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11月1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4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所謂房客押租,既其性質與佃農上莊相同,自應查照關於佃農上莊之貼補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