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先生文稿/附錄卷一

卷十二 漢陰先生文稿
附錄卷之一
1869年
附錄卷二

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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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世宗皇帝嘉靖四十年我明宗大王十七年辛酉二月十二日巳時。公生于漢陽之南部誠明坊外第。

生有異質。沈毅淳謹。不妄遊戲。

四十一年壬戌公二歲

四十二年癸亥公三歲

四十三年甲子公四歲

四十四年乙丑公五歲

四十五年丙寅公六歲

先是。公考知事公寓居尙州之化寧。公隨往焉。一日。卜者咸忠憲過見公曰。命數極好。四十前當入閣。須速往京城。敎養成就。知事公卽携公上京。卜居桃楮洞。

穆宗皇帝隆慶元年丁卯公七歲

二年我宣祖大王元年戊辰。公八歲始讀小學。

請先受元亨利貞之義。知事公曰。此義深奧。非幼兒所能曉。公曰。讀書必先詳其義。乃知意味。強請解說。知事公大奇之。

三年己巳公九歲

四年庚午公十歲

五年辛未公十一歲

讀書隣家。有盆竹枯死。呼韻命賦。公卽成一絶。有恰似離騷澤畔人之句。滿座閣筆。○自髫齔時。文藝夙成。與隣兒戲嬉。喜怒不形。口不出妄語。同遊諸兒。不敢以戲語慢之。年纔十餘。行步言語。已如成人。端坐終日。莊重自持。深沈有量。德器早成。人皆呼以總角政丞。

六年壬申公十二歲

表,策,序,記諸作。詞圓意暢。長篇大作。信手滔滔。

神宗皇帝萬曆元年癸酉公十三歲

二年甲戌公十四歲春。從舅氏柳相國。讀書于抱川。

柳公家在抱川。楊蓬萊士彥兄弟士彥弟楓皐士俊,竹齋士奇。俱以文章筆藝名世。過見公。大奇之。携公遊永平牛頭淵。金命世茂松小說。稱永平錦水潭。蓬萊先唱一律。公卽和曰。野闊暮光薄。水明山影多。綠陰白煙起。芳草兩三家。仍唱和數十首。愈出愈佳。蓬萊大驚曰。君。我師也。非我敵也。遂手書四句。刻之錦水溪石至今宛然。茂松小說。以此詩爲公十歲作。而從碑誌編于是歲。

受業于尹知事又新之門。

與李延平貴,朴監司慶新兄弟,朴公兄掌令慶先,弟郡守慶深。尹龍陽暹尹知事子也。壬辰殉節。號果齋。同學。

三年乙亥公十五歲

四年丙子。公十六歲送李延平貴赴尙州。

公以詩餞之。有因君反起松楸戀之句。蓋尙州以公舊鄕也。

五年丁丑公十七歲冬。聘夫人韓山李氏。

領議政鵝城府院君山海女。右參贊趙貞簡公彥秀外孫也。土亭李公之菡卽鵝城公之叔父。而大有藻鑑。路見公知爲國器。歸語鵝城勸令妻之。

六年戊寅公十八歲秋。中監試兩解。

生員試居首。進士試第三。

始與白沙李相國恒福。定交。

七年己卯公十九歲

八年庚辰公二十歲三月。登祔廟別試乙科第一人。

所對財用任人策。入震英粹語。○公製居魁一。考官公同閈人也。以妙年居魁爲不幸。降置第二。是歲白沙公登謁聖科。公族兄溪隱廷立後封廣林君與公同榜。俱以才學見重。時人稱以庚辰三李。○本傳申象村欽撰曰。李某庚辰及第。符彩濯濯如祥鸞瑞鳳。觀者屬目。纔釋褐。已有公輔之望。

分隷承文院。補權知副正字。

九年辛巳公二十一歲正月。長男如圭生。○被選翰院。

時公以鵝溪及柳相親嫌。不得應講。柳相嘗於筵中啓曰。臣甥李某。才望俱出臣右。而以臣之故。久妨史官之路。請遞臣職。上笑曰。予素知李德馨之才終可大用。而大臣不可輕遞。

十年壬午。公二十二歲以製述官。隨詔使王敬民于漢江。

給事中王公號儆吾與翰林編修黃洪憲。奉皇嗣誕生詔出來。舟遊漢江。公以製述官從。有李鍾峯春芳者。王公之客也。與公語深服之。言于王公曰。李某。天下大器也。王公謂舌人曰。聞東國有李某者。願一見之。公辭以禮無私覿。王公卽贈一絶。其敍曰。吾友鍾峯李公。偶晤李吉士於漢江舟中。稱其風度氣象。遠超凡群。德器和粹。終必遠到。余雖未獲相接。書此以贈。以爲神交焉。其詩曰。才高李白元供奉。年少終軍更棄繻。百代聲華君無忝。通衢千里見神駒。

六月。被選講綱目。

上嘗謂大提學李珥曰。予將講綱目。預選才臣。俾專講讀以備顧問。李公乃以公及奉敎李恒福,檢閱吳意齡,修撰李廷立,奉敎李嶸未幾嶸歿。以鄭昌衍代之。五人選進。上各賜御府祕藏綱目。敎曰。此人等。凡吏文,漢語,試射諸藝。一倂許免。俾專文學。一時榮之。

十一年癸未。公二十三歲陞承文院著作。

春有北虜之變。公以事變注書從仕屢月。筆翰如飛。記注甚詳。見者稱嘖。政院以病啓遞。上曰。此時非此人不可。特命調理察任。公歷撰亂中事蹟以進。上稱奬不已。特令書進御覽題目。

被選湖堂繼錄玉堂。拜弘文館正字。

上旣選才臣。繼錄玉堂書堂之選。栗谷李公方主是選。而公與白沙公俱當應選。有一宰夜訪栗谷。屛人謂曰。兩李果人望。然未諳意向。不可輕薦。致壞時事。栗谷曰。二人聲譽方盛。何可蔽賢。且薦人貴得才。何論意向。其人至夜分爭之。不能得。

十二年甲申公二十四歲春。魁瑞蔥臺應製。命賜廏馬及左牽。

上親臨瑞蔥臺。設文臣庭試。三箭定天山律詩二十韻公居首。命於御前賞馬。自是戰藝輒冠。軍人無敢爭鋒者。又嘗命庭試。同選爭道者先問政院曰。明日李某及當就試。占高第耶。公聞之。稱疾不就。論者以爲戰必勝。攻必取。固難也。敵弱而韜鋒退舍。爲尤難也。

陞弘文館博士。

公與白沙公伴直。上出通鑑二帙。命二公各書題目以進。仍賞賜酒饌縑帛。後又伴直。出綱目一帙。獨令公書進。白沙公每曰。當時愧怍。久不可忘。○一說。嘗於前席。命公書綱目題面。初寫以進。上以爲筆畫似澁。命賜扈酒。更寫進。上曰。果勝矣。自是每寫一卷。輒賜一扈。至盡帙皆然。筆力愈奇。擧止愈飭。上大加稱賞。仍命替直歸家。

十三年乙酉公二十五歲春。陞副修撰。○拜平安道御史。出巡諸邑。旋卽復命。○拜司諫院正言。尋遞拜副校理。○九月。第二男如璧生。

十四年丙戌。公二十六歲薦拜吏曹佐郞。

十五年丁亥。公二十七歲拜校理。上疏乞解職卒業。遞授成均館直講。

公以仕宦妨學。欲爲就閒讀書。乞解館職。上嘉力學之志。命換閒局。賜暇湖堂。令專意讀書。

十六年戊子。公二十八歲復拜校理。○乞暇。省覲于安峽縣。

知事公。時任安峽也。

陞吏曹正郞。差宣慰使。承召還朝。

倭使玄蘇,平義智來聘。日本絶和久。至于丁亥。馬島橘康廣始來請通信。朝廷不許。故玄蘇等更來請使。該曹循例差出宣慰使。上還下其望曰。倭使接待。機關甚重。且聞倭使能文云。自古宣慰之任。必如金安國,蘇世讓等人差遣。今書堂官員中。有文才可合人。極擇以送。該曹以公應命。上特命陞吏曹正郞。使之乘馹上來。國朝寶鑑曰。吏曹正郞李某爲宣慰使儐接入京。義智鷙悍。他倭畏服。俯伏膝行。不敢仰視。久留東平館。必邀信使與俱。

南下東萊。儐接倭使。

到東萊四日。玄蘇等出來。設宴接見。從容談話。以書相答。製詩酬酢。凡干施措。咸得其宜。倭使望其儀表。灑然起敬。

十七年己丑公二十九歲春。與倭使入京。夏。還下東萊。

玄蘇等入京。請報聘甚力。語多不遜。朝廷深以爲難。公與禮判柳公成龍商議。以圖善處。因偕倭使還下東萊。一日於宴席。從容正色曰。交隣脩好。舍信義無適。兩國本以信義爲重。日者爾國挾我亡虜沙火同。憑陵我邊郵。係虜我民人。全羅道海邊民沙火同漂到日本五島誘倭入寇歲爲邊患爾國莫之禁。信義安在。刷還叛民。然後可以議通信。義智曰。此却不難。乃留釜山。遣平調信歸報其國。悉捕朝鮮人之在國中者以來。

