輟耕錄/卷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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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端
编辑金華黃先生〈(榔)〉嘗云:「子將以舉子經學取科第,有一賦題曰『角端』,亦曾求其事實否乎?」余曰:「未也。」因記《史記·司馬相如傳》「獸則麒麟角狼」之語,退而閱之。按註,郭璞曰:「角狼,音端,似豬,角在鼻上,堪作弓。」又云:「似麒麟而無角。」《毛詩疏》云:「麟黃色,角端有肉。」張楫云:「角端似牛角,可以為弓。」以此推之,豈亦麟之屬與?及考《符瑞志》、《名臣事略》、《癸辛雜識》等書,乃始得其詳。蓋太祖皇帝駐師西印度,忽有大獸,其高數十丈,一角如犀牛然,能作人語,云:「此非帝世界,宜速還。」左右皆震懾,獨耶律文正王進曰:「此名角端,乃旄星之精也。聖人在位,則斯獸奉書而至。且能日馳萬八千里,靈異如鬼神,不可局限性。」帝即回馭,載稽之前誌,神禹氏治水功成,天降飛廊,日行三萬里,而未嘗善言也。又后土跌蹄之獸至善言,而未聞其獨角也,軒轅飛黃而獨角。漢武獸,並角而五蹄,又未嘗聞其能言善也。善馳也。及聖祖誕膺天命,而角端出焉。夫一角者,所以明海宇之一;萬八千里之涉者,所以示無遠弗屆也。此又天將開天下於大一統之象也。至正庚寅,江浙鄉試,八月二十二日夜二鼓,院中仿佛見一物,馳過甚疾,其狀若猛獸者,軍卒從而喧哄,因出「角端」為賦題。
劈正斧
编辑劈正斧,以蒼水玉碾造,高二尺有奇,廣半之,遍地文藻粲然。或曰:「自殷時流傳至今者,如天子登極、正旦、天壽節、禦大明殿會朝時,則一人執之,立於陛下酒海之前。蓋所以正人不正之意。
興隆笙
编辑興隆笙在大明殿下。其制:植眾管於柔韋,以象大匏土鼓,二韋橐,按其管,則簧嗚。笙首為二孔雀,笙鳴機動,則應而舞。凡燕會之日,此笙一鳴,眾樂皆作。笙止,樂亦止。尚食面磨尚食局進禦面,其磨在樓上,於樓下設機軸以旋之,驢畜之蹂踐,人役之往來,皆不能及,且無塵土臭穢所侵。乃巧工瞿氏造焉。
僧有口才
编辑大德間,僧膽巴者,一時朝貴咸敬之。德壽太子病癍薨,不魯罕皇后遣人問曰:「我夫婦崇信佛法,以師事汝,止有一子,寧不能延其壽邪?」答曰:「佛法譬猶燈籠,風雨至,乃可蔽。若燭盡,則無如之何矣?」此語即吾儒死生有命之意,異端中得此,亦可謂有口才者矣。
鄧中齋
编辑鄧光薦先生〈(剡)〉,號中齋,廬陵人。宋亡,以義行,著其所《賦鷓鴣》詩曰:「行不得也哥哥,瘦妻弱子羸覽馱。天長地闊多綱羅,南音漸少北語多。肉飛不起可奈何,行不得也哥哥。」其意可見矣。又有《贊文丞相像》曰:目煌煌兮,疏星曉寒;氣英英兮,晴雷殷山。頭碎柱兮譬完,血化碧兮心丹。嗚呼!孰謂斯人,不在世間?」
汪水雲
编辑汪元雲先生〈(大有)〉,號水云。天兵平杭日,詩曰:「西塞山邊日落處,北關門外雨來天。南人墮淚北人笑,臣甫低頭拜杜鵑。」又曰:「錢塘江上雨初乾,風入端門陣陣酸。萬馬亂嘶臨驚蹕,三宮灑淚濕鈴鸞。童兒剩遣追徐福,癘鬼須當滅賀蘭。若說和親能活國,嬋娟應是嫁呼韓。」此語尤悲哽。先生詩有《水雲集》。
厚德
编辑徐文獻公〈(琰)〉,字子方。至元間,為陜西省郎中。有屬路申解到省,誤漏聖字,案吏指為不敬,議欲問罪。公改其牘云:「照得來解內,第一行脫去第三字。今將元文隨此發下,可重別申來。」時皆稱為厚德長者。
毀前朝玉璽
编辑後至元間,太師伯顏出太府監所藏歷代玉璽,磨去篆文,改造押字圖書及鷹墜等物,以分散其黨與。蓋先以奏請故也。獨唐武氏一璽,玉色瑩白,製作如官印,璞僅半寸許,因不可它用,遂付藝文監收之,竟獲永存。豈武氏之智能料之乎?
