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誅賊子梁澤疏
請誅賊子梁澤疏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
伏以先王之有天下,首明人倫以立敎化,誠以綱常之道,如天地之不可易也,如日月之不可廢也,敎旣立矣,化旣行矣。而猶慮夫賊仁害義者,或出於其間,故制爲五刑以威之,其所以維持敎化者至矣。世降俗衰,敎化不行,雖車裂體解前後相望,而弑父弑君者往往有之,況無嚴刑重法以威之,則天下國家之事,將有不可忍言者矣。
臣等謹按:江華府人梁澤弑其父,本府之民萬口如一,具湘等十六人聯名報官,其一鄕公論之發,已不可掩。而府使李用淳,喬桐縣監李億昌,前後所撿打傷之迹,考之無冤錄,如合符節,則澤之弑父之狀,無可疑矣。而有司者諉以疑獄,不擧典刑,置之尋常之地,到屍肉壞爛,無可考驗。然後託以改檢爲名,至於不可檢,則乃繫湘等十六人,欲窮問言根所自出,若將爲澤復讎者。臣等竊惑焉,今夫有司者,豈盡無父之人哉?又豈不知弑父者之不可一日容也。所以矇矓掩覆,以至今日者,豈無其由乎。彼澤本饒於財,盡賣田宅以行賄賂,擧鄕之人實所共知,但未知入於誰門耳。澤之弑父,在於去年七月,而用淳之初檢,乃在於十一月。億昌之覆檢,在於今年二月,其改檢也。在於六月,使天下之大逆,偃臥獄中,以待其老。而宰相不知其失,臺諫不言其非,臣等竊恥焉,嗚呼!子焉而弑其父,尙能以貨賂自衛,淹延時月,以至期年之久,其他則又何說。
臣等竊見本府之民,始聞此事,莫不張膽扼腕,今則人人惴恐,反以湘等爲戒。夫始之張膽扼腕,此天理民彝之不容泯者也。今之惴,恐在上者使然也,嗚呼!爲人上者,旣不能明人倫正風俗,使人人行孝悌之道。而乃使綱常莫大之變,出於畿甸之間,又不能明示典刑,以快天誅。而乃使自新之民,失其本心,臣等竊痛焉。臣等將見天地易位,日月失次,三綱九法湮滅絶熄。而天下之人,父子不相殺者幾希矣。言念及此,豈止痛哭流涕而已哉,伏願殿下赫然發怒,快示明刑,使天下之人,昭然知弑逆者之無所客於覆載之間,則天地旣塞而復開,日月旣闇而復明,三綱正,九法立。而天下之爲父子者定,豈不快哉,豈不盛哉。不然,臣等或將赴海而死,或將被髮入山,或將此走胡南走越耳,寧能坐視禮義之邦化爲無文之國。而冥然與禽獸爲群哉,臣等生於輦轂之下,早蒙菁莪之育,而粗識彝倫之典矣。流寓本府,親見此事,義不容默默。而所以遷延到此者,庶幾有望於士師。今伏見推考敬差官趙廷芝挈家而來,使梁澤妻孥,出入於門屛之間,所推喬桐律生之招,明白的實,而不以上達。若是則弑父之賊。終無時而可誅也,臣等不勝區區憤惋之主,謹沐浴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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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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