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南史
卷七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儒林
卷七十二 

伏曼容何佟之嚴植之司馬筠卞華崔靈恩孔僉盧廣沈峻孔子驅皇侃沈洙戚袞鄭灼全緩張譏顧越沈不害王元規

蓋今之儒者,本因古之六學,以弘風正俗,斯則王政之所先也。自秦氏坑焚,其道用缺。及漢武帝時,開設學校,立五經博士,置弟子員,射策設科,勸以官祿,傳業者故益眾矣。其後太學生徒,動至萬數,郡國黌舍,悉皆充滿,其學於山澤者,或就而爲列肆焉。故自兩漢登賢,咸資經術。洎魏正始以後,更尚玄虛,公卿士庶,罕通經業。時荀顗、摯虞之徒,雖議創制,未有能易俗移風者也。自是中原橫潰,衣冠道盡。逮江左草創,日不暇給,以迄宋、齊,國學時或開置,而勸課未博,建之不能十年,蓋取文具而已。是時鄉里莫或開館,公卿罕通經術,朝廷大儒,獨學而弗肯養眾,後生孤陋,擁經而無所講習,大道之鬱也久矣乎。至梁武創業,深愍其弊,天監四年,乃詔開五館,建立國學,總以五經教授,置五經博士各一人。於是以平原明山賓、吳郡陸璉、吳興沈峻、建平嚴植之、會稽賀瑒補博士,各主一館。館有數百生,給其餼稟,其射策通明經者,即除爲吏,於是懷經負笈者雲會矣。又選學生遣就會稽雲門山,受業於廬江何胤,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學。七年,又詔皇太子、宗室、王侯始就學受業,武帝親屈輿駕,釋奠於先師先聖,申之以讌語,勞之以束帛,濟濟焉,洋洋焉,大道之行也如是。及陳武創業,時經喪亂,衣冠殄瘁,寇賊未寧,敦獎之方,所未遑也。天嘉以後,稍置學官,雖博延生徒,成業蓋寡。其所采綴,蓋亦梁之遺儒,今並集之,以備儒林云。

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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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曼容字公儀,平昌安丘人,晉著作郎滔之曾孫也。父胤之,宋司空主簿。

曼容早孤,與母兄客居南海。少篤學,善老、易,倜儻好大言。常云:「何晏疑易中九事,以吾觀之,晏了不學也。故知平叔有所短。」聚徒教授以自業。為驃騎行參軍。宋明帝好周易,嘗集朝臣於清暑殿講,詔曼容執經。曼容素美風采,明帝恒以方嵇叔夜,使吳人陸探微畫叔夜像以賜之。為尚書外兵郎,嘗與袁粲罷朝相會言玄理,時論以為一台二絕。

升明末,為輔國長史、南海太守,至石門作貪泉銘。

齊建元中,上書勸封禪,高帝以為其禮難備,不從。仕為太子率更令,侍皇太子講。衛將軍王儉深相愛好,令與河內司馬憲、吳郡陸澄共撰喪服義[1]。及竟,又欲與定禮樂,會儉薨。建武中,拜中散大夫。時明帝不重儒術,曼容宅在瓦官寺東,施高坐於聽事,有賓客,輒升高坐為講說,生徒常數十百人。

梁台建,召拜司徒司馬,出為臨海太守。天監元年卒官,年八十二。

曼容多伎術,善音律,射馭、風角、醫算,莫不閑了。為周易、毛詩、喪服集解,老、莊、論語義。子暅。

暅字玄曜,幼傳父業,能言玄理,與樂安任昉、彭城劉曼俱知名。仕齊位東陽郡丞、鄞令。時曼容已致仕,故頻以外職處暅,令得養焉。

梁武帝踐阼,兼五經博士,與吏部尚書徐勉、中書侍郎周舍總知五禮事。

出為永陽內史,在郡清潔,政務安靜,郡人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為吏人所懷,帝善之。徙新安太守,在郡清恪如永陽時。人賦稅不登者,輒以太守田米助之。郡多麻苧,家人乃至無以為繩,其厲志如此。屬縣始新、遂安、海寧並同時生為立祠。

徵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時始興內史何遠累著清績,武帝擢為黃門侍郎,俄遷信武將軍、監吳郡事。暅自以名輩素在遠前,為吏俱稱廉白,遠累見擢,暅循階而已,意望不滿,多托疾居家。尋求假到東陽迎妹喪,因留會稽築宅,自表解職。詔以為豫章內史,乃出拜。書侍御史虞暅奏曰:「風聞豫章內史伏暅,去歲啟假,以迎妹喪為辭,因停會稽不去。入東之始,貨宅賣車,以此而推,則是本無還意。暅曆典二邦,少免貪濁,此自為政之本,豈得稱功?常謂人才品望居何遠之右,而遠以清見擢,名位轉隆[2]。暅深懷誹怨,形於辭色。天高聽卑,無私不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詔曰:'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伏暅為政廉平,宜加將養,勿使恚望,致虧士風,可豫章內史。'豈有人臣奉如此之詔,而不亡魂破膽,歸罪有司。而冒寵不辭,吝斯苟得。故以士流解體,行路沸騰,辨跡求心,無一可恕。請以暅大不敬論。」有詔勿論,暅遂得就郡。

徵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國子博士,未赴卒。

初,暅父曼容與樂安任遙皆昵于齊太尉王儉,遙子昉及暅並見知。頃之,昉才遇稍盛,齊末已為司徒左長史,暅獨滯於參軍事[3],及終名位略相侔。暅性儉素,車服粗惡,外雖退靜,內不免心競,故見譏于時。然能推薦後來,常若不及,少年士子或以此依之。子挺。

