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卷四十一

卷四十 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
卷第四十一
作者:朴世采
1731年
卷四十二

答問講學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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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崔文叔奎瑞喪禮○壬戌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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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不言冠纓者。當從本冠而改之故也。雜記曰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其理固然。

家禮旣曰設次陳練服。而不言制度。恐未完備。然腰絰用葛之說。起於丘氏。絞帶用布之說。起於沙溪。此皆所以補家禮之闕文者。恐當準用。不容異議。蓋今禮用葛之外。無他絰故耳。但愼齊固執用麤皮之說。與牛溪所謂靑忽致不同。此意亦不可不知也。

斬衰絞帶旣用布。則雖非古禮。依家禮大功用熟布之文練之亦可。

練時衰裳。雖曰用七升布。古今升數亦難一同。故家禮不用。只曰極粗生布。次等粗生布稍熟布以爲之。今當以家禮大功布爲準。

葛絰大小之制。禮經無明文。亦當以間傳所謂差小爲度而已。

答崔文叔問喪禮○癸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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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問一段文義。舊嘗看得如崔哀說。蓋必如是而後上下文義方無礙滯也。或言權右尹諰丈亦主此論。曾略擧似尤丈而不加省。蓋不是其立異於註疏也。註疏本意恐亦因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之義。有此解釋矣。

古禮有君喪不敢服親喪之義。可謂嚴矣。然今則親喪反重於君喪。有難直行古禮。此似因漢文爲短喪之制。天下遂無服君喪者。至於親喪。人子自行而無禁故也。以此愚嘗謂君喪大體已壞。實難追復。然其存羊之義。又不可不深致意焉耳矣。

集說適子庶子之說。雖不正應於經文。然其義理十分明白。遵倣推行。誠無所礙。蓋以適子庶子分之者。與禮經喪祭大體。一以適子爲主。而庶子不與之義同。以有官無官分之者。亦與禮經服君喪者必以大夫士庶人爲等級之義同。如朱子論嫁娶之節。亦自可見。此退,栗諸賢必以此意論國恤祭祀之禮者也。今於君喪。通政以上勿論居喪之人。皆以袍幞成服。則燕居之時雖不常着。是卽所謂持君服者。安可主於除喪而謂之無服乎。

所喩以不除私喪而不服君服之非。與尹子仁說正同。誠亦有妨於爲君之大義矣。

大中小祀之說。鄙亦以國家祀典看矣。禮答問已有其說。喪禮備要始有國恤卒哭後大小祀皆許行之之文。有若大小祀本指士夫而言者。遂成轉誤。然栗谷,龜峯皆言卒哭前不當擧殷祭。蓋指三獻之禮也。嘗竊推之。諸賢所見。皆泥於註疏中以二祥爲殷祭之文。不察其所謂三獻雖似過盛。實乃喪祭之禮。非如經文所謂殷祭乃吉祭之禮。必待除君喪然後祭之者。仍欲倣行於卒哭後。遂有此論耳。以此言之。旣知殷祭本文非指喪祭禮而言。則雖君父卒哭之前。恐無不可行之義。虞卒哭尤無所嫌矣。

此非有禁令。而然臣子於大喪在殯之日。其義自不得行祭如常故也。君母之喪。雖與伯叔兄弟同是朞服。旣有公私尊卑之分。則豈敢比並而爲說耶。禮雖有視君之母與妻比之兄弟之說。此以飮食一節言。非指服制大體也。

以除喪行祭分而二之說。愚嘗非之。祥祭若果行之。則吉祭前亦似有禫祭一節。何以略之耶。大抵二者以時審處可矣。

今日所論者。不敢於國恤中行盛祭也。殷事雖重。猶輕於練祥。則恐難以此而爲必行練祥之證也。許行嫁娶一節。誠亦然矣。

國恤葬祭諸禮。初誤於註疏以殷祭爲二祥。而謂其必當行於君服旣除之後者。再誤於栗,龜諸賢以國制卒哭後擬之於君服除後者。三誤於備要不分有官無官而遂爲一時通行之禮者。以至於此。其弊有不可勝言。然國有大殯。時祭決不可矣。山陵廢祭。臣子之家不可獨擧節祀矣。忌祭雖行。終亦不過於一酌矣。此皆前後諸賢因心起義。庶幾有以自安於臣子之分者。而至於凶禮如葬如練祥。固有歲月定限。著於禮法。又非吉禮之比。則恐無不行之義。蓋葬在卒哭後則以匹夫而行天子之禮矣。練祥在卒哭後則或有數年不脫衰之患矣。其可乎哉。如何如何。

答李景源丁未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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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立必正方註。正向一方也。隨所處而正方耶。小學

蓋當隨處而然也。至如向長者所視。則或有不能自由者。

記曰將適書思對命。此命字似指對君時。而此言預書君命。然則列書摠目至君所跋記否。

以思對命作三件事。尋常未喩其意。非必預記也。第通解說亦與記註同。不敢質言。

過位不足者。非言語之時。而其言云云者何耶。

論語朝與下大夫言章註云此君未視朝時也。與此過位時一般。然則固有言語之事。惟不敢肆耳。

紅紫不以爲褻服註。間色不正。且近於婦人云云。家禮神主式考紫妣緋。以事死如事生之義。參考之則似齟齬。

紅紫不以爲褻服者正也。若家禮韜藉之制。固有不同者。蓋自隋煬帝時一品賜紫。次朱次靑。後世遂爲朝服。所謂考紫妣緋者。不過准此。乃後世之失。則何可並論以取其衷乎。然而禮家終不敢變者。重國制故也。

讀論語甚生氣質註。甚生非常也。若玩味論孟而涵養。但得非常氣質而已耶。

玩味者。言乎知。涵養者言乎行。此條大意。以爲致此則雖或昏愚者。自成好氣質云爾。亦非謂其效止此而已也。觀輔氏進於聖賢之語可知。

橫渠曰舜之事親云云。若中人之性。其愛惡若無害理。必姑順之。其字指親也。親之愛惡若無害理。則必姑順之乎。中人之性四字。亦似指親而言。

所諭得之。

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此先字看以從前之從字則無疑。而先字未詳。大學

先。謂先之也。卽無以己之所惡於前者。又先之於後之意。其下在後字上甚有力。若果曰從後則其義將不甚明矣。

答李景源問喪禮○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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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有祖母喪。成服後父卒。翌日母卒。長孫仍祖母葬。改制承重之服矣。過祖母及父母練後。長孫又亡。其嫡子未冠者在祖父母若曾祖母之喪。尙在三年之內。而不可無主者。則勿論小祥前後而必皆代服否。制服當在何時。而以練服受之耶。

