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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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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46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294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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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7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83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戰時軍律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所謂不盡保管之責,包括故意過失在內,關於過失責任應依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以善良保管為應注意之標準,並以保管人注意能力為其能注意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