歷尙州。省祖妣金氏墓。

與金沙潭弘敏兄弟沙潭。尙州人。官典翰。壬辰。擧義兵。後與公幷享近嵒院。及本州牧尹達村國馨。遊北溪。有詩。

秋七月。復與倭使入京。

日本刷還我人金大璣,孔大元等一百十六人。又縳送叛民沙火同及丁亥賊倭緊時要羅,三甫要羅,望古時羅三口曰。入寇事。非我所知。乃貴國沙火同所誘。故縛送之。聽貴國處置。上大振兵威。御仁政殿。鎖沙火同入庭詰問。斬于城外。頒敎中外。賞義智等賜內馬一匹。復御殿。引倭使賜宴。義智等皆上殿進酌而罷。時倭使留館。通信之議未決。公言于西厓。宜速定議。勿致生釁。西厓請于朝。遂定議通信。

十八年庚寅公三十歲三月。第三男如璜生。○伴送倭使至東萊。仍別通信使于釜山浦。

僉知黃允吉爲通信使,司成金誠一爲副,典籍許筬爲從事官。與倭使平義智同時發京。

超拜弘文館直提學。

上嘉宣慰之績。超授是職。且賜銀帶。自是。待以不次。

秋。特陞通政大夫。拜承政院同副承旨。仍帶書堂。

以驟擢上疏辭。不許。

轉右承旨。遞拜司諫院大司諫。○遞付僉知中樞府事。歷拜弘文館副提學,成均館大司成,吏曹參議。

十九年辛卯公三十一歲正月。乞由。省親于安峽縣。

上特賜豹皮毛褥。使歸遺老親。

二月。又拜大司諫。

先是。臺臣黃愼劾鵝溪相公。時議非之。黜補外邑。至是。及將請加罪竄謫。公力救得免。

因避嫌啓辭。救己丑按獄諸臣。

大司憲洪汝淳追據梁千頃獄事。更論己丑按獄諸人。松江鄭相澈將如律。梧陰尹相斗壽,鵝溪李公及黃赫幷論以極罪。三司將合啓。公力止其議。因避嫌啓曰。近日言官將請己丑按獄諸人之罪。鄭澈今爲極邊安置。罰已行矣。尹斗壽按獄時無殺士之事。黃赫已爲削黜。今無更論。且臣之妻父李山海之名。亦出彈文。同參論列。有所未安。傳曰。年少而有老成之才。眞大器也。國家之倚仗不泛。勿辭。○是歲。上命廟堂薦公輔之器。公與白沙公及慕堂洪公履祥三人被薦。

七月。特陞嘉善大夫。拜禮曹參判。○薦拜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

時文衡缺。大臣薦公與金公誠一,李公誠中。及朝廷會圈。僉議皆歸於公。及圈出。公獨少一圈。滿座愕然曰。此何耶。東園金相國貴榮笑曰。老夫所爲。芝峯類說。作聽天沈相國守慶事。人皆失色。金公徐曰。年少位卑。行先諸老。豈有三十一主文者耶。稍待年長德熟如何。人或訝其不然。而公聞之。欣然深服。一時論者兩美而竝稱焉。是時。西厓柳公以左相兼典。未幾辭遞。公卽代之。本朝官職。以文衡爲重。雖鴻才碩儒。非履歷旣久。品秩崇重。鮮能居之。公望實俱隆。朝中老碩皆袖手讓登。上之特陞嘉善。所以先爲之地耳。公以爲嘉善,主文。前所未有年少驟躐。又極未安。累疏固辭。上優批不許。○本傳曰。李某嘉善,大提學時。年堇三十一。人不以爲躐也。

二十年壬辰公三十二歲二月。拜司憲府大司憲。遞授同知中樞府事。○四月。倭奴大擧入寇。公首發建儲之議。

十三日。倭陷釜山。嶺南諸鎭敗報日至。京師大震。上方議遷避。公謂左相西厓公曰。國勢如此。大臣何不亟請建儲以繫人望。時上尙無適嗣。朝野憂之。於是柳公與諸大臣請對。力請。上遂許之。立光海君。爲世子。

承命諭倭。馳詣賊陣。不得入。遂馳還。

二十九日。尙州敗報又至。二十二日。巡邊使李鎰敗走。尙州陷。擧朝惶駭。議無所出。忽有倭學通事景應舜。持倭書契來呈。應舜在李鎰軍中。爲倭所獲。倭將平行長以平秀吉書契及送禮曹公文授之曰。在東萊時。生得蔚山郡守傳送書契。而至今未報。郡守李彥諴自賊中回。而畏得罪。隱其書不傳。故朝廷不知也。朝鮮若有意講和。可令李某於二十二日會我於忠州。蓋公往年宣慰時。威聲素著。故行長欲相見議和也。書至。上命群臣會議。衆莫能對。公聞之。趨詣闕。見白沙公。引其手曰。今賊求見我。我欲請往寇深矣。若之何辭難。遂入對自請。以單騎往見賊酋。探審事情。少緩其勢。上甚危之。不忍明言遣之。公曰。苟利社稷。臣死何惜。上命與禮判權克智偕往。克智聞命卽卒。公遂獨往。祖于江上者無不危之。

五月。復命于平壤。上疏待罪。

疏略曰。臣去二十九日。卽到漢江。以待禮判權克智而不來。不敢久留以待。馳到龍仁。大賊已爲來屯竹山地。先遣譯官景應舜于倭陣。倭賊卽斬之。以封書授驛卒。使之傳臣。臣開見。語極兇慘。卽爲還歸。達夜馳行。曉到漢江。大駕已西行。冒雨終日馳到臨津。津船皆無。不得已溯江而上。自麻田從淺灘以渡。轉入江原,咸鏡界。二十餘日晝伏夜行。九死十生。間關跋涉。今到行在門外。臣奉使無狀。徒辱君命。惶恐待罪。上命卽引見。握手痛哭。左右侍臣皆哭。

啓請乞援天朝。上從之。

公到平壤。直抵白沙公所。連衾同宿。白沙公曰。我欲乞援天朝。奈廷議不從。公卽拊髀曰。吾意也。明日吾兩人力爭。事可成矣。因與定計。遲明入朝。公先言其便。大臣初難之。公抗言力爭。廟議乃定。卽具由以啓。上允之。乃遣使西川鄭公崑壽遼東。告急請援。又議分遣三路調度使。預管糧餉。以爲接待天兵之地。

六月。復拜大司憲。○以單舸。會玄蘇,平調信於大同江中。

臨津戍卒旣潰。五月十七日。都元帥金命元等兵敗於臨津。賊遂渡江。賊進逼平壤。大駕將發。六月十一日望見浿江越邊。倭以小紙懸木末揷江岸。使人取書見之。則書面曰。上朝鮮國禮曹判書李公閤下。卽玄蘇,平調信抵公書。而書中所言欲見公議和也。公又奮身請往。出謂白沙公曰。兵苟不退。當斬兩賊之頭而來也。白沙公止之。乃以單舸會于江中。賊盛張兵威。劍戟耀日。賊請公上其船。從者皆失色。公上船不疑。神色自如。擧兩酋相勞問如平日。公數之曰。爾等無故興兵。壞却數百年通好。何也。玄蘇曰。吾欲借道入大明。而朝鮮不許。譬如入人之家。先撤藩籬。勢固然也。今借一條路。使達中原。則無事矣。公乃竦顏折之曰。爾欲犯我父母之邦。而脅我假道。國可亡。道不可借。兩國之好。自此絶矣。何和之可議。辭氣壯厲。賊不敢復言。遂各罷歸。是日。群臣諸將望其會者。無不竦然變色。而賊卒之列立江岸者。皆望見羅拜。後玄蘇亟稱於人曰。李判書倉卒辭語。少無異於昔日尊俎間。信不可及也。

扈駕至肅川。請進駐寧邊。

大駕之將發也。莫知所向。議者或謂鏡城險固。或謂咸興可往。遂決北行。而中殿及妃嬪。先向鏡城。十二日。大駕繼發。夕次肅川。公與白沙公請對言一踰北嶺。便隔上國。何處控訴乎。不如先幸寧邊以觀事變。上從之。

到定州。差請援使。赴遼乞師。

上令大臣覆帖于遼東摠兵。申暴危迫之形。而尙無出兵之意。上下遑遑。莫知爲計。及到定州。十七日上召群臣問策。公與白沙公進曰。事急矣。臣等請入天朝。上書求救。二公爭往。至夜分。上猶沈吟不決。副提學沈忠謙進曰。天下之事。勢而已。今勢若可救。微二臣往。兵當自出。勢不可救。雖二臣幷往。無益也。二臣在國。人固信服。在中朝。則不過一个陪臣。中朝何知其賢否。而肯爲此二臣。回已定之論。況恒福方在本兵。尤不可遣。無己則德馨可遣。上曰。吾意政如此。遂以公差請援使。翌曉將發。白沙公送之南門。公曰。恨無快馬兼程疾馳。白沙公卽解所乘馬與之曰。兵不出。君當索我於重獲。無相見也。公曰。兵不出。吾當棄骨於盧龍。再不渡鴨水也。二公灑泣而別。見者動容。公晝夜馳二百里。及至遼東。一日六上書于郝巡按杰。乞出援兵。因到仙翼門帳下。立庭痛哭。聲氣慷慨。終日不退。郝杰爲之改容。未及上奏。便宜調發本鎭兵五千。以摠兵祖承訓領之。游擊史儒副之來援。公卽先馳還。復命于義州。七月。十九日祖承訓等進薄平壤。爲倭所敗。史儒中丸死。承訓僅以身免。奔還遼東。

