國刺幽王也。戎狄交侵,中國背叛,兵革 不息,視民如禽獸,君子憂之,故作是詩也。其首章曰: 「何草不黃,何日不行?何人不將,經營四方。」二章曰:「何 草不元,何人不矜?哀我征夫,獨為匪民。」
朱子曰:「周室將亡,征役不息,行者苦之,故作此詩。言何草而不黃,何日而不行,何人而不將,以經營于四方也哉。」
李樗曰:「文王之民無不得其所矣,而猶視之如傷,此周之所以興也。幽王之民愁苦甚矣,而幽王曾不之恤,視民如禽獸,此周之所以亡也。興亡之鑒,豈遠乎哉?」
謝枋得曰:「《東山》《采薇》《出車》《杕杜》諸詩,序情閔勞,皆以室家之望者為說,同為天民,血氣嗜欲豈有異哉?先王以民待民,幽王之待民如犬馬耳,故曰:『哀我征夫,獨為匪民』。」
臣按:先儒謂《苕之華》,言國家之衰微、時物之凋耗,人民不聊其生,天運窮矣。「何草不黃」 ,言士民役使。
之煩數,征行之勞苦,上之人視之與禽獸無異,人事極矣,周室至是無可為矣,此《黍離》所以降而為國風也噫!人君當四方無虞之時,九重清閒之燕,試以二詩與先儒所論者而諷詠焉,其尚日思所以愛惜民力而培養元氣。凡有興師動眾,揆之于天道、人情,物理事勢,苟可以已者,無不已之非,甚至於不得已,無不已焉者。以民待民,而不至以犬馬待其民;必毋使天運至此而窮,人事至此而極。如二《詩》所云者,天下豈有亂亡之禍哉!
《桑柔》,芮伯刺厲王也。其二章曰:「四牡騤騤,旟旐有翩。 亂生不夷,靡國不泯。民靡有黎,具禍以燼。於乎有哀, 國步斯頻。」
朱子曰:「厲王之亂,天下征役不息,故其民見其車馬、旌旗而厭苦之。自此至第四章,皆征役者之怨辭也。」
輔廣曰:「王者豈能無所征役,但出於不得已,則民將悅而從之以忘其勞,今也使人見其車馬、旌旗而厭苦,是則民不可得而用矣。亂生不夷,亂日生而無平定之期也。無國不滅,無民不燼,則甚言之耳。君子之哀,則哀其國家運祚之急蹙也。」
其三章曰:「國步蔑資,天不我將,靡所止疑,云徂何往? 君子實維,秉心無競,誰生厲階,至今為梗。」
朱子曰:「言國將危亡,天不我養,居無所定,徂無所往,然非君子之有爭心也,誰實為此禍階,使至今為病乎?蓋曰禍有根原,其所從來也遠矣。」
輔廣曰:「居無所定則無以自安也,徂無所往則無以避患也。凡為君子,則其心無所爭耳,然不知誰為此厲階而使至今為病乎!」
其《四章》曰:「憂心慇慇,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 自西徂東,靡所定處。多我覯痻,孔棘我圉。」
輔廣曰:「土宇謂鄉里與室家也。周在西,故曰『自西徂東。前三章雖皆是征役者怨詞,然二章則言亂生不已而要其禍亂之終;三章則言行止無定而原其禍亂之始。四章則言多矣。我之見病也急矣,我之在邊也情益切而辭益哀矣』。」
臣按:《桑柔》之詩凡十六章,此四章皆士卒遭亂離而厭苦自傷之辭,人君當承平無事之時而能時時諷之於口、察之於心,必先有以調息而消弭之,使其厲階不生、國步不頻,民之居者皆有定所,民之出也皆有定向,不至于多矣,其見病也急矣,其在邊也則夫橫目而黎首者見其車馬之盛、旌旗之美則欣欣有喜色,而不疾首蹙頞,以相哀相怨矣。
漢高祖四年,下令「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衾棺斂,轉 送其家。」六年,令吏卒從軍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復 終身勿事。八年,又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槥歸其縣,縣 給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長吏視葬。」
臣按:「復」 ,謂除其賦役也。
光武建武元年從薊還范陽命收葬吏士。
臣按:高光皆起自兵閒,目見軍士之勞苦,故「其於死者眷眷如此也,死者感恩於地下,則未死者安得不大有所感乎?」 古人於犬馬之死猶必葬之以帷蓋,況兵士有功于我乎?
