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宣言(1927年)
湖北省政府宣言 1927年4月10日 |
政治是一切斗爭之集中的表現,政府是政治斗爭之有力的工具。本政府在中國國民黨中央及湖北省執行委員會指導之下,奉國民政府之命,掌理湖北省一切政務。在國民革命的進程中,本政府目前所負工具之一的使命,為使政治斗爭由封建到民主之一階段,早底於完成。本政府當以最大之努力,向此目的前進,以求完成其使命。
中國久在國際帝國主義共同宰制之下;各帝國主義者既用協〔脅〕迫欺騙,攫得種種不平等條約,由是利用其高度發展的生產技朮,自由破壞我舊有的生產組織,剝奪我手工業者、農民以及中產者小企業家的生計,同時又遏制無黑不必空〔編者注:原稿如此〕我新式產業組織的自由發展,使一切因剝奪而失業破產者,除少數受佣於與有關系之生產運輸事業,及外國資本家所經營或在外國經濟壓迫之下的中國工廠以外,大半流為兵士、土匪、娼妓、竊盜、流氓、乞丐,以形成并增進社會之衰敗。在此衰敗激進的社會中間,知識分子奔命於求得職業,幸而求得,其報酬亦不足供養,且常被拖欠;殘存之中產者、小企業家,其經濟地位已根本動搖,故其生計皆難免於朝不保夕;手工業者雖盡量延長勞作時間,減低生活程度,亦難保其存在;農民被數重壓迫,其生計當然長〔常〕在窮愁困苦之中;學生因其父兄之破產失業而陷於失學者,尤將有加無已。整個的中華民族,事實上全已成了國際帝國主義共同宰制的無產階級,非亟起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將無以圖存於世界。帝國主義宰制中國,保持不平等條約之權利,不在專恃其所有之武力,而在利用中國所有之軍閥、官僚政客、買辦階級、貪官污吏、土豪劣紳。軍閥為帝國主義之走狗,官僚政客則為雙方牽合之掮客,買辦階級、貪官污吏、土豪劣紳則直接剝削民眾,透過軍閥而供獻於帝國主義。
帝國主義豢養彼等,保護彼等,用以鞏固自己之統治的威權。帝國主義有世界的根據,軍閥、官僚、政客、買辦階級有帝國主義的護符,貪官污吏、土豪劣紳有歷史上傳統的勢力,因此我們要打倒帝國主義,必須使一切被壓迫民眾,各因其職業或利害互相團結,而且在共同目標之下形成大聯合,并與世界上一切反帝國主義之各民族及各國無產階級的革命勢力聯合起來,共同奮斗,方能達到目的。中國國民黨認定扶助工商學婦女的團體組織,與鏟除軍閥、官僚、政客、買辦階級、貪官污吏、土豪劣紳的封建的基礎,是目前最大的責任,本政府亦認定這是自己目前最大的責任。
國民革命軍因為有組織的民眾肯予以援助,已經打倒軍閥吳佩孚、孫傳芳,擊破張宗昌,克復揚子江以南及西北各省。漢口、九江、鎮江等處英租界亦次第收回,給了帝國主義及其走狗們一個重大的打擊。但北方殘余軍閥,尚集合於張作霖旗下,帝國主義仍在竭力援助,冀得延長軍閥的生命,即以延長帝國主義的生命。其在國民革命軍克復各地,雖已撲滅北洋軍閥之勢力,然因民眾組織尚未健全,軍閥制度的社會基礎如官僚政客、買辦階級、貪官污吏、土豪劣紳,尚多存在,又因此種基礎存在之故,易使少數思想落后或革命觀念不確定的將領,有希圖利用此等勢力,形成新式軍閥之傾向。帝國主義自然更要利用此種傾向,企圖分裂革命勢力,而使中國革命運動中途停頓,以至破滅。中國國民黨為欲於最短期間完成國民革命,實現民生主義,以解除民眾痛苦,已決定繼續北伐,肅清北方殘除〔余〕軍閥之勢力,使中國成為民主統一的國家。同時,為欲掃除軍閥勢力之基礎,預防新式軍閥的產生,故於已克復諸地,勢〔努〕力發展農工運動,積極打倒貪官污吏、土豪劣紳,并嚴格的制裁一切直接間接參加搗#黨部工會農會,拘捕殘殺黨部及民眾團體領袖之反動分子。中國國民黨一切為革命利益之勢〔努〕力,本政府皆當接受其指導,竭盡能力以促進其成功。
在此革命過程之中,因為要應付繼續北伐軍事上的需要,將使本政府對於各項政務積極的建設方面,未必能充分進行。即人民之負擔,亦未必能於短時間減少。然而本政府接受了黨的指導,為欲充實革命之基本勢力,深信保護農工與改善其生活,關系於全國民眾之利益至大,故首當盡力所能及,實現中國國民黨減輕佃農田租,限制貸款利率,取消包佃制,設立農民銀行,改良土地,限制工人工作時間,保護童工女工,禁止包工制等決議案,使農民工人稍紓困苦,且了解革命運動與其本身利益之關系。其次則當努力肅清土匪,恢復交通,建筑汽車道路,增進河道、鐵路之效能,以利便商旅。於中小商人之因資本不給,而受買辦階級及幫董壓迫者,當設工商銀行,為之供給低利資金。湖北頻年水災緣於堤工積弊,尤當盡力修復堤防,并逐漸整理水利,務使農民之耕種與收獲得相當保障。其次,則當於財政上力求整理收支,剔除中飽,節省浪費,并使一切公開,嚴懲舞弊官吏,實現廉潔政府。如此,或可望以漸減輕人民所受額外之剝削,而使人民所負擔者,皆能用於有利人民之途。
同時,本政府當以全力保障革命民眾之權利,并發展其組織。在短時間,實現人民自衛軍之組織,使革命民眾有武裝自衛的能力;建立區鄉自治機關與民主的縣市政府;注意促成湖北省民會議,使革命民眾直接可以掌握政權。舊日專為軍閥、官僚、政客、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保障利益與其他一切不平等之法律,一皆立行廢止,切實執行中國國民黨最近頒布之《反革命罪條例》與《懲治土豪劣紳條例》。普及平民的教育,并使一切教育能適合於平民化、革命化、團體化的要求。總之,無論吏治、司法教育,皆當以促進民主政治為設施之標准。因為本政府之使命,是在用各種可能的手段,達到完成民主政治之目的,所以本政府一切的工作,均當適合於這種意義。
以上所陳,不過關於本政府會〔最〕近工作計划之犖犖大者。至於其他,則本政府當根據中國國民黨中央及各省聯席會議之議決案與政綱,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之議決案,湖北省及漢口特別市黨部之【日】前最低限度政綱,并隨時秉承中國國民黨中央及湖北省執行委員會之指導,國民政府之命令,進行一切。總之,本政府當一本中國國民黨之主義,以為湖北民眾之利益奮斗,而且喚起湖北民眾為自己之利益奮斗。湖北民眾能因自己與本政府之努力,打倒了一切官僚政客、買辦階級、貪官污吏、土豪劣紳,才可以鏟除帝國主義、軍閥勢力的基礎,使中國的國民革命運動因此獲得完全徹底的成功。本政府希望革命的民眾隨時加以指導督責,使能達到這種目的。
湖北革命民眾萬歲!
湖北人民解放萬歲!
中國國民革命成功萬歲!
世界革命成功萬歲!
湖北省政府委員 孔庚 宋子文 李漢俊 徐謙
鄧演達 董用威 孫科 詹大悲
鄧希禹 惲代英 張國恩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