八月。製進王世子權攝國事諭書。

王世子自西方從間道到成川。八月。司諫李幼澄,持平具宬啓曰。儲宮權攝。奉廟社主以行。其爲擧至重。而迄未有敎書印章。殊爲未穩。上許之。

九月。夫人韓山李氏殉節于安峽白巖山中。

亂初。夫人率家屬避兵于白巖山。一日。亂民大呼曰。賊兵至矣。夫人方抱三歲幼子。遞與侍婢曰。善保我兒。無忘我意。賊勢已急。吾不可苟生。言訖。卽擧身投絶壁而死焉。卽九月初六日也。八歲幼子隨後匍匐而呼泣。收拾頭髮之亂掛石確者。岸上之人。莫不流涕。訛言旣熄。賊亦不至。於是諸人共收瘞之山麓。一山避亂之人。傳誦嗟傷。後上命旌閭。

乞暇。省親于安峽。十月。還行朝。辭大司憲。

時知事公尙在安峽寓中。故公乞暇往省。歸路得病。扶舁登程。始得還朝。仍陳久帶重任。淹滯在外之罪。啓請遞免。

啓請經略三道。

公自谷山,朔寧郡地。逶迤往還。而沿路人心渙散。邑里蕩析。且京畿,江原監司守宰多避兵隱伏。朝廷命令無以相通。應募赴義之人。亦無摠攝。公啓請急遣有心計重臣。經略京畿東道及江原,黃海隣邑。以爲收復京城之一助。

十二月。陞拜資憲大夫漢城府判尹。○差接伴使。往赴天朝提督李如松軍中。

十月。兵部咨文來到。其略曰。遼東兵備道巡按使郝杰馳奏內。該朝鮮國大被倭寇。該國陪臣李德馨來到告急。該國王爲倭所逐。奔避西走。方到義州。倭據平壤。賊鋒迫至。不朝卽夕。乞得猛將精兵救急。以保國王危亡。臣答以未便上聞。兵不可擅發。德馨奔入衙門。立於帳下。放聲痛哭。盡日不已。德馨忠誠可嘉。且屬國王死亡旣迫。不可坐視。未及上聞死罪。謹以便宜。先發馬步軍五千。副摠兵祖承訓,左參將郭夢龍,右參將戴祖弁,游擊將史儒領率。星夜前進。以爲遮遏倭奴。護衛國王。倭奴兵勢極盛。敢與天兵相戰。史儒中丸身死。該國王情事危急。請率家屬群臣內附。該國之危急至此。多官會議。欽奉聖旨。玆發馬,步精兵五萬。寧夏伯李如松提督領率云云。至是。天朝果大發兵來援。衆號十萬。以李如松爲提督。率三營將李如柏,張世爵,楊元等出來。二十五日。領兵渡江。上特以公差接伴使。工曹判書韓應寅同差往迎之。二十八日。向平壤進發。公日在軍中。左參幕籌。右主軍餉。應對諸將。上下俱宜。深得歡心。隨事周旋。策應曲當。雖以提督之嚴。遇事肯䋜。則必問公斷。屢黜已見。

二十一年癸巳公三十三歲春正月。公隨提督進圍平壤。克之。

提督領大軍。行到安州。語公曰。吾欲見倭奴一二名。無由捉得。何以爲計。公曰。倭奴方待天朝沈游擊之回報。初。石尙書星。以惟敬本浙民。素諳倭情。假號游擊將軍出送。九月。惟敬到平壤。行長等出迎城北降福山下。惟敬與倭約曰。吾歸報皇朝。當有處分。以五十日爲期。倭衆毋得出西北十里外搶掠。朝鮮人毋入十里內與倭鬪。乃於地界立木爲禁標。而十二月初。惟敬又至。再入城中。留數日。更相約誓而去。若送人給之日。沈游擊封拜事下來。出迎於五十里外云爾則倭奴必來。伏勇士捉得極易。提督卽令査大受率勇士十五名。稱沈游擊先送人於平壤。使之出迎。倭奴果喜。卽令小將平好官領二十餘倭。迎于順安。査摠兵誘與飮酒。伏起縱擊。斬戮幾盡。生擒好官等三人。提督看審後。縛送遼東。轉奏皇京。倭奴乃知天兵至。城中大鬧。正月初八日。提督進軍平壤。力戰克之。提督進圍平壤。先攻普通門,七星門。賊登城拒戰。槍刀下垂城堞如蝟毛。鉛丸雨飛。天兵以火砲,火箭攻之。賊不能支。退入內城。南將駱尙志,吳惟忠。一躍登城。勇士隨後。我將金應瑞,韓明璉。亦一齊踊上。倭賊大敗。走入土窟。其夜賊遁去。公隨李提督。立於矢石之所。備經危險。平壤旣復。以爲浿江以南州縣一空。許多蒭糧。無以供給。公與西厓柳公。急往前路。督辦糧餉。搭造浮橋。

啓陳天兵絶糧狀。請令列邑督運繼餉。

上下敎曰。予常以糧餉爲言。今見李德馨狀啓。事必不濟。此處百官。一路避亂人及道內馬匹。無遺抄發。義州糧餉。急急輸運。毋得少緩。

與提督追賊至坡州。提督欲輕騎出戰。公爭之不聽。敗於碧蹄。

提督駐平壤。八日。令諸將先進。連路賊營及開城府守倭長政。皆望風遁走。退入京城。副摠兵査大受與我國防禦使高彥伯。領兵數百。先行哨探。遇賊於礪石嶺。斬獲百餘級。提督聞之。益輕賊。留大軍。獨與家丁千餘。欲挺身馳赴。公言賊詐難測。宜待大軍。同時偕進。提督不聽。馳到碧蹄。爲賊所誘。大敗而退。提督過惠陰嶺。馬蹶墜地。其下共扶起之時。賊匿大衆於礪石嶺後。只數百人在嶺上。提督望見。揮兵爲兩翼而前旣接。賊從山後掩至。衆幾萬餘。提督前軍已敗。死傷甚多。會日暮。賊急徵後軍未至而不急追。提督走還。公亦隨入戰中。僅得脫還。提督深恨不用公言。

提督退兵西還。公屢諫不聽。遂自東坡退守平壤。

提督旣敗。欲退還東坡。公與體察使柳成龍,都元帥金命元等。極陳其不可。提督曰。吾軍昨日勝捷。別無敗北。而但此處蒭糧已絶。南軍未到。欲暫還東坡。休兵更進。公等曰。今大兵若退一步。賊必乘勝。民心動搖。且南方義兵及各處諸將。聞風齊到。軍糧連輸不絶。豈可捨此而遽退乎。提督權辭答之。竟以二十八日。還到東坡。又欲退住開城。公等反覆論辨。提督發怒曰。吾將休兵更進。爾等何不曉事而煩說耶。留東坡三日。還到開城。令權慄,李薲之軍。皆退臨津以避賊鋒。公諫止之。又聞淸正。自安邊將向德源。提督驚曰。賊若從背後衝突。則我兵必危。遣兵守平壤。而身亦隨還。

再與張世爵。進往開城。督餉。

提督退到寶山。卽金郊驛聞全羅道觀察使權慄大捷於幸州。頗悔輕還。更令公與大將張世爵。再往開城。蓄糧以待。而宋經略遽發和議。裝遣謝用梓,徐一貫等。往來諭賊。故提督仍留平壤。

提督出示赤壁圖。公作詩以諷。

提督久住平壤。意甚躕躇。按兵不動。一日。出示赤壁圖。公覽訖。作一詩以進。其詩云。勝敗分明一局棋。兵家最忌是遲疑。須知赤壁無前績。只在將軍斫案時。提督覽之。知有規諷之意。默然良久。

四月。隨提督。進向開城。

時京城賊投書於龍山舟師。乞和。宋經略復遣沈惟敬入賊中。責還王子及陪臣。還軍釜山。然後許和。賊請奉約束。於是提督自平壤進發。四月初七日。還到開城。

聞宣陵,靖陵爲賊所發。與諸宰望哭于滿月臺。遣官奉審。

至六月。與大臣崔興源,柳成龍及諸宰。承命往審松山。具由啓聞。

導天兵。入京城。

十九日。賊棄城南走。二十日。公遂與提督入漢京。哭掃廟社灰燼。禁護陵寢。還設諸司。故老存者無不涕泣。見公如見父母。時京城新經兵火。加以飢疫。遺骸滿路。餓殍塡壑。公拮据賑活。卒使處業。又收書籍。以備講帷。如春秋,文章正宗諸說。皆於卷首有小識。

五月。隨提督南下。

宋經略在關西。不許天兵擊賊。禁朝鮮人殺倭。久後度賊已去遠。始許進戰。於是提督追賊南下。至忠州。旋欲班師。公曲勸前進。及至聞慶縣。欲掇還。公力爭。勸以窮追盡勦餘賊。提督終不聽。十八日。自聞慶還發。令家丁出示經略密帖日。事勢如此。不得不撤歸。一覽卽奪帖以去。公瞥眼之頃。轉誦謄出。啓達行朝。見者以爲神焉。

遞判尹。尋拜刑曹判書。○隨提督。還京。○七月。沈惟敬帶倭將西上。公馳啓行朝。

五月。李提督遣沈惟敬入倭營。責還王子陪臣。六月。惟敬率倭將小西飛,禪守藤出來。持關白降表。將向北京云。公卽馳啓曰。卽見劉崇正票帖。沈游擊帶倭將要向西路。厥情叵測。且聞倭將則當向北京。而王子則天使回時。同一上來云。匈謀所在。恐益深密。痛心塞氣。不知所達。又曰。倭將渡漢江。則必大有難處之事。臣則措辭極陳於提督前。又曰。倭將回時。見我國空處之狀。天兵懈怠之形。則其歸必益逞其匈。亦必以難從之事。不可測之言。試我淺深。種種痛迫矣。傳曰。觀此書狀。非徒我國。天下事必因惟敬而壞。此時生此人。天也。我國君臣。當以死爭之。卿等速圖之。備邊司啓曰。德馨已慮及此。必將力爭之。設或渡漢。若經理嚴辭拒之。游擊必不敢唐突率來。特送兵判李恒福于經理處。汲汲周旋似好矣。惟敬率倭將。竟於七月初七夜入城。以宋經略分付。不敢西向。至九月初。惟敬始帶往遼東。