唐陸贄《言于德宗》曰:「曠歲持久,師老費財,加算不止 於舟車,徵卒殆窮於閩濮,笞肉捶骨,呻吟里閭,送父 別夫,號呼道路,杼軸已甚,興發已殫,而將帥猶曰財 不足,兵不多。」又曰:「興師四方,無遠不暨,父子訣別,夫 婦分離,一人征行,十室資奉,居者有餽送之苦,行者 有鋒刃之憂,去留騷然,而閭里不寧矣。」
贄又言曰:「古之善選置者,必量其性習,辨其土宜,察 其技能,知其欲惡,用其力而不違其性,齊其俗而不 易其宜,引其善而不責其所不能,禁其非而不處其 所不欲,而又類其部伍,安其室家,然後使之樂其居, 定其志,奮其氣勢,結其恩情。撫之以惠則感而不驕, 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靡督課而人自為用,弛禁防 而眾自不㩦,故出則足兵,居則足食,守則固,戰則強」, 其術無他,便於人情而已矣。今則散徵士卒,分戍邊 陲,更代往來,以為守備,是則不量性習,不辨土宜,邀 其所不能,強其所不欲,求廣其數而不考其用,將致 其力而不察其情,斯可以為羽衛之儀,而無益備禦 之實也。何者?窮邊之地,千里蕭條,寒「風裂膚,驚沙慘 目,與豺狼為鄰伍,以戰鬥為嬉遊。晝則荷戈而耕,夜 則倚烽而覘,日有剽害之慮,永無休暇之娛。地惡人 勤,於斯為甚。自非生於其域,習於其風,幼而睹焉,長 而安焉,不見樂土而不遷焉」,則罕能寧其居而狎其 敵也。
又曰:「今者窮邊之地,長鎮之兵,皆百戰傷痍之餘,終 年勤苦之劇,角其所能則練習,度其所處則孤危,考 其服役則勞,察其臨敵則勇。然衣糧所給,惟止當身, 例為妻子所分,常有凍餒之色。而關東戍卒,歲月踐 更,不居危城,不習戎備,怯於應敵,懈於服勞。然衣糧所頒,厚踰數等,豐約相形,隔絕斯甚。」
臣按:「陸贄之言灼見人情事弊,而於征行之勞擾、邊塞之苦楚、人情之哀怨、軍伍之事宜忽忽如昨日事,如身親履其地而目親見其人,辛苦勞頓、悲啼怨恨」 ,阽於死亡,欲求須臾之生而不可得也。其所以為之處置者則又如親見其人、親理其事,必如此而後可,不如此則決然有不可者,非泛泛然而虛為之言也。「後世聖君賢輔,凡《贄》所言,皆當恆寫一通,置之座隅,使邊塞寒苦之狀,士卒哀怨之情,恆接乎目,每動於心。」
宋太祖建隆元年,給攻城役夫死者,人絹三匹,復三 年。三年,又詔瘞「征蜀戰死士卒被傷者給繒帛。」
臣按:創業之君,一戎衣而有天下,雖曰天命,然非人力亦不能以成也。同時將士與我百戰以爭天下,致我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大而又傳於子孫世世享其富貴而無窮,其一時攀鱗附翼之人幸而生者固與我共享之矣,而其子孫亦與有焉,若夫不幸而死者則是徒以一命而膏草野,何為也哉?此古之帝王所以既用人之力,必恤人之身,非徒恤其生,而必恤其死也。繼世之君坐享富貴者,尚體祖考之心,而毋亡其富貴之所自哉。
張方平言於仁宗曰:「戰勝之後,陛下可得而知者,凱 旋捷奏,拜表稱賀,赫然耳目之觀。至於遠方之民,肝 腦屠於白刃,筋骨絕於餽餉,流離破產,鬻賣男女,薰 眼折臂,自經之狀,陛下必不得而見也,慈父孝子、孤 臣寡婦之哭聲,陛下必不得而聞也。譬猶屠殺牛、羊、 刳臠、魚鱉以為膳羞,食者甚美,死者甚苦,使陛下見」 其號呼於梃刃之下,宛轉於刀几之閒,雖八珍之美, 必將投箸而不忍食,而況用人之命以為耳目之觀 乎?
臣按:此蘇軾代方平所草之奏也。人君有欲用兵以廣地而雪憤者,觀此亦可以惕然於心矣。
或言:「古人之兵,當如子弟之衛父兄,而孫、吳之徒必 曰與士卒同甘苦而後可,是子弟必待父兄施恩而 後報也。」朱熹曰:「巡三軍,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 纊,此意也少不得。」
臣按:孔子曰「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 ,解者曰:「體者,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也」 ,此言最善形容,夫人君之於士卒雖曰勢分懸絕,然其好惡則初無以異,人君誠能設以九重之身而處夫四塞之地而察其好惡之情,切切然形之於言,孜孜然念之於心,恆使萬里之外如在咫尺之閒,邊塞之境恆在殿陛之下,有情而無不達,有功而無不知,有屈而無不伸,則凡為吾禦邊而敵愾者,豈有不盡其心也哉!或者之言所為,古人之兵,當如子弟之衛父兄,此就下人而言,大義固當如是也。若夫居人上者,不能體情以盡下,而惟責下之盡義,非所謂以人望人也。朱子所謂「巡而拊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此意也少不得非但為將者少不得也,而為君者亦豈可少哉!