挺字士標,幼敏悟,七歲通孝經論語。及長,博學有才思,為五言詩,善效謝康樂體。父友樂安任昉深相歎異,常曰:「此子日下無雙。」齊末,州舉秀才,對策為當時第一。[4]

梁武帝師至,挺迎謁于新林,帝見之甚悅,謂之顏子,引為征東行參軍,時年十八。天監初,除中軍參軍事。居宅在潮溝,於宅講論語,聽者傾朝。挺三世同時聚徒教授,罕有其比。累為晉陵、武康令。罷縣還,仍於東郊築室,不復仕。

挺少有盛名,又善處當世,朝中勢素多與交遊,故不能久事隱靜。後遂出仕,除南台書侍御史。因事納賄被劾,懼罪,乃變服出家名僧挺,久之藏匿,後遇赦,乃出天心寺[5]。會邵陵王為江州,暅挻之鎮。王好文義,深被恩禮。挺不堪蔬素,因此還俗。侯景亂中卒。著邇說十卷,文集二十卷。

子知命,以其父宦途不進,怨朝廷,後遂盡心侯景。襲郢州,圍巴陵,軍中書檄皆其文也。言及西台,莫不劇筆。及景篡位,為中書舍人,權傾內外。景敗,被送江陵,於獄幽死。挺弟捶亦有才名,為邵陵王記室參軍。

何佟之字士威,廬江灊人,晉豫州刺史惲六世孫也。祖邵之,宋員外散騎常侍。父歆,齊奉朝請。

佟之少好三禮,師心獨學,強力專精,手不輟卷。讀禮論三百餘篇,略皆上口。太尉王儉雅相推重。起家揚州從事,仍為總明館學士。仕齊,初為國子助教,為諸生講喪服[6],結草為絰,屈手巾為冠,諸生有未曉者,委曲誘誨,都下稱其醇儒。

建武中,為鎮北記室參軍,侍皇太子講。時步兵校尉劉瓛、征士吳苞皆已卒,都下碩儒唯佟之而已,當時國家吉凶禮則皆取決焉。後為驃騎司馬。永元末,都下兵亂,佟之常集諸生講論,孜孜不怠。性好潔,一日之中洗滌者十餘過,猶恨不足,時人稱為水淫。有至性,父母亡後,常設一屋,晦朔拜伏流涕,如此者二十餘年。當世服其孝行。

于時又有遂安令劉澄,為性彌潔,在縣掃拂郭邑,路無橫草,水翦蟲穢,百姓不堪命,坐免官。然甚貞正,善醫術,與徐嗣伯埒名。子聰能世其家業。

佟之自東昏即位,以其凶虐,乃謝病,終身不涉其流[7]。梁武帝踐阼,以為尚書左丞。時百度草創,佟之依禮定議,多所裨益。天監二年卒官。故事,左丞無贈官者,帝特詔贈黃門侍郎,儒者榮之。所著文章禮議百許篇。子朝隱、朝晦。

嚴植之字孝源,建平秭歸人也。少善莊、老,能玄言,精解喪服、孝經、論語。及長,遍習鄭氏禮、周易、毛詩、左氏春秋。性淳孝謹厚,不以所長高人。少遭父憂,因菜食二十三載。

仕齊為廣漢王國右常侍,仍侍王讀。及王誅,國人莫敢視,植之獨奔哭,手營殯斂,徒跣送喪墓所,為起塚,葬畢乃還。當時義之。後為康樂令。植之在縣清白,人吏稱之。

梁天監二年,詔求通儒修五禮,有司奏植之主凶禮。四年,初置五經博士,各開館教授,以植之兼五經博士。植之館在潮溝,生徒常百數。講說有區段次第,析理分明。每當登講,五館生畢至,聽者千餘人。遷中撫記室參軍,猶兼博士。卒於館。植之自疾後便不受稟奉,妻子困乏。及卒,喪無所寄,生徒為市宅,乃得成喪。

植之性慈仁,好行陰德,在闇室未嘗怠也。少嘗山行,見一患者,問其姓名不能答。載與俱歸,為營醫藥,六日而死,為棺斂殯之,卒不知何許人也。又嘗緣柵塘行,見患人臥塘側,問之,云:「姓黃,家本荊州,為人傭賃。疾篤,船主將發,棄之於岸」。植之惻然,載還療之,經年而愈。請終身充奴僕以報厚恩。植之不受,遺以資糧遣之。所撰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

司馬筠字貞素,河內溫人也。晉譙王承七代孫。祖亮,宋司空從事中郎。父端字敬文,齊奉朝請,始安王遙光使掌文記。遙光之敗,曹武入城見之,端曰:「身蒙始安厚恩,君宜見殺。」武叱令速去。答曰:「死生命也,君見事不捷,便以義師為賊。」武舍之去,尋兵至見殺。