曾祖母祖父母喪中父死。子不代服。雖於情禮有慊。而圖式所引服制令已以申心喪爲言。又無他說可据以代服者。則終難用臆見有所云云也。

曾祖母祖父几筵奠獻之禮。葬父畢虞祔然後始爲親行耶。

若諸叔父持服者在。待父葬畢始行奠獻恐宜。蓋亦未遑澡潔故也。

常持之以何服耶。以問解嫡孫祖母喪中母亡條推之。則父服未練之前。不可着承重之練服耶。

虞喜曰父爲傳重正主。已攝行事。事無所闕。徐邈曰當以素服臨祭。依心喪以終三年。以此觀之。承重孫於曾祖母祖父母祥後似無再制服之事。然則常持何服之說。非所講矣。

且朝夕之饋。朔望之奠。四處几筵。主人皆參。而以次設行。則時有早晩之差。固無未安之嫌。而抑有變通之道乎。

惟當一順次第行之。雖有早晩之異。其勢然也。

以問解幷有喪條觀之。則改題祖父母神主。當在父喪畢後。而祥祭祝辭則以嫡孫名一依家禮書之耶。

旣不可以亡者爲祝。則雖未及改題。恐當以嫡孫爲主。備要合祭未改題而先稱幾代孫。已有其文矣。

禫與吉祭。不可行於父喪中。祔廟遞遷之禮。何以爲之耶。

禫祭當以過時不禫處之。吉祭則當待喪畢。難容他義。

以嫡孫之故。不行禫祭。則其叔父當何時而除服耶。問解有設位哭除之敎。有告辭行之之文。當從何說耶。若設位哭除則至當禫之期。先以禫服哭於考位而易吉服以哭。更以禫服哭於妣位而易吉服以哭之耶。若告辭行之則其禮亦如何耶。

問解兩說。有主情主禮之辨。然喪祭以承重爲主。則恐所謂設位哭除者爲是也。周禮偕喪者必異几筵。異几筵則其祥禫亦當異日。如欲行之。待父禫期。先設位哭除。而後値母禫亦如之。始合於禮。

族祖父之喪在遠不臨尸。聞訃之第四日固當成服。而適聞親病。在途荒忙。不得成服。則仍素帶以終其月耶。

此與稅服有異。前雖失之。當待事故稍定。或因月朔制服終其月數。無疑。

答沈明仲問論語○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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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不曰理。而曰故何歟。

上文所謂事物之所當然者。已說理字。又故字比理字加緊。故下語如此。

言人子體此而以父母之心爲心。則凡所以守身者自不容於不謹云云。而無許多事親節目何耶。

夫孝亦多端。此註所論。專以能體父母之心而言。何暇徧及事親節目耶。如上下諸章所主各異。其意亦可見矣。

程子曰。各仍其才之高下與其所失而告之。然則四子之才。孰高孰下歟。

觀程子本文。子夏之失較輕。武伯其最下者歟。然如此處正宜潛心理會。分辨曲折。不可只管問人也。

程子曰。在己者能知言窮理則能以此察人如聖人。以章內三條言之。何者是知言。何者是窮理也。以此之此字。亦指何事而言耶。

知言窮理。乃平日工夫。在章內三條之前。恐不可於此求之也。此字卽亦所謂知言窮理者也。

成德之士體無不具。用無不周。用無不周是矣。體無不具未詳。

體指仁義中正許多道理而言。

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若以楊墨之道。專治其身。而至於無父無君。則豈但有害而已哉。註云專治而欲精之。不知何所謂也。

已者無餘之辭。聖人之言本來止此。專治之說。乍看可疑。久而繹之。此外無他義。

或問孔子監前代而損益之。及其終能無弊否。朱子曰惡能無弊。蓋使夫子而得邦家。將損益前代。爲百王不易大法。何其有弊。

只以一事明之。子夏學於夫子。一傳而爲田子方。再傳而爲莊周。此豈聖人之道使之然哉。其亦末流之弊而已矣。可以三隅反也。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此庭字指家廟之庭耶。此非君臣應答之辭。而稱孔子者何耶。

庭指季氏之廟庭。其稱孔子者。本有二例。如對哀公稱武王則固爲君臣之辭。如對康子及此條之類。恐是泛言之也。如何。

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喪禮亦是禮。而分而言之何耶。

禮者言其全體。喪者言其一端。故集註特合而釋之。然其對擧而互言之者。恐無不可。

勝者乃揖不勝者升。取觶立飮。卽此而觀則其不以勝否爲心。而勸勉不已之意足可見矣。而小註輔氏之說則曰皆欲中鵠而取勝。誠以中鵠取勝爲心。則不幾乎私意之干其中乎。而況夫子所謂爭也者。其升降飮揖。有似乎爭云爾。豈曰君子之心眞有所爭耶。

本文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然則聖人明言其有爭矣。但其所謂爭者。從容揖遜。不似小人之爭云爾。非初無所爭也。

謝氏曰。夫子嘗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證。之字有去字之義耶。若以語辭看則是故字與上下文齟齬不相關。

之字卽適字之義。

非仁孝誠敬之至。不足以與此。小註眞氏之說亦曰非極其仁孝極其誠敬。不能知其禮不能行其事。不能行其事則誠是矣。不能知其禮則未知其然。輯註又云知禘之說則理無不明。誠無不格。理無不明。以知言。誠無不格。以行言耶。

仁孝誠敬。果皆涉於行之一邊。然苟非稟質之厚存心之一。則蓋未有能明物理者。況於郊禘之大義乎。知行之說。所論似然。

范氏曰。郊則天神格。廟則人鬼享。小註亦曰神明不可見。惟心盡其誠敬。專一在於所祭之神便見得。蓋死者雖魂升魄降。氣已散矣。理亦無所寓矣。然孝子能致敬盡禮。則亦有氣聚理著之驗耶。不然何以知其能享與否耶。

此段所論。大抵看得是。此朱子所謂氣之已散者旣化而無有矣。其根於理而日生者。固浩然而無窮者也。更體究之甚當。

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若無私意而一於公則自然合乎正理。不假修爲。而小註朱子曰公自是公。正自是正。苟公而不正則其好惡必不能皆當乎理。正而不公則切切然於事物之間求是而心却不公。信斯言也。公與正是判然二物。天下豈有正而不公公而不正者乎。

