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亟宜振興佛教
佛法東來,二千餘年矣。漢魏隋唐,稱為最盛。然昌黎辟之於前,婺源攻之於後。於是自命為儒者,無不附而和之。近年風氣漸開,更以迷信罪佛教,一若佛法有大害於國家者。嗚呼傎矣。
彼闢佛之焦點,厥在僧徒不耕而食、不織而衣、出家舍世、無父無君。殊不知佛教之出家者,因欲修高尚之道行,不得不屏俗緣,淨六欲,以一心修養也。豈令世人胥出家哉。若長者(謂心平性直、語實性敦、齒邁財盈者),若居士(謂廣積資財或在家修道者),若優婆塞優婆夷(在家持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者,男曰優婆塞,女曰優婆夷),固皆非出家者也。姑以儒耶譬之。其在儒教,則僧徒者,作之師也;其在耶教,則僧徒者,教士神父也。儒教未嘗令人人為師,耶教未嘗令人人為教士神父,佛教亦何嘗令人人為僧哉。況佛教倫理,主在報恩。一、父母之恩。是未嘗無父也。二、眾生之恩。分師長、妻子、僮僕、親友四類。是未嘗無家庭社會也。三、國王之恩。是未嘗無國無君也。四、三寶之恩。三寶者。佛寶、法寶、僧寶也。佛寶之恩,崇聖也。猶儒家之祀孔,耶教之崇拜耶穌也。法寶之恩,尊道也。如儒家之宗六經,耶教之宗新舊約也。僧寶之恩,敬師也。如儒家之尚士,耶教之敬教士神父也。由是言之,佛教固兼入世者也。其出世間者,不過以處上士而願修行者耳。佛固何負於國家社會哉。至僧徒不耕而食、不織而衣,亦猶夫儒之士,耶之教士神父。其理由孟子固已言之,無待余之喋喋矣。
或者曰:如子所言,則佛與儒耶固相同也。欲保我國之國粹,崇儒可矣。欲趨世界之潮流,宗耶可矣。何必冒不韙而提倡佛教也。則應之曰:唯唯否否。如子所言,果能行之無阻。則余非宗教家,固無所容心於其間也。然儒家陳義太高,又舍天道而不言,故可為一種教義,而不能作宗教用。欲其如佛之說因果、談輪迴、生極樂、墮地獄之淺顯明切,老嫗胥解,不可得也。耶與佛,其相似之點固多,然其精深之處似不及佛。益以東來年淺,譯經陋俗,縉紳先生蓋難言之。言語隔閡,民教未孚。普通人民,多不欲道。曷若佛教,有二千餘年之教澤,國民強半之信仰(名為儒者,固明儒而暗佛。即基督教徒,其腦中亦多貯佛教教義。謂予不信,請試察之來生投胎及鬼神等說。基督教徒固時。露於言詞中也)時其推行之難易,豈待言哉。余向者亦附和闢佛之一人也,今略究佛說,默察國情,覺任何宗教均不如佛教之適於我國,故寧舍彼而取此也。吾右所云云,不過就一時而立論,未足盡吾之意也。夫佛教豈唯適宜於我國,實適宜於世界所有之人類。其教義之精深廣大,絕非末學所能盡窺。其慈悲平等苦行持戒等,他教匪不有之。然其說因果之圓滿,則任何宗教未見其比也。夫欲知前因,今受者是。欲知後果,今為者是。壽夭苦樂貧富貴賤明美醜,皆自宿命所作,隨善惡之自行而得。故佛之為教也,一切唯心,一切唯己。己心如何,己行如何,則其所獲之果亦如何。運命悉依自業,非隨自然,非有主之者也。其對於有過孽者,則以慚愧清淨之。其有自力不足者,則以念佛之力,而佛為之超度,為之護佑。其修持之結果,則增若干淨心,去若干玷污。