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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气量为 6ml/kg 理想体重,PEEP≥5cmH2O,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 ECMO:

① PaO2/FiO2<50mmHg 超过 3 小时;

② PaO2/FiO2<80mmHg 超过 6 小时;

③ 动脉血 pH<7.25 且 PaCO2>60mmHg 超过 6 小时,且呼吸频率>35 次/分;

④ 呼吸频率>35 次/分时,动脉血 pH<7.2 且平台压>30cmH2O。

符合 ECMO 指征,且无禁忌证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启动 ECMO 治疗,避免延误时机,导致患者预后不良。

ECMO 模式选择。仅需呼吸支持时选用静脉-静脉方式ECMO(VV-ECMO),是最为常用的方式;需呼吸和循环同时支持则选用静脉-动脉方式 ECMO(VA-ECMO);VA-ECMO 出现头臂部缺氧时可采用静脉-动脉-静脉方式 ECMO(VAV-ECMO)。实施 ECMO 后,严格实施肺保护性肺通气策略。推荐初始设置:潮气量<4~6ml/kg 理想体重,平台压≤25cmH2O,驱动压<15cmH2O,PEEP5~15cmH2O,呼吸频率 4~10 次/分,FiO2<50%。对于氧合功能难以维持或吸气努力强、双肺重力依赖区实变明显、或需气道分泌物引流的患者,应积极俯卧位通气。

儿童心肺代偿能力较成人弱,对缺氧更为敏感,需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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