筠少孤貧好學,師沛國劉瓛,強力專精,深為瓛所器。及長,博通經術,尤明三禮。梁天監初為暨陽令,有清績。入拜尚書祠部郎。

七年,安成國太妃陳氏薨,江州刺史安成王秀、荊州刺史始興王憺,並以慈母表解職,詔不許,還攝本任。而太妃在都,喪祭無主。中書舍人周舍議曰:「賀彥先稱:'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婦又不從夫而服慈姑,小功服無從故也。'庾蔚之云:'非徒子不從母而服其党,孫又不從父而服其慈母。'由斯而言,慈祖母無服明矣。尋門內之哀,不容自同于常。案父之祥禫,子並受吊,今二王諸子,宜以成服日單衣一日為位受吊。」制曰:「二王在遠,世子宜攝祭事。」舍又曰:「禮雲 '縞冠玄武,子姓之冠'。則世子衣服宜異于常,可著細布衣,絹為領帶,三年不聽樂。又禮及春秋,庶母不世祭,蓋謂無王命者耳。吳太妃既朝命所加,得用安成禮秩,則當祔廟,五世親盡乃毀。陳太妃命數之重,雖則不異,慈孫既不從服,廟食理無傳祀,子祭孫止,是會經文。」武帝由是敕禮官議皇子慈母之服。筠議:「宋朝五服制,皇子服訓養母,依禮庶母慈己,宜從小功之制。案曾子問云:'子遊曰:「喪慈母如母,禮歟?」[8]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鄭玄注云:'此指謂國君之子也。'若國君之子不服,則王者之子不服可知。又喪服經云:'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傳曰:'君子子者,貴人子也。'鄭玄引內則,三母止施于卿大夫。以此而推,則慈母之服,上不在五等之嗣,下不逮三士之息。儻其服者止卿大夫,尋諸侯之子尚無此服,況乃施之皇子?謂宜依禮刊除,以反前代之惑。」

武帝以為不然,曰:「禮言慈母凡有三條:一則妾子之無母,使妾之無子者養之,命為母子,服以三年,喪服齊衰章所言'慈母如母'是也。二則嫡妻之子無母,使妾養之,慈撫隆至,雖均乎慈愛,但嫡妻之子,妾無為母之義,而恩深事重,故服以小功,喪服小功章所以不直言慈母,而雲'庶母慈己'者,明異於三年之慈母也。其三則子非無母,正是擇賤者視之義同,師保而不無慈愛,故亦有慈母之名。師保既無其服,則此慈母亦無服矣[9]。內則云:'擇于諸母與可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10]此其明文。此言擇諸母[11],是擇人而為此三母,非謂擇取兄弟之母也。何以知之?若是兄弟之母其先有子者,則是長妾。長妾之禮,實有殊加,何容次妾生子,乃退成保母,斯不可也。又有多兄弟之人,於義或可;若始生之子,便應三母俱闕邪?由是推之,內則所言諸母,是謂三母,非兄弟之母明矣。子游所問,自是師保之慈母,非三年小功之慈母也[12]。故夫子得有此對,豈非師保之慈母無服之證乎?鄭玄不辨三慈,混為訓釋,引彼無服,以注慈己,後人致謬,實此之由。經言'君子子'者,此雖起于大夫,明大夫猶爾,自斯以上,彌應不異。故傳云'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總言曰貴,無所不包。經傳互文,交相顯發,則知慈加之義[13],通乎大夫以上矣。宋代此科,不乖禮意,便加除削,良是所疑。」於是筠等請依制改定嫡妻之子,母沒為父妾所養,服之五月,貴賤並同,以為永制。

後為尚書左丞,卒於始興內史。子壽傳父業,明三禮,位尚書祠部郎,曲阿令。

卞華字昭岳,濟陰宛句人,晉驃騎將軍壼六世孫也。父倫之,齊給事中。

華幼孤貧好學,年十四,召補國子生,通周易。及長,遍習五經,與平原明山賓、會稽賀瑒同業友善。梁天監中,為安成王功曹參軍,兼五經博士,聚徒教授。華博涉有機辯,說經析理,為當時之冠。江左以來,鍾律絕學,至華乃通焉。位尚書儀曹郎,吳令,卒。

崔靈恩,清河東武城人也。少篤學,遍習五經,尤精三禮、三傳。仕魏為太常博士。天監十三年歸梁,累遷步兵校尉,兼國子博士。靈恩聚徒講授,聽者常數百人。性拙樸,無風采,及解經析理[14],甚有精緻,都下舊儒咸稱重之。助教孔僉尤好其學。靈恩先習左傳服解,不為江東所行,乃改說杜義。每文句常申服以難杜,遂著左氏條義以明之。時助教虞僧誕又精杜學,因作申杜難服以答靈恩,世並傳焉。僧誕會稽余姚人,以左氏教授,聽者亦數百人。該通義例,當世莫及。

先是儒者論天,互執渾蓋二義,論蓋不合渾,論渾不合蓋。靈恩立義,以渾蓋為一焉。

出為長沙內史,還除國子博士,講眾尤盛。又出為桂州刺史,卒官。

靈恩集注毛詩二十二卷,集注周禮四十卷,制三禮義宗三十卷[15],左氏經傳義二十二卷,左氏條例十卷,公羊、谷梁文句義十卷。

孔僉,會稽山陰人,少師事何胤,通五經,尤明三禮、孝經、論語。講說並數十遍,生徒亦數百人。三為五經博士,後為海鹽、山陰二縣令。僉儒者不長政術,在縣無績。太清亂,卒於家。

子淑玄,頗涉文學,官至太學博士。僉兄子元素又善三禮,有盛名,早卒。

盧廣,范陽涿人,自雲晉司空從事中郎諶之後也。少明經,有儒術。天監中歸梁,位步兵校尉,兼國子博士。遍講五經。時北來人儒學者有崔靈恩、孫詳、蔣顯並聚徒講說,而音辭鄙拙;唯廣言論清雅,不類北人。僕射徐勉兼通經術,深相賞好。後為尋陽太守、武陵王長史,卒官。