公正自爲體用。故泛論之。殊不見其二致。及細分之。必如朱子所言。事理乃備。通考程氏以令尹子文爲無私心而不能當理。以陳文子爲當理而不能無私心。此亦略可見矣。

蔡氏曰。論資質則惡不仁者。不如好仁者之渾然。論工夫則好仁者。不如惡不仁者之有力。蓋好仁者資稟渾厚底人。惡不仁者資稟剛毅底人。剛毅之資似不如渾厚之資。上句所云云則似恰好矣。下句所云論工夫好仁者不如惡不仁者之有力。則頗有病焉。好仁之好字。蓋如好色之好字。其於仁實用其力而求必得之。則豈曰無力於工夫也。

好仁者非無工夫。只如顏子,明道天資煞高。初不大段用力而自能到此地位。不譬孟子,伊川文理密察。一一理會而後方能成就得惡不仁者。此卽蔡氏論工夫則好仁者不如惡不仁者之有力之說也。不以辭害義可也。

程子曰。忠者體。恕者用。大本達道。此與違道不遠異者。動以天。所謂天者。自然之謂也。誠能自然流出。不待安排。則必也仁。何事乎恕。

此就忠恕處論之。故其說如此。其義則與所論天者自然無異。

答沈明仲問論語○丁未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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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陳云云。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所謂成章者。是做得成片段。不知裁割作道理。而能成片段者有之乎。

聖門弟子。各隨人品之高下。爲能成就其學。無非實者。雖其或狂簡而能做得成狂簡。如子貢之辯子路之勇。眞箇成一箇辯勇。然則未能裁割道理。而能成片段者。固有之矣。

子謂仲弓舍諸。小註陳氏曰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何謂耶。

禮註繭栗。如繭如栗犢也。握謂長不出膚。四指曰扶。扶則膚也。皆言其角之小。

子曰賢哉回也云云。顏子之樂。有似樂天理也。而註中有云若以天理爲可樂而樂則是天理與身各爲一物。未到渾化無間之地。然則顏子之心。初非以天理爲可樂而樂。蓋顏子之學査滓渾化。純乎天理而行。其俯仰顧眄之間。日用酬酢之際。胸中洒落。欣然有得而自不覺其簞瓢陋巷之苦耶。康節先生滿目雲山俱是樂。一毫榮辱不須驚之句。亦與此意略相近。

顏子之樂。苟以安仁則一。利仁則二底意思。分別得甚好。蓋顏子雖未及於夫子之渾然無間斷。至於三月不違仁之時。已能自有其樂與道爲一者明白較著。此所以有眞氏之說也。康節雖近此意。可謂太勞攘矣。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無得而稱。註云云。太王遂欲傳位季歷以及昌。泰伯知之。卽與仲雍。逃之荊蠻。於是太王乃立季歷。傳國至昌。叔齊,季歷所處之地同。而叔齊逃之。季歷受之。其事若有優劣者。其心皆不害於全德何耶。

叔齊以天倫爲重。讓國而逃。正也。秀歷以繼志爲重。受國而不讓。權也。此所以其事不同。而其心皆無私欲而當於理。不害於全德者與。

執圭鞠躬如也云云。小註朱子曰圭自通贄見通信之物。只是捧至君前而已。少間仍退還去。而下註曰但此方說升堂時其容如此。旣升堂納圭於君前。卽不復執。二說似齟齬。且命圭乃天子所命之圭。而以爲瑞節者。則豈有聘問隣國而仍納諸其君之理乎。然則纔以命圭納之於君。少間又命取圭而還退耶。

以下註卽不復執之以下。故說做下堂不得之意觀之。所謂少間仍還退者。乃不取命圭而空退也。聘禮有君使卿。皮弁還玉之儀。蓋待賓使事畢。始還其圭於所館也。

私覿愉愉如也小註朱子曰。享禮乃其君之信。私覿則聘使亦有私禮物與所聘之君及其大臣。然則其君所享圭璧之外。聘使別有所獻之物耶。

聘禮云旣覿。賓若私獻。奉獻將命。是公禮之外。亦有私禮獻也。

紅紫不以爲褻服。註言此則不以爲朝祭之服可知云云。紅紫爲朝服若是國制。則夫子安敢變之哉。一品賜紫。次靑次朱之法。出自隋煬。乃後世之失也。夫子之時則國制固不以紅紫爲朝服耶。

周制朝服緇布衣素裳大夫仍以爲祭服此所謂禮服也若如後世以紅紫爲朝服則未變之前雖夫子亦恐不能不服也

緇衣羔喪。素衣麑裘云云。緇衣素衣黃衣。是單衣也。蓋先着羔裘。表緇衣而出之也。故胡氏曰古者衣裘。不欲其文之著。故必加單衣以覆之。然欲其色之稱。玉藻所謂羔裘緇衣以裼之是也云云。而朱子曰緇衣羔裘。乃純用獸皮而加裏衣。覺軒又曰中衣外裘皆相稱。二說與胡說似齟齬。

聘禮裼降立。疏云凡服四時不同。假令各有裘襯身襌衫。又有襦袴。襦袴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曲禮執玉其有藉者裼。陳氏註云裼衣上有襲衣。襲衣之上有常著之服。二說亦不同。然據此則胡說爲是矣。朱子所謂裏衣或是表字之誤。邢氏說不可考。

或問子產怨言註。或問管仲子產孰優。曰管仲之德不勝其才云云。二子雖未聞君子之大道。然君子之所以得君子之名者。以德不以才也。則子產優於管仲歟。

雙峯饒氏說似亦有此意矣。然管仲之才極大。如糾合諸侯一匡天下可見。此又當商量也。

衛靈公問陳遂行小註云云。是歲魯哀公三年。孔子年六十。今以他書考之。年分與此不同。三作二。六十作五十九。

他書。未知通紀之類耶。蓋夫子生卒之歲。諸家竟莫能合。則其他可知。然史記係年以庚戌爲首。至哀公三年戊申實是五十九歲。而其言如此。俟更考正。

子曰賜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一以貫之小註。雲峯胡氏云云。蓋天之於萬物。是一氣之貫。聖人之於萬事。是一理之貫何謂耶。夫陰陽流行。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是以自萬物而觀之則或飛或躍或動或息。雖若不可名者。而凡所以統會爲一者理也。可謂一以貫之而無疑矣。雲峯之言。今乃如此。其義未詳。