章潢圖書編
编辑《歷代兵制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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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天子六軍,諸侯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夏商而上,制度無載,不可得而紀也。《周官》以一卿為 大司馬,掌制軍誥禁。又有小司馬、軍司馬,官皆用大 夫。又有輿司馬、行司馬,官皆用士。是謂建其正,立其 二,設其制,陳其眾,以相督攝,以相輔承,而武官之例 備矣。凡制軍,國中自六尺至六十,野自六尺及六十 有五,皆征之鄉,萬有二千五百家,家出一人。故五人 為伍,而屬之比長;「五伍為兩,而屬之閭胥;四兩為卒, 而屬之族帥;五卒為旅,而屬之黨長;五旅為師,而屬 之州長;五師為軍」,而屬之命卿。是謂伍有長,兩有司 馬,卒有長,師有帥,軍有將焉。居守征行,以相部曲,而 帥營之法備矣。齊威公用管夷吾之說制國。「五家為 軌,則五人為伍,有軌長以帥之;『十軌為里,則五十人 為小戎,里有司以帥之;『四里為連,則二百人為卒,有 連長以帥之;十連為鄉,則二千人為旅,有鄉長人以 帥之;五鄉為一帥,則萬人為軍,有五鄉之帥以帥之。 故有中軍之軍、高子之軍、國子之軍』』」焉。蒐旅獮治,略 本《周法》,亦大國三軍之制也。戰國以前,軍士在於閭 里,有事焉而簡稽,有時焉而教習於功,暇日農作而 居家,未有留屯坐食、番上長征之法。是以其所處軍 置吏之名,一隨於鄉黨,唯出師行營,則以部隊裨校 之號,一切為殊。漢以後,大改三代之軍,始有州郡材 官、京都校卒而掌興眾,不任鄉黨之吏矣。初詔郡國 選有「材力之民,籍為材官、騎士,使守、尉、令、丞典領課 試,以備征討。」京師則有虎賁、羽林之士,多者千人,就 選材高者選為將、監,而屬光祿。又有南宮、北宮衛士, 有令、丞一人掌之;左右劍戟士,有都候、丞一人掌之, 屬在衛尉。又有越騎、屯騎、步兵、長水、射聲五校,士各 七百人,設置員吏。稍尊有司馬,稍尊有校尉而屬在北軍中候,皆閒時宿衛,有征則行。自高帝至建安,雖 士員官號更易,廢置不常,而漢之營法具此也。魏晉 以降,號尢繁多,處置統隸,大約如漢。逮於西魏,始立 諸府,不滿百人,有郎將主之,隸在二十四軍。軍一開 府將之,每二開府屬一大將軍,凡十二大將軍,分屬 六柱國。隋則每府有隊副、旅帥校尉、鷹揚郎將,步卒 有步兵校尉,騎士有越騎校尉,雜典兵馬,而征防上 免,內聽命於十二衛,「衛二將軍、一大將軍判之。」唐貞 觀以後,上府至千二百人,中府至千人,下府八百人。 十人為火,火有長,備六馱馬。五十人為一隊,立隊正; 三百人為一團,置團校尉。而府有折衝、左右果毅知 府,並判府事。內屬諸衛,則如隋制。凡武士成丁入軍, 六十而免,應宿衛者分為三番。其征人、防人,亦有迭 次。起西魏大統至唐天寶,凡名軍防、鄉團、衛士、武士, 皆謂此也。宋朝沿唐末、五代之制,並號「禁軍」,黥面營 處,衣食公上,無得番休。大凡百人為都,五都為營,五 營為軍,十軍為廂,或隸殿前,或隸兩侍衛司。自「廂都 指揮而下,皆節級,有員品。