八月。送提督西歸。迎謁大駕於黃州。

時李提督撤兵西還。公伴送至黃州。大駕方自西路東還。十四日。迎謁於路左。上勞問備至。敎曰。聞卿驅馳戰陣。備嘗艱苦。患疾深重。良用憂慮。親賜卿御藥。調治以行。

九月。餞別李提督於義州。

提督到義州。寓延春堂。是月十三日將發。公與王子臨海君。餞慰使鄭琢等。設餞宴于中江。公呈別詩。提督亦行酒從容。辭氣慷慨。槩恨此行。爲人所掣肘。不得成大功而去。

十月。還朝。○啓陳接應糧餉諸務。仍進獻李提督所贈蟒龍緞,銀爵。

公歸路得病。至是始還復命。啓曰。天朝將官之行。沿路各站。唯事逃竄。無人出看。且不通話言。無路善處。請義州所在差備通事。依黃州,平壤例。差出譯學訓導。分送於黃海,京畿各處。使之接應諸事。且天將有調兵再來之說。開城府蒭糧。隨力所及。預備不虞。恐無後悔矣。提督臨別。贈以蟒龍緞,銀爵。臣辭不獲。齎來進獻。上答曰。銀爵一雙。卿其受之。蟒龍緞。卿旣進獻。姑爲留置。鹿皮賜給。

增秩正憲大夫。再辭不許。

李提督言于舌人曰。以李接伴才智。尙不得崇品大官。爾國用人可异也。上聞之。有是命。公再啓力辭。上答曰。豈以天將之言耶。以卿才德功勞。今授正卿。亦云晩矣。卿其安心勿辭。

設訓鍊都監。承命與西厓公。董領其事。

上在肅川時。募兵敎鍊衛扈帳前。還都後。還都。在十月初一日。命設訓鍊都監。公從游擊戚金。得戚太師繼光紀效新書。繼光在嘉靖間。禦倭浙江。刱設新法。以此能得全勝。誠禦倭之良法。遂啓進是書。請依此敎鍊。上許之。以西厓公爲提調。以公副之。以趙儆爲大將。公協心規畫。張大其事。設法募丁。逐日操鍊。置陣製器。皆倣浙法。置把摠哨官。演習三手之技。數月而成軍容。此後都監軍。常宿衛扈從。國家賴之。又廣設屯田。以給軍餉。以贍國用。

閏十一月。移拜兵曹判書。○乞暇。省親于通津縣。

知事公時任通津也。

十二月。湖西賊宋儒眞等叛。公承命直宿禁中。

湖西賊宋儒眞,李山謙等。聚衆勦掠。京師震動。上命公與柳領相成龍。入直大內。

二十二年甲午公三十四歲正月。與摠兵駱尙志周覽殿基。

亂時。宮闕皆被燒燬。上還都後。住貞洞別宮。而方營新宮。時駱摠兵新自嶺南入京。要占正基。故公與之周覽。而摠兵到宗簿基上掌苑署東山。指點四邊山勢。手持馬鞭。畫雪爲宮城圖樣曰。此地最好云。公採其辭說。畫其形址。附奏以啓。

啓請留賈大才聞喩。敎鍊兵技。

啓略曰。駱摠兵手下。有中軍賈大才。各樣武藝。妙絶無雙。千摠聞喩。自戚繼光在時。從事於行陣間。熟諳火炮制度。兩人甚溫雅。而才又如此。敎兵大事。機會不可失。移咨于摠兵。懇請留置。則不無勉從。而渠等。亦必以此事爲重矣。○四月。上幸慕華館。親閱操鍊。畢以匹緞賜柳相曰。今見習陣。我國所未有之事。且已習熟。此領相之功。以此爲表。柳相辭曰。此皆李德馨及唐將奬勸之力也。

五月。丁母夫人憂。旣成服。特命起復。

三十日。母夫人卒于通津寓舍。公中路奔赴。以未及面訣。爲終天之慟。執禮過毀。幾不能起。纔成服。上敎曰。大賊不退。憂虞未已。國事汲汲。李德馨國之楨榦。不可一日無。成服已過。趣令起復赴朝。備邊司啓曰。兵判李德馨未葬前。萬無起復之理。請姑待過葬。更爲議處。上允之。六月。領相柳成龍啓曰。兵判李德馨母葬尙遠。本職不可久曠。宜姑差代。上始許遞免。

九月。葬母夫人於通津。

及其葬時。都監軍卒。裹糧自來。至誠赴役。猶恐或後。其德澤之入人深。蓋如此。

十月。上又屢下召命。公九上辭章陳懇。不許。

上敎曰。今聞襄事已過。趣令起復以紓國難。又召旨連下。公連上九疏。泣血哀懇。其略曰。人子至情。人皆固有。而若臣之事勢。尤異於人。家無兄弟。單獨一身。艱難長成。致母劬勞。鍾情偏深。逮臣係官。分離異處。或屢月不見。則母輒戀臣成疾。自亂離分播之後。臣奔忙國憂。未遑將視。孰謂罪罰之酷。遽爾隕命。蒼黃中路。又失面訣。病不及救藥。斂不及憑哭。而抱死生無涯之慟。此恨終天無以自贖。惟是朝夕几筵。爲期而禫。若駟之過隙。屈指前頭。只隔六七月耳。若於此。又將奪情而毀常制。則長逝者。魂魄也。一去而不可追者。日月也。割斷心腸。銜恤而入地矣。危難之世。丁憂起復。雖出於不得已。而固有議者。然此則或急於金革之事。而今臣非摠戎荷戈。宣力於行陣者之比。不過隨旅進退。備員於會議之末而已。何急於一衰麻之人。抑情壞禮。強爲不可爲之事哉。上屢批不許。且下峻旨曰。予不以賊不退爲憂。以卿不出爲憂。必以勉出爲期。

十一月。拜吏曹判書。又上疏固辭。不許。

初六日。特除吏判。公驚惶逼塞。益無以自措。上疏力辭。極陳血懇。而上批曰。觀卿上疏。令人淚落。但今國事至此。凡爲臣子者。苟一息尙存。皆當思奮。況卿以一國重臣。豈宜固守常道。不達權制。倘或國事終不自振。則卿所以欲守制者。亦安能如意哉。有如卿母。聞予召卿。當揮淚促卿赴命乎。抑挽卿守墓。使不顧國家之急乎。卿若念于此。必將瞿然。卿宜思國家之危急。勉抑至情。急速上來。十三日。又下嚴批曰。當此國家危急之時。銓衡人物。係于成敗。豈但親任金革而已哉。徒守私情。不顧國家之急。可乎。卿其克遵前旨。急急上來。

十二月。入城陳懇。又承嚴敎。不得已從政。

公屢承嚴命。不敢退處。黽勉入城。又連章懇乞。上終不許。公末啓曰。國事至此。爲臣子者。難可以私痛爲辭。今令數箇童稚。守几筵於墓側。而獨臣扶舁渡江。每上念國憂。下懷至情。號咽隕絶。若屯田鍊兵事務之末。則庶可隨忝人後。竭誠圖效。至於銓衡重地。則精魂已喪。決不可冒叨以誤國事。上答曰。觀卿情事。予亦悲切。但國事至此。寧不可顧念耶。古人有言曰。人子當以父母之心爲心。則可謂孝矣。卿母有知。其英魂毅魄。亦必痛念國事於冥冥之中。其將使卿急赴國難。死生以之乎。抑恝視國事。退守几筵而已乎。卿若念及于此。其遑遑於國事。豈待予言乎。銓衡之任。卿豈有不堪之理乎。宜更勿辭。與予共濟時艱。公惶恐感泣。黽勉乃出。雖奪情從政。而持喪愈嚴。居處飮食。一從禮制。毀瘠之容。見者無不愍然憂之。

啓陳時務八條。上優批嘉奬。命備邊司議行。

公以艱虞日深。恬嬉猶前。不勝憂念。啓陳時務。其略曰。今之國事日趨危急。賊有必動必勝之勢。而我則無毫髮可以依賴。景象多端。人心渙散。中外方玩愒偸息。不爲汲汲自強之計。一朝復有大警。則擧朝將安所稅駕耶。苟能痛革積弊。寬民訓農。施設得宜。無失其幾。行之以誠。濟之以勤。則不出四五年。其利溥矣。談者常以生聚敎訓。爲今日第一策。而至於語及耕農則曰。賊朝暮將來。雖勤作而得爲我食耶。語及鍊兵則曰。賊退然後有生道。敎此而欲制敵。其亦迂矣。拱手竊議。消遣時日。然則可廢而不爲。都無事事祈福于天。望救於中原。以待賊之自退耶。賊以累萬之衆。連營海上。糧充器利。銳氣不損。以我國今日之將卒。雖百倍其力而戰。終無僥倖一利之時。天兵已撤。賊質不還。賊於明春。必西向矣。設令中國和議已準。諭賊退還。而賊情難測。且幸而退還。必衝突內邑。要我以難從之事。逞兇示威而去。不肯聞中國之令。而便爲俛首戢兵而渡海矣。我國旣與此賊。爲百世不忘之讎。而壤地隣近。只隔一風便之水。今日退歸。明日復來。其陸梁屠戮之禍。必不一二世而止。辱在祖宗。憂深子孫。我之經營備禦。變弱爲強。謀所以雪恥而除害者。豈食息暫緩哉。臣受恩深厚。際此多難。主憂日深。無所裨益。每中夜仰屋。涕淚滿襟。謹條妄慮所及。以備採擇。仍條列八事于下。一。務農商以活飢疫。一。募丁壯以廣屯田。一。轉魚鹽以濟公私。一。審形便以設防守。一。嚴操鍊以簡精銳。一。勤撫綏以服盜賊。一。久職任以責顯效。一。施公仁以收民心。縷縷累千言。凡係利國便民之政。鉅細畢具。上答曰。觀卿獻策。誠有過人之智。當下備邊司議處。