天道流行。造化發育。只鳶飛魚躍四字大煞分明。則雲峯豈不知之。但此云云。以物物刻而雕之爲主。故其說如此。觀謝氏說下本註。可知胡見之不背於朱子矣。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云云。蓋文卽其諡也。諡法以錫民爵位爲文。公叔文子與大夫僎同升則夫子亦稱其文。然則竊位之文仲。何以謂之文耶。

諡法錫民爵位。固謂之文。豈不以勤學好問亦謂之文乎。然則恐難以竊位一端疑臧孫之非文也。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云云。夫渾然天理便是仁。居敬而窮理。克己而復禮。至於一疵不存。萬理明盡之後。可以得仁之名。何有於涖不莊動不禮之失乎。然則此所謂仁。只以行而泛言之耶。抑亦大本旣立則小疵雖存而不害於謂仁乎。

仁能守之則在己者實矣。第涖之動之。乃接物爲政之事。到此時節。不可不更審氣習學問之疵。而使或有未盡之累也。如大學意雖已誠。然豈可恃此而不加存三不察二莫之功乎。小註中已有此意。須細推之。

答沈明仲問孟子○己酉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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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說史記以爲孟子自作此書。而朱子又以是爲然。則章首孟子曰字。特後人之所加耶。

小註朱子論易繫辭子曰曰。安知非後人所加。又曰今讀孟子。亦當會此意。語極分明。

程子曰。孟子有些英氣。小註覺軒蔡氏曰。聞諸程子。顏子示不違如愚之學於後世。有自然之和氣不言而化者也。此化字與孟子大而化之之化異者。其義如何。此則但以消化言。而其義自有淺深之殊耶。不然顏子何以到化處乎。

大而化之之化。就全體言。不言而化之化。只就和氣上言。如葉氏所謂不言而信是也。消化二字。本指孟子。恐不當引以論此。

梁惠王曰。壯者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其獨擧壯者而言何歟。

老弱無非民也。而獨擧壯者。蓋以施敎言也。如所云謹庠序之敎。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者亦可見。

莊暴見孟子。管籥之音。蓋金石絲竹。皆是八音之器。而於鍾鼓曰聲。管籥曰音。其義別有所取耶。抑出於對擧之互文而不甚有意於分辨耶。

恐是互文而然。

公孫丑問曰夫子加齊之卿相。小註雙峯饒氏云云。要之不疑惑然後能不恐懼。故集註論心之動則以恐懼居先。蓋心之動時。亦似先有疑惑。然後有恐懼也。

心之所以動。雖源於疑惑。然恐懼乃是心動實處。又下文論不動心之功。重在養氣。故集註次序先恐懼而後疑惑也。

註曰子夏篤信聖人。曾子反求諸己。於何見他反求處。其仍三省等語撰出此說否耶。且小註朱子答或問所謂日知其所無。博學而篤志等語。似與篤信聖人等語不相關。

曾子反求。雖微三省。看下文守約二字已可驗。如子夏篤信最難見。恐只是對勘北宮黝而言。第語類看他此處下分註云便見得他有箇緊把定底意思。今以此意更詳日知博學兩段。則其曰可謂好學也已矣。又曰仁在其中矣者。似所謂緊把定。便亦所謂篤信聖人底。第未知果然否也。

廛無夫里之布。此廛字恐指民居而言。與所謂市廛之意不同也。以市宅之民已賦其廛之意推之。則雖似以市中之廛言。然若如此看則自與上節廛而不征之意相疊。且其末句以願爲之氓結之。則其不獨指市宅而言者似更分明。未知如何。

尋常看此段如此。所論得之。

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註云在人者有以裕於己。在己者有以及於人。此二句輔氏以爲單說舜。倪氏以爲統說三者。倪說似不如輔說之的當。

倪氏因語錄再疊之說。有所分疏。然終恐未是。

伯夷非其君不事章末節加孟子曰三字。與他章行辭之規不同者何歟。恐或衍文耶。

論語微子去之箕子爲之奴比干諫而死。子曰殷有三仁焉。蓋先敍其事而後斷以夫子之語。孟子此段正用此法。故與他例不同。

天時不如地利註。地利險阻城池之固云。而下文特擧城郭之小者而言何耶。

言城郭之小者。以甚明天時之不如地利。須更體味之。

孟子將朝王註云是或別有一種道理也。何謂也。且夫道一而已矣。豈有別種道理也。

景子言人臣事君之常禮。孟子反引曾子之言。欲明人君尊賢之道。故以是或一道爲辭。與下篇道一之意自無關涉也。

滕文公爲世子。此條從上文性善說來。而乃曰道一而已者何歟。就人所由而言耶。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道本於性故也。

滕定公薨上有好者。此好字指好禮而言耶。

上好二字。論語亦有之。似當統看。非專指禮而言。

龍子曰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爲常。何謂耶。

所謂校者。如數年之間一年凶一年豐。皆不可據以爲常。故乃就其中減於豐而加於凶。斟酌以爲貢之常數云爾。

答沈明仲問孟子○庚戌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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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都子曰。外人皆稱夫子好辯不易吾言。註程子曰楊氏爲我。疑於義。夫楊氏專於爲己。而不復知有致身之道。則其無義也甚。豈復有疑乎。然則此但潔身似義云耶。

義者斷制裁割底道理。楊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爲者。微近於此。故曰疑於義。蓋配下句而言。

放淫辭。前篇於詖淫皆曰辭。而此則於詖曰行。於淫曰辭。其義何耶。且邪說淫辭如何分辨。

前篇因知言而說四者之病。此則因邪說而兼擧其詖行。所謂邪說亦以大綱而言。淫辭以細分言。或合或分。或疏或密。非所泥也。

以母則不食充其類也。類字之義未詳。

註說極分明。可更詳之。蓋食妻之於以母不食。居於陵之於以兄不居皆類也。

離婁之明章第八節云上無道揆。下無法守。又曰朝不信道。工不信度。上下四句文義頗似重疊。下二節是覆解上二節而言耶。

道揆至犯義。法守至犯刑。雖皆同類。集註以爲有此六者云。恐非覆解之文也。看上下朝工君子小人等字可知。

天下有道役大賢。公孫丑篇曰賢有德者云。而此則分言何耶。此所謂賢。指有能者而言耶。

德以理言。賢以人言。其實一也。故註中以德而包賢矣。

居下位而不獲乎上未有能動者也。註云乃子思所聞於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聞與受其義有分辨耶。