沈峻字士嵩,吳興武康人也。家世農夫,至峻好學。與舅太史叔明師事宗人沈麟士,在門下積年,晝夜自課。睡則以杖自擊,其篤志如此。遂博通五經,尤長三禮。為兼國子助教。時吏部郎陸倕與僕射徐勉書薦峻曰:「凡聖賢所講之書,必以周官立義,則周官一書,實為群經源本。此學不傳,多歷年世。北人孫詳、蔣顯亦經聽習,而音革楚、夏,故學徒不至;唯助教沈峻特精此書,比日時開講肆,群儒劉岩、沈宏、沈熊之徒,並執經下坐,北面受業,莫不嘆服,人無間言。弟謂宜即用此人,令其專此一學,周而復始,使聖人正典廢而更興。」勉從之。奏峻兼五經博士,于館講授,聽者常數百人。及中書舍人賀琛奉敕撰梁官,乃啟峻及孔子驅補西省學士,助撰錄。書成,入兼中書通事舍人。出為武康令,卒官。

傳峻業者,又有吳郡張及、會稽孔子雲,官皆至五經博士、尚書祠部郎。

太史叔明,吳興烏程人,吳太史慈後也。少善莊、老,兼通孝經、論語、禮記,尤精三玄。每講說,聽者常五百餘人。為國子助教。邵陵王綸好其學,及出為江州,擕叔明之鎮。王遷郢州,又隨府,所至輒講授,故江外人士皆傳其學[16]。峻子文阿。

文阿字國衛,性剛強,有膂力。少習父業,研精章句。祖舅太史叔明、舅王慧興並通經術,而文阿頗傳之。又博采先儒異同,自為義疏。通三禮、三傳,位五經博士。梁簡文引為東宮學士。及撰長春義記,多使文阿撮異聞以廣之。

及侯景寇逆,簡文別遣文阿募士卒援都。台城陷,與張嵊保吳興,嵊敗,文阿竄于山野。景素聞其名,求之甚急,文阿窮迫,登樹自縊,遇有所親救之,自投而下,折其左臂。及景平,陳武帝以文阿州裏,表為原鄉令、監江陰郡。紹泰元年,入為國子博士。尋領步兵校尉,兼掌儀禮。自太清之亂,台閣故事,無有存者[17],文阿父峻,梁武時常掌朝儀,頗有遺稿,於是斟酌裁撰,禮度皆自之出。

及陳武帝受禪,文阿輒棄官還武康,帝大怒,發使往誅之。時文阿宗人沈恪為郡,請使者寬其死,即面縛鎖頸,致於上前。上視而笑之,曰:「腐儒復何為者。」遂赦之。

武帝崩,文阿與尚書左丞徐陵、中書舍人劉師知等,議大行皇帝靈座俠禦衣服之制,語在師知傳。及文帝即位,克日謁廟,尚書左丞庾持奉詔遣博士議其禮。文阿議曰:

人物推移,質文殊軌,聖賢因機而立教,王公隨時以適宜。夫千人無君,不敗則亂,萬乘無主,不危則亡。當隆周之日,公旦叔父,呂、召爪牙,成王在喪,禍幾覆國。是以既葬便有公冠之儀,始殯受麻冕之策,斯蓋示天下以有主,慮社稷之艱難。逮乎末葉從橫,漢承其弊,雖文、景刑厝,而七國連兵,或踰月即尊,或崩日稱詔,此皆有為而為之,非無心於禮制也。今國諱之日,雖抑哀於璽紱之重,猶未序於君臣之儀。古禮,朝廟退坐正寢,聽群臣之政。今皇帝拜廟還,宜禦太極前殿,以正南面之尊,此即周康在朝,一二臣衛者也。

其壤奠之節,周禮以玉作贄,公侯以珪,子男執璧,此以玉作瑞也[18]。奠贄竟,又復致享,天子以璧,王后用琮。秦燒經典,威儀散滅,叔孫通定禮,尤失前憲,奠贄不珪,致享無帛,公王同璧,鴻臚奏賀。若此數事,未聞于古,後相沿襲,至梁行之。夫稱觴奉壽,家國大慶,四廂雅樂,歌奏歡欣。今君臣吞哀,兆庶抑割,豈同於惟新之禮乎?且周康賓稱奉珪,無萬壽之獻,此則前准明矣。愚以今坐正殿,止行薦璧之儀,無賀酒之禮。謹撰謁廟還升正寢、群臣陪薦儀注如別。詔可施行。尋遷通直散騎常侍,兼國子博士,領羽林監。仍令於東宮講孝經、論語。天嘉中卒,贈廷尉卿。所撰儀禮八十餘條[19],春秋、禮記、孝經、論語義記七十餘卷,經典大義十八卷,並行于時。儒者多傳其學。

孔子驅,會稽山陰人也。少孤貧好學,耕耘樵采,常懷書自隨,役閑則誦讀,勤苦自勵,遂通經術。尤明古文尚書,為兼國子助教,講尚書四十遍,聽者常數百人。為西省學士,助賀琛撰錄[20],書成,兼司文侍郎,不就。累遷兼中書通事舍人,加步兵校尉。梁武帝撰五經講疏及孔子正言,專使子驅檢閱群書以為義證。事竟,敕子驅與右衛朱異、左丞賀琛于士林館遞日執經。後加通直正員郎,卒官。

