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員論上
作者:顧炎武 
本作品收錄於《顧亭林文集/1

國家之所以設生員者何哉?蓋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養之於庠序之中,使之成德達材,明先王之道,通當世之務,出為公卿大夫,與天子分猷共治者也。今則不然,合天下之生員,縣以三百計,不下五十萬人,而所以教之者,僅場屋之文。然求其成文者,數十人不得一,通經知古今,可為天子用者,數千人不得一也。而嚚訟逋頑,以病有司者,比比而是。上之人以是益厭之,而其待之也日益輕,為之條約也日益苛。然以此益厭益輕益苛之生員,而下之人猶日夜奔走之如騖,竭其力而後止者何也?一得為此,則免於編氓之役,不受侵於里胥;齒於衣冠,得於禮見官長,而無笞,捶之辱。故今之願為生員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以十分之七計,而保身家之生員,殆有三十五萬人,此與設科之初意悖,而非國家之益也。人之情孰不為其身家者?故日夜求之,或至行關節,觸法抵罪而不止者,其勢然也。今之生員,以關節得者十且七八矣,而又有武生、奉祀生之屬,無不以錢鬻之。夫關節,朝廷之所必誅,而身家之情,先王所弗能禁,故以今日之法,雖堯,舜復生,能去在朝之四凶,而不能息天下之關節也。然則如之何?請一切罷之,而別為其制。必選夫五經兼通者而後充之,又課之以二十一史與當世之務而後升之。仍分為秀才、明經二科,而養之於學者,不得過二十人之數,無則闕之。為之師者,州縣以禮聘焉,勿令部選。如此而國有實用之人,邑有通經之士,其人材必盛於今日也。然則一鄉之中,其粗能自立之家,必有十焉,一縣之中,必有百焉。皆不得生員以芘其家,而同於編氓,以受里胥之淩暴,官長之笞捶,豈王者保息斯人之意乎?則有秦漢賜爵之法,其初以賞軍功,而其後或以恩賜,或以勞賜,或普賜,或特賜,而高帝之詔有曰:「今吾於爵,非輕也。其令吏善遇高爵,稱吾意。」至惠帝之世,而民得買爵。夫使爵之重得與有司為禮,而復其戶勿事,則人將趨之。開彼則可以塞此,即入粟拜爵,其名尚公,非若鬻諸生以亂學校者之為害也。夫立功名與保身家,二塗也;收俊乂與恤平人,二術也。並行而不相悖也,一之則敝矣。夫人主與此不通今古之五十萬人共此天下,其芘身家而免笞捶者且三十五萬焉,而欲求公卿大夫之材於其中,以立國而治民,是緣木而求魚也。以守則必危,以戰則必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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