聞者親聞其說。受者傳受而已。如所謂吾有所受之是也。蓋孟子學於子思之門人故云然。

大人者言不必信。小註輔氏引王氏之說而不字以必字書之。恐誤字。他本亦然否。

唐本亦同。但其義則王氏本說爲勝。似有互發之意。

養生者不足當大事章小註。陳氏曰當字非擔當之當。然則將如何看得乃爲是耶。

當以爲字義爲正。

君子深造以道居之安。按大學安慮在於能得之上。此則居安乃在自得之下者何耶。此所謂自得。乃是歇後說。而與大學所謂能得。自有淺深之不同歟。此所謂自得。恐兼指知行。而大學所謂能得。恐指行處而言也。未知如何。

所論自得居安與大學異同之旨。並皆精密。須更涵養以體之。將無所不明矣。

博學而詳說說約。夫君子旣能博學於文。而又能約之於身也。豈可以言語爲哉。然則此所謂約字。與約禮之義不同。而專就知一邊而言耶。

本註所謂欲其融會貫通。有以反而說到至約之地者。意自可見也。

勞而不怨。此吐諺解作丷口。恐非是。似作丷𠃌刀。此二句雖似對下語。其義則自不同。不可以上例解下句也。以論語幾諫章參之。則其義似更較著。

此釋雖以論語參之。並未見其不可。蓋萬章引曾子之言。以發下文舜怨之義。雖不改釋。恐無所礙矣。

帝將胥天下而遷之。註曰遷之。移而與之。言擧天下而與舜云耶。抑謂擧舜而與天下耶。且所謂相視之義未詳。

遷之。前說是也。相視。天下人心之向背。

答沈明仲問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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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小學親友之道。古字集說以爲夏商。而集註删之者何耶。三代之隆。始有小學之制。則此說似有所據矣。道字集註訓以講習之方。沙溪訓以修爲之方。恐反不如本註。所謂當然之理也。且愛敬隆親。已包修爲講習之意。則只一方字足解道字之意。未知如何。

不擧夏商者。删煩文也。道字之訓。當以集註爲正。蓋下文有講習二字故也。

化與心成。化字有化育之意。而心卽指本心而言耶。

化者。變化之義。

讀記李氏方子曰先生旣發揮大學。乃輯此書云云。而大學序所著之年是淳煕己酉。此書所輯之年乃淳煕丁未。則大學發揮之年。反在小學編輯之後。與此牴牾。

大學序文雖在淳煕己酉。而章句之成固已久矣。詳見文公年譜。

小學之方自方法也踰越乎。此皆饒氏說。而集註分屬之者何耶。後多倣此可疑。

雖皆饒氏說。而集解增註所引各不同。故其序如此。他皆略以此意推之。

十年出就外傳。註云外傳。敎學之師。此指小學而言耶。此與八歲入小學之意不同。

儀禮通解疏曰內則云云。謂公卿以下敎子於家也。且序文入學次第雖如此。尙書大傳亦謂諸子性早成者到十五入小學。其晩成者十八入大學。古人敎法容有少異。

漿醋水漿。芝山以爲粥之甚稀。以酒少許和而釀之。然則此非祭祀所用之物也。與禮相助奠之義。得無不合耶。

今文公家禮亦設醋楪。何謂非祭祀所用耶。

二十而冠。十五而笄二段。陽數奇陰數耦。故嫁娶之時皆以此爲節。而冠笄則男用耦數女用奇數者何耶。

冠義註曰陳氏曰男者陽類二十而冠。以陰而成乎陽。女者陰類十五而笄。以陽而成乎陰。陰陽之相成。性命之相通也。

舜命夔章註曰體用功效。廣大深切。所謂養性情育人材事神祗和上下。是樂之體用。而性情之養。人材之育。上下之和。是功效耶。

養情性育人材。是體是功。事神祗和上下。是用是效。

周禮大司徒知仁。知在仁先何耶。此以立敎言。故其序然耶。

成德以仁爲先。進學以知爲先。

二曰六行恤集說以爲賑於貧窮。而集註改云賑於憂貧。此兼憂患貧窮以言耶。上數句皆同。而此獨異者。恐或傳寫之誤耶。

論語子曰君子憂道不憂貧。似以此變文也。

婦事舅姑笄總上註曰。縱。韜髮作髻。總束髮飾髻。此皆男子首飾也。男女必異飾而然耶。

中國之俗。婦人爲髻。與男子同。其飾恐不必異也。

凡內外鷄初鳴章集解曰。此言內外婢僕。然則此條似不當在於明父子親之中也。

雖是婢僕之事。以類相從。無甚妨者。

斂簟而襡之註曰。以親身恐穢汚。簟若散亂則恐親身因此穢汚云耶。抑謂簟乃親身之物。恐有穢汚云。而與褻衣衾不見裏之意同耶。

恐親身因此穢汚之說是。

不敢袒裼。集註不用陳說者。分袒與裼而言故耶。

不有敬事。不敢袒裼。其義已明。無事申釋。故集註删之。

夫孝始於事親立身。立身何以在於事君之後耶。

事君然後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則立身自當次於事君也。

故自天子孝無終始註曰。孝之終始見上文。卽指始於事親終於立身而言耶。此恐非通於庶人者。而云云何歟。

庶人之謹租賦供力役。亦事君之類也。已包在謹身二字上。何不通之有。

男子親迎。男先於女註曰。天造始而地代終。此指開闢之初而言耶。抑以運用處言之耶。

此以造化動靜而言。

孔子曰朋友切切偲偲註曰。切切懇到。偲偲詳勉。懇到從情義而言。詳勉從講學而言耶。

朱子曰切切者。敎告懇惻而不揚其過。偲偲者。勸勉詳盡而不強其從。切切以責善言。偲偲以輔仁言。

君令而不違善物也。此十者皆兼二德。眞氏以八者爲然。姑聽而從二者不算焉。其義未詳。

此非但眞氏之意。乃因慈而從聽而婉兩句立說。蓋以與父慈而敎子孝而箴異。故知之也。

親戚旣沒。兼言親戚何耶。父之黨曰親。母之黨曰戚。然則此親戚實指父母而言耶。

本註親戚謂父母。已自明白。不必以母黨爲疑。

分去聲。無求多。按韻書區分之分屬平聲。定分之分屬去聲。然則此分字恐當以平聲讀。

分字有分別平均之意。非止謂分裂也。當從去聲讀。

欲不可從註曰。情之動爲欲。欲者七情之一。乃性之發而云云何耶。

情本兼善惡。若復縱之則其性鑿矣。故云然。豈可以性之發而全無約之之功耶。

樂記曰君子奸聲亂色心術。淫樂卽亦奸聲。而於心術言者何耶。

此亦以內外互言。

惰慢邪僻之氣身體。惰慢邪僻之氣。似皆出於內。而註曰惰慢之氣自內而出。邪僻之氣自外而入。未詳其義。且邪僻之氣。淫視傾聽之類耶。

上同邪僻之氣看得是。

冠儀曰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讀記曰禮冠而奠摯於君。古者有冠而奠摯之禮耶。士庶人亦同否。

