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4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4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24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5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3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07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依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違背該條例者,祇能科處罰金,經縣法院裁定後,如有不服,自應向該管地方法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