披秉歌訣
编辑天子郊禮與祭太廟日,百官陪位者皆法服。凡披秉,須依歌訣次第,則免顛倒之失。歌曰:「襪履中單黃帶先,裙袍蔽膝綬紳連,方心曲領藍腰帶,玉珮丁當冠笏全。」
三教
编辑孛术魯翀子翬公在翰林時,進講罷,上問曰:「三教何者為貴?」對曰:「釋如黃金,道如白璧,儒如五穀。」上曰:「若然,則儒賤邪?」對曰:「黃金白璧,無亦何妨?五穀於世,豈可一日闕哉!」上大說。
授時曆法
编辑《授時曆要法歌》曰:
- 授時曆法君要知,
- 但以九年舊歷推。〈(古云:「但看九年免望日,便是今年正月一」。)〉
- 月大月小起初一,
- 看其初一天地支。〈(天不言干者,為詩句所拘。然舉支以見干也,當推年九前曆。每月初一是何干支,便以此干支,依後法數去。)〉
- 大月天干五支九,〈(且如大月天干五,地支九。假令初一日甲子,甲至戊五數也;子至申,九數也。即以戊申為今月朔。)〉
- 小月天四地八耦。〈(且如小月天干四地支八。假令初一日丙寅,丙至己四數也,寅至酉,八數也。即以己酉為今月朔。古云:「前九之年起算法,大月五九小四八。」)〉
- 月大三十日無差,〈(如初一日己酉,數至次月朔見己卯,即月大也)〉
- 月小分明只廿九。〈(如月朔數至次月朔止廿九日,即月小也。)〉
- 節氣只恁九年曆,〈(假若造甲午年曆,則看丙戌年節氣)〉
- 二十四氣真端的。〈(要知今年節氣,則看前九年中是何節氣。)〉
- 天干三數地支七,〈(假如癸亥日,癸見乙,三數。亥見己,七數也。)〉
- 熟記心中須歷歷。
- 定時二十四年取,
- 逢時遇八君無慮。〈(如逢子時交節氣,卻用未時亦交也,中氣如之。)〉
- 若依此法個中推,
- 方省陰陽玄奧處。
- 閏月本來中氣無,〈(古云:「閏月無中氣」。)〉
- 何勞物外更它圖。
- 世人諳得神仙術,
- 不是愚氓是丈夫。
又歌曰:
- 九年二月半,
- 便是正月一。〈(前九年二月十五日辰,即今年正月初一日辰。該九十七個半月,二千八百八十日,六甲轉四十八周。)〉
- 只九年中取,
- 大小無差失。
又歌曰:
- 若要求立春,
- 相沖對食神。〈(假如前九年甲子日立春,甲食丙,子沖午,即今年丙午日立春也,二十四氣準此。)〉
- 閏月無中氣,
- 說與惺惺人。
又一法云:「古有數九九之語,蓋自至後起,數至九九,則春已分矣。正如至後一百六日為寒食之類。」
豈特此為然?凡推算皆有約法,《推閏歌括》云:「欲知來歲閏,先算至之餘。更看大小盡,決定不差殊。」謂如來歲合置閏,止以今年冬至後餘日為率,且如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則本月尚餘八日,則來年之閏當在八月。或小盡,則七月。若冬至在上旬,則以望日為斷,十二日足,則復起一數焉。
《推節氣歌》括云:「中氣與節氣,但有半月隔。若要知仔細,兩時零五刻。」謂如正月甲子日子時初初刻立春,則數至己卯日寅時正一刻,則是雨水節也。
《推立春歌》括云:「今歲先知來歲春,但隔五日三時辰。」謂如今年是甲子日子時立春。則明年合是己巳日卯時立春。若夫刻數,則用前法推之。
又《求節氣歌》曰:
- 驚蟄五時二刻求,清明十時四刻流。
- 立夏一日三時六,芒種一日九時周。
- 小暑二日二時二,立秋二日七時四。