每都立軍使、都頭、兵馬使, 則古之隊正之任也;每營立指揮使,則古之旅帥之 任也;每軍立都指揮使、都虞候,則古之師帥之任也; 每軍每廂立都指揮使,則古之軍將之任也;各有副 簉,以貳其政。其兩河、關西諸州,則別募蕃漢丁壯,差 置將職,以傚內軍。至其戍守征」伐,則古有大將、元帥、 大總管,今謂招討使、都部署是也;古有副將、副元帥、 副總管,今謂招討副使、副部署、鈐轄是也;古者跳盪, 左右虞候,今謂之「先鋒、策先鋒」、「後殿策殿後」是也;古 有校尉已下兵職,今謂「都監、隊將」之類是也。立軍制 吏,古今率同,其名雖殊,其任則一,凡蒞師者,亦富參 考前制,以為今事之式法焉。
《京營兵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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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兵制,初蓋視漢代云。漢有南北軍,衛尉主南軍, 中尉主北軍。其後南軍增期門羽林,北軍增八校,秩 與執金吾皆二千石。說者曰:「分其權也。」我國家所設 錦衣等十二衛以衛宮禁,擬南軍;留守等四十八衛 以衛京師,擬北軍。而分隸五府,與八校意同。有事則 將握兵,兵隨將,事已則兵歸於府,將歸於朝,卒有意 「外之虞,生於一軍,而四軍足以制其死命。」蓋高皇帝 以神武久處行閒,洞悉戎機,雖當櫜弓戢矢之時,而 所為善藏利器,強幹固本,執長筴而御宇內者,淵乎 微矣。成祖祚燕,仍立五府,增七十二衛,而設五軍神 機、三千三大營。五軍營有步兵,有騎兵。《教陣法》。神機 營皆步兵習火器,三千營皆騎兵專扈從。而歲令河 南、山東、中都、大寧四都司軍番上練閱於京師營,各 用勳臣二人為提督,自是因而不改。而承平日久,兵 政弛廢。迨己巳之變,國統幾危。景泰初,于肅愍公始 刱議,於三大營中簡厥驍銳,分為十營,還其老弱,謂 之「老家營。」即於故三營提督六人中,推舉其二為總 兵,而以本兵董之。營各行以都督一人。有如遇警,檄 其營,則都督以所部出,名為「頭撥。」蓋三大營至團營, 一變已。天順初年罷之,八年復置。成化初年罷之,三 年復置。當是時,團營凡有十二,行之既久,操練寖怠, 兵多闒茸。於是乃立東西官廳,號曰「聽征」,又一變也。 嘉靖庚戌罷團營,復三大營,而改三千之名為神樞 督。總則勳臣,協理則少司馬,彈壓則臺省。而五軍營 之為副將者二,左、右、前、後參將者四,遊擊將軍者四, 樞機二營之為副將者一,參將者二,佐擊將軍者六。 自嘉、隆至於今閒,微有增損,而制固不變。今三大營 將領、副、參佐、游、坐營號頭、中軍、千、把總見為官者五 百二十有奇,而為軍者十二萬;為備兵者「十萬有奇。 一大營中有戰兵,有車兵,有城守,有備兵。蓋分為二 十小營,合為三大營,又合為戎政府」云。「國初制兵,患 其聚而難制,故主於分。既分之後,患其散而無紀,故 主於合。分合之閒,失在政不在制也。夫兵猶水也,匯 為巨浸,溢為洪流,則且有潰決衝齧、不可捍禦之患。 疏之別之,以殺其勢,則汩」然赴海而趨。《老子》有言:「魚 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假人。」蓋高皇之慮遠矣。 夫收太阿之權,役臂指之勢,其惟初制哉!