二十三年乙未公三十五歲正月。拜知經筵。三疏辭遞。

公以起復之人。迫於嚴敎。雖黽勉就職。而勸講之任。尤非所宜。屢疏固辭。

二月。啓請習煮焇。

時陳游擊愚衷留在王都。公承命。令李時發,李海龍等。往問海土煮焇之法。又得游擊府家丁陳姓人。能詳解煉焇。又能打造各樣火砲。請令李海龍帶往京畿濱海邑試之。更問造毒藥方及用劍諸條以啓。

乞暇。省先妣墓于通津。○復拜兵曹判書。

公又上箚固辭。上答曰。非不知卿心悶切。但國事至此。凡爲臣子者。無大無小。皆思竭力匡救。未宜徒守常制。司馬之長。乃是王都之元戎。非銓曹之比。此時不可以衰絰辭也。卿宜抑情從仕。盡心經理。寧有不堪之理乎。若其小小曲折。非關於大體。今日之事。一日急矣。只望從速就職。

承命。見葉游擊鱨。議守城方略。

游擊曰。都城廣闊。城制不好。改爲繕守可也。不若防備於慶尙等處。使賊不得來。爲上策。賊過漢江而後欲守城。下策也。又曰。尙書才賢聞於中朝。今爲兵部。可賀本國得人。日候稍暖。則俺與尙書。閱操於敎場。而請敎云云。

四月。又乞遞職。過祥從政。不許。

疏略曰。臣以積釁頑喘。冒就嚴命。疾痼廢仕。幾浹半月。邊報交馳。華使沓至。機關所係。事難稽滯。其他提整軍政。試鍊武人。俱不可少緩。而以衰麻未死之身。嬰犬馬之疾。每遇公事。心神昏錯。且祥期已迫。益切號痛。倘蒙矜悶。遞臣匪據。姑許調病。過練從政。實惟天地再生之惠。上溫諭。終不許。

秋。復拜大提學。辭遞。

公以起復之人。掌文衡主試。極其未安。懇辭得遞。

啓請李鎰爲北兵使。

備局以李鎰應北兵使薦。傳曰。李鎰屢經挫衄。別求他人。公啓曰。李鎰新自大灘敗歸。有如喪精失魄之人。第其簡略律己。孜孜爲國。備器械撫士卒。終勝他人。方今乏才之時。何可終棄乎。鎰雖顚躓於南方。遺名威績。猶在北方。當棄短取長。容護愛惜。不宜暴其實狀。摧折太過也。且近日武臣可用者絶乏。如李薲,李純信,李蘋,金敬老,朴宗男等。獲譴在外。卒然臨變。將倚仗於何將乎。如西戎起則某可爲將。俱極其選。預有定算。則任事者。亦知其自當而有所規畫。其視事急之後。顚倒差遣者。遠矣。其英勇膽大可當一面者。破格奬勵。以備非常有事。差委則緩急必有賴矣。傳曰。卿爲國誠心如此。若人人皆然。何患時事不濟。深用嘉焉。備局覆啓。差遣。

拜平安道觀察使兼巡察使。尋遞。

完平公旣遞。公代之。朝廷以公方主本兵。不可遠出。啓請遞改。

啓請移送銃砲于北邊。以備虜患。

建州老乙可赤有內犯之漸。公議啓曰。制禦北虜之器。莫過於火砲。平安道火砲多數入送。然後可備緩急之用。軍器寺所藏勝字銃筒及唐軍遺下火箭,虎蹲砲等。差官押領船運以送。分置于水上下要緊處爲當。且黃海道武士慣戰立功著聞者。令巡察使極擇精勇者。依法團聚。定爲部伍。預爲約束。有變則登時調發。足爲繼援。傳曰。依啓。

八月。上親臨閱武。乞遞。不許。

啓略曰。本月初十日。有親閱之命。臣非平人。日飾戎服。正所難爲。闕服則不可參。退在則又未安。乞遞臣職。以全公私。上命勿辭。許以所著之服入參。

獨對。承撫軍密諭。與大臣議啓。

二十四日夜對時。上獨召公。以南方撫軍便否事。特下備忘記。授公曰。祕之毋令郞廳知之。備忘記曰。釜山賊窟一夜燒盡。殆天意也。都元師書狀。此乃大機會。如以爲可施予意。令世子簡率臣僚。以禦賊爲名。進住公州。督發諸軍。申嚴紀律。水陸相約。一時大擧。討滅釜山之賊。可以得意。予又欲自行。住于水原,公州之中。而先遣大臣督兵。繼進兩湖。如此則人心振起。可以爲之。明日須早密議以啓。使解事文官一人。星夜馳下。與體察使李元翼相議處之。公與大臣密議。以難行回啓。

九月。承命。見胡游擊大受。議兵備司便否。

中朝有設立兵備司於本國。仍以奪入中朝之議。侍郞孫鑛經略開府,義州。送胡游擊入城。公以接待都監堂上。奉命往見。胡曰。孫老爺欲設兵備司于貴邦。令俺訪問。此是可行耶。公曰。天朝拯濟屬國。終始經營。無非保全小邦之事。此中利害事勢便否。想無不商度處之。何待小邦之可否而知之哉。胡曰。孫老爺令俺與衆陪臣相議覆報云。欲聞陪臣之言。公曰。老爺渡江後。經歷平安,黃海二路。留此數朔。又知這裏事。民情之便否。事勢之可不可。不問可知。頃年李提督領大軍出來時。鄭同知文彬,趙知縣汝梅。請留南兵一萬。又留文官檢勑將卒。如天朝之兵備道云。具稟於經略宋爺。宋爺以爲事勢不可行。仍笑鄭,趙欲留而有此論此事。今日若欲行之。必覆奏皇上。而定其可否。老爺歷觀前史。中國於海外小邦。開府置郡。能得長久其事者歟。胡又曰。若有天將領南兵六七千。防守貴邦何如。公曰。上年倭警方急。欲請南兵三千。而各處倉糧匱竭。僅支八箇月所費。亦患供饋無路。不得請來。何處調得六七千所餉耶。胡曰。脫有倭亂如壬辰。將若之何。公曰。古人云天若祚宋。必無此事。若小邦不幸。又有意外之患。雖欲爲計。其於無麪不飥。何哉。胡曰。然則但爲聽天而不爲之計耶。事竟不行。

進胡游擊。六條密錄。

胡游擊頻頻取看小錄於囊中。極其祕密。公使譯輩購取袖進。乃孫經略箚示胡游擊者也。一。與朝鮮議兵餉。一。査銀礦果有幾處。一。察其地方險要。一。體訪朝鮮文武何人可倚仗。一。默訪民情。一。兵備道何地駐箚爲便。已上各款。須密訪密報事也。時臺官劾其袖進。獻納金澤龍啓曰。兵判李某不由承史。袖進小錄事。雖機密。不無所失。請推考。上曰。事係存亡。難以格例論。

承命。主海西道科試。

上遣承旨奇自獻。取黃海道儒生試券。命公考之。選金德訥等五人。

十月。拜京畿,黃海,平安,咸鏡四道副體察使。

時南北俱有警。梧里李公以右相拜三南及江原四道都體察使。出鎭嶺南。西厓柳公拜兩界及京畿,黃海四道都體察使。柳公擧公爲副使。將出鎭西都。朝議以爲司馬之長。專任籌畫。不可輕出。請遞副使。備邊司啓。都體察使柳成龍,副使李德馨。近將出去云。西道雖有邊釁。時無緊急之報。不可輕易發行。近觀南賊情形。佯言撤回。而留滯至今。其兇謀所在。灼然可知。危迫之狀。有難勝言。若於此時。首相與司馬之長。一時出去。則非但於國體未安。籌畫訓鍊之事。專委於此兩人。西事雖可慮。與朝廷輕重懸殊。恐不可捨此而往彼也。臣等之意。亟遞副使。以他人代之。先爲發送西路。防備諸事。使之急速措寘。似爲宜當。傳曰。副使。都體察使薦之。議于都體察使爲之。

十一月。與都體察使巡視南漢山城。

柳公啓請與公往見。十一月四日。柳公啓曰。南漢山城形勢壯固。若積粟屯兵。修葺城子。則京師之勢自固。臣等近與道伯柳根。議設倉厫。而明日與副使李德馨單騎馳往。指授形便而來。初八日。歸啓山城形址。請令州人權應元句管山城之事。啓曰。臣等往見南漢。地勢甚好。衆山束聳。城在半空。中有平野。上有烽燧。若修葺屯守。則可爲永久之利。州人權應元。頗勇健。壬辰率鄕兵。賊來多射殺。以軍功曾授軍資正階。今若除六品實職。奬功責效。募民屯田。則爲益必多矣。