- 白露三日零六刻,寒露三日六時至。
- 立冬三日十一二,大雪四日四時四。
- 小寒四日九時六,五日三時交新歲。
- 節遇子時加一日,此為捷法君須記。
又一年約法云:「一周年,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時。一月節,三十日零五時二刻。半月一氣,十五日零二時五刻。」
又食神定法云:「甲食丙,乙食丁,丙食戊,丁食己,戊食庚,己食辛,庚食壬,辛食癸,壬食甲,癸食乙。」其捷要,但取我生之干。陽配陽,陰配陰,是也。
又《時刻約法歌》云:「二十四氣漸差除,循環時刻四同。單逢正四換初一,正三依舊復初初。」
又乘除法推算二十四氣時刻云:
- 其法不論何處何月,但以日為百數,時為十數,刻為零數。初一至初十,於百上下數。如過初十,於千上下數。
- 假如正月十一日亥正一刻立春,欲求中氣,則先下一千一百數,十一日故也。再下十二數,亥時故也。如子一丑二之類,復加一千五百二十五數,共得一七三三,則二十七日寅初二刻雨水也。何以知為初二刻?蓋零一數初刻,二數初一刻,三數初二刻,四數初三刻,五數正初刻,六數正一刻,七數正刻,八數正三刻。此立成法也。今零三數,是乃初二刻矣。
- 欲求二月節,則於前數上加一五二五,〈(即前一千五百二十五也。此項數,節氣中氣皆以之加用。)〉為前正月小盡,除去二十九日。〈(如遇大月,除去三十日。算中氣則不除大小月。)〉剩下一三五八,則十三日辰時正三刻驚蟄也。餘仿此。〈(十二時為一日,如遇十三時以上,則退十二時為一日。八刻為一時,如遇九刻以上,則退八刻為一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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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布
编辑《喪大記》云:「士葬用國車〈(國音船,示專反。或作團,又誤作國)〉二綍,無碑。比出宮,用功布。註云:「比出宮用功布,則出宮而止,至壙無矣。」《舊圖》云:「功布,謂以大功之布長三尺以禦柩,居前,為行者之節度。」又《隱義》云:「羽葆功布等,其象皆如麾,則旌旗無旒者,周謂之大麾。」《既夕禮》云:「商祝執功布以禦柩,執披。」賈釋云:「謂以葬時乘人,故有柩車前執引者。及在柩車傍執披者,皆禦治之。」又註云:「居柩車之前。若道有低仰傾虧,則以布為抑揚左右之節,使執引者執披者知之也。」道有低,謂下阪時也;道有仰,謂上孤時也;傾虧,謂道之爾邊在柩車左右轍有高下也。若道有低,則抑下其布,使執引者知其下孤也。若道有仰,則揚舉其布,使執引者知其上阪也。若柩車左邊右邊或高下傾虧,亦左右布,使知道有傾虧也。假令車之東轍下,則抑下其布向東,使西邊執披者持之。若車之西轍下,則抑下其布向西,使東邊執披者持之。所以然者,使車不傾虧也。大夫禦柩以茅,諸侯以羽葆,天子以纛指引。前後左右,皆如功布之施為也。又《既夕禮》:將葬啟撈也,商祝免袒,執功布入,自西階。註云:「功布,灰治之布也。執之,以接神為有所拂勞,賈釋云:「拂勞,猶言拂拭也。故《下經》云:「商祝拂勞用功布,是拂拭去塵也。」此始告神而用功布拂拭,謂拂拭去凶邪之氣也。〈(出聶崇義《三禮圖》)〉