子驅凡著尚書義二十卷,集注尚書三十卷,續朱異集注周易一百卷,續何承天集禮論一百五十卷。

皇侃,吳郡人,青州刺史皇象九世孫也。少好學,師事賀瑒,精力專門,盡通其業,尤明三禮、孝經、論語。為兼國子助教,于學講說,聽者常數百人。撰禮記講疏五十卷。書成奏上,詔付秘閣。頃之,召入壽光殿說禮記義,梁武帝善之,加員外散騎侍郎。

侃性至孝,常日限誦孝經二十遍,以擬觀世音經。丁母憂還鄉里,平西邵陵王欽其學,厚禮迎之。及至,因感心疾卒。所撰論語義、禮記義,見重于世,學者傳焉。

沈洙字弘道,吳興武康人也。祖休季[21],梁余杭令。父山卿,梁國子博士、中散大夫。

洙少方雅好學,不妄交遊。通三禮、春秋左氏傳。精識強記,五經章句,諸子史書,問無不答。仕梁為尚書祠部郎,時年蓋二十餘。大同中,學者多涉獵文史,不為章句,而洙獨積思經術,吳郡朱異、會稽賀琛甚嘉之。及異、琛于士林館講制旨義,常使洙為都講。侯景之亂,洙竄于臨安,時陳文帝在焉,親就習業。及陳武帝入輔,除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武帝受禪,加員外散騎常侍,位揚州別駕從事史,大匠卿。有司奏:「建康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牒稱,主人翁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右,因欲迎喪,久而未反。此月晦即是再周,主人弟息見在此者,為至月末除靈,內外即吉?為待主人還情禮申竟?」以事諮左丞江德藻。德藻議謂:「王衛軍云:'久喪不葬,唯主人不變,其餘親各終月數而除。'此蓋引禮文論在家內有事故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域,雖已迎喪,還期無指,諸弟若遂不除,永絕昏嫁,此於人情,或未為允。中原淪陷以後,理有事例,宜諮沈常侍詳議。」洙議曰:「禮有變正,又有從宜。禮小記云:'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注云:'其餘謂傍親。'如鄭所解,眾子皆應不除,王衛軍所引,此蓋禮之正也。但魏氏東關之役,既失亡屍柩,葬禮無期,時議以為禮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氏喪亂,或死於虜庭,無由迎殯,江左故復申明其制。李胤之祖,王華之父,並存亡不測,其子制服,依時釋衰,此並變禮之宜也。孝軌雖因奉使便欲迎喪,而還期未克,宜依東關故事,在此者並應釋除衰麻,毀靈祔祭;若喪柩得還,別行改葬之禮。自天下寇亂,西朝傾覆,若此之徒,諒非一二,寧可喪期無數,而弗除衰服?朝廷自應為之限制,以義斷恩。」德藻依洙議。奏可。

文帝即位,累遷光祿卿,侍東宮讀。廢帝嗣位,曆尚書左丞,衡陽王長史,行府國事。梁代舊律,測囚之法,日一上,起自晡鼓,盡於二更。及比部郎範泉刪定律令,以舊法測立時久,非人所堪,分其刻數,日再上。廷尉以為新制過輕,請集八座丞郎並祭酒孔奐、行事沈洙五舍人會尚書省詳議。時宣帝錄尚書,集眾議之。都官尚書周弘正議曰:「凡小大之獄,必應以情,政言依准五聽,驗其虛實,豈可令恣考掠,以判刑罪。且測人時節,本非古制,近代以來,方有此法。起自晡鼓,迄於二更,豈是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墮之上,無人不服,誣枉者多。朝晚二時,同等刻數,進退而求,於事為衷。若謂小促前期數,致實罪不服,如復時節延長,則無愆妄款。且人之所堪,既有強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至如貫高榜笞刺爇,身無完者,戴就熏針並極,困篤不移,豈關時刻長短,掠測優劣?夫'與殺不辜,寧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斯則古之聖王,垂此明法。愚謂依範泉著制為允。」洙議曰:「夜中測立,緩急易欺,兼用晝漏,於事為允。但漏刻賒促,今古不同。漢書律曆,何承天、祖沖之、祖暅之父子漏經,並自關鼓至下鼓[22]、自晡鼓至關鼓,皆十三刻,冬夏四時不異。若其日有長短,分在中時前後。今用梁末改漏,下鼓之後,分其短長;夏至之日各十七刻,冬至之日各十二刻。廷尉今牒以時刻短促,致罪人不款。愚意願去夜測之昧,從晝漏之明,斟酌今古之間[23],參會二漏之義,舍秋冬之少刻,從夏日之長晷,不問寒暑,並依今之夏至,朝夕上測各十七刻。比之古漏,則一上多昔四刻,即用今漏,則冬至多五刻。雖冬至之時,數刻侵夜,正是少日,於事非疑。庶罪人不以漏短而為捍,獄囚無以在夜而致誣。求之鄙意,竊謂為宜依範泉前制。[24]」宣帝曰:「沈長史議得中,宜更博議。」左丞宗元饒議曰:「沈議非頓異範,正是欲使四時均其刻數。請寫還刪定曹詳改前制。」宣帝依事施行。

洙乙太建元年卒。

戚袞字公文,吳郡鹽官人也。少聰慧,遊學都下,受三禮于國子助教劉文紹。一二年中,大義略舉。年十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並周禮、禮記義,袞對高第。除揚州祭酒從事史。就國子博士宋懷方質儀禮義。懷方北人,自魏攜儀禮、禮記疏,秘惜不傳。及將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記義本付之,若其不來,即隨屍而殯。」為儒者推許如此。