一世不能成佛(即止於至善也),二世三世以至百十世,苟能精進不已,必有成佛之一日。蓋人人皆具成佛之根性,特視其淨業如何耳。以如此之教義,訓迪世人。較之積善餘慶、積惡餘殃、末日審判、善升天國者,其獲效自必不同。蓋有犁牛之子騂且角、兒孫自有兒孫福兩語,餘慶餘殃之說破矣。矧倒行逆施者,我躬不閱遑恤我後哉。末日審判之說,稍有智識者輒覺其事之必無,理之難信。況世界末日之有無,與其究在若干年後殊無可征。即在信其說者,亦覺其說之渺茫難稽。則根器稍劣者,又何所顧忌哉。依佛所說,果報之速近在一剎那間。遠亦不過一世,乃至數世。而一身所作一身當,毫無假借之餘地。苟稍知自愛者,安肯逞一時之私而種不可逃之惡因哉。吾故曰:佛教最適於世界人類也。
我國不欲有精神教育有宗教信仰則已。苟其欲之,則提倡佛教實事半而功倍。唯其下手之方,厥有二事。甄別僧徒、改良儀式是也。
有明以前,僧徒度牒,歲有定額。願出家者,先為沙彌,研究經論,具有心得,受持善戒,行之有素,乃得出而應試。應試及格,始得為僧。前清世祖,開方便門,免除此制,僧徒乃濫。始則愚魯之人,濫竽其中。繼則暴徒罪犯,逋逃其門。僧為世輕而佛法愈壞矣。余向闢佛,故與僧徒素無往還。海內高僧,無一相知。年來漸有所識,其卓絕者類皆通三藏十二部為世福田者也。若能嚴傳戒之途,宏教育之道,法師輩出,高僧時生。僧可堅世人之宗仰,俗可得沙門之教誨。佛教益以昌明,國民於以成德,不亦懿歟。
今之信佛者,徒知禮拜供養,徒知延僧拜懺,殊失我佛教化之本義矣。夫沙門法施,世人受法施者也。法施五事,成其信,成其戒行,成其多聞,成其布施,成其智慧。今世施者受者,於信與布施尚不能完全成就。至戒行多聞智慧,固毫未成之也。吾以為此後佛教信徒,不拘僧俗,當定期於寺庵宣講。淺者講因果戒行,深者談精進覺悟。俾縉紳士夫、商賈工豎、學校生徒、閨中婦女,禮拜而敬聽焉。必能化行俗美,祛無明而覺悟,成就超絕之人格。較之他教他法,其難易遲速,不可同日語矣。
今世教育家,固欲以精神教育,代俗惡機械之智育矣。精神修養之源泉,固歸功於宗教矣。我國何幸而有此最光明之佛教,更何幸我國集佛教之大成。於此而不發揮光大之,坐令竊取我一二派剩義之鄰邦,睨視於旁。豈不大可哀哉,豈不大可哀哉。
附言一 佛教以出家為上士修行之淨地,實以拋棄一切,方能全持善戒,方易精進證果。即在今之叔世,高僧成就遠過名儒。立志不紛,操行純潔。他不具知,即如印光法師,始而闢佛,繼而出家,駐錫普陀垂三十年,未嘗下山。貫通經論,力宗淨土。其人格之超特,真足令頑夫廉懦夫有立志矣。較之自命經師人師者,貪財枉法,逾檢盪閒,豈可以道里計哉。
附言二 上所云云,余非辟儒也。所辟者,近世之小人儒耳。然儒有兩缺點。一則以政治為本,非得政權,不能行其道。一則以養成君子為主,下愚則不屑教。唯其如是,故居叔世而不獲政權,則儒亦無從化民成俗矣。佛則不然。夙與政治離緣,故無待於政權。教義有深有淺,深者固非常智所能窺,淺者則行持五戒,理說因果,口念阿彌陀佛,雖下愚亦可企及也。儒之教義,邁越各教。然必得政權,其效乃睹。不若佛之隨時隨地隨人而適也。