《議隨里甲以編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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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衛軍籍充垛集,大縣至數千名,分發天下衛所, 多至百餘衛,數千里之遠者。近來東南充軍,亦多發 西北;西北充軍,亦多發東南。然四方風土不同,南人 病北方之苦寒,北人病南方之暑濕,逃亡故絕,莫不 由斯。道里既遠,勾解遂難。謂宜更制,各歸土著。除國 初編發子孫已數世慣彼風土、不願回原籍者聽,中 閒有願回者,官司給文發回原籍衛所補伍,以後充 軍,俱即編本省附近衛所,庶鮮逃亡,易為勾解。」雖然, 此法雖善,要不過補偏救弊,一時權宜之政而已。終 不若隨圖里編民兵之為經久無弊。何也?蓋軍隨土 著,祇省清理勾解之煩,小利而已,他弊固自若也。若 兵隨里甲,則可省養兵之費,可省募兵之害,可無逃 亡缺伍之虞,可無孱弱充數,與夫驕兵悍肆之患。凡昔之所謂弊者,一掃而空之,而所謂利者,悉兼而有 之矣。不井田,不府兵,而自得寓兵於農之利。嘉靖初, 楊一清疏曰:「太祖設五府,四十八衛。太宗建都燕京, 仍立五府,增七十二衛,設五軍神機三千大營。都城 之外,設大教場,操演武備。又以河南、山東、大寧、中都 四都司官軍,輪聚京師,歲教月練,無事足以壯國威, 有警足以禦外侮」,真得居重馭輕之宜矣。厥後天下 承平,兵務漸弛。至正統己巳之秋,北狄侵侮,幾危宗 社。景泰初,兵部尚書于謙乃于三大營中挑選精銳 者,分立十營團操,是為「團營。」體統尊嚴,條教明肅。四 方有警,或用一營、二營、三營,以次挨撥而行,不用臨 期挑選。其選剩不堪者,退回原營,謂之「老家。」天順初 年罷之,成化初年復置,後增為十二團營。布分益嚴, 我武益張。於時一有警報,大軍一出,四方懾服。嗣後 因陋就簡,垂四十年而戎馬日耗。士卒之殷實者出 錢包班而其名徒存,貧難者饑寒困苦而其形徒在, 衣裳襤褸,氣息奄奄,平居且不能自存,安能為國以 捍禦百戰之敵哉?每遇有警,欲撥一二萬之兵,未免 各營通行挑選;再欲選撥一二萬,恆以不足數為慮, 是團營與老家無異矣。夫軍以衛民,民以養軍。今各 營官軍月支米八萬一千五百有餘石,以一歲計之, 該食米九十七萬八千餘石,是皆百姓膏血之餘也。 及選用戰兵,求一二萬而不足,當事者豈不為之寒 心哉!至於統兵將軍,亦皆臨期選用,將不知兵,兵不 知將,遲緩日月旋置軍裝,將官已至關口,士卒尚在 京城,都人相傳為笑,曰:「是不堪用,徒費芻糧也。」中外 皆知京軍為不足用。正德年閒,山東、北直隸群盜縱 橫,乃調宣、「大、陝西、遼東邊軍征之,踰年始得平定。是 豈強幹弱枝之意耶?幸而其時三邊無警,假使邊境 內侵,邊兵不可掣調,則內盜將置之不問乎?啟邊人 輕視中原之心,不可聞於四境,不可訓於後世矣。失 今不為,後益難圖。乞敕提督官申教練之法,溥優恤 之恩,禁侵削之害,嚴役占之條。痛革宿弊,修復舊規, 使耳目一新,精彩一變,所以壯國家之元氣而延生 民之命脈者,庶其在此也。」按此《疏》言一代京營沿革 利病曉然,歲費百萬糧芻而緩急一無所用,言京營 而天下可知矣。愚嘗謂有兵若此,不如無之兵而無 用,曷若已之,而議者猶憂軍伍之不充,每司府州縣 各置清軍官,而歲差御史督之,亦弗思甚矣。觀近時 事益可徵。近浙西寇作,朝廷徵七省兵討之,而置中 外數十萬衛兵于不齒,惟議調湖廣之苗兵、廣西之 狼兵,與夫召募山東之鎗手、河南、廣東之新兵而已。 嗚呼!衛軍無用,曷若去之奈何?猶朘民膏血以養此 無用之物為耶?故愚以為不若罷軍勿清,停清軍官, 勿置勿差,任其「消耗,而從事於隨圖里編民壯」之制, 以倣寓兵於農,斯為更化善治,可久可繼。夫治國猶 治家也,治家者必畜貓以捕鼠、畜犬以吠盜,常也。今 人家苟畜貓不捕鼠,犬不吠盜,則汲汲然思易之矣。 嗚呼!謀國者察此,思過半矣。昔漢之制,有踐更之卒, 而無營田之兵,雖皆出於農夫,而方其為兵也,不知 「農夫之事」,是故郡縣無常屯之兵,而京師亦不過有 南北軍、期門、羽林而已。有事皆以虎符調發郡國之 兵,至於事已而休,兵則渙然各復其故。是以其兵雖 不知農,而天下不至於弊者,未嘗聚也。唐置十六衛 府兵,天下之府八百餘所,而屯於關中者至有五百, 然皆無事則力耕而積穀,不惟以自「贍養,而又足以 廣縣官之儲。是以兵聚京師而天下亦不至於弊者, 未嘗無事而食也。」今天下之兵,不耕而聚於畿輔者 以數十萬計,皆仰給於縣官,有漢、唐之患,而無漢、唐 之利。天下之財,近自淮甸而遠至吳、楚,莫不盡取以 歸於京師,而三司之用猶恐其不給,其弊皆起於不 耕之兵聚於內。非特「如此而已,又有循環往來,屯戍 於郡縣者,皆出自禁兵。」由是觀之,則是天下之地,一 尺一寸皆天子自為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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