人中
编辑錢唐陳鑒如,以寫神見推一時。嘗持趙文敏公真像來呈,公援筆改其所未然者。因謂曰:「唇之上何以謂之人中?若曰人身之中半,則當在臍腹間。蓋自此而上,眼耳鼻皆雙竅;自此而下,口暨二便皆單竅。三畫陰,三畫陽,成泰卦也。」
發燭
编辑杭人削松木為小片,其薄如紙,鎔硫黃塗木片頂分許,名曰發燭,又曰粹兒。蓋以發火及代燈燭用也。史載周建德六年,齊后妃貧者以發燭為業。豈即杭人之所製與?宋翰林學士陶公谷《清異錄》云:「夜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知者,批杉條,染硫黃,置之待用。一與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貨者,易名火寸。」按此,粹寸聲相近,字之偽也。然引光奴之名為新。
嫁故人女
编辑沈仲說〈(右)〉,姑蘇人,年四十,未有子,其妻鄒氏候其它適,為置一年少貌美之妾。及歸,命出拜,將以奉枕席。仲說詢其鄉貫祖父來歷,始不肯言。詢之,再泣而曰:「妾范復初女也。父喪家貧老母,見粥於此。」仲說惻然淚下,因囑妻曰:「此女父吳中名士,乃吾故人,豈可以為妾!當如己子視之。」即尋其母使擇,仲說備奩具嫁之。邦人稱之,至今不置。夫嫁人之女為妾、為妓、為娼者,古有其人矣,今則未聞也。仲說誠賢矣哉!
平反
编辑中書左丞李忠宣公〈(德輝)〉,字仲實,通州潞縣人。至元七年庚午,公為戶部尚書,歲旱蝗。世祖特命公錄山西河東囚行至懷仁。民有魏氏,發得木偶,持告其妻挾左道厭勝謀殺己。經數獄,服詞皆具,自以為不免。公燭其誣,召鞠魏妾。榜掠一加,服不移晷。蓋妒其女君,謂獨陷以是罪,可必殺之也。即直其妻而杖其夫之溺愛受欺,當妾罪死。觀者神之,或咨嘗泣下。
勘釘
编辑姚忠肅公,至元二十年癸未,為遼東按察洽武平縣民劉義,訟其嫂與其所私同殺其兄成。縣尹丁欽,以成屍無傷,憂懣不食。妻韓問之,欽語其故。韓曰:「恐頂囪有釘,塗其跡耳。」驗之,果然。獄定,上讞。公召欽,諦詢之。欽因矜其妻之能。公曰:「若妻處子邪?」曰:「再醮。」令有司開其夫棺,毒與成類,並正其辜。欽悸卒。時比公為宋包孝肅公拯云。
碑誌書法
编辑嘗聞諸翰林大老云:「古碑刻中,單書國號曰漢曰宋者,蓋其建國號詔漢曰宋也。」我朝大元二字在詔旨,不可單用。又凡書官銜,俱常從實。如廉訪使、總管之類。若曰監司、大守,是亂其官制。久遠莫可考矣。又篆蓋二字止可施壙石。若於碑,須曰篆額為是。
雕刻精絕
编辑詹成者,宋高宗朝匠人,雕刻精妙無比。嘗見所造鳥籠,四面花版,皆於竹片上刻成。宮室人物山水花木禽鳥,纖悉俱備。其細若縷,而且玲瓏活動。求之二百餘年,無復此一人矣。
題跋
编辑劉須溪先生〈(會孟)〉題《蘇李泣別圖》云:「事已矣,泣何為?蘇武節,李陵詩。」噫!馮海粟先生〈(子振)〉題《楊妃病齒圖》云:「華清宮,一齒痛,馬嵬坡,一身痛。漁陽鼙鼓動地來,天下痛。」陳伯敷先生〈(釋會)〉題《楊妃上馬嬌圖》云:「此索清平調詞赴沈香亭時邪?抑聞漁陽鼙鼓聲赴馬嵬坡時邪?上馬固相似,情狀大不同,觀者當審諸。」余觀三先生之跋語,痛快嚴峻,抑揚感傷,使後世之為人君而荒於色,為人臣而失其節者,見之寧不知懼乎?
