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計畫/南京今後百年人口之推測

 南京史地概略 首都計畫
南京今後百年人口之推測
首都界線 

城市之設計,不僅爲現在之市民設想,當并爲將來之市民設想。時勢遷移,人口之數量,當比隨之而變動。故科學化之城市設計,關於人口某個期間內變動之趨勢,必先從事於精審之研究,以爲設計之標準。蓋街道之如何開闢,港口之如何規畫,電燈自來水之如何設備,疆界之如何畫分,以及其他各端,無一不有關於人口之數量。非先有詳審之估算,則種種計畫,將無以臻於切當而適用。故此次國都之設計,亦以研究人口之數量爲先着也。

關於南京將來人口變動之趨勢,其推測之方法,實與普通地方不同。普通地方人口之變動,苟無特別原因,祗以自然變動率計算卽足,卽據生產死亡二率以差數以爲推,卽可定其將來之變化。南京一方既爲政治的都市,一方又爲工商業的都市,人民之移住不獨有影響於人口之變化,實且爲人口變化中之最大原因。故估計南京將來之人口,最簡單之方法,亦當以自然變化及移住二者爲根據。惟人口之增加,無論由於自然,抑出於移住,其數量雖或無限,無以種種之限制,必有一定而不可逾,過乎此限,設非向外移殖,抑將原境改造,將以生計之困難,或因衛生之不適,或幷兼此二者而有之。死率亦因而大進,其增也雖無限,而其減也亦無限,相消相抵。人口之數量,終止於某個限度而已。關於估計南京將來之人口,此亦一重要之點也。凡城市計畫之效力,其所及之時期,必有一定之限度。此次國都之設計,約以百年爲標準,故關於將來人口之估計,亦以此一百年爲範圍。國都之界線,既本所估定人口之數量而圈畫,而界域既定,非別有改變。又無論何時,人口之增加,亦不能大過所估算之數量也。

在未研究南京將來人口之前,當知我國人口之情狀。惟我國之人口,雖早有調查,而所得之結果,可靠者殊寡。此固由調查方法之未善,而其大半原因,實由人民不明調查之用意,以爲調查之舉行,卽爲徵稅之預兆。懲前毖後,每每隱匿數目,不露實情。然舍此而外,則又別無可據,大抵視爲梗概,或亦不致大有出入也。東方雜誌第二十四卷第十八號曾載百八十年來我國人口之數目,茲摘錄如左。

年份 人口總數 所據典籍
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 一四三,四一〇,五五九 東華錄
一七九三年(同五八年) 三一三,二八一,七九五 東華續錄
一八〇〇年(嘉慶五年) 二九五,二三七,三一一 東華續錄
一八三五年(道光十五年) 四〇一,七六七,〇五三 東華續錄
一八四九年(同廿九年) 四一二,九八六,六四九 東華續錄
一九二三年(民國十二年) 四三八,三七三,六八〇 此爲二十二行省之人數,分據郵局及內務部調查表

表中數目,皆有所據,然可否認爲真確,實未易言,或者視爲近似,比較切當耳。關於人口平均增加速率,該誌亦曾根據各年人數,算如下表。

時期 共歷年數 平均每千人每年增加人數 人數加倍所需年數
一七四一—一七九三 五二 一五・一四 四六
一七四一—一八四九 一〇八 九・六三 七二
一七九三—一八四九 五六 四・九五
一八〇〇—一九二三 一二三 三・二二 二一六
一八三五—一九二三 八八 〇・九九
一八四九—一九二三 七四 〇・八一 八五九
一七四一—一九二三 一八二 六・一五 一一三

據上表所列,因時期之不同,增加之速率遂互相懸絕。速率最大者達千份之一五・一四,計不滿五十年卽可加倍,最小者每年千人中竟不能增加一人,加倍期間,須歷八百餘年。其遲速不均如此,攷其最大原因,大抵不出下列數種:(一)調查不確、(二)治亂不同,二者之中後者似尤可信。蓋自淸代道光而後,我國迄無寧歲,緣之而民生由舒轉蹙,舉凡衛生之道,絕無餘暇講求,所以增加速率格外低微也。故欲知一國人口增加之實情,以長期間計之,必勝於短期間。如上表所列百八十餘年之增加速率,約該千份之六・一五。衡之克尼布士(G. H. Knibbs)所列之一九〇六至一九一一年各國人口增加速率估計表,那威千分之六・六、瑞典千分之八・四、奧匈千分之八・五、西班牙千分之八・七,雖均有不及,而亦不致大相徑庭。以此千分之六・一五爲我國人口增加普通速率,或亦近之也。