承命。見余希允進虜中問答。

建州胡老乙可赤部衆漸盛。從滿浦界侵撓列鎭。多所殺略。旋卽刷還人口。故報于胡游擊。遣其差官余希允及我國武官申忠一往覘。仍諭朝旨。至是。希允始還歸。公往見詳問虜情。仍陳近日敎師作弊之狀。

二十四年丙申公三十六歲二月。啓請南漢築城事。○三月。承命。往審中興洞山城。歸啓繕修方略。

正月。備邊司啓曰。中興洞舊有山城。石築宛然。洞口極險。此乃京城後面至近之地。請別設一營。傳曰。中興山城形勢。非肉眼可知。姑待雪消。遣兵判相視後處之。至是公始往。募各道僧徒。草創屋宇於要害處。分方授役。修繕城子。

啓請遞職省墓。不許。○夏。承命。見參軍沈懋時議事。

沈惟敬在釜山。屢請我國通信使同渡海。先是。宋應昌發和議。令沈惟敬往來倭營。議封秀吉爲日本王。皇朝特遣錦衣衛李宗誠爲封冊上使。楊方亨爲副。乙未九月。兩使率沈惟敬。入釜山倭營。行長託辭逗留。以計劫之。宗誠惶劫逃還。皇朝更以方亨爲上使。惟敬副之。惟敬必請通信使。欲與之渡海。至是。惟敬又遣其姪懋時。促發我使。朝廷難之。廟議亦不決。乃啓曰。可令李德馨往見懋時。觀其形色。聽其所言。後更爲議決。上許之。公卽見懋時。參酌措辭。反覆詰問。仍探賊中實狀。幷以懋時答書附奏以啓曰。賊以此執言。不爲退去。則沈天使不無歸咎於我國之虞。懋時又言。日後無以辭其責。此似實情。以臣所見。陪臣不可不遣。朝廷乃以黃愼。充天使陪行官以遣。

七月。湖西賊李夢鶴旣誅。餘黨誣引公。公待命闕外。上慰諭勉出。

夢鶴等寇亂湖西。夢鶴。乃宗姓孼產。初爲選鋒將韓絢募粟官。誑誘愚民。聲言淸正入寇。當率義兵討之。從者雲合。遂反攻陷林川,鴻山,大興,定山,靑陽等邑。洪州牧使洪可臣討平之。其餘黨以公勳名盛大。引公藉口。誣以內應。公待命闕外。至四十餘日。上問群臣曰。兵判事何以處之。左相金應南進曰。臣於李德馨爲切姻。金公。鵝溪公之妹壻也。實有當避之嫌而當國家大事。敢不盡達所懷乎。賊徒欲以德馨借重。而誑誘其衆之計也。上亦必知其被誣矣。原任大臣尹斗壽離席啓曰。左相所達誠得事實矣。上卽下敎曰。左相之言誠是矣。亟令兵判勿待罪可也。仍屢下優旨勉出。且諭曰。予喜卿姓名出於賊口。若因此罪卿。則適足以墮匈賊之計。公悚懼感激。不得已起視事。

更上十疏固辭。至八月。乃遞。

公連以病辭。上命送藥物。溫諭懇至。公更上箚固辭曰。臣孼厄益重。被汚匈口。小器易滿。自速顚覆。倘微聖鑑拯濟而曲全。則豈保有今日哉。臣惟知感激知遇。不揆事勢。任其憃愚。貽誤國事。人非鬼責。在今交極。勢將必至於焚溺亡滅而後已。聖明雖欲救活得乎。上答曰。予實惜卿之一擧足而區區粗成之事。望風瓦解。誰復收拾。司馬之長。斷不可遞。及連疏至十上始遞。

乞暇。省親于楊根。○十月。復拜兵判,大提學,訓鍊都監提調。公上疏辭。上溫批催召。

批曰。省卿疏章。具悉卿意。訓鍊都監,大提學。皆是重任。不可輕遞。且國事艱危。當此之時。司馬之長。未宜退在鄕曲。卿宜一二日內急速上來事回諭。李承旨德悅日記曰。兵判曾出逆招。自是。欲避兵權。訓鍊提調。最所厭避者也。備邊司啓曰。南北急報如此。此時司馬之長。不可退在鄕曲。罔夜上來之意。更爲下書何如。傳曰。允。仍爲連降嚴旨。催促不已。○李白沙遞文衡。公三典。入相後。沈一松喜壽代之。

十一月。還京。又疏辭。不許。

二十五年丁酉公三十七歲正月。承命。刱置復讎軍。募兵八路。

和事旣不成。倭再擧將入寇。上下敎曰。與賊有父兄妻子之讎而不能報者可。令自募或身自從軍。或以奴代。擢其中尤者。定將別爲一隊。討賊可也。公與金戶判睟,申參贊磼等二十二人。通諭京外。使凡有父母兄弟妻子之讎者及爲祖孫叔姪舅甥師長者及妻爲夫奴爲主者。竝令團結爲軍。不堪赴戰者。各出米布,軍器,牛馬,銅鐵。或出雇丁以助軍。京城則設局兵曹。招募約束。諸道則各有有司。使自招募。又因上敎。更令國姓及先王外裔與士民之欲爲國家報讎者。皆屬此軍。京外皆擇有才可堪者爲將領。同約者設壇祭盟。月三練習。令各道各邑之兵。皆統於京。而印信號令。皆兵曹主之。以爲討復之計。

啓陳沈懋時所言。請兵事宜。

啓略曰。沈懋時見臣。極言沈天使前後爲朝鮮勤苦功勞重大。貴國待之落莫也。沈爺之心解矣。何以擔當大事乎。貴國今雖請兵而來。可以盡殺賊乎。今若褒敍沈爺前後功勞。移咨兵部。又請南兵一萬。使沈爺防守釜山。則石老爺必喜。題本施行。沈爺亦歡欣幹事。若不如此。但請發兵。石爺必不肯。此大事也。急速啓知云。此事極爲難處。以臣所見無以獨斷。請議大臣。傳曰。允。○公己亥留兵便宜箚曰。昔倭之在釜營。而沈游擊遣沈懋時。商和事於我也。賊方據我境。而我無重兵在其後。乃欲以三寸舌。苟且彌縫。其策疏矣。臣屢折其議。大被其辱云云。蓋自癸巳以後。天將刀主和議。沈惟敬旣與平行長議。欲封秀吉爲日本國王。以撤其兵。而都督劉綎。則又欲與淸正連和。潛使人交通。而又遣我國義僧將惟政。三入淸正營以探其情。淸正出示行長與沈惟敬講和五條。一。與天子結婚。一。割朝鮮屬日本。一。如前交隣。一。王子一人入送日本永住。一。朝鮮大臣大官入質日本。惟政歸以報劉綎。初。惟敬和議甚祕。人莫之知。及見惟政所報。頗以爲疑。旣而封事不成。而淸正等還屯海上。於是中朝及我國。皆歸咎惟敬。或言惟敬與倭同謀有叛形。惟敬知禍至。懼不知所出。乃貽書金命元。敍其終始。欲以自辨。而旣與公有憾。更慮公有言于天朝。構誣醜辱。無所不至。又欲以和事之不成。歸咎於我國。而更欲逞憾於公。其奏本天朝之辭曰。朝鮮王議遣光海君致賀。已而聽嬖臣李某之言。使州判奉白土紬爲賀。秀吉怒告惟敬曰。若不思二子三大臣三都八道。悉遵天朝約付還。今以卑官微物來賀。辱小邦耶。辱天朝耶云云。至有明史之誤錄。

密啓呂余文所陳倭情。

啓略曰。降倭呂余文。見臣曰。倭人所忌憚惟舟師。慶尙左右道舟師。互相出沒釜山洋中。則賊路中絶。釜山賊勢自孤。而馬島出來之賊。亦不敢輕進。此妙策也。且聞群倭議以爲。今則當奪據全,慶。屯兵力農。則朝鮮必枯其內。今若再動。先犯全羅必矣。擇地設伏。可以計破云。彼雖倭人。其爲我國計皆得中。敢啓。傳曰。觀其言我國可愧矣。

二月。統制使李舜臣被逮下獄。公獨啓申救。

元均忌舜臣功高。上疏言舜臣逗留失機。先是。平行長使要時羅紿慶尙兵使金應瑞曰。淸正當渡海。朝鮮若要路擊之必敗矣。愼無失也。應瑞上其事。海平君尹根壽促舜臣前擊。舜臣疑賊有詐。屢日不進。朝廷連促之。舜臣不得已進兵。則淸正已移泊矣。臺官金大來請拿鞫。朝議多有言可斬者。上曰。李舜臣拿來。以元均代之。公獨啓曰。淸賊渡海而舟師未及邀絶。失其機會。舜臣固難免罪。海上情勢尙未的知。此時易置將帥。事益潰裂。不可收拾。所係非輕。請姑待體察使,都元帥狀啓。更議處置。上答曰。舜臣狡詐之情。失機之罪。斷不可容貸。先治此人。然後國事可爲。設使舜臣獲淸正之頭。其欺君父無朝廷之罪。可以容貸乎。欲討倭賊。先討舜臣之罪。自前凡有失律之將。備邊司惟依阿姑息。圖脫者多矣。豈有復踵此習乎。舜臣竟下獄。栲訊幾死。因判中樞鄭琢力救。得減死充軍。至八月。元均果爲行長所紿。舟師大潰。湖,嶺俱陷。