尋兼太學博士。簡文在東宮,召袞講論。又嘗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次令中庶子徐摛馳騁大義,間以劇談。摛辭辯從橫,難以答抗,諸儒懾氣。時袞說朝聘義,摛與往復,袞精采自若,領答如流[25],簡文深加歎賞。

敬帝立,為江州長史。仍隨沈泰鎮南豫州。泰之奔齊,逼袞俱行。後自齊逃還。又隨程文季于呂梁,軍敗入周,久之得歸。卒於始興王府錄事參軍。

袞于梁代撰三禮義記,逢亂亡失。禮記義四十卷行於世。

鄭灼字茂昭,東陽信安人也。幼聰敏,勵志儒學。少受業於皇侃。梁簡文在東宮,雅愛經術,引灼為西省義學士。承聖中,為兼中書通事舍人。仕陳,武帝、文帝時,累遷中散大夫,後兼國子博士,未拜卒。

灼性精勤,尤明三禮。少時,嘗夢與皇侃遇於途,侃謂曰:「鄭郎開口。」侃因唾灼口中,自後義理益進。灼家貧,抄義疏以日繼夜,筆豪盡,每削用之。常蔬食,講授多苦心熱,若瓜時,輒偃臥以瓜鎮心,起便讀誦,其篤志如此。

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詡、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俱以禮學自命。

張崖傳三禮于同郡劉文紹。天嘉元年,為尚書儀曹郎,廣沈文阿儀注,撰五禮。後為國子博士。

陸詡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26],梁時百濟國表求講禮博士,詔令詡行。天嘉中,位尚書祠部郎。

沈德威字懷遠,少有操行。梁太清末,遁於天目山,築室以居。雖處亂離,而篤學無倦。天嘉元年,征出都,後為國子助教。每自學還私室講授,道俗受業數百人,率常如此。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後為尚書祠部郎。陳亡入隋,官至秦王府主簿,卒年五十五。

賀德基字承業,世傳禮學。祖文發、父淹,仕梁俱為祠部郎,並有名當世。德基少遊學都下,積年不歸,衣資罄乏,又恥服故弊,盛冬止衣夾襦褲。嘗于白馬寺前逢一婦人,容服甚盛,呼德基入寺門,脫白綸巾以贈之。仍謂曰:「君方為重器,不久貧寒,故以此相遺耳。」問姓名,不答而去。德基於禮記稱為精明,位尚書祠部郎。雖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學,俱為祠部郎,時論美其不墜。

全緩字弘立,吳郡錢唐人也。幼受易於博士褚仲都,篤志研翫,得其精微。陳太建中,位鎮南始興王府諮議參軍。緩通周易、老、莊,時人言玄者咸推之。

張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也。祖僧寶,梁太子洗馬。父仲悅,梁尚書祠部郎。

譏幼聰俊,有思理。年十四,通孝經、論語,篤好玄言。受學于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為先輩推服。梁大同中,召補國子正言生。梁武帝嘗於文德殿釋幹、坤文言,譏與陳郡袁憲等預焉。敕令論議,諸儒莫敢先出,譏乃整容而進,諮審回圈,辭令溫雅。帝甚異之,賜裙襦絹等,云:「表卿稽古之力」。

譏幼喪母,有錯彩經帕,即母之遺制,及有所識,家人具以告之。每歲時輒對帕哽噎不能勝。及丁父憂,居喪過禮。為士林館學士。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孝經題,譏論義往復,甚見嗟賞。及侯景寇逆,於圍城之中,獨侍哀太子于武德後殿,講老、莊。台城陷,譏崎嶇避難,卒不事景。

陳天嘉中,為國子助教。時周弘正在國學,發周易題,弘正第四弟弘直亦在講席。譏與弘正論議,弘正屈,弘直危坐厲聲,助其申理。譏乃正色謂弘直曰:「今日義集,辯正名理,雖知兄弟急難,四公不得有助。」弘直謂曰:「僕助君師,何為不可?」舉坐以為笑樂。弘正嘗謂人曰:「吾每登坐,見張譏在席,使人懍然。」

宣帝時,為武陵王限內記室,兼東宮學士。後主在東宮,集宮僚置宴,時造玉柄麈尾新成,後主親執之曰:「當今雖復多士如林,至於堪捉此者,獨張譏耳。」即手授譏。仍令于溫文殿講莊、老。宣帝幸宮臨聽,賜禦所服衣一襲。

後主嗣位,為國子博士、東宮學士。後主嘗幸鍾山開善寺,召從臣坐于寺西南松林下,敕譏豎義。時索麈尾未至,後主敕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麈尾。」顧群臣曰:「此即張譏後事。」陳亡入隋,終於長安,年七十六。

譏性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閒逸。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講周易、老、莊而教授焉。吳郡陸元朗、朱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拔[27]、至真觀道士姚綏,皆傳其業。譏所撰周易義三十卷,尚書義十五卷,毛詩義二十卷,孝經義八卷,論語義二十卷,老子義十一卷,莊子內篇義十二卷、外篇義二十卷、雜篇義十卷,玄部通義十二卷,游玄桂林二十四卷。後主嘗敕就其家寫入秘閣。

子孝則,官至始安王記室參軍。

顧越字允南[28],吳郡鹽官人也。所居新阪黃岡,世有鄉校,由是顧氏多儒學焉。祖道望,齊散騎侍郎。父仲成,梁護軍司馬、豫章王府諮議參軍。家傳儒學,並專門教授。

越幼明慧,有口辯,勵精學業,不舍晝夜。弱冠遊學都下,通儒碩學,必造門質疑,討論無倦。至於微言玄旨,九章七曜,音律圖緯,咸盡其精微。時太子詹事周舍以儒學見重,名知人,一見越,便相歎異,命與兄子弘正、弘直遊,厚為之談,由是聲譽日重。時又有會稽賀文發,學兼經史,與越名相埒,故都下謂之發、越焉。