附言三 上所云云,似吾於各教之中推崇儒佛,而蔑視他教矣。實則不然。無論何種宗教,苟能存於斯世,雖大小精粗不同,必有其獨到之處。吾人先明某教教義,即崇奉之,各憑其良心,從其志願。是即所謂信教自由也。余最近頗覺道教之精,然尤無心得,不敢言也。余雖不解基督教之精義,然曾究其興盛之故,似有二端。其出世的,在神學教育之發達。其入世的,在與社會平行進步。如學校,如書報,如各種慈善事業,如青年會天文台,均能一方為宗教之健將,一方為社會之功臣。其發達也,不亦宜乎。
附言四 頃讀日本新版《教育大辭書》印度教育篇,不禁廢書三嘆。茲節譯於下。
印度信仰之宗教,以婆羅門為最多,回教次之。茲就西曆一九一一年所調查,列表如下。
婆羅門教 二一七五八六八九二人
回回教 六六六四七二九九人
佛教 一〇七二一四五三人
錫克教 三〇一四四六六人
希臘教 三八七六二〇三人
猶太教 二〇九八〇人
婆羅門教義,以「世界萬有之大原為梵天。世界萬象,悉依梵天而成,以梵天為本體。故梵天與萬象,形式雖各不同,而實際則一。梵天為清淨,為真善,為真樂。世界萬象反是。為穢濁,為罪惡,為苦痛。故人類之最高目的,當脫離此世界,而復歸於梵天。否則不能享最大之幸福也。人類欲達此目的,必於現世忍受諸般苦辛。蓋現世愈苦,則未來之幸福愈大也」。婆羅門教,自昔全盛。其後弊害百出,佛教乃興,反婆羅門而揭出無差別平等之教義。釋迦滅度後二百年,教義大行。南至錫蘭,東及緬甸、暹羅、中國、朝鮮、日本。然在印度本土,則婆羅門教終未絕跡,其後又復大盛。說者謂今日印度殆全無佛教影響,非過言也。
吾譯此段竟,有二感想。婆羅門以迷信而力求苦行,何以印人從者如此之盛。一也。佛教何以不能行於印度,抑以其人民非善知識歟。二也。吾國今日若不提倡真正高尚之宗教,任釋老之旁門異道橫行無忌,竊恐他日之流弊,尤甚於婆羅門也。言念及此,可為寒心。世之先覺,其亦留意及此乎。
附言五 吾於此對於宗教,又有二感想。其一則宗教信仰之推行,以漸不以驟。其二則宗教之信仰,由於遺傳習慣者半,由於機會人力者半。蓋漸則深入,驟則反是。發軔須機會,保守改進須人力。而遺傳習慣,更有莫大之潛勢力焉。猶太印度,雖為耶佛二教之發祥地,然其人力不足,故不克保守改進,而反盛行於本土之外。耶之西行,佛之東行,皆有種種機會。否則耶東而佛西,亦未可定也。至遺傳習慣二者,大之可征之一國之信仰,小之可征之一家之信仰。離群而奉他教,離祖父而改信仰,無論何國,均居少數。其大多數固皆與群眾與祖父,同其宗教者也。
明乎斯義,則佛教盛於我國而衰於印度,其故可深長思矣。我國向無具形式之宗教。佛教先入,且與我遺傳習慣之儒家,無根本上之衝突,故不數百年而盛行。印度本有婆羅門教,其教義與佛適相反對,故佛雖一時驟見盛行,然不能剗除婆羅門之根蒂,死灰復燃,亦固其所。然則自宗教史上觀之,佛教之於我國,必有振興之一日。蓋我國二千年之遺傳習慣,其中飽含佛教教義也。宋儒對於佛教,每慨乎言之。然愈慨乎言之,愈見其流行之溥。馴至儒家明揭闢佛之幟,陰汲佛教之流。無他,亦以佛教在我國源遠而流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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