啓罷上番軍侵責之弊。

時大亂之餘。名官甚貧。上番軍士。強令代立。徵米五斗。又奪兵曹例給布。衛士不勝其苦。或有自殺者。公啓略曰。近來上番軍士被侵之狀。有難盡言。臣令衛將輪回定送。俾不得自占。則侵辱衛將。無以察任。此後上司憑勢侵責者。請定制嚴禁。傳曰。上番軍士。何敢自占捧米者。夫上番軍。衛王京者也。豈令納價者乎。侵責上司。政院察焉。於是兩司多員及侍講院,弘文館新舊官。一時幷罷。宿弊頓革。軍兵鼓舞於道。

呈病遞兵判。移拜工判。專管訓鍊軍務。

傳曰。此時主兵之官。頻數告病。何以察職。遞差。移拜工判。三月初八日。傳曰。近來訓鍊都監之事。漸就懈弛。卿今解兵務。職掌頗閒。可頻數仕進于都監。專管訓鍊。軍人數少。則亦加募入。日新檢督事。言于工判。

三月。上謁聖試士。公承命主試。

初八日。取尹繼先等八人。

四月。倭寇再動。七月。天朝游擊陳愚衷領兵先到來。住公家。上就見之。

淸正旣襲破元均。遂縱兵大入。蹂躪兩湖。乘勝北上。天朝大發兵來援。游擊陳愚衷統領延綏兵二千入城。館於公家。十六日。上親臨接見。

陞拜左贊成。差楊經理接伴使。馳赴義州。

天朝發諸道兵十四萬。陸續東出。以右僉都御使楊鎬爲經理朝鮮軍務。楊公年少氣銳。經理乙卯生。時年四十三。輕視天下士。以氣勢壓倒。人皆洶懼。朝廷以參判張雲翼假銜判書。往儐之。經理到遼東。急招兵,戶,工三曹判書。朝廷又以參判代送。經理問以南方道里,州郡,兵糧,船隻。皆不能詳答。張雲翼被責曳出。使不得復留幕下。三曹亦被大責。夜半報至。朝廷大驚。留門牌招公卿三司議。領相柳成龍,大憲沈喜壽啓曰。接伴之任。無過李德馨。向在李提督軍中。風采計畫言論。唐官敬服。凡有號令。莫不奔走奉行。若送他人。不但不滿於經理之意。必有大段生事。辱及朝廷之擧。德馨去朝。雖甚可惜。今此接伴之任。存亡所係。不可不遣。傳曰。予意正如此。特爲加資。星夜馳去。於是特陞左贊成。馳到平壤。接見吳摠兵惟忠。惟忠領南兵四千先到。屯住忠州。論兵事。馳報天將起程日期。

八月。到義州。狀請預議迎候禮節糧餉事。

狀略曰。察院體貌極峻。而近聞其所爲。則嚴禁最甚。接應之際。必先致其誠。而觀勢陳懇。然後庶不至觸怒。迎候禮節。不可視同諸將。自朝廷速爲商量。而察院又以文書稽滯。再三詬責云。今後答應。請星火催送。近觀天兵前後連續。多官又將絡繹。糧餉一事。未知何以得辦。誠恐寇未退而根本先顚。臣參見察院。將以先運糧後出兵之意呈稟。而中朝縱賜累十萬斛。何以及期輸到於全慶地乎。近來三南木花大無。人民赤脫。若以銀子,花絨,靑藍布。輕齎遞輸。散貿繼糧。則飛輓之弊。可以少省矣。

到鎭江。迎見經理。

經理在遼東令曰。陪臣。只在江上留候。不須入來。故公久留龍灣。及至鎭江。公始過江迎見。經理卽令上堂對話。公仍陳倭亂本末及軍國諸事。經理卽令傾倒。笑話甚穩。時經理令差官甯國胤。起所住房屋於平壤。又欲建立衙門。令旗鼓官李逢陽。圖形出去。公進曰。本國六年兵火之餘。財力俱乏。土木之役尤難。平壤建立衙門。事勢實難。經理曰。我固知之。卽令撤役。○李福長軍門記事福長公啓請帶來。專管經理衙門文書。曰。經理鉤問國王用人之得失。對曰。用人則如接伴使之才智者頗多。而李則拔其尤者。國王爲老爺。以備儐伴之任。近日策應老爺以爲如何。其人物才局。可謂名頭者也。卽此而他求。則槩可想矣。

進至平壤。屢請前發。及南原陷。公泣陳危迫。經理遂馳赴王京。

經理久留平壤。不卽前進。而賊勢日熾。公投揭于經理日累十度。又面陳危迫之狀曰。今賊已逼畿甸。若一渡漢。則江以西無復著手處。一失天塹。雖天兵之威。難以爲力。及今疾馳進鎭都城。則人心可慰。賊勢可遏也。八月二十六日。南原敗報至。副摠兵楊元屯守南原。八月十五日。城陷。元逃走。竟伏誅。公進曰。巨鎭已破。匈鋒莫遏。屬國存亡。在於呼吸。語不成音。涕淚盈面。經理卽日治發。兼程疾馳。諸將佐皆諫。不聽。

九月。入城。經理遣諸將。擊倭於稷山。大破之。

初二日。入城。招提督及諸將在京者。責其不戰之狀。時賊之先鋒已迫稷山。京城震懼。莫保朝夕。公進曰。今匈鋒迫近。老爺成算必有所在。敢問。答曰。唯將有處分。勿慮也。是夜選精壯二千。驍將十五。使解生,牛伯英,楊登山,頗貴領之出送。遇賊於金鳥坪。國朝寶鑑。作素沙郊。以鐵騎蹂躪。爭先奮擊。勢如雷霆。賊不敢放一丸。披靡奔潰。經理又遣擺賽爲繼援馳下。與四將合勢奮擊。所斬獲無數。諸賊皆捲還。京師賴安。軍門記事曰。主上每接見經理時。領相柳成龍,兵判李恒福,接伴使李德馨入侍。與經理問答之際。必咨問於此人等。經理亦知其經國大才也。○又曰。經理嘗與軍門兩按察宴飮曰。我見國王。忠順事上。誠敬待人。凡於軍國事。無不盡心。可謂賢王。至如陪臣柳成龍,李德馨。足爲中國良佐。俺等在此籌畫。不無一助也。軍門等答曰。今之大事。專靠貴院。而該國君臣有如此者。此實俺之大幸也。

十一月。拜禮曹判書。○十二月。隨經理南征。道拜吏曹判書。

時倭奴退保全慶。行長屯順天。沈安頓吾屯泗川。淸正屯蔚山。沿海數十郡。盡爲賊有。公以爲賊雖敗退。尙據兩南。及時掃蕩。勢不可已。力勸經理進征。是月初八日。經理自領大軍南下。十八日。到義城。謂公曰。我兵雖善哨探。不如鮮人便易。吾欲遣哨官宋好漢,田倉。與鮮人詗探於島山。公答曰。我國軍中。有降倭呂余文者。伶俐有心計。今若厚賞銀子。使與宋好漢帶去。到慶州。剃髮著倭衣。入倭營。可以細探。經理從之。後數日。呂余文回自賊窟。袖中出一圖。乃島山大和窟也。兵卒多少及淸正,喜八等窟穴俱在。經理見之大喜。以朱筆。開進兵三路於圖上。以示諸將。遂分三路。一時前進。而二十三日。經理繼發。公與都元帥權慄隨之。三協兵進。圍大和江,伴鷗亭諸賊窟。乘勝奮擊。火箭亂射。燒盡賊幕。餘賊逃生。走入島山。經理上島北邊高峯。親自督戰。公稱謝。經理笑曰。此是小捷。看我剿滅西生,釜山之賊。可言其喜。二十五日。經理招公謂曰。多備薪柴。以爲明日攻城之用。此賊雖據窟穴。城中無糧。又乏井泉。不久當自盡。翌日。又謂公曰。降倭等欲出計毀城。試使爲之。但此城極高險。我兵多傷可憂也。天兵今日。四面列圍不動。刈草打糧。以爲休息之計。爾兵與降倭。持乾柴挨牌。試爲火攻具。且塡城下井泉。使賊不得取也。公與都元帥及諸將。盡入本柵內土墻之間。各兵進抵城底。賊丸如雨。透入挨牌。死傷甚多。經理每以公不閒馳突。戒勿入戰陣。公辭曰。天將與賊臨陣。吾何敢自安。遂與經理衝冒矢石。暴露雨雪。終始不懈。忘寢與食。顏色皺凍。手足腁裂。而氣益厲肅。時大雨連日。士馬凍斃。鐵丸雨下。軍不得前。經理令諸軍下營。爲久駐計。

呈書經理。請令尹承勳管餉。

時西厓公先已南下。措置糧餉。而經理更欲調韓應寅來管蒭糧。公呈書經理曰。方今南邊郡縣。盡爲灰燼。本處諸穀。又被焚掠。而但今三道觀察使皆可幹事。又有兵,戶曹分司堂郞。句管調度。嚴勅諸人。卽可支給。不必更調韓應寅前來。且平安道地方。係是今日根本。棄其所管。猝來辦糧。恐有損於彼此。若必須有檢督申飭之人。則司憲府大司憲尹承勳。頗有幹才。該應試遣。經理從之。