玄冠玄端。奠摯於君。士冠禮文也。庶人未詳。

右徵角左宮羽。右陰也。徵角陽也而右佩徵角。左陽也。宮羽陰也而左佩。宮羽其取義如何。且右爲動作之方而屬乎陰。左乃無用之方而屬乎陽。此與陰陽動靜之義不同。更詳讀記方氏說。其設佩之意則似晢。而左陽右陰之意猶未釋然也。

陽動陰靜。以天道言。右爲動作之方。左爲無事之方。以人事言。自是不同。

士相見禮始加三加。冠禮必至於三。其意何取。凡禮多以三爲度。未知其義。天道以三月變化。故禮亦以三爲節耶。

冠禮三加。有緇布皮弁爵弁。所謂三加彌尊者也。凡禮以三爲度者。恐或天地人三才之道也。

不以紺緅飾。此亦爲其色之不正而不爲飾耶。然則以不正之色爲齊服何耶。

紺緅比紅紫爲勝。故雖不以爲他服之飾。亦可用於齊服耶。

絇卽履頭之綦註。以家禮考之則絇綦是二物。與此註不同。當以何說爲正耶。

朱子曰綦鞋口帶也以此觀之綦所以穿絇繫踵者似必以此立文曰履頭之綦

伯夷曰父命立其仲子。以叔齊之意推之。中子之立似不合義。而第兄旣逃。已又不立。則先人之宗社危矣。將權其輕重而辭受之。以此較彼則何者爲重耶。此必有先儒定論而未之見。茲敢云云。

亦不見先儒說。但季札讓國而春秋胡氏傳非之。則中子事以可推知也。

三復白圭無宿諾二段此二章。李氏以爲威儀。而觀此文義則與威儀之意似不關涉。恐當屬於心術。威儀一條無乃有闕略耶。

敬身本篇旣隷以寢不言食不語等文。李氏之說自有源據。恐不可非之。

先入之言爲主。先入之言未必爲是。奚必爲之主哉。此說未詳。

泛言則來說是矣。然此卽指所謂格言至論如下文所錄者也。不以辭害意可也。

經學念書。讀記愚伏所引華語自心他馳以下。與本意自無關涉。恐不必盡載其文。如何如何。

秪爲詳釋念字之義。故存之。

伊川曰臥病於床不知醫。此章改註成於何手耶。若是栗谷所定則沙溪未必以爲己見而置諸考訂中。若云沙溪所改則亦不必擅改本註附以已說。未詳其由。

此只於全州初刊板有之。恐是臨刊或者以所聞改之。頃年後刊時。尤丈與書湖南伯。使從栗谷本註。始得其正矣。

答沈明仲問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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漿醋水。家禮所設醋楪。卽指초。恐非芝山所云者。而下諭以此爲證者何耶。

芝山所云。乃釀醋之法也。

非祭非喪。不相授器。集註之意。則以爲祭嚴喪遽。乃無他嫌。故得以器相授。非喪祭之時則必以篚相授云爾。沙溪之言則以爲非喪祭。一切不相授受。惟喪祭之時得以相授。而亦必以篚相授云。二說豈云同乎。

集註所謂得以器相授者。雖若直以相授。然下文乃於喪祭之時云云。卽指以器相授之節度而言。而非二事也。故曰集註沙說未見其不同。

情之動爲欲者。七情之一。乃性之發。而註說以情之動爲言。故特疑之耳。豈敢以爲性之發而專無約之之功耶。前日問目文字未瑩。不能達其意也。更願垂誨如何。

雖性之發。亦可謂情之動。恐不必疑。

入里必式。來諭以爲不用集說者。以入里爲父母所居之地而云云。集說本無以里爲父母所居之文。而云然者何耶。

非以集說有里爲父母所居之文。正謂其無此意。故栗谷舍之而不用也。蓋似此禮不可泛施於他處矣。

右徵角左宮羽。下諭云陰靜陽動以天道言。右爲動作之方左爲無事之方以人事言。天道人事未始不同。豈可如是不相關哉。且非獨此事爲然。陰者靜而柔。以五行言之則水金爲陰。而物之動者莫過於水。強者莫過於金。其理如何。幸並下誨焉。

如子能食食。敎以右手。褻裘長短右袂。豈非右爲動作之方歟。水金之義。或體柔而用剛。或體剛而用柔。亦不可全泥一說。

高柴自見孔子履影。此出於惻隱耶。抑亦敬心之所發耶。

出於惻隱。

詩曰天生蒸民故有物必有則。故字多在收殺上文之處。而此則無上辭而特用之。其義未詳。

雖無上辭。如中庸故至誠無息之故。是一例也。

胡文定公與子書立心二段。此以立志立心對言。故其意自別。然忠信不欺。雖言立志。也無不可歟。

固無不可。但講學最忌如此間說。

古者父母之喪旣殯食粥章第七節二溢米。此註讀記沙溪以小學註爲是。考訂以禮註爲是。恐相牴牾。且二溢米。通朝夕所食而言耶。讀記云二十四兩曰溢。溢字本非銖兩之名。孟子註及禮部韻以溢爲二十四兩。然則溢與鎰同耶。

禮有喪者啜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煬帝欲外倣此禮。以掠其美。故令每朝進二溢米。以示用於朝夕也。溢與鎰通。