初為南平元襄王偉國右常侍,與文發俱入府,並見禮重。尋轉行參軍。大通中,詔飆勇將軍陳慶之送魏北海王顥還北主魏,慶之請越參其軍事。時慶之所向克捷,直至洛陽。既而顥遂肆驕縱,又上下離心,越料其必敗,以疾得歸。裁至彭城,慶之果見摧衄,越竟得先反,時稱其見機。及至,除安西湘東王府參軍。及武帝撰制旨新義,選諸儒在所流通,遣越還吳,敷揚講說。

越遍該經藝,深明毛詩,傍通異義。特善莊、老,尤長論難,兼工綴文,閑尺牘。長七尺三寸,美鬚眉。武帝嘗於重雲殿自講老子,僕射徐勉舉越論義,越抗首而請,音響若鍾,容止可觀,帝深讚美之。由是擢為中軍宣城王記室參軍,尋除五經博士,仍令侍宣城王講。

大同八年,轉安西武陵王府內中錄事參軍,尋遷府諮議。及侯景之亂,越與同志沈文阿等逃難東歸,賊黨數授以爵位,越誓不受命。承聖二年,詔授宣惠晉安王府諮議參軍,領國子博士。越以世路未平,無心仕進,因歸鄉,棲隱于武丘山,與吳興沈炯、同郡張種、會稽孔奐等,每為文會。

紹泰元年,復徵為國子博士。陳天嘉中,詔侍東宮讀。除東中郎鄱陽王府諮議參軍,甚見優禮。尋領羽林監,遷給事黃門侍郎[29],國子博士、侍讀如故。時朝廷草創,疑議多所取決,咸見施用。每侍講東宮,皇太子常虛己禮接。越以宮僚未盡時彥,且太子仁弱,宣帝有奪宗之兆,內懷憤激,乃上疏曰:「臣梁世薄宦,祿不代耕。季年板蕩,竄身窮穀。幸屬聖期,得奉昌運。朝廷以臣微涉藝學,遠垂徵引,擢臣以貴仕,資臣以厚秩,二宮恩遇,有異凡流。木石知感,犬馬識養,臣獨何人,罔懷報德。伏惟皇太子天下之本,養善春宮,臣陪侍經籍,於今五載。如愚所見,多有曠官,輔弼丞疑,未極時選。至如文宗學府,廉潔正人,當趨奉龍樓,晨遊夕論,恒聞前聖格言,往賢政道。如此,則非僻之語,無從而入。臣年事侵迫,非有邀求,政是懷此不言,則為有負明聖。敢奏狂瞽,願留中不泄。」疏奏,帝深感焉,而竟不能改革。

及廢帝即位,拜散騎常侍,兼中書舍人,黃門侍郎如故。領天保博士,掌儀禮,猶為帝師,入講授,甚見尊寵。時宣帝輔政,華皎舉兵不從,越因請假東還。或譖之宣帝,言越將扇動蕃鎮,遂免官。太建元年,卒於家,年七十七。

所著喪服、毛詩、老子、孝經、論語等義疏四十餘卷,詩頌碑誌箋表凡二百餘篇。

時有東陽龔孟舒者,亦通毛詩,善談名理。仕梁位尋陽郡丞。元帝在江州,遇之甚重,躬師事焉。天嘉中,位太中大夫。

沈不害字孝和,吳興武康人也。幼孤,而修立好學。陳天嘉初,除衡陽王府中記室參軍,兼嘉德殿學士。自梁季喪亂,至是國學未立,不害上書請崇建儒宮,帝優詔答之。又表改定樂章,詔使制三朝樂歌詞八首,合二十曲[30],行之樂府。後為國子博士,領羽林監。敕修五禮,掌策文諡議等事。太建中,位光祿卿,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卒。

不害通經術,善屬文,雖博綜經典,而家無卷軸。每制文,操筆立成,曾無尋檢。汝南周弘正常稱之曰:「沈生可謂意聖人乎。」著五禮儀一百卷,文集十四卷。

子志道字崇基,少知名,位安東新蔡王記室參軍。陳亡入隋,卒。

王元規字正范,太原晉陽人也。祖道實,齊晉安郡守[31]。父瑋,梁武陵王府中記室參軍。

元規八歲而孤。兄弟三人,隨母依舅氏往臨海郡,時年十二。郡土豪劉瑱者,資財巨萬,欲妻以女。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強援,元規泣請曰:「因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輒昏非類。」母感其言而止。

元規性孝,事母甚謹,晨昏未嘗離左右。梁時山陰縣有暴水,流漂居宅,元規唯有一小船,倉卒引其母妹並姑侄入船[32],元規自執烜棹而去,留其男女三人,閣於樹杪。及水退,俱獲全,時人稱其至行。

少從吳興沈文阿受業,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經、論語、喪服。仕梁位中軍宣城王記室參軍。陳天嘉中,為鎮東鄱陽王府記室參軍,領國子助教。後主在東宮,引為學士,就受禮記、左傳、喪服等義。遷國子祭酒[33]。新安王伯固嘗因入宮,適會元規將講,乃啟請執經,時論榮之。俄除尚書祠部郎。自梁代諸儒相傳為左氏學者,皆以賈逵、服虔之義難駁杜預,凡一百八十條。元規引證通析,無復疑滯。每國家議吉凶大禮,常參預焉。後為南平王府限內參軍。王為江州,元規隨府之鎮,四方學徒,不遠千里來請道者,常數十百人。陳亡入隋,卒于秦王府東合祭酒。

