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7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9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函所述情形以丑說(旗務總管侵占薪餉,應依普通刑法處斷)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