顏氏家訓勿爲妖妄。凡論父子之親。皆子事父之禮。則此章之言。是立敎之義。似不當在於明倫之中也。此特囚上文論異術之害而泛及之耶。

巫覡符章。世俗或有以此爲父祈福。便非生事以禮之意。故入明倫。

早婚少娉妾媵無數註曰。外或生僮僕之變。何謂耶。

謂人多蓄婢妾。或與僮僕相爭而生變也。

有人民而後有夫婦章末節云使疏薄之人。節量親厚之恩。未詳其義。

己之兄弟親厚也。以娣姒而視己之兄弟疏薄也。今人每使其妻妾主家。以施恩遺物於兄弟。則必有此病。

明道先生曰聖賢千言萬語註曰。所存之心云云。存指操存而言耶。抑以本心之具於人者言耶。

指所操存而言。

伊川先生甚愛表記常人之情。此本意則以爲非獨常人爲然。雖君子纔放肆則日入於偸云。而下文特以常人之情言之者何歟。

此君子似是泛言。然則並言常人不妨。

夫人之母。申國夫人姊也。以此推之則張夫人與呂榮公爲外從兄弟。而可以爲婚姻耶。

大傳云同姓則雖百世不通婚姻。其以從姊妹爲婚者。蓋外姓無嫌故也。

晉右僕射鄧攸自棄我兒。沙溪以鄧攸棄兒爲不近人情。然則如何處置。乃爲合於中道耶。

並收二子。以待天命。恐是中道。如何如何。

萬石君石奮章申申如也唯謹。唯謹二字統申申訢訢而言耶。

論語集註釋唯謹曰但謹而不放爾。可見其意。

唐河東節度使柳公綽在公卿之間章第二節云再會食何謂耶。

謂朝夕飯。

答沈明仲問大學○乙卯八月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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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註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裁成輔相。恐無大分別。財成以裁制事物處言。輔相以輔其不足處言。若論其易見者則如敎牛耕田卽裁成之類。作舟楫以濟不通。卽輔相之類耶。

本義言裁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如以孟子言之。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是裁成底道理。數口之家可以無饑。是輔相底道理。然日用事物之間。莫不有此。故朱子更就敎化上說。

首章小註朱子曰。主於一身明德。心與明德本非二物。而分言者何耶。蓋心以統會一身者言。故善惡皆謂之心。明德以心之光明眞實者言。故純粹而無雜。心與明德之別。正在於此耶。然則明德者只是義理具足之心耶。

心雖虛靈洞澈。萬理咸備。若只曰心而已則將何以明其爲明德耶。且以義理具足之心爲明德者。皆未安。

小註心屬火。元亨利貞。元實統之。仁義禮智。仁實包之。而以配木火金水之五行則元仁木也。亨禮火也。以五行配五臓則肝爲木心爲火。肝固當統。而統之以心何歟。且肺主藏氣而屬之陰。肝主藏血而屬之陽。此與血陰氣陽之義不同。

心屬火問答全文。在性理心門朱子說中可考也。大扺木雖與元仁相配。以太極圖論之。只管所謂形生於陰耳。到火乃是神發於陽。心又神之主也。其所以神明不測。妙衆理而宰萬物者。固不離於五臓之心。而亦非此心所能盡。以此揆之。心之光明發動。本無與於統五臓之義而然也。如何如何。

誠意正心。尋常不諭誠正之別。以爲意旣實則心自正。不須更加正之之功矣。今更思之。所謂誠意者。實其向善背惡之心。正心者。正其本淸其源以達其用。誠意只言動時工夫。正心兼動靜在其中。未知得否。誠意者誠之於念慮方發之際。戒懼者存養於思慮未萌之前。工夫地頭自有不同。栗谷於東湖問答。合而同之何歟。

正心兼動靜云者。近日諸友多欲如此看者。然章句說作心之用。不啻明白。恐難容他議。且誠意是就一念初發處用工夫。正心是就四有所三不在病痛處用工夫。其全偏廣狹。自不當並論而致疑也。

八章所謂齊其家辟焉。五者之辟。源委在於心。心旣正則似無此辟。而云然者何歟。此特身與物接時事。故係於修身。而正心修身之分。亦不如志學自立之顯有等級耶。

上章旣曰但知誠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則又無以直內而修身也。此章之意亦然。或問所謂非謂此心一正則身不待檢而自修者。固已明矣。

註人謂衆人。修身乃誠正以後事。則此所謂人。卽誠意正心之人。而曰衆人曰常人何歟。

此篇修齊以上。未嘗言君子。蓋就平常公共裏底說道理。以俟其各自做工夫也。如何如何。

九章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不曰在齊其家。而云云何義耶。

陽村以爲此章首變文云云。亦承結語而分厚薄也。蓋博文上章末段及此。獨異於諸例。故如是爲說耳。

或問曰古之明明德於天下章各誠其意其心。此不言格致者。其義誠如陳氏說。然未有不格致誠正而能之者也。平天下章只言孝弟。不及乎誠正。而此則兼言誠正。別有其義耶。

循本則當以盛諭爲正。然如唐虞之時。其效至於百姓雍煕。四方風動。則固有不待格致而能一於善者矣。

答沈明仲問近思錄○乙卯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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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而太極。無極之極。窮極之謂也。太極之極。至極之稱也。無窮極之中。有至極之理云耶。

極者至極之稱。無極太極同一極字。黃氏所謂無形而至形。無方而大方云者。亦爲此也。恐不可作兩義看。

註當初元無一物。只是有此理而已。尋常不喩此段。以爲旣無一物則理寓於何處矣。今更思之。陰陽二氣。混淪爲一。都無一物。而理便在其中。能動能靜耶。

元無一物。猶言無形象可指言也。終和元氣底混沒不得。

註便會動而生陽。釋疑所乘之機註云太極却不自會動。與此不同。

言非一端。其謂會動靜者。以品彙之根柢造化之樞紐而言。其謂不會動靜者。以動靜所乘之機而言。

註從陰陽處看。凡言善惡貴賤。皆先善而後惡。先貴而後賤。而言陰陽則必先陰而後陽何耶。陰靜而陽動。靜爲體而動爲用故耶。

陰陽蓋以體用言。來說是也。

註一陽未動之時。謂之陰陽未生亦可。一陽未動之前卽是陰。謂之陽未生則可。謂之陰陽未生不可。如何如何。

以循環言之。陽前固可謂陰。以截自一陽初動言之。雖謂之陰陽未生。恐無不然。

動而生陽。以生字意觀之。當初陰陽未具。只有此理。此理動而陽生。靜而陰生。然則理與陰陽非但有先後之分。亦有相離時節。且所動而生陽者。與理發之意。未見其不同。如何如何。二氣混淪。雖無淸濁之別。亦無滅息之時。然則所謂動生陽靜生陰者。非謂元無此氣。只有太極。及其動而陽始生。及其靜而陰始生。雖兩儀融散。而此氣固浩然而不窮。但未有陰陽之別。太極乘此混淪之氣。未嘗相離。動則此氣便屬諸陽。靜則此氣便屬諸陰。太極之動處便是此氣之動。太極之靜處便是此氣之靜。實未嘗或先或後或離或合也。其所謂先有理後有氣者。乃推本窮源之論。亦非謂此理離氣而先有。未知如何如何。