隆友道
编辑張毅父先竹〈(千載)〉,廬陵人,而宋丞相文公友也。公貴顯時,屢以官辟不就。江南既內屬,公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先生來見。曰:「今日丞相赴北,某當偕行。」既至燕,寓於公囚所側近,日以美饌。凡三載,始終如一。且潛製一櫝,公受刑日,即以藏其首。復訪求公之室歐陽氏於俘虜中,俾出焚其屍,先生收拾骸骨,襲以重囊,與先所函櫝南歸,付公家葬之。後公之子忽夢公怒云:「繩鋸髮斷。」明日起視,果有繩束髮,其英爽尚如此。劉須溪紀其事,贊於公畫像上曰:「閑居忽忽,萬古咄咄,天風慘然,如動生髮,如何尋約。亦念束勿,豈其英爽。猶累形軀,同時之人,能不顙泚,昔忌其生,今忌其死。」鄧中齋題曰:「目炯炯兮,疏星曉寒。氣郁郁兮,晴雷殷山。頭碎柱兮璧完,血化碧兮心丹。嗚呼!會謂斯人,不在世間。」
朱、張
编辑宋季年,群亡賴子相聚,乘舟鈔抗掠海上。朱清、張瑄最為雄長。陰部曲曹伍之,當時海濱沙民富家以為苦,崇明鎮特甚。清嘗庸楊氏,夜殺楊氏,盜妻子貨財去。若捕急,輒引舟東行。三日夜,得沙門島。又東北,過高句麗水口,見文登夷維諸山。又北,燕山與碣石,往來若風與鬼,影跡不可得。稍怠,則復來。亡慮十五六返,私念南北海道此固徑,且不逢淺角,識之。〈(杭吳明越楊楚與幽榮解密遼解俱岸大海,固舟航可通。相傳朐山海門水中,流積堆淤江沙,其長無際。浮海者以竿料淺深,此淺竹角,故曰料觸及,明不可度越云。)〉廷議,兵方興。請事招懷。奏可。清、瑄即日來,以吏部侍郎左遷七資最下一等授之,令部其徒屬,為防海民義,隸提刑,節制水軍。江南既內附,二人者從宰相入見,授金符千戶。時方挽漕東南供京師,運河隘淺,不容大舟,不能百里、五十里。輒為堰瀦水,又絕江淮,逆泗水。呂梁彭城,古稱險處,會通河未鑿。東阿茌平道中,車運三百里,轉輸艱而糜費重。二人者建言海漕事。試之,良便。〈(至元十九年也)〉上方註意響之,初年不過百萬石,後乃至三百萬石。二人者,父子致位宰相,弟侄甥皆大官,田園宅館偏天下,庫藏倉庾相望,巨艘大舶帆交番夷中,輿騎塞隘門巷,左右仆從皆佩於廊金符,為萬戶千戶,累爵積貲,氣意自得。二人者既滿盈,父子同時夷戮殆盡,沒貲產縣官,黨與家破禁錮,大德六年冬也。〈(見胡石塘先生所撰《何長者傳》)〉
交誼
编辑陳子方、閔仲達、同舍生也,皆待次杭府史。陳月日在前,以計力反先之。陳殊無怒意,因赴都,以薦舉人仕,歷官浙西廉訪司僉事。閔方升書吏,聞陳來,嘆曰:「復何面目見之?」遂稱疾不出。陳下車,即問左右曰:「閔仲達何在?」眾以疾對。陳曰:「必為我故,非疾也。」亟造其家,皇恐出肅。陳曰:「吾與君氣誼契厚,君昔先我而食祿者,命也。使非此,吾又能致是耶?今幸同一公署,惟有以教正之,幸甚。寧舍我與?」閔感激從事,相好如初。
假宅以死
编辑吾鄉周待制先生〈(仁榮)〉,字本心,築一室,才落成,友人楊公道與疾至門曰:「願假君新宅以死。」先生讓正寢居之,妻子咸不然,先生弗顧。未幾,楊死,箱財廿八,莫有主者。楊之弟詣先生分財。先生曰:「若兄寄死於我,意固在是。喪事之費自己出,終不利其一毫。」對眾封籍,自平陽呼其子來,悉付與之。
