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9号
←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8号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9号 S/PRST/2005/9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5年第10号 |
|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5年2月25日安全理事会第513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西非的跨界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慎重审议了2005年2月11日秘书长关于实施安全理事会有关西非跨界和次区域问题建议的进展情况报告(S/2005/86),并重申安理会主席2004年3月25日的声明(S/PRST/2004/7)。
“ 安理会赞赏地注意到在该次区域的联合国各种政治和维持和平特派团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并期待看到秘书长将提交的关于特派团之间合作的报告。安理会还欣见联合国系统、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各会员国、重要双边和多边发展伙伴以及包括妇女团体在内的民间社会组织之间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在不断扩大,以便解决西非次区域所面临的诸多复杂挑战。
“ 安理会重申,它认为对跨界和次区域问题采取的行动应是该次区域预防冲突、处理危机和建设和平大战略的组成部分。因此,安理会还鼓励联合国西非办事处(西非办事处)同西非经共体和非洲联盟以及其他重要的国际伙伴和民间社会组织一起,进一步推动联合采用综合性次区域方法。
“ 安理会欢迎马诺河联盟恢复活动、其成员国特别是就如何处理雇佣军问题重新开始对话这些令人鼓舞的前景。安理会还欢迎西非经共体关于建立一个小武器问题处和通过一项新的小武器管制方案的举措,并欢迎西非经共体正在作出努力,将1998年10月31日在阿布贾签署的关于暂停进口、出口和制造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声明变成一项约束性公约。
“ 安理会欣见欧洲联盟委员会2004年12月2日决定帮助西非经共体实施关于打击非法扩散小武器的计划。安理会再次呼吁所有有能力的会员国和组织在这方面向西非经共体提供更多援助。安理会呼吁武器生产和出口国以及西非国家探讨如何确保实施暂停声明。
“ 安理会呼吁会员国和重要的国际伙伴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包括通过提供技术专门知识、培训方案及后勤和财政资源,帮助西非经共体加强预防冲突、促成和平和维持和平的能力。在这方面,安理会重申,为了在即将脱离冲突的国家扭转暴力文化,并创造一种有利于全国和解的环境,前战斗人员重返社会的意义重大,同时要考虑到儿童兵和妇女的特殊需要。安理会再次呼吁国际社会为此提供足够的资金。
“ 安理会强调指出,西非持续存在的或新出现的危机威胁到次区域稳定,在这方面安理会深为不安地注意到,一些国家因为权力转移出现了新的和持续的紧张,并涉及到安全部队和武装部队成员,这可能会进一步阻碍稳定该次区域的努力。
“ 安理会为此回顾在1999年《阿尔及尔宣言》和2000年《洛美宣言》中非洲联盟对违宪更换政府表明的立场。
“ 安理会欢迎西非经共体和非洲联盟为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行动。
“ 安理会对下述情况深表关注:司法行政管理不善,政府打击犯罪活动和有罪不罚现象的能力软弱,因此造成包括安全部队和武装部队人员在内的个人卷入各种非法活动,如走私武器、毒品和自然资源,贩卖人口,设置路障敲诈勒索和洗钱。安理会强调指出,需要特别注意那些直接影响加强西非国家和平、稳定与民主施政努力的严重问题。
“ 安理会强调,需要推行安全部门改革,以便在即将脱离冲突状态的国家改善军民关系,创造一种和平与稳定的文化,促进法治。在这方面,安理会请西非办事处与有关政府和组织进一步探讨如何规划和实施安全部门的改革。
“ 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西非经共体同联合国毒品管制办事处协作,正在努力加强国家执法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流,开展区域联网,并在执法问题方面进行合作,以改善西非的边境管制机制。
“ 安理会重申,必须制止一些边境地区不稳定风险日益增加的趋势。因此,安理会鼓励西非办事处与西非经共体执行秘书处及其有关成员国密切合作,协助实施为该次区域敏感边境地带制定的各项战略,并呼吁捐助国为此提供支助。
“ 安理会强调,需要帮助西非国家制止非法跨界活动,加强那些致力于宣传非暴力与和平跨界文化的民间社会团体的能力。
“ 安理会进一步强调,需要开展经济活动,促进发展,以此推动该次区域的可持续和平。安理会促请国际捐助者协助西非经共体国家开展该项必要工作。
“ 安全理事会重申,迫切需要找到长期解决青年失业问题的办法,以防止非法武装团伙招募失业青年。在这方面,安理会请秘书长在下一次进展报告中,就如何以最佳方式解决青年失业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 安理会敦促捐助国、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对该次区域许多地方出现的悲惨人道主义状况采取行动,在2005年关于西非的联合呼吁框架内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此作为区域人道主义反应战略的一部分,改善亟需保护或应对能力消耗殆尽的民众的安全。
“ 安理会表示打算随时审查这些问题,并请秘书长通过提交关于联合国驻该次区域各特派团的报告,定期就此通报情况。”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