此處最宜活看。圖說之意。亦非謂太極實生陰陽如萬物之形化然也。只是陰陽動靜而太極爲其主。有動之理然後氣乃動。有靜之理然後氣乃靜。故曰太極動而生陽。若以此謂同於理發之說。恐未深思。

註精粗本末無彼此也。釋疑沙溪以熊氏說爲非。而下章乾天也註。朱子曰妙用言其理。又曰妙用言其精。似有所本。恐不可非之。

此段嘗以爲疑。僭有一說。今謹錄去。可檢也。

註性爲之主。而陰陽五行。經緯錯綜。由人物稟受而後有性之名。則此當曰理。而曰性何耶。釋疑朱子曰。此氣依傍這理行及此氣之聚則理亦在焉。理無情意無造作。然則氣專用事。理只掛搭氣上而已。其所以主宰之意安在。且旣曰生物之心則不可謂無情意。使動使靜則不可謂無造作。如何如何。

本上文五行各一其性而言。固不可謂在人物稟受之前。而原其大意。蓋亦欲明太極之爲性也。無情意無造作之說。或多疑之者。然若元無凝聚造作之理。氣何以能凝聚造作乎。蓋推其本則氣便依傍這理行。到其方凝聚造作時。理却乘氣。別無知覺運用處。此其說云爾。不以辭害意可矣。

註男女各一其性一太極。男女各一其性。則男女各一太極也。萬物各一其性。則萬物各一太極。而云男女一太極萬物一太極何耶。

謂性猶太極也。此皆以各具太極而言。無不明者。

惟人也萬事出。中庸四章莫不飮食也小註。新安陳氏曰智者氣淸而質欠粹。賢者質粹而氣欠淸。此言雖出於氣以知質以行者。而鄙意則以爲人物之生。氣以成質。質非得於氣之外。故得氣之淸者質以之粹。如淸水凝則其氷不得不瑩。得氣之濁者質以之駁。如濁水凝則其氷不得不渾也。二者之分如陰陽剛柔。而推其源則均是一氣。至於知者未必能行能行者未必能知。則非必氣質互有美惡。蓋其所稟之氣各有豐嗇而然也。夫剛決果敢者。金氣之所發。寬仁慈愛者。木氣之所發。人之剛果而無仁愛之心者。金氣多而木氣小也。仁慈而無剛果之志者。木氣多而金氣小也。以此推之。無所不通。若如陳說則氣自氣質自質。不自關涉。終不見以氣成質之意。故曾以此再三奉問。而竟未相契矣。今觀此圖註說。所謂形生於陰神發於陽者。恐是氣質互有美惡之原。而猶不能融釋。故亦說出不得。姑言其槩。人之生也。受氣於陽。稟質子陰。俱得陰陽之秀者。氣淸而質粹。得陽之淸。稟陰之濁者。氣淸而質不粹。得陰之淸。稟陽之濁者。質粹而氣不淸。陰本濁陽本淸。而曰陰之淸曰陽之濁者何也。陽雖本淸。淸中亦有濁。陰雖本濁。濁中亦有淸故也。氣有陰陽而同謂之陽者何也。氣雖有陰。是陽中之陰。故通謂之陽也。未知如何。

氣質說。曾已面訂。須更加體究而條暢之。

註人之極也。言心爲人之表準耶。

已見釋疑邵子曰心爲太極。蓋用此語。

註陽善陰惡。釋疑朱子曰以象類言則陽善陰惡。何謂耶。

象類。指易卦爻而言。

中正仁義。此配上文陰陽五行之序。水木爲陽。火金爲陰。則中義當屬靜。正仁當屬動。而圖說本註以正義屬靜。此則以五行相生言也。無乃牴牾乎。且中字與中庸所謂中同耶。以行之也中之意觀之。則似是時中。如何。

以五常之義言之。仁義爲首。以五行之序言之。水火爲始。周子非不知此也。但圖說本出於易。而以中正爲大。若參以五常五行。則中爲禮應火。正爲智應水。蓋不係於此。而專以易爲重也。中卽時中之中。

主靜。中正仁義之未發謂之靜。已發謂之動。所謂主靜云者。以中正仁義之未發爲本。以學者事言之。卽中庸戒愼恐懼底意思。如此看得。固爲平允。而釋疑云主靜。主正與義。若一截以正義爲主。中仁爲賓。則是不惟四德有輕重之別。此心之體。亦得其半而遺其半矣。終無仁義中正各爲體用底時節。如何如何。釋疑云動有資於靜。靜無資於動。論學者工夫則然矣。以造化屈伸言則動靜似當交有所資。凡物不動則無所靜。不散則無所聚。龍蛇不奮則無所蟄。尺蠖不伸則無所屈。如何如何。

未發爲性。已發爲情。固動靜之分也。然以陰陽道器言之。元亨者誠之通。利貞者誠之復。自不得不以正義爲靜。蓋其靜而主正義也。非無仁禮之體爲性於內。義在於正義也。其動而主中仁也。非無正義之用爲情於外。義在於中仁也。此所以見太極之動靜體用也。動資於靜。來喩引專一翁聚者。可見其所主不但學者工夫而已。

註五性皆有動有靜。五性之未發。雖渾然一體。當其旣發。各專其一。則此說恐不害理。而況朱子曰仁義中正各爲體用。似亦有此意。如何如何。

五性之靜。其本也。至其動則乃感物而然。實非五性自能動靜也。恐終有語病。

蔡節斋曰易有太極可識矣。節齋此說自故周子以下。恐非是。至於上文所云變易無體云者。直釋易有太極之意。非論此圖所謂無極太極也。而守夢並非之。可疑。

以下文觀之變易無體云者。亦欲以此爲釋無極之張本。守夢非之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