其次,據海關之估計,南京近年人口之數目,約如左表。

年份 人口總數
一九一二 二六九,〇〇〇
一九一三 二六九,〇〇〇
一九一四 三七七,一二〇
一九一五 三六八,八〇〇
一九一六 三七八,二〇〇
一九一七 三七七,五四九
一九一八 三七六,二九一
一九一九 三九二,一〇〇
一九二〇 三九二,一〇〇
一九二一 三八〇,二〇〇
一九二二 三八〇,九〇〇
一九二三 四〇一,五〇〇
一九二四 三九五,五〇〇
一九二五 三九五,九〇〇
一九二六 三九五,九〇〇
一九二七 三六〇,五〇〇
一九二八 四九七,五〇〇

通觀上表所列,南京人口,每每頓增頓減。可見自然變化而外,不免雜有其他原因。除一九二八年國都建立後人口頓增不計外,如一九二二至二三一年間,人口突增由三十八萬增至四十萬。一九一八至一九年一年間,人口亦由三十七萬六千突增至三十九萬二千。又如一九二六至二七一年間,突由三十九萬五千減爲三十六萬。無論何處,人口自然之變化,皆無如此情形。茲取其較爲近情之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二二年八年間人口數目計算之,其每年增加率如左。

r=人口增加率

如上所算,南京八年間每年人口增加之速率,僅爲千分之一・二五,卽每千人年增一人餘,尚不及法國戰前人口增加率〇・〇〇一六之速,僅在我國一八三五至一九二三年增加率〇・〇〇〇九九之上。可知南京人口增加之速率,實甚低微。然較之南京特別市衛生局十八年生死率之調查,此率反稱高越,該調查表如左。

月份 全市人數 出生數 死亡數 生率千份比例 死率千份比例
一月 四九七,五二六 一九四 四六五 〇・四一 〇・九四
二月 一九三 四七二 〇・四一 〇・九五
三月 二〇七 四六一 〇・四二 〇・九二
四月 二二〇 四五五 〇・四四 〇・九一
五月 一五八 五一四 〇・三二 一・〇三

由上表觀之,可見南京死率超過生率者倍,人口自然之變化,實有遞減之現象。不過此係數月間事,長期或不如此,但卽有增加,其勢亦緩。上列〇・〇〇一二五之數,似可信也。惟南京人口增加,何以如此遲緩,或更不免遞減,以事測之大,大抵由於衛生方面者多,蓋食水之不潔,道路之多塵,在在皆有以促死率之增進,此其最爲顯著者也。惟此亦不過未經建設時代之現象,將來種種建設一經完成,市民衛生,隨之進步。此時人口變化,以上估我國普通增加速率千分六・一五衡之,當不爲過耳。

南京建都而後,人口突由三十六萬增至四十九萬七千餘,一年間計增十餘萬,可見移住者之衆。惟此時中央政府組織,尚未大有擴充,參照外國中央機關職工與全國人口之比例,我國中央機關之職工,應達十萬人之數,故將來組織擴充,移住者當又大增。又報償遞減之公例,所兌於農事者,較之所見於工業者爲尤速,人民由農轉工,由鄉遷城實爲自然之趨勢,而如我國村鄉之地力久竭者,尤見其然。南京幷爲工商之都市,將來建設完成,突增二十餘萬人,商業都市完成,又突增七八萬人,將來政治組織擴充,新增之職工,及與新增職工連帶而移住者,又增十餘萬人,此外又因物質建設之完備,而來享樂者或更迭遊歷者,又數萬人。則因人民之遷移,卽除更迭遊歷者不計外,轉瞬間便達百萬之數。以自然增加率千分六・一五之數算之,一百十三年後,便達二百萬人。倘因移住之故,南京人口總數突增爲一百零八萬三千人,適經一百年卽達二百萬之數,其算式如下。

以n爲所經年數

由上種種推算,可知估計南京百年內之人口,以二百萬人爲數量,當不致有若何差誤。雖或人口之遷移,不必卽如上所假定者之突如其至,且就實在情形而論,人口又非一移卽定,爾後亦必或去或來。然要而論之,上所估算之數目,總不至去事實甚遠。又據海關調查,上海人數一八七二年不過二十五萬人,而至一九二八年——其中五十六年間——已增至二百六十餘萬,幷可見此二百萬之數,絕非過事之估算也。

南京百年間人口之數量,既估定爲二百萬人。此二百萬人之分布,亦未可略而不論。根據所定分區條例人口密度之限制,幷控除一切保留之空地,以南京城內而論,應住七十二萬四千人,卽每英畝七十一人半,其餘一百二十七萬六千人悉在城外居住。此項分配方法,實甚適宜。以樓房建築法之改良、公園之開闢、道路寬度之規定,既不虞其略有礙於衛生,且於經濟方面,亦獲益不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