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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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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4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294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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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4年7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83 页
相关法条: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4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战时军律
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七款所谓不尽保管之责,包括故意过失在内,关于过失责任应依刑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以善良保管为应注意之标准,并以保管人注意能力为其能注意之标准。