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80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80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80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80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月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458 頁

相關法條:懲治盜匪條例 第 7 條 ( 33.04.08 )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479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盜匪所得之財物經起獲後,如因被劫物主無法查悉不能發還時,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九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