元規著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一卷[34],續經典大義十四卷,孝經義記兩卷,左傳音三卷,禮記音兩卷。

子大業,聰敏知名。

時有吳郡陸慶,少好學,遍通五經,尤明春秋左氏傳,節操甚高。仕梁為婁令。陳天嘉初,徵為通直散騎侍郎,不就。永陽王為吳郡太守,聞其名,欲與相見,慶辭以疾。時宗人陸榮為郡五官掾,慶嘗詣焉,王乃微服往榮宅,穿壁以觀之。王謂榮曰:「觀陸慶風神凝峻,殆不可測,嚴君平、鄭子真何以尚茲。」鄱陽、晉安王俱以記室征,不就。乃築室屏居,以禪誦為事,由是傳經受業者蓋鮮焉。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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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語云:「上好之,下必有甚焉者。」是以鄒纓齊紫,且以移俗,況祿在其中,可無尚歟。當天監之際,時主方崇儒業,如崔、嚴、何、伏之徒,前後互見升寵,于時四方學者,靡然向風,斯亦曩時之盛也。自梁迄陳,年且數十,雖時經屯詖,郊生戎馬,而風流不替,豈俗化之移人乎。古人稱上德若風,下應猶草,美矣,豈斯之謂也。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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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令與河內司馬憲吳郡陸澄共撰喪服義 「義」字各本並脫,據梁書補。
  2. 名位轉隆 「名」各本作「在」,據梁書、冊府元龜五一九改。
  3. 暅獨滯於參軍事 「獨」梁書、冊府元龜九一五作「猶」。
  4. 對策爲當時第一 「對」字各本並脫,據梁書、冊府元龜六五0、七六五補。
  5. 乃出天心寺 「天心」各本作「大心」,據冊府元龜九四九改。
  6. 爲諸生講喪服 「諸生」各本作「諸王」,據通志改。按下「諸生有未曉者,委曲誘誨」,則作「諸王」誤。
  7. 乃謝病終身不涉其流 「其流」通志作「其廷」。
  8. 喪慈母如母禮歟 「如母」二字各本並脫,據禮記曾子問補。
  9. 師保既無其服則此慈母亦無服矣 「母」字據冊府元龜五七九及通志補。按日知錄五慈母如母引南史有「母」字。
  10. 其次爲保母 「其」字各本並脫,據梁書補。按禮記內則有「其」字。
  11. 此言擇諸母 「此」字各本並脫,據梁書、冊府元龜五七九補。
  12. 自是師保之慈母非三年小功之慈母也 二「母」字各本並脫,據冊府元龜五七九補。
  13. 則知慈加之義 「慈加」冊府元龜五七九作「慈母加」,通志作「慈母」。疑作「慈母」是。
  14. 及解經析理 「經析」二字各本作「析經」,今從梁書。
  15. 制三禮義宗三十卷 「三十卷」隋書經籍志同。梁書及冊府元龜六00作「四十七卷」。
  16. 故江外人士皆傳其學 「江外」各本作「江州」,據梁書改。按齊梁後江州僅有尋陽一帶地,叔明隨府至江州、郢州,所至輒講授,則傳其學者非但江州而已,故當以江外爲是。江外,約指江、郢、湘等州地區。
  17. 臺閣故事無有存者 「存」各本作「在」,據陳書、通志改。
  18. 此以玉作瑞也 「以」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按周禮春官典瑞:「人執以見曰瑞。」
  19. 所撰儀禮八十餘條 「條」陳書作「卷」。
  20. 爲西省學士助賀琛撰錄 按梁書云:「中書舍人賀琛受敕撰梁官,啟子袪爲西省學士,助撰錄。」沈峻傳:「時中書舍人賀琛奉敕撰梁官,乃啟峻及孔子袪補西省學士,助撰錄。」則子袪助賀琛撰錄者,乃撰錄梁官。
  21. 祖休季 「季」陳書作「稚」,此避唐高宗小名改。
  22. 何承天祖沖之祖暅之父子漏經並自關鼓至下鼓 「祖暅之」各本作「祖暅」,據陳書補「之」字。按祖暅之入文學傳。
  23. 斟酌今古之間 「間」各本作「聞」,據陳書改。
  24. 竊謂爲宜依范泉前制 「竊謂」下陳書有「允合眾議以」五字。
  25. 領答如流 「領答」陳書作「對答」。
  26. 陸詡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 「宗」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按崔靈恩傳有三禮義宗。
  27. 法雲寺沙門慧拔 「慧拔」陳書作「慧休」。
  28. 顧越字允南 「允南」陳書、冊府元龜五九七作「思南」。
  29. 遷給事黃門侍郎 「給事」下各本有「中」字,據陳書刪。按南齊書百官志有給事中與給事黃門侍郎。下文「黃門侍郎如故」,則此「中」字衍文。
  30. 合二十曲 陳書作「合二十八曲」。
  31. 祖道實齊晉安郡守 「道實」陳書作「道寶」。
  32. 倉卒引其母妹并姑姪入船 「姑姪」陳書作「孤姪」。
  33. 遷國子祭酒 「遷」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34. 元規著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一卷 按「義記」當作「義略」。經典釋文敘錄謂王元規續成沈文阿春秋義略;隋書經籍志著錄王元規春秋左氏義略,皆即此書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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