二十六年戊戌公三十八歲正月。經理解圍。還慶州。公爭之不得。

天兵圍島山十餘日。城險不得拔。賊救日添。而自雨後。北風連吹。天兵死者相屬。淸正聲言欲面議和事。而終不來。初四日。經理提督督諸軍。四面攻城。欲爲火攻。而賊於城外。先自明火放砲。中死者甚衆。會右軍得倭書。言加德,安骨,竹島,釜山,梁山等十二倭將領大衆而來云。藍江賊齊入。太和上流陸路之賊。又有繞出軍後之形。經理謂公曰。城險難拔。救兵勢大。計將安出。公曰。賊困在孤城。天也。此擧一失。後未易圖。大人以一萬兵。專防箭灘彥陽之路。以爲迎擊之計。此處戰場甚好。賊雖來。足以廝殺。經理曰。屢日攻城。兵多損傷。不得不解。再圖後擧。公爭之不得。心甚不服。辭氣壯厲。經理深加器異曰。如李陪臣者。風度器量。雖在中朝。當端委廟堂。尙屈百僚。不亦異哉。

三月。楊經理被劾。公隨還王京。

經理退鎭慶州。方圖再擧。曾與兵部贊畫主事丁應泰有隙。誣告經理僨事欺罔二十餘事。經理自安東還住忠州。廢事不出。待天朝處置。及入京城。留南別宮數月。○宣廟寶鑑曰。經理中軍彭友德。密言于接伴使李德馨曰。主事丁應泰奏劾經理二十罪。其中五事。亦干於貴國矣。經理今將上本求回。經理之不幸。亦貴國之不幸也。德馨往慰之。經理笑曰。應泰心腸。異於常人。眞可惡也。諸將不能辦事。我以法鈐束。讒言至此。作事亦難矣。

四月。擢拜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累疏懇辭。不許。○七月。楊經理歸京師。伴送于開城府。

至是。經理革職西還。上出餞弘濟院。經理爲我國指善後之策惓惓開陳。臨別泣下。上及左右侍臣。無不出涕。公追別松京。以詩贈之。先是。遣陪臣崔天健具奏辨誣。又遣李元翼,許筬等。續奏之。帝遣徐瀾觀。査功,罪。○朝廷使譯官鄭重彥陪送經理。及到通州。搢紳儒生出迎者數百餘人。設帳幕江邊。杯盤甚盛。酒半。人問經理曰。朝鮮亦有可人乎。經理擧公名曰。德器文章之美。出將入相之才。罕有其敵。且風儀玉立。望若天仙。杯酒團欒。錢塘十里荷花。正襟危坐。洞庭中秋明月。座中齊聲曰。天下豈有是人。經理擧手曰。誠然矣。

承命從劉提督綎。南征。

帝遣萬世德代楊公。而郉軍門是月入王京。分遣四路提督。統大衆南征南北兵通十四萬有餘劉提督主西路麻貴主東路。攻淸正於蔚山。董一元主中路。攻沈安頓吾於泗川。陳璘率舟師。當水路。協攻順天之賊。將下順天。上祖送于郊。劉斤斤言須得本國才能臣文武備具者第一人與俱。事可成矣。上顧李恒福曰。意有在耶。對曰。必是李某也。上乃命公從劉。劉喜曰。得李公。吾事濟矣。公乃辟吏郞鄭㷤爲從事官。八月。進駐全州。令鄭㷤向舟師調運糧船。提督久留不進。至九月。公問進兵之期。劉曰。刑牲祭旗告天。然後可以漸次進兵。蓋不欲進前也。公又問差官自倭橋出來。所報如何。劉以行長答書示之曰。聞關白已死。行長亦去。其書但云。初七日。相會云。○是時。湖南纔經蕩殘。土賊大起。長城,蘆嶺等地道路梗塞。憂將不測。公曰。此皆佩牛犢者。本是良民。若至誠曉諭。則宜無不從化。卽時散遣軍佐。諭以利害。盜賊聞公之來。隨卽解散。湖境遂安。

九月。作訓子孫帖。手書貽戒。

公閱宋名臣言行錄。撮取濂,洛,關,閩道學要略及孫莘老敎子孫語。作爲一帖。手寫遺諸子。題其尾曰。願兒輩常目在之。以感發其良心。噫。父母之情。爾其知之。

劉綎密縱行長。公令統制使李舜臣搤擊。大破之。

十一日。劉綎始祭旗於敎場。二十二日。到順天。遣人約行長來會議和。僞令王文憲爲提督。往迎中路。欲伏兵襲之。行長驚覺逸還。綎與水軍都督陳璘。連日挾擊。未見勝負。十月初三日。陳提督與統制使李舜臣。時舜臣復爲統制使乘潮來攻。約與陸軍齊進。綎不應。會我國被擄人。從城下呼曰。賊衆悉聚東邊。北面空虛。若乘虛擊之。可勝也。公與權慄,金晬等。再進請戰。提督又不聽。又聞中路敗報。董提督十月初。大敗於泗川。奔還陜川。決意回軍。公又止之。提督佯許。而軍情已動。不可留矣。時行長在圍日久。糧盡勢窮。指日可克。而綎恐人分功。欲用詐退賊而自專其利。陰受其賄。約令遁去。二十四日。倭將悉衆發還。公鉤得其狀。卽夜急通于統制使李舜臣。令與水軍都督陳璘。搤諸要港。大破之。行長僅以身免。自征倭以來。前後獻捷。未有若此之大者。公在軍中。倭橋之役。相持數十日。出入戰場。不避危險。流丸如雨。屢中衣裾。而略無怖色。談笑如常。人無不驚服。賊旣退。綎入其城。搜其首級器械。盡斬我國被虜人及行長所送質倭。以充首級。飛報軍門請功。公深惡之。密啓其狀於朝。洪汝諄惎公。宣其狀於郉軍門。故令綎聞之。綎大恚曰。俺三十年功名。爲李某隳壞耶。因怨公必欲害之。人或爲懼。公獨怡然往見綎。開心穩敍。不露聲色。綎雖內懷不平。外甚尊敬。臨別贐遺詩以贈。詩曰。王師東出日。邂逅得斯人。四海聲名士。三韓社稷臣。文章班馬右。事業吉山倫。一別天淵隔。難期再會辰。以致慇懃。及歸中朝。毀公於其壻翰林編修修史者。以致明史之誣云。

呈書于禦倭監軍王士琦。辨丁應泰誣本。

楊經理之還。我國遣使辨誣。丁應泰移怒我國。以口不忍言之說。構誣奏本。至爲憯毒。一曰。誘倭入犯。一曰。愚弄天朝。一曰。招倭復地。一曰。用日本年號。一曰。結黨楊鎬。朋欺天子。一曰。剛僨求援。移禍天朝。專以申叔舟海東記爲證。構捏累千言。公不勝驚憤。卽與在南方諸陪臣。呈文于王參政。王以西路禦倭監軍。留全州。監劉綎,陳璘等軍。其略曰。小邦二百餘年至誠事大。恪修侯度。得蒙列聖待如一家。若寡君拱北之誠。天地鬼神所共鑑知。曩在辛卯。賊酋秀吉有射天之志。貽書哄脅。寡君卽遣陪臣。具奏以聞。朝廷賜勑加奬。壬辰之敗。寡君以爲。寧赴訴於父母而死。退保鴨江。請爲內附。朝廷洞悉其狀。發兵拯救。寡君之奉而周旋者。惟是一節忠義。豈知今日怒甲之言。移誣寡君如此。痛哉痛哉。三浦倭人。正德庚午。小邦已驅勦無遺。此在小邦輿地書。可驗也。對馬島歲遺。與天朝撫邊上撻子一般。只爲羈縻不絶也。若海東記略。陪臣申叔舟得日本史。紀其土地風俗而序之也。其書日本紀年者。只謄本文而備覽耳。其序尾。大揭成化年號。此則何不擧耶。諸侯王稱宗於其國者。只是臣子欲尊其主之私情耳。寡君卽位以來。訪治道問民事。不喜遊宴。勤儉家邦。而第昇平日久。否運難免。此則天也。數也。當此惡言未卽昭雪。則東韓君民。擧爲罪人。將無以自立於天地之間。伏乞下執事。明白奏揭。陳辨讒說。以灑一國至冤至痛。則小邦君臣。受賜而不敢忘矣。

十月。陞拜左議政。

以丁應泰辨誣事。領相柳公差陳奏上使。老病不能行。於是臺官尹宖,柳潚及館儒洪奉先,李好信等。乘機逞憾。迭攻柳相。上敎曰。當初使臣之差出也。予以爲必大臣往矣。意在於右相。及右相不得召還。則其勢不得不及於領相。而領相未免誤處矣。柳相遂遞職。以白沙公擢拜右相。代爲上使。而完平公爲領相。公陞爲左相。

上箚請會天兵。聲罪討對馬島。不報。

倭賊旣退。公以爲國家於對馬島。終難絶矣。壬辰兵起。本島爲嚮導。必興師。與天兵盛集。一番聲罪示威。則庶有所懲。懲而縻之。則得於處事之權矣。以此陳疏。仍具揭天將。會黃秋浦愼。亦上疏言此事。與公議同。而朝論務在持重。事遂不行。議者恨之。

十一月。統制使李舜臣殉於軍中。權差李時言爲統制使。

時李舜臣中丸。三軍震駭。無所統領。公以大臣承命專制。不及以聞。以忠淸兵使李時言差假統制使。以全羅防禦使元愼差忠淸假兵使以鎭之。軍心始定。

薦海南縣監柳珩。擢爲慶尙水使。

柳珩自監察出補海南。公曰。此人治人將兵。無所不可。當與一節鎭。錯授小官去也。擢爲釜山僉使。未之任。公白于朝。陞拜慶尙右水使。未幾。又薦爲統制使。所在稱職。後果以名將聞。

承命還朝。

公與人書云。兇賊盡退。當有大臣謝恩之行。南方布置亦至急。又必大官來審。生之一身。不西則復南。玆以急於北上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