清風堂屍跡
编辑福州鄭丞相府清風堂石階上有臥屍跡,天陰雨時,跡尤顯。蓋其當宋,以暮年登科。未幾,拜相。至今閭巷表之曰:「耆德魁輔之坊。」鄭顯時,侵漁百姓,至奪其屋廬以廣居宅。有被逼抑者,遂自殺於此。今所居為官執豪奪,子孫不絕如線。因記宋臨川吳會能改《齋漫錄》云:「建炎四年五月,楊勍叛卒由建安寇延平,道出小常村,掠一婦人,逼脅,欲犯之。婦人毅然誓死不受汙,遂遇害,橫屍道傍。賊退,人為收瘞之,而其屍枕籍處痕跡隱然不滅。每雨,則其跡乾,晴即濕,宛如人影,往來者莫不嗟異。鄉人或削去之,隨即復見,覆以它土,而其跡愈明,今三十年矣。與順昌軍員范旺事略同。但現跡街磚,而此現於土上耳。范死以忠,婦死以節。小常村去劍浦縣治二十里,以漫錄言之,則二人之死足以驚動萬世,宜其英烈之氣不泯如此。若清風堂者,不過冤抑之志不得伸,以決絕於一時耳。亦何為而然哉!豈幽憤所積結致是邪?此理殆不可曉。
坐右銘
编辑翰林學士盧疏齋先生〈(摯)〉,字處道,涿郡人。坐右銘大書一「天」字,其下細註六字云:「有記性,不急性。」可謂知畏天者矣。
掘墳賊
编辑杭瑪瑙寺僧溫日觀,能書,所畫蒲萄,須梗枝葉,皆草書法也。性嗜酒,然楊總統飲以酒,則不一沾唇。見輒罵曰:「掘墳賊,掘墳賊」云。
廉介
编辑李仲謙〈(思讓)〉,滕州鄒縣人。前至元間,由嘉興路吏貢補浙西按察司書吏,廉介有為。上侍父母,下撫兩弟,每退食自公,則閉戶讀書,稽今考古。而教訓之俸薄,奉養不給,婦躬紡續,以益薪水之費。仲謙止有一布衫,或須浣濯補殺,必俟休暇日。至是,若賓客見訪則俾小子致謝曰:「家君治衣,弗可出。」雷彥正,號苦齋者,清正慎許可人也。時為使,偶戲謂曰:「外郎穿布衲到,敢裹著珍珠。」仲謙略不答。徐至本案書,寫辭退呈狀,壓幾上而歸,使知深悔失言。親謁謝過,請其出,終不允,使去。他使來,復往請,始復役。後仕至憲官。
甲午節氣
编辑至元三十一年甲午歲節氣,正月一日壬子,立春。二月二日癸未,驚蟄。三月三日癸丑,清明。四月四日甲申,立夏。五月五日甲寅,芒種。六月六日乙酉,小暑。七月七日己卯,立秋。八月八日乙酉,白露。九月九日丙辰,寒露。十月十日丙戌,立冬。十一月十一日丁巳,大雪。十二月十二日丁亥,大寒。
先輩謙讓
编辑武林錢思復行生〈(惟善)〉,嘗言年十六七時,以詩見息齋李公於州橋寓居。既拜公,公答拜,命坐,辭之再。公曰:「仲尼之席,童子隅坐。」因不敢辭。徐永之先生為江浙提舉日,客往訪之者,無間親疏貴賤,必送之門外。凡客請納步,則曰:「不可,婦人送迎不躍國。」右二事,可見前輩諸老,謙恭退抑,汲引後進,待人接物者如此。
雙竹杖
编辑白廷玉先生〈(鐳)〉,號湛淵,錢唐人。家多竹,忽一竿上岐為二,人皆異之,賦《雙竹杖》詩。未幾,先生